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第一篇: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四百”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系统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百”活动,即自二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百名司法所长、百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百家企业,开展百日活动”。活动中组织走访企业2904家,组织排查632次,排查矛盾纠纷1441件;组织咨询交流会71次11914人次,为企业办理融资等经济类公证9687件,涉及标的金额88985万元;向企业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188万元,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为法治宿迁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基本实现了农村普法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园区”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按照民宗主管,乡镇负责、司法辅助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探索和完善信教群众法制宣传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宿迁宗教普法特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市的快速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法制宣传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60余场次,为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20次,送去法律书籍及资料10000余册,制作发放3000个《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全市有近400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三是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办法》;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基本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共排查、调解纠纷115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8%,防止群体性上访249起3385人次,取得了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档分离”管理,充分用好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和全省社区矫正风险平台等载体,并新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0人,有效防控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947人,期满解除矫正184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985人,无重新犯罪。加大刑释解教工作力度,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全市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全部正常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64人,建立154个安置基地,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8%,全年无重新犯罪,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四是为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法律援助公示制、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法援工作站、法援接待点协助申请制,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制作联系卡,实行电话预约、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程度;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打造法律援助宿迁品牌,“陈翠侠客运合同(交通事故)纠纷案”被评为xx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件”。 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3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5.53 %,受援人达2258人;来访咨询3333人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服务1203人次,避免经济损失5440万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拓展服务途径,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律师行业成立了市律协党委,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四全服务”(即:全天候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服务、全身心服务)活动,办理案件5726件,同比增长21.8%,担任法律顾问661家,业务收费1686.1万元,同比增长32.6%;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防范金融危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1087件,涉及标的额19177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推行诚信档案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21家,代理诉讼8763件,代理非诉讼6429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申请546件,比去年同期(467件)增长16.92%,减免费用1.81万元,采信率达99.9%,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新的载体。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以树典型、促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制度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省、市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和分档竞赛活动,树立了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功能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全市已建成沭阳桑墟等四个独门独院司法所,有17个司法所被表彰为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泗洪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优秀司法局,沭阳、泗阳、泗洪、宿豫等县局被省厅命名表彰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处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9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4起1337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2件,被政府采纳建议213件。
六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一手抓正常工作,一手抓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总体目标进行重点考核,组织专门招商小组,利用到外地开会、考察机会,捕捉招商信息。福建、浙江、南京、昆山、太仓、无锡、苏州等地客商分别来宿进行了考察,并与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示范区等单位进行了咨询、磋商。中国东方清洁能源公司(cece)郭总今年已多次来宿考察,准备在我市投资城市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无锡客商董总计划来宿考察投资新型材料生产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左右,述职报告《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目前,我局引进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的亚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已在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竣工试生产,主要生产环保塑料制品和调味品,全部用于出口。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抓好建设责任分解,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摆上重要的议事和办事日程,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处室、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的支持和参与的责任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落实《工作规划》的具体措施,制定了落实《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xx年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逐项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牵头处室,形成了“人人有担子、人人有压力”的工作格局。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督促、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推动责任制的落实,牢牢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反腐制度体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约机制
市委确定xx年为“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执行年”,xx年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框架构建年。按照《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的要求,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围绕权力设定、行使、评价、问责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坚持必要管用的原则,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融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约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相继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资金运行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运营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制度》《关于切实加强宿迁市司法局党内监督的实施意见》等二十一项制度,将制度建设的触角延伸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并按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局网站上公布工作职能、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方面的内容。三是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建立检查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严格执行制度,依纪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新举措。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收费备案、入帐核查和支出审查制度,加强对资金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增加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固定资产登记核查制度、固定资产变更核查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健全执业监督体系和投诉查处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法律服务领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问题。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作风建设的主动性
