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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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xxxx典当有限公司】:
鉴于: 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于 年 月 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当票(编号: )、《 借款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君】(系 )与财产共有人【乙君】愿意为债务人全面履行上述合同项下义务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承诺如下:
一、我二人完全知晓和同意上述借款。同意为上述当票、借款合同(包括展期协议)和今后借款合同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范围: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当票及借款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我二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我二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
3、保证人婚姻关系的任何变化。
四、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五、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至前述当票及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附:保证人、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签字)
财产共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编号: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配偶及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致【兴银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与兴银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编号:),鉴于此,本担保人及配偶及财产共有人自愿为债务人全面履行上述合同项下义务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承诺如下:
一、我二人完全知晓和同意上述编号:租赁合同。同意为上述编号:租赁合同(包括展期协议)和今后合同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范围: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编号:租赁合同(包
括展期协议)约定的租金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罚息、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我二人同意或是否事先
通知我二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第 1 页 共 2 页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请继续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
3、保证人婚姻关系的任何变化。
四、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五、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至前述编号: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附:保证人、配偶及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
(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签字)
配偶及财产共有人:(签字)
年月日
第 2 页 共 2 页
第三篇: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xxx公司:
承贵公司与xx公司(下称:债务人)于 2014 年月日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约定,贵公司为债务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贵公司提供保证。
一.本人同意上述《委托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本人同意对《委托保证合同》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向贵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1.如债务人未按《委托保证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贵公司支付由贵公司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损失等(利息额计算至本人实际支付日)时,本人保证在贵公司代偿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
2.如债务人未按《委托保证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交纳担保费,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款通知五日内,无条件代债务人支付担保费本息、违约金以及损失等费用。
3.如债务人未履行《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书面索款通知十五日内,无条件予以全部赔偿。
三.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欠付贵公司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资产(详见《资产清单》)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夫妻共同财产中减去对方基本生活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后的部份;
3.本人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四.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自贵公司代偿之日起,直至债务人欠付贵公司的所有债务悉数清偿为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而造成贵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贵公司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六.如贵公司以其他形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本人保证届时无条件按照贵公司规定的格式另行出具保证书。
七.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书持续有效:l.本保证书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中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无清偿能力或变更名 1
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财力状况的改变或与任何单位签定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
3.《委托保证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
八.在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本人放弃取代贵公司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保证:
1.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债务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项或将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让给本人,本人将不与贵公司并列分享追讨上述款项、资产或权益;
2.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时向债务人索取任何担保或款项,否则贵公司有权要求本人将索取的权利和款项全部移交贵公司;
3.在债务人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整的诉讼时,本人如可从中取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的资产或款项亦作为代贵公司取得,并一经贵公司要求即全数交还,直至贵公司全数收回债务人欠付贵公司的所有债务为止。
九.本人对依据本保证书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销或反索偿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贵公司实际足额收到本保证书规定的贵公司应得款项。
十.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委托保证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贵公司依本保证书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在本保证书项下应承担的任何债务。
十一.本保证书为一独立附加担保,贵公司可以在本身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接受债务人或任何第三者现时或将来提供的任何抵质押或其他担保,或者解除或变更已持有的抵质押或其他担保而无需知会本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本人均应对债务人的所有未清偿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十二.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保证书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本人保证对本保证书中的所有债务不提出任何抗辩。
十三.本保证书为《委托保证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贵公司的同意。
十四.本保证书壹式贰份,贵公司与本保证人各执壹份。
保证人(签字捺印):,保证人配偶(签字捺印):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
联系电话:年月日
第四篇: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兹有--------------------------公司(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署了《委托担保承诺书》,承贵中心接受委托为其提供-----------------万元(大写)贷款担保,为维护贵中心的合法权益。本人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贵中心提供反担保,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对《委托担保承诺书》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现任;如债务人未按《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的承诺按期足额还全部债务,导致贵中心损失的,本人保证在收到贵中心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中心。
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 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列的全部财产。
2、 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3、 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 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 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
四、在任何情况下,在贵中心尚未全部收回担保代偿款项之前,无论本人是否已经向贵中心部分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贵中心代偿款项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五、贵中心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委托担保承诺书》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中心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六、 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贵中心根据《委托担保承诺书》所提供的担保债权被全部清偿为止。
七、 本保证书一式四份,贵中心与本人各执二份。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结婚证编号:-------------------------字,第---------------------号
住所:---------------------------------------------邮编:----------------
住所电话:---------------------手机----------------------------------
第五篇: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有限公司:
《委托担保合同》约定,贵公司为债务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贵公司提供保证。
一.本人同意上述《委托担保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本人同意对《委托担保合同》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向贵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1.如债务人未按《委托担保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贵公司支付由贵公司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损失等(利息额计算至本人实际支付日)时,本人保证在贵公司代偿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
2.如债务人未按《委托担保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交纳担保费,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款通知五日内,无条件代债务人支付担保费本息、违约金以及损失等费用。
3.如债务人未履行《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书面索款通知十五日内,无条件予以全部赔偿。
三.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欠付贵公司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资产(详见《资产清单》)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夫妻共同财产中减去对方基本生活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后的部份;
3.本人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四.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自贵公司代偿之日起,直至债务人欠付贵公司的所有债务悉数清偿为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而造成贵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贵公司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六.如贵公司以其他形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本人保证届时无条件按照贵公司规定的格式另行出具保证书。
七.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书持续有效:l.本保证书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中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无清偿能力或变更名 1 承贵公司与(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
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财力状况的改变或与任何单位签定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
3.《委托担保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
八.在所有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本人放弃取代贵公司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保证:
1.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债务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项或将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让给本人,本人将不与贵公司并列分享追讨上述款项、资产或权益;
2.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能同时向债务人索取任何担保或款项,否则贵公司有权要求本人将索取的权利和款项全部移交贵公司;
3.在债务人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整的诉讼时,本人如可从中取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的资产或款项亦作为代贵公司取得,并一经贵公司要求即全数交还,直至贵公司全数收回债务人欠付贵公司的所有债务为止。
九.本人对依据本保证书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销或反索偿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贵公司实际足额收到本保证书规定的贵公司应得款项。
十.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委托保证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贵公司依本保证书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在本保证书项下应承担的任何债务。
十一.本保证书为一独立附加担保,贵公司可以在本身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接受债务人或任何第三者现时或将来提供的任何抵质押或其他担保,或者解除或变更已持有的抵质押或其他担保而无需知会本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本人均应对债务人的所有未清偿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十二.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保证书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本人保证对本保证书中的所有债务不提出任何抗辩。
十三.本保证书为《委托保证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贵公司的同意。
十四.本保证书壹式贰份,贵公司与本保证人各执壹份。
保证人(签字捺印):,保证人配偶(签字捺印):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
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