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助学贷款合同(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信用社助学贷款调查报告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关于开展助学贷款情况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我社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拓展助学贷款业务,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2014年11月末,我社共有助学贷款719笔,贷款余额496万元,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96万元,未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五级不良贷款余额1万元(次级类),不良率0.2%,已进入还款期贷款余额2万元,累计支持了891名贫困学子迈进了高校大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蓬勃开展,不仅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而且体现了农村信用社支持民生、回报社会的的博大情怀,同时,也使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基层得到了延伸。
2014年10月,我社制定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贷款程序、贴息与风险补偿等,并与××县教育局签订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形成了由民政部门证明、高校初审、教育局审核推荐、信用社贷款发放、财政风险补偿的多方协作机制。2014年的风险补偿金340476元已转入教育局在我社开立的“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专户”,2014年的补偿金申报工作也已完成。
一、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根据我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对于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普通高校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不上浮,且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由此可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农村信用社联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有关部门和高校的金融纽带。因此,我社上下高度重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政策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积极营销,大力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办好、好事办实。
1、认真学习,领会政策。
为了规范操作,统一管理,我社规定所有助学贷款一律集中到联社个人客户部办理。为此,我社对个人客户部全体员工进行了专项学习和培训,要求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该项贷款业务的政策界限,积极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并在实践中正确运用。着重解决员工因觉得助学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利率低、管理难而可能出现的怠慢态度,要站在惠民工程的政策高度,积极推进此项业务的开展。同时,加强对原生源地助学贷款(即2014年新管理办法实施前发
放的贷款)的管理,要求继续按规定履行原已签订并生效的助学借款合同,并继续做好按季申报贴息、免税申报和贷后管理等相关工作。
2、密切配合,积极投放
一是主动加强同当地教育部门的联系,及时与之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贴息和风险补偿程序。二是搞好业务宣传。充分利用信用社点多、面广的优势,搞好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及家庭充分知晓该项业务及其办贷程序和规定,促进这一惠民政策能在更大范围内取得成效。三是提高效率,贴心服务。很多贫困家庭都居住离县城较远的农村,往返一次既耗时费力,也会增加很多不必要的开支。为此,对于申报资料完整、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我社从贷款受理,到最后审批发放,一般不超过一天。四是高峰时段,优先办理。助学贷款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在每年的寒暑假特别是秋季入学前的申贷高峰期,我社都会安排专人,集中时间和精力,优先办理助学贷款。2014年8月,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我社个人客户部就办理助学贷款300笔,贷款金额167.9万元,很多员工都坚持早上班、晚下班、中午和周末加班,尽一切努力,积极支持困难学生就学。
3、重视管理,防控风险
一是贷前调查是关键。认真审核学生提供的各项申请材料,重点审核其就读情况、贫困证明和学校评价,同时通过查询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个人信用记录,掌握其家庭负
债情况及违约情况,并借此向学生介绍个人信用记录的形成和重要性,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二是贷后管理不放松。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都比较长,且学生毕业后有可能会留在异地工作,所以掌握其适时情况就显得尤为重要。我社对所有助学贷款都逐笔逐户建立专门台帐,并要求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与学生或者其家长的电话联系,必要时实地或向其就读学校了解情况。三是多方协作要跟进。通过主动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政、学生就读高校等有关单位加强联系,着力构建多方合作的信用连接机制;同时高度重视贴息和风险补偿的申报与落实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
二、助学贷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遇到的困难
1、宣传力度待提高。
助学贷款虽然已开办了好几年,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大,社会公众及学校对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精神理解不深,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对该项业务的办理程序不很清楚,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没有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削弱了政策的执行效果。
2、“困难家庭”难界定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扶持贷款,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判断其家庭是否真正困难便成了一大难题。尽管要求学校、村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等提供相应证明,但由于相关约束机制不
健全,难免存在做“顺水人情”的情况。再加上办贷机构统一到联社个人客户部,与学生的家庭居住地较远,对其家庭真实情况不了解,要逐笔逐户进行核实也不现实。非困难家庭户获得了助学贷款,尽管从降低助学贷款风险的角度可能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却违背了助学贷款政策出台的初衷。
3、收益成本不匹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定每名学生每年贷款一般不超过6000元,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上浮。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多为定期储蓄,资金成本高,造成存贷款利差较小,与农村信用社发放的一般农户贷款利率上浮60%-80%相比,助学贷款收益较低。再加上贷款额度小,笔数多,分散,且收回期长,形不成规模效益,不利于贷款管理和催收,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办贷机构的积极性。