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同时,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为抓手,着重学习三个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即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教育理论,明确现阶段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任;侧重学习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和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在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应发挥的作用;重温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二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勤廉示范单位”、“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全面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廉政文化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司法厅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同时,开展友情提醒活动,在市局域网发布“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在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廉政格言、廉政漫画。节假日,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个人防腐拒变的能力。四是注重反面典型教育的警示作用。先后组织市局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权交易镜鉴录》、《大要案聚焦》、《小人物大腐败》、《失衡的秤》等警示教育片。为突出教育效果,结合观看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讨论,打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权力观。五是建立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为促使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司法局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函询与诫勉谈话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宿迁市司法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位班子成员都能自觉的、主动的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对干部选拔、人事调配、招生考试、重大资金调配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纪检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倾听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行风建设抓手, 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工作的力度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一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积极参与 “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了《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及软环建设工作意见》和《宿迁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治理力度。为了加强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投诉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查处工作意见》,《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管理,健全了投诉查处工作的责任制,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行从业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不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公证、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费用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制度,定期公布法律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问题严查重处,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起。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按照市纪委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工程建设搞“以债私谋”专项整改活动》、《市司法局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对廉洁从政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的通知》并切实抓好落实。四是积极推行财务审核公示制度。财务报销实行支出审签和报销公示制度,各类财务票据需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并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时报送驻司法局纪检组把关审签。xx年以来,局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和差旅费明显下降。为使国有资产运营有序,制定了申报表、增加备案监督表等系列配套表格并推动实施到位,保证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在政府集中采购以外日常物品采购中,实行了具体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监察机构三方全程参与询价、议价、洽谈、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制。(五)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进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
我们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我们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信访程序,遵守信访纪律,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馈等制度,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人事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违反省政府“八条禁令”、市政府“五条要求”的案件。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重大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结案报结制度》、《宿迁市司法局接访工作人员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努力做到在从严惩处中教育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
第二篇: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为抓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扎实推进惩防腐败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建设,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服务企业“四百”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一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系统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扎实开展服务企业发展的“四百”活动,即自二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百名司法所长、百名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百家企业,开展百日活动”。活动中组织走访企业2904家,组织排查632次,排查矛盾纠纷1441件;组织咨询交流会71次11914人次,为企业办理融资等经济类公证9687件,涉及标的金额88985万元;向企业出具风险提示和法律建议3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9188万元,为党委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企业应对金融风险提供了良好服务。
二是为法治宿迁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氛围。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工作,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带动其他重点对象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活动,基本实现了农村普法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园区”活动,提高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应对金融危机、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格局;按照民宗主管,乡镇负责、司法辅助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探索和完善信教群众法制宣传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逐步形成宿迁宗教普法特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努力为全市的快速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法制宣传车辆200余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50余万份,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21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60余场次,为公安消防、武警和驻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20次,送去法律书籍及资料10000余册,制作发放3000个《军人军属法律服务联系卡》,全市有近400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
