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个人述法报告范文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个人述法报告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红治州办〔2019〕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就2018年来本人述法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建设人财物保障情况
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在全市开展“红十字博爱周”系列宣传活动。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运动知识,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知识,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及物品1.5万份,参与市民群众达万人次。2018年5月8日,市红十字会在大草原平安小站举行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红十字运动知识、防灾减灾有奖知识问答、“人道——为了你的微笑”主题绘画活动、红十字拼图比赛等,吸引了市民群众参与。
二、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清理制度情况
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经核查开远市红十字会未制定过规范性文件,每年收取的红十字会会员会费等是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规定和上级红十字会年度会费收缴文件要求收取的。根据云南省红十字会、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云南省道路运动管理局《关于在机动车加强员和客运人员中开展救护技能培训的通知》要求,市红十字会依职责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员培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437号精神,结合云南省发改委和云南省财务厅云发改收费〔2006〕595号文件标准及培训成本应急救护培训收费是参照云发改收费[2016] 595号《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精神,收费标准为每人85元。
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坚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如每一笔募捐资金用于资助情况都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的办理意见。
2018年,开远市红十字会认真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红河州红十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各类文件,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建设公开透明红十字会的有效手段,是群众对红十字会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市红十字会全体人员逐步将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行动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8年,市红十字会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1条;通过报纸等媒介发布政务信息2条;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务信息2条;通过宣传展板公开政务信息2条;通过电话咨询、当面答疑公开政务信息106条次。
四、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红十字会属群团部门,无行政执法职责。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开远市红十字会2018年全年无被起诉案件情况发生,无需出庭应诉。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情况
通过“两学一做”为契机,在干部职工中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了党纪观念、树立了底线思维,塑造红会干部职工讲规矩,守纪律的行动自觉。
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情况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