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个人履职情况报告范文
2022年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班子成员以及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做为财政部门负责人,我始终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清正廉洁的作风,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工作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
(一)全旗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1-10月份,全旗财政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89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85.6%,比上年同期增加3,643万元,增长10.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9,82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5.5%,同比减少3,754万元,下降15.9%;非税收入完成20,06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3%,同比增加7,397万元,增长58.4%。非税收入占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50.3%。 政府性基金收入845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21.3%,同比减少1865万元,下降16.7%。
2022年1-10月份,全旗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3,226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29,505万元,增长8%;基金支出完成8,677万元,同比减少1,463万元,下降14.4%。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征收管理,实现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依法组织征管。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成立了以财政、审计和纪检部门组成的联合专项督查小组,对全旗192家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1年非税收入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共收缴应缴未缴资金5,987万元。二是推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根据《敖汉旗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5次会议纪要》要求,推动旗政府授权划转业务交由龙兴国资集团运营管理,将敖汉旗龙源市政有限公司、敖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经营权划转至龙兴集团,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拍卖新惠镇北城移民集中安置剩余房产41套,成交金额636万元。四是推进金陶公司股份经营权转让工作。对旗政府持有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39%股份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出让。
2、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力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继续规范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打造“阳光财政”。将18个乡镇苏木街道办纳入预决算公开范围,实现全旗194家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确保预决算公开信息的质量提升,使公开结果更阳光更规范。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支出。落实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严格预算执行,提升预算约束力,严控预算调整规模,原则上不追加预算。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上级财政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旗194家单位已全面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并能正常使用基础数据、预算项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绩效管理等模块,初步实现多功能模块的正常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全面铺开,规范了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提高了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了现代财政综合治理水平。四是全面启动绩效自评,推动绩效管理扩围提质。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压实绩效自评主体责任,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将2021年预算安排和年中追加的项目纳入项目绩效自评以及所有乡镇苏木街道办、旗直部门均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范围,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截至目前,全旗已完成68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评价总金额22.73亿元。同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了单位主体责任,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拓展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强化财政评审监督管理。截至10月末,预算评审共评审项目资金846项,评审项目资金140,008万元,审定项目资金124,554万元,审减资金15,455万元,审减率11.04%。结算评审共评审工程资金18项,送审项目资金4,083万元,审定项目资金3,814万元,审减资金269万元,审减率6.6%。六是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1-10月份全旗共组织集中采购365批次,完成采购预算199,096万元,实现采购资金191,871万元,节约资金7,225万元,资金节约率3.6%。七是深化国企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成工作台账清单任务,促进国企改革常态化。截至目前,确定敖汉旗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清单40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八是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启动电子票据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建设政府非税收入全流程业务无纸化、缴款办理便捷化、电子票据替代纸质票据、电子票据社会化流转应用的“互联网+政府缴费”新模式,为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3、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短板惠民生。1-10月份,共争取上级资金396,81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908万元,一般转移支付223,468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等收入增量46,530万元,增量中纳入以后年度转移支付基数43,2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64,434万元。同时,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3,000万元。切实保障了全旗“三保”及教育、卫生健康、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资金需求。
4、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提升农牧民幸福感。1-10月份,我旗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64654.18万元,累计发放171.24万人次,涉及9个领域33类42项补贴。二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1-10月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38,669万元(本金19,313万元,利息19,356万元),其中:到期债券本金850万元、德国贷款本金983万元、隐性债务利息本金19,850万元;隐性债务利息10,404万元、债券利息8,952万元。三是守好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共收到上级财政衔接资金24,123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8,719万元、中央贫困林场资金215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3,219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969万元,截至10月末已拨付衔接资金12,578万元,资金拨付率为52.14%;2022年共收到京蒙协作资金5,898万元,已拨付3,000万元,资金拨付率为50.86%。四是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截至10月末,共拨付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专项资金17,219万元,其中: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5,967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及垃圾无害化处理资金442万元,自然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建设及救灾资金56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53万元,高标农田建设和国土调查等自然资源资金88万元,自然保护区补助9万元。
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党风廉政建设、八五普法等内容作为首要政治学习任务,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践行做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党员好干部。二是把对党忠诚摆在首位。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工作各方面,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守好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严格落实上级和旗委旗政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财政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三是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准则。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主动接受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履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把廉洁自律作为从政底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持之以恒整治腐败问题。
三、存在问题
本人在财政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前的改革需求和社会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如何用新的理念和新实践去应对新变化带来的新挑战,抗住财政增收压力,保持我旗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仍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探索研究。
四、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在旗人大的监督下,以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旗为目标,努力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覆行好自已的职责,为推动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