三是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检调对接工作的办法》;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在全市基层法院(法庭)基本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全市共排查、调解纠纷11515件,调解成功率达97、08%,防止群体性上访249起3385人次,取得了全国两会期间“进京非正常上访零登记”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人档分离”管理,充分用好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和全省社区矫正风险平台等载体,并新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80人,有效防控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市新增社区矫正对象1947人,期满解除矫正1848人,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985人,无重新犯罪。加大刑释解教工作力度,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全市安置帮教管理软件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记录簿全部正常投入使用。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364人,建立154个安置基地,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100%和95.8%,全年无重新犯罪,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为服务和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积极作用。坚持“应援尽援”原则,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行法律援助公示制、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法援工作站、法援接待点协助申请制,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制作联系卡,实行电话预约、特殊情况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便民程度;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打造法律援助宿迁品牌,“陈翠侠客运合同(交通事故)纠纷案”被评为xx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件”。 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3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45.53 %,受援人达2258人;来访咨询3333人次,接听“12348”法律服务专线咨询服务1203人次,避免经济损失5440万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拓展服务途径,开展“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主题实践活动。律师行业成立了市律协党委,并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四全服务”(即:全天候服务、全方位服务、全过程服务、全身心服务)活动,办理案件5726件,同比增长21.8%,担任法律顾问661家,业务收费1686.1万元,同比增长32.6%;公证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参与防范金融危机,加强信息化建设,全市办理各类公证21087件,涉及标的额191776万元。基层法律服务推行诚信档案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921家,代理诉讼8763件,代理非诉讼6429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受理鉴定申请546件,比去年同期(467件)增长16.92%,减免费用1.81万元,采信率达99.9%,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是为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新的载体。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以树典型、促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司法所制度和业务建设,组织开展省、市优秀司法局、优秀司法所创建和分档竞赛活动,树立了一批基层基础扎实、一线实战功能突出、工作特点和经验鲜明、体制机制完善、整体工作效能显著的基层工作典型,引领和带动全市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上台阶、上水平。全市已建成沭阳桑墟等四个独门独院司法所,有17个司法所被表彰为首批省级优秀司法所,泗洪县司法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省级优秀司法局,沭阳、泗阳、泗洪、宿豫等县局被省厅命名表彰为依法行政合格单位。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协助基层政府处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98件,制止群体性械斗2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4起1337人,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2件,被政府采纳建议213件。
六是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坚持一手抓正常工作,一手抓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总体目标进行重点考核,组织专门招商小组,利用到外地开会、考察机会,捕捉招商信息。福建、浙江、南京、昆山、太仓、无锡、苏州等地客商分别来宿进行了考察,并与市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示范区等单位进行了咨询、磋商。中国东方清洁能源公司(cece)郭总今年已多次来宿考察,准备在我市投资城市生活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2.5亿元;无锡客商董总计划来宿考察投资新型材料生产加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6亿元左右。目前,我局引进的投资额达5000万元的亚奇环保(福建)有限公司已在市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竣工试生产,主要生产环保塑料制品和调味品,全部用于出口。
(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作风建设的主动性
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同时,市司法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首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廉政理论学习。牢固确立“终身学习”理念,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为抓手,着重学习三个内容,做到“三个明确”,即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央、省市反腐倡廉教育理论,明确现阶段肩负的历史使命和重任;侧重学习市委、市政府工作会议和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在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应发挥的作用;重温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二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在全市司法系统开展“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廉洁从政”、“勤廉示范单位”、“在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全面增强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廉政文化建设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司法厅组织“廉政文艺”汇演。同时,开展友情提醒活动,在市局域网发布“反腐倡廉格言警句”,在办公大楼醒目位置张贴廉政格言、廉政漫画。节假日,给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家属发放《廉政倡议书》,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个人防腐拒变的能力。四是注重反面典型教育的警示作用。先后组织市局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权交易镜鉴录》、《大要案聚焦》、《小人物大腐败》、《失衡的秤》等警示教育片。为突出教育效果,结合观看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讨论,打牢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巩固“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权力观。五是建立完善的廉洁自律制度。为促使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市司法局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领导干部自律监督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函询与诫勉谈话制度》、《宿迁市司法局廉政谈话》、《宿迁市司法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加强内控管理,规范部门权力运行,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每位班子成员都能自觉的、主动的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对干部选拔、人事调配、招生考试、重大资金调配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纪检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倾听群众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以行风建设抓手, 加大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工作的力度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解决问题的实效性。一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评议政行风建设,推进机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积极参与 “政(行)风热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出台了《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及软环建设工作意见》和《宿迁市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全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治理力度。为了加强我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投诉查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出台了《关于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违法查处工作意见》,《宿迁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管理,健全了投诉查处工作的责任制,制止和纠正法律服务行从业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不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公证、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以及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收取费用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制度,定期公布法律服务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问题严查重处,做到发现一件,处理一起。