三、助学贷款不良情况及其风险分析
截止2014年11月底,我社生源地助学贷款五级不良(次级类)贷款余额1万元,不良率0.2%,暂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目前的风险补偿金能覆盖助学贷款风险。形成不良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借款学生毕业后未能及时找到工作,无任何收入来源,其父母也因家庭困难无法代为偿还。
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户贷款要求家庭条件较好、有相应偿还能力相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都是比较贫困的家庭,一般不是信用户,亲友也往往无力提供担保,因此大大
加重了该类贷款风险。其次,学生往往与经办信用社相距很远,联系极不方便,农村信用社很难及时获得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开除、伤亡等涉及信贷风险的信息,特别是学生毕业后工作不固定,居无定所,手机号码更换频繁,信用社与其联系的难度可想而知,也直接影响了贷款的催收和偿还。另外,当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学生毕业后往往不能立即找到工作,或薪酬较低,也无力偿还贷款。最后,部分学生及家长认为助学贷款是国家扶贫贷款,存在盲目借贷和赖债不还的思想。
因此,要防范、化解助学贷款风险,单靠农村信用社一家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如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降低借款人道德风险;建议高校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作为一门必修课,在高校学生群体中建立个人信用制度;高校应积极协助信用社,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国家要加大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调动办贷机构的积极性。
四、政策建议
1、加强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
各级部门要协同建立助学贷款营销网络,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了(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解助学贷款业务;在高考期间设臵贷款咨询服务台,印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手册,使广大学生和家长明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条件、操作流程。
2、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教育局要协调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将助学贷款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拨付给信用社,并适当提高助学贷款的贴补利息或其他优惠扶持政策,增强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水平,提高信用社的放贷积极性。
3、建立健全助学贷款管理机制。
信用社要建立完善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流程,加强贷款管理,保持与高校的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在高校中的相关信息,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为鼓励办贷机构积极发放助学贷款,可对助学贷款单独建账、单独考核,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二篇:助学贷款补充合同
甲方:中国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为_________年第_________号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_________系_________学院_________系的毕业生,在学校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与甲方签订______年第_________号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合同金额_________万元,借款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根据借款合同,共获得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其中:学费(大写)_________;生活费(大写)___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已偿还本金(大写)_________。尚欠借款本金(大写)_________。尚欠借款利息(大写):_________。以上借款本金、利息经乙方核对无误(附贷款发放与偿还本息清单)。
二、乙方毕业后将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
如借款人在本地,还款方式为(请在□内打“√”):
□ 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工具主动还本付息;
□ 按期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还本付息;
□ 委托建设银行在借款人储蓄存折账户或龙卡账户上扣款。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如借款人在异地,还款方式为:提供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储蓄存折账户或龙卡账户,借款人定期向上述账户存入(汇入)还款资金,委托贷款银行扣款。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还款计划不变。
三、乙方毕业后的工作单位为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乙方毕业后的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乙方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保证在10日内通知甲方。
四、其他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三篇: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中国xx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借款人(甲方):张小明(借款学生)
贷款人(乙方):中国xx支行(经办银行)
介绍人(丙方):xx大学(学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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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详见注1(大写)(小写)。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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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详见注2)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国家助学贷款年利率为%。(暂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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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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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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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丙方指定的账户是丙方所在学校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户户名为:
