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令保密承诺书3篇范文
律师调查令保密承诺书1
我了解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与执行程序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知悉使用律师调查令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律师调查令,确保调查收集的证据真实完整,不私自隐匿、毁灭。
二、对持令调查获取的证据及信息,尤其是所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向人民法院报告并保密,未经人民法院允许,不私自进行复印、拍照、备份等。
三、对持令调查获取得证据及信息,仅限于本案诉讼目的使用,不私自泄露或在其他事务中使用。
四、不利用持令调查的证据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误导性宣传,不影响案件办理。
五、不利用持令调査获取的证据诋毁当事人的声誉。
六、严格按照《规定》载明的期限使用调查令,按期交还调查获知的证据、信息、调查令及回执。
承诺人(申领人及持令人)签名:
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公章)
年月日
律师调查令保密承诺书2
致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本人系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刘彩凤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411053761,现因张三诉李四、王五买卖合同纠纷案向贵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查李四、王五的人口身份信息,故本人特此向贵院承诺如下:
一、本人承诺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律师调查令》,并保证在调查取证后,五日内将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及回执提交给贵院。
二、《律师调查令》因故未使用的,本人承诺在有效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缴还贵院入卷。
三、规范使用《律师调查令》,持令调查获得的证据及信息,仅限于本案诉讼使用,保证不对外泄露持令调查获得的证据或信息,并不作其他使用。
四、保证绝不伪造、变造《律师调查令》并绝不持伪造、变造的《律师调查令》收集证据或信息。
五、保证绝不伪造、变造、隐匿、毁灭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
六、保证绝不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误导性宣传,影响案件办理。
七、保证绝不利用持《律师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信息,诋毁对方当事人声誉。
八、保证绝不为其他滥用《律师调查令》的行为。
如本人有违上述承诺,自愿接受贵院、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依法给予的任何处分;构成犯罪的,自愿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承诺人:刘彩凤律师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2019年4月 日
律师调查令保密承诺书3
下述签名之人为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在事务所的执业过程中,本人会持有、制作或接触事务所客户的“保密资料”。“保密资料”指通常不被公众所知或第三者无法轻易得到、以任何性质或方式表达的所有资料或信息(或者客户向事务所披露的而事务所有义务确保其未经授权不被使用或披露的资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向事务所披露的商业秘密、专有知识、业务流程、管理文件、业务情况、文书范本以及客户身份和客户提供的明确要求事务所为之保密的文件。
作为本人接触保密资料的.条件,本人特此保证,除非事务所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本人在事务所执业期间以及随后任何时候,均不会实施以下行为:
(1)披露或允许他人披露保密材料。
(2)将保密资料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以及电子文档)携带或传送到事务所以外的任何地。
(3)除事务所业务目的之外,为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资料。
本人理解,如果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上述保密资料将对事务所及其客户或相关第三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并且将导致本人承担相关民事、行政(包括但不限于丧失或被禁止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和/或刑事责任。
本人确认保密资料为事务所客户的财产,本人在于事务所的执业关系结束后将书面保证未保存载有保密资料的任何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文档)。所有保密资料将在相关业务完成后,按照事务所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或指示处理。
本保证书由本人签署并于200X年X月X日生效,以资证明。
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李恒欣律师
签名:李恒欣
日期:200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