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按照市纪委部署,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工程建设搞“以债私谋”专项整改活动》、《市司法局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对廉洁从政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财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的通知》并切实抓好落实。四是积极推行财务审核公示制度。财务报销实行支出审签和报销公示制度,各类财务票据需经办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登记并报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时报送驻司法局纪检组把关审签。xx年以来,局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和差旅费明显下降。为使国有资产运营有序,制定了申报表、增加备案监督表等系列配套表格并推动实施到位,保证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在政府集中采购以外日常物品采购中,实行了具体采购部门、财务部门、监察机构三方全程参与询价、议价、洽谈、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督制约制。
(五)加大查处案件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推进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力度
我们坚持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纠的原则,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中的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我们进一步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电子邮箱,畅通信访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信访程序,遵守信访纪律,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制定完善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规程,明确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馈等制度,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人事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违反省政府“八条禁令”、市政府“五条要求”的案件。改进查办案件的方式方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相继出台了《宿迁市司法局重大信访问题会办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结案报结制度》、《宿迁市司法局接访工作人员制度》、《宿迁市司法局领导接待日制度》、《宿迁市司法局信访案件办理制度》,努力做到在从严惩处中教育干部,在澄清事实中保护干部。
第三篇: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二○○七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市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自治区、地市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反腐败工作会议各项任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带
领全体干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下面,我将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和本人一年来工作、学习及廉洁自律情况向组织上进行述职述廉汇报:
一、重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班子的核心表率作用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自身建设,坚持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从自身做起,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以增强领导班子“五种观念”、“五种能力”为重点,深化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和“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围绕年初市委、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并以此作为勤政务实的重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司法行政职能,努力解决新形势下面临的新课题,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反腐败工作。
司法局领导班子遵守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反腐败工作的“一把手”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同各基层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及队伍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以“基层工作规范年”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党建目标管理等各项制度,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了机遇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14—2014年,司法局党支部分别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先进党支部,“六好”党支部、基层满意市直部门。
二、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活动,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不断深入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文件,把学习党章、贯彻“四个长效机制”、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起来。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成果。认真扎实地开展了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的第九个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及地市领导的有关讲话精神,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进一步强化政治观念、强化宗旨观念、强化群众观念、强化全局观念、强化廉政意识,不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领导干部带头撰写党建工作调研论文,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努力营造了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
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的管理教育,设立举报电话,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遵守领导干部住房、通讯工具等方面的要求;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往来一律不准宴请的各项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市司法局党支部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收看了十七大开幕式并学习讨论了胡锦涛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好、贯彻好十七大报告作为当前和今后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2号文件)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书写笔记、撰写体会、座谈讨论等方式,振奋了精神,坚定了信心,为做好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司法局党支部以加强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及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目标,以强化监督、实施“光明工程”为主线,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明学习纪律,严格党员日常管理,执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行风热线节目进一步完善面向社会承诺的服务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围绕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创新工程”的要求和基层满意部门创建目标,我与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开展了社区
党建创新工程和基层满意市直部门的创建工作。对所在社区——文化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出资1000余元为社区制作了法制宣传牌匾和党建牌匾,并组织我市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到社区共建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法治环境。对新调整的对口帮扶村—喀拉哈巴克乡巴斯博孜达克村,积极采取帮扶措施: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村委会常年法律顾
问,免费代理村委会涉法涉诉案件;协助村党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为其购置u盘,并提供文印支持;定期为村民举办涉农法律知识讲座,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村民做到应援尽援。司法局党支部为巴斯博孜达克村捐赠了电视机、dvd、音响设备等价值3000余元的物品,有力支持了该村的党建工作,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同步发展。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直机关、各乡(镇)场实行争先创优效绩考核的实施意见》,司法局开展了以“提升机关行政效能,树司法行政新形象”为目标的争创活动。修订完善了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强化了全体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顺利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
四、以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创一流的业绩,圆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任司法局局长以来,我始终坚持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及领导能力,熟悉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对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亲自指导,力求抓出成效。
