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承诺书(热门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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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改革承诺书
为充分发挥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积极带头作用,本人向新房乡人民政府郑重承诺:
一、积极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和相关制度。
二、遵守殡葬改革相关规定,确保本人或直系亲属死亡后遗体火化、治丧及安葬符合殡葬改革规划要求。
三、配合相关部门及时上报直系亲属死亡人员信息,保证直系亲属死亡后无遗体外运、棺殓土葬等情况出现。
四、积极报告、制止和协助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查处违规殡葬行为。
五、本人或直系亲属死亡后不按要求火化的,将自觉履行“政府不予办理遗属补助及死亡安葬补助等一切业务”的相关规定。
六、不参与违规治丧和土葬活动;不参与非法运输遗体;不参与非法买卖、转让或出租墓穴墓地;不参与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丧葬用品或土葬用品;不违反规定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含活人墓);在家治丧不违反殡葬管理规定。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本人执一份,一份新房乡人民政府存档。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人:
法定赡养人:
年 月 日
篇2:改革承诺书
为配合全市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本人作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以身作则,在殡葬改革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保证本人及亲属遵守殡葬管理各项规定,并积极做好朋友及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共同遵守规定,做到统一火化,不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二、在操办殡葬活动中,自觉服从殡葬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办理重大事项报告和备案,决不干扰殡葬管理,扰乱工作秩序的行为发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出大殡,不影响交通,不妨碍公共场所秩序,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自觉维护殡葬改革。
三、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受相应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单位存档,一份报区殡改办备案。
承诺人(签字):
单 位(盖章):
篇3:改革承诺书
为更好服务人民群众,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发展理念,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正确履行投资管理职能,做好投资项目的储备和前期推进,以及审批、核准、备案和初审转报等工作,加强全州建设项目服务和管理。
三、加强对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与协调,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
四、加强价格管理工作,健全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能,及时受理、办结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创造优良投资环境,切实维护客商和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把执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等项目的政策和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示,严格按公
开程序和时限要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强化效能监察,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八、认真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九、坚持勤政廉政,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杜绝滥用职权,努力建设奉公守法的廉洁型机关。
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信守承诺,坦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
二�XX年二月十五日
篇4:改革承诺书
为了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革除旧习,树立文明新风,作为党员、干部郑重承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厅发[20xx]18号)精神,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好带头作用:
(一)带头节俭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同时,带头减少繁文缛节,缩小宴请规模和迎亲(出殡)车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去世后除国家规定外,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严格控制遗体送别仪式规模,力求节约简朴。
(二)带头革除陈规陋俗。带头破除封建旧俗,不搞请阴阳、看风水、做道场、出大殡等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婚丧嫁娶不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棚设宴、搭建灵棚、高音喧哗,不在凌晨午夜燃放鞭炮烦扰邻里,不沿街游丧、抛撒焚烧冥币、燃放鞭炮。
(三)带头树立文明新风。以集体婚礼、纪念式婚礼、家庭婚礼、旅行结婚等形式举行婚姻宣告仪式。在丧事活动中,带头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敬献鲜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
(四)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去世后实行火葬,在公墓内安葬骨灰,不将骨灰装棺再葬,不超标准建墓立碑;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带头在指定安葬点或公墓内安葬,不乱埋乱葬;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撒散骨灰或者平地深埋、不留坟头;带头捐献遗体或器官。
(五)带头宣传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教育引导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不对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承诺人:
时 间:
单 位:
政治面貌:
职 务: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本人持有,另两份分别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