xx大学,账户号为:(暂不填写);
四、贷款发放计划:甲方选择以下第种发放方式:(详见注3)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二)按学年发放:
1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1.学年,学费人民币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2.学年,学费人民币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3.学年,学费人民币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4.学年,学费人民币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5.学年,学费人民币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 第六条 ???? 第七条
委托代扣 借款偿还
一、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甲方进入还款期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张小明,账户号为:(暂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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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民身份号码:310123198201400001 所在院系:金融学院 攻读专业:企业管理专业 通讯地址:(学生现住地址) 邮政编码:201400 联系电话:现在联系电话
甲方父亲(法定监护人)姓名:张明 公民身份号码:310123195809201403 工作单位名称:上海机床厂 甲方母亲姓名:李丽
公民身份号码:310123195809201402 工作单位名称:上海纺织厂 家庭通讯地址:(家庭地址) 甲方签章(签字、捺印)张小明 日期: 2014年9 月23日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丙方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注1. (1-10大写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借款金额如下:总金额=6000*从现在起余下的在校年份
(公费硕士生住宿费1600/年的情况下总金额=5600*从现在起余下的在校年份),
1)四年制本科生:
本科一年级学生:贰万肆仟元整(大写)24000.00(小写) 本科二年级学生:壹万捌仟元整(大写)18000.00(小写) 其他学制本科学生次类推 2)三年制硕士生:
硕士一年级学生(公费),住宿费为1600/年:壹万陆仟捌佰元整(大写)16800.00 (小写) 硕士一年级学生(自费):壹万捌仟元整(大写)18000.00(小写)
其他学制硕士学生以次类推
3)三年制博士学生:
博士一年级学生(公费),住宿费为2014/年:壹万捌仟元整(大写)18000.00(小写) 博士一年级学生(自费):壹万捌仟元整(大写)18000.00(小写)
其他学制博士学生以次类推
4)专科(或高职)三年制学生
专科一年级学生:壹万捌仟元整(大写)18000.00(小写) 其他学制专科(或高职)学生以次类推
注2. 借款期限如下:
本科一年级学生:借款期限共120月,即从 2014 年 10 月日至 2014 年 10 月日止。 本科二年级学生:借款期限共108月,即从 2014 年 10 月日至 2014 年 10 月日止。 硕士一年级学生:借款期限共108月,即从 2014 年 10 月日至 2014 年10 月日止。 博士一年级学生:借款期限共108月,即从 2014 年 10 月日至 2014 年 10 月日止。 专科一年级学生:借款期限共108月,即从 2014 年 10 月日至 2014 年 10 月日止。 以此类推
特别说明:1.借款期限日中的“日”一律不填写,由银行根据实际放款日期统一填写。
2. 以上借款期限以贷款的最长期限(即毕业后六年还清贷款)为例计算,学生可以根据自
身还款能力选择借款期限,但必须为12个月的整倍数。
注3. 贷款发放计划如下,甲方选择以下第 一 种发放方式
1. 本科学生,学费金额为5000元(学费不包括住宿费):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5000.00 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 1000.00 元;
2. 本科学生,学费金额大于6000元(学费不包括住宿费):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6000.00 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3.硕士生(公费),住宿费1600/年: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元,住宿费人民币 1600.00元,生活费人民币 4000.00 元; 3. 硕士生(自费):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6000.00 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4. 博士生(公费),住宿费2014/年: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元,住宿费人民币 2014.00元,生活费人民币 4000.00 元; 5. 博士生(自费):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6000.00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6. 专科(或高职),学费金额大于6000元(学费不包括住宿费):
(一)每学年,学费人民币 6000.00 元,住宿费人民币元,生活费人民币元;
注4. 学生在借款合同左上角注明学号和姓名。
注5. 其他情况据实填写
第四篇:助学贷款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币别)_________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十条 质押登记
(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
(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
(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
(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质权实现。
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
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
第十三条 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
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
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2.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质人执_________份,质权人执_________份,_________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章):_________质权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第五篇: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确认函
附4:
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
省(市)
我校系专业(班级)学生,于年月日,同省(市)县(市、区)社(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信年字第号《助学借款合同》。我校已经审查,现予确认。
(高校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骑 缝章
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确认函(回执)
省(市)
我校系专业(班级)学生,于年月日,同省(市)县(市、区)社(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信年字第号《助学借款合同》。我校已经审查,现予确认。
贷款汇入我校指定帐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高校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