政法领导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本人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努力工作,廉洁自律,团结支部成员,知难而进,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实现了工作目标。现将个人履行党建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履职,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首位。一是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党建置于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我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按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要求,制定了我支部理论学习制度,学习中本人认真准备,认真思考,积极发言,确保每次学习有所得、有所获。三是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议事、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党内生活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四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及时成立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根据我委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明确了支部委员和党建工作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有力的党建工作确保了政法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以加强“三基”建设为契机,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转化,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树立新理念,引领新常态,柴旦怎么办,我要怎么干”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各项措施。一是通过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以“两反一防”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两抢一盗”、合同诈骗的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共立刑事案件32起,破案19起,破案率60%,发生治安案件93起,查处93起,查处率100%,发案率始终控制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三是深化和拓展综治工作站建设,把综治工作站向学校、寺院、企业延伸,实现了市场、企业综治工作站全覆盖的建设目标。目前,全区已初步组建5支36人的治安联防队,3个专业调解委员会,3支治安信息员队伍,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4支治安志愿者队伍。四是健全完善多元化、常态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草原补偿、劳资纠纷等可能引发的极端性、群体性事件或非正常上访矛盾纠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实行列表管理、挂牌督办,明确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截至目前,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32件,调解成功32件,成功率为100%。共化解劳资纠纷27起,处理27起。涉及人数883人,清欠工资4253万元,清欠率达100%。
二、认真查摆,从实分析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管党意识不浓。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履行还不是很到位,自己亲自抓党建的时间还是过少,对党建本职工作学习、研究还不够透彻,对安排部署的事情督查落实得不够,对待党建工作有得过且过的心理,存在流于形式,表面应付的现象。
2、重政法业务工作,轻党建工作现象。总认为党建工作是务虚的,所以对大部分党建工作安排还是主要停留在发文开会做安排上,有表面上重视,实际上轻视的现象。
3、按部就班开展党建工作。有点满足于现状,党建工作内容不多,要求不像其他工作那么严格,导致工作创新不够,亮点不多。
(二)原因分析
1、个人主观责任意识不够。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作为政法委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是抓党建工作和落实管党责任的“一把手”。
2、抓党建和业务工作平衡不够。重政法综治等业务工作,认为是实功、硬指标,做这项工作立竿见影,出成绩,而党建工作是虚功、软指标,做这项工作见效慢,出力不讨好,做不做无关紧要,不做还可以腾出时间和精力做别的工作,以致于在精力和时间方面对党建工作花费的不够。
三、认真谋划,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抓党建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虚不偏、不流于形式,把党建工作真正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二)强化新理论、新思想、新知识的学习,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要以党组中心组为龙头,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要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新时期的政法工作新特点,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用现代的知识指导我区政法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党建制度。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建设要求,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使党组织的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树立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经济建设“一盘棋”的大局观念,继续做好政法宣传等方面工作,更好的实现党建工作与政法综治工作同步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