(一)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努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今年,在继续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的同时,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和试点单位工作。市司法局在业务经费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1万余元,印制了人民调解工作台帐表格及规范性调解文书,订制了人民调解徽章,下发至全市每个基层调委会,促进了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的财政状况,在两个人民调解工作试点单位试行了“一案一补”(每调解成功一起纠纷补助10—30元),并兑现了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款4200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我市现有调解组织182个,人民调解员742人,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54起,调解成功931起,成功率97.6%。
(二)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2014—2014年,自治区确定我市五乡、一镇六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国债项目资金为51.2万元,计划总建筑面积640平方米。经过局领导班子的多方协调和共同努力,我市6个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完成。实际完成总建筑面积810平方米,比计划超额完成170平方米。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今年又为五个乡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同时还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协商:由各乡、镇分别出资1—1.5万元,为本乡、镇司法所配置办公桌椅,电话、档案柜等必备的办公设备及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环境,激发了工作热情,促进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前,我市两个司法所已申报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两个司法所申报地区级规范化司法所,六个司法所确定为市级规范化司法所。
(三)进一步抓好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在巩固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地开展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提升了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的执业水平,为各族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满足社会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促进了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律师事务所共代理诉讼案件20件(其中:民事经济案件11件,刑事案件9件);公证处共办证1340件(其中:国内公证1180件,涉外公证160件);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
(四)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市平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普治并举,实行“一抓双挂”,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圆满地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被评为自治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县(市)。为巩固“四五”普法成果,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作为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我与局领导一班人按照自治区、地区《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平安**”建设,组织起草、制订了**市“五五”普法规划,并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全市实施。今年3月份,召开了**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8月份,召开了**市“法治六进”工作会议,对全市开展“法治六进”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10月份,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到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督促检查了此项工作进展情况。我市“五五”普法工作以法治“六进”为抓手,紧紧围绕**市平安建设,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重点抓好9个“法治六进”试点单位的工作,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任司法局局长以来,我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班子成员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圆满地完成了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2014年,**市被评为自治区级“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市);2014年,**市司法局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纠风工作优秀单位;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先进单位;2014—2014年,**市司法局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一等单位、纠风工作优秀单位和**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2014—2014年,司法局党支部被**市委命名为先进党支部,司法局连续五年获**地区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第一名,成为全地区首次获得三连冠荣誉的县(市)司法局,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2014年,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县(市)司法局称号,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司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2014年,被评为**地区政法系统先进单位;2014年,**市被评为自治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县(市);市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2014年至今,我本人年年被**市委、市直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4—2014年连续五年在全市科局级干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同时被上级部门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4年,被评为**地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司法行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地区“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局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和干警业务知识培训需进一步深入;二是基层司法所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业务经费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现状需进一步改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与班子成员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团结带领全系统干警扎实工作,不断进取,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四篇:司法局领导班子述德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县司法局领导班子述德述职述责述廉报 告
县委考评组:
首先,让我代表**县司法局机关的全体干部职工对县年委考评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诚恳地请考评组对我局领导班子一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宝贵意见。现在,我代表司法局领导班子就一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向考评组汇报如下:
2014年
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密切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学、转、强、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结亲、平安同行”的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局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三三三”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目标”,是指实现全县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突出三个重点”,是指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力度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力度。“夯实三个基础”,是指夯实县乡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县乡司法队伍建设,夯实县乡服务机制建设。“实现三个提升”,是指司法队伍形象大提升,公众民主法制意识大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大提升。在这一工作思路的指引下,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4年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县列全市第一,列全省第9位,比去年同期提升了42位;全年,公证工作的办证量和收入额创历史水平,在全市公证工作现场会上,**是唯一在大会上介绍做法的县区;今年7月,社区矫正工作出台了“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是萍乡司法行政系统第一个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的县区,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六五”普法扎实推进,八月份“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县列全市前茅;年底获得全省“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县的光荣称号;六月份对全县司法干警实行了统一着警察制式装,全县司法干警向正规化管理迈了一大步。
一、全面落实抓好 “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今年年初我局为全面迎接“六五”普法工作中期考核,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来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二)深入打造普法广场新阵地。在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镇滨河路的普法宣传长廊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尤其是倾力打造**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继续丰富了内容和知识,在规模上取得突破、在特色上有创新,在内涵上有发展。(三)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三月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6.26国际禁毒日,加大对青少年禁毒知识的宣传力度;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新法律法规,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公众安全感测评”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赤山镇、福田镇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的同时,通过放发法律知识读本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这此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二、切实抓好“法律服务” 工作,努力在提高社会公信力上取得新成效。 1、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讲政治、顾大局,讲诚信、守纪律”的执业理念,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加大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监督力度,着力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2、深入开展
律师工作。继续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法律服务,继续坚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制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3、扎实开展公证工作。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定期开展卷宗质量自查、互查,建立错证、假证追究制度,提高公证质量。今年共办理公证729件,其中民事类603件,经济类126件,接待来访83人
次,解答法律咨询452人次,与去年相比,办证率增长75%,收费比去年增长85%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为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和青少年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9件,其中民事案件265件,刑事案件24件,受援人员316人;解答法律咨询1543人次,提供法律援助资料1万余份,代写法律文书102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50万元,做到了能援就援、应援尽援,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例质量。为了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年初我局就下达了精品案例评选活动,要求每半年每个所都要上交两个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的任务,以此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三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将与民生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法定的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突出重点,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企业下岗人员法律援助行动、残疾人法律维权行动等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突出抓好便民窗口建设。完善窗口服务功能,便捷程序,方便群众来电来访;抓好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学校等活动,让法律援助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广泛宣传法律援助。组织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万名公民法律援助问卷抽查,张贴、散发1万份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程序、“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阵地及时报道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进展、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舆论氛围。
三、夯实基础、筑牢防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作为(一)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大局,坚持以更高标准、更强措施、更严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筑牢维护社会稳定首道防线,取得了显著成效。 1、拓展调解领域。在不断健全完善乡、村(居)和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围绕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积极拓展调解领域,力求纠纷排查“无盲区”、矛盾化解“全覆盖”。 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机制,加强与浏阳、醴陵等边界县市的协调配合,健全省际边界联防联调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到目前为止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85件,调处率91%,成功率100%。 2、延伸调解触角。为主动适应新时期化解民间纠纷的需要,我局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进一步加强了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参与构建我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出台了《关于加大对萍洪高速公路建设矛盾调处力度的通知》的文件。为**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接受了大量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我县大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支撑。 3.规范化建设得到巩固提高。按照《全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五好”司法所建设申报标准》的要求,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不定期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督导、指导检查,我县除新成立的杨歧所未按照要求以外,其他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巩固率达到100%,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维护一方稳定的“稳压器”,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见成效 1、加大安帮力度,遏制重新犯罪。为确保我县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衔接、帮教、安置、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措施,确保“出来有人接、回归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的促进了我县社会安定稳定。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28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276人,解除劳教人员11人,都逐一登记建档,订帮教协议书,并落实了帮教措施,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99%。严格按照省厅“无缝对接”的工作要求,从各监狱接回“两劳”人员287名,接回率100%。并对两劳人员发放了六个月的未就业生活补助费,发放率100%。进一步规范了18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率达100%以上,安置率达98.2%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2、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改革取得突破。今年新增社区矫正对象226人,全县累计有458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一是为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今年七月份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一致通过“一个意见两个办法”,率先在萍乡司法行政系统中出台社区矫正规范化改革举措,规范了社区矫正前的审前调查程序,实行保证金或保证人制度,有效地强化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和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平台建设,加强了gps手机定位系统。社区服刑人员可随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系统发送思想汇报,也可以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通过手机短信向矫正机构反映。另外,该系统可定期自动精确统计矫正工作数据,矫正机构通过对数据分析,能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动态,进行科学分析决策,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者形象地称其给社区服刑人员构筑了一道无形的电子“围墙”,防止和减少了脱管、失控。我县已有268位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了gps定位手机 四、切实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思想解放活动。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坚持做到“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的政治本色。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机关干职工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司法部“六条禁令”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未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和涉法涉诉的任何情况。与此同时,我局还认真抓好驻村挂点工作。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挂点村-长平乡星辉村、塘上村、福田镇福田村、双源村、杨岐乡石源村开展“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共帮扶资金4万多元,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品300余份,免费开展法律法规咨询50余人次,开展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学生活动60余人次,共发放慰问金26000元。今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基层基础工作较薄弱,工作发展不平衡,部份干部进取心不强,业务用房建设缓慢等困难和问题。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司法行政机关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开拓创新、激情创业、进位赶超,为建设赣西工业商贸旅游重镇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第五篇:县司法局领导班子2014年度述职报告
县司法局领导班子二○○四年度述职报告
考核组各位领导:
我代表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对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作如下述职:
2014年是我县经济建设全面发展,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十六大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执法为民”学习活动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方略,贯彻落实全省、全区政法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目标和措施,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形成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各项司法业务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今年以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一是根据《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文件精神,经过协调各有关部门,县委普法办、县司法 局、县民政局、县“三村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的通知》,确定将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村”工程建设的我县千福、闷乐、千 蚌、护 东、允 俸、忙 开、忙安和那布等八个村委会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示范点,与“三村”工程建设同步开展,同步实施。
二是积极组织实施,适时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各项工作。文件下发后,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及时分别到实施“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八个村逐一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工作重点:一是要建立健全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二是要制定相应的普法宣传计划,各村配备一名普法宣传员,利用法制宣传园地、法律知识竞赛和“法进农家”等多种形式和活动搞好村级的普法宣传,结合农村实际,进一步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宣传。如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 是 要 制定切实可行和符合法律有关规 定 的“ 村 规 民约”,规范村民的生产生活,做到诚信守法,使示范村逐步走入法治化的轨道。四是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纳入村“两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规划、同实施;五是抓建章立制工作,并成立村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小组,每组有一名法制宣讲员,每户培训了一名法律明白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是发展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深刻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当家作主,促进农村各项事业依法管理,调动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的一项新举措和有效途径。各村委会抓住村级换届这一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一是抓好组织建设,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直接选举产生,真正把那些能够坚持依法办事、公道正直、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举到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的位置上来;三是抓好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委员会进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经村委会议研究,由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四是抓好民主管理,依照规范村民自治,村内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了有关生产、财务、治安、调解、计生、党员干部管理等各项制度;五是抓好民主监督。实行村务、财务公开,每季度向村民公布一次,做到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基层干部一个清白,推动了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机构不断优化。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调动了村民民主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四进村”活动,促进“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4月21日至29日,在县委宣传部牵头下,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与县委党校、县文体局、县科技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广播电视局等8个单位共同开展了政策、先进文化、致富信息和文明习惯“四进村”活动。一是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向每个行政村文化室赠送一套“万村书库”书籍,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捐赠健康有益的书籍, 丰富村文化室活动内容;二是由县委普法办、县委党校、科协负责向每个行政村的“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计生员、保健员、兽医员、农科员、护林员和致富能人开展党的政策、法律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宣讲,满足农民群众科技文化知识需求;三是由县卫生局、计生局负责为每个行政村村民、完小学生义诊,免费为育龄妇女进行检查,开展医疗咨询,发放计生宣传材料,帮助村民解决看病难问题;四是由文体局农村电影管理站负责向每个行政村播放科教影片专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农村。整个活动共向8个村赠送了1000余本图书,组织了6场宣讲,130余名农村党员及干部听取了讲座;为群众义诊900多人次,免费为200多名育龄妇女进行了b超检查;先后组织播放电影8场次,观众达4500多人。
四是为进一步搞好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于5月17日至5月21日,再次深入到各个示范村进 一 步检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并对村民的生产、生活、社会治安、民主法制建设、普法宣传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在这次活动中,县委普法办还赠送每个村委会一本《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对村委会干部提出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通过检查督促,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确定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纳入村“两委”班子的考核内容,村委会表示在今后的“ 三村”建设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创建“ 民主法治 示 范村”的七项标准,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村民学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使示范村逐步走入法治化的轨道。
五是印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个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点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组织指导换届后的村委会做好《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县委普法办、组织部、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联合转发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司法厅和民政厅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两个示范文本,要求各乡镇,特别是八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点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六是组织开展检查落实工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于7月26日至29日到我县“三村”建设的护东村、那布村、忙安村、忙开村、允俸村、千蚌村、千福村、闷乐村等8个村委会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落实。通过检查,8个村委会都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党组织、村委会、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共青团组织、调解治保组织、经济联合体等党群团组织,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村委会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工作制度、值班制度、党支部制度、支部书记接待日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干部廉政制度、村委会议制度、“两委”成员结对扶贫制度和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村委会的各项工作。三是在抓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在宣传党的各项政策的同时,注重抓农村法制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了加强,村民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逐渐形成。四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并能充分发挥作用。建立了三级治保调解网络,工作职责明确,并能积极开展工作,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辖区内的劳释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适时组织帮教。
七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下步工作。一是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县首批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考核工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和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民主法治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