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买卖合同【新版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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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一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让厂房和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土地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向乙方出让座落在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结构,平房和层楼房各幢,其中面积平方米,层楼房面积平方米,甲方持有政府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房权证字第号)。
2、甲方向乙方出让座落在的厂房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限至年月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随房产所有权转移。甲方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国用第号)。
3、厂房和土地区域四至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标定。
二、转让价格及税费承担
1、甲方出让的厂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共计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厂房作价 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 万元。
2、本合同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和交易流程
1、本合同转让总价款人民币 万元共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支付: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如下房产、土地移交手续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该定金在乙方获得厂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之日起自动转为第一期转让款。
①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移交厂房、土地,办理移交手续。
②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应在十日内办结该厂房、土地未清税费,保证对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明确。
③甲方应将出让的土地、房屋内所有约定不属于乙方的东西搬出,因特殊原因无法搬出的需经过乙方同意。
④甲方应结清与出让土地、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费、物业费、垃圾费、环保费、管理费、卫生费、人员薪酬费等。
⑤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厂房和土地的测绘、评估及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登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文件材料。
(2)第二期支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变更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资料完备,符合要求,并经产权登记机关正式受理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万元。
(3)第三期支付:乙方在领取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各期款项(共三期付款,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起 日内应向乙方开具相应价款的票据。若甲方银行账户变化,甲方需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出现的政府原因(如规划、征收或区域过户冻结等)或政府部门工作失误造成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不能过户变更的,甲方需在双方确定无法办理过户变更后 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出让款和定金(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起算日期为。若产生双方已缴纳的税费,则双方各承担税费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应解除厂区内所有与第三方的租赁关系,并腾空全部厂房。
2、甲方保证对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明确。
3、甲方保证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属和债务纠纷,也不存在对外租赁、抵押、质押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瑕疵。
4、在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或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权利担保。
5、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厂房、土地及附属设施应按签约时现状完好地转移交付乙方。
6、登记在甲方名下的变压器、水、电、煤气及其他付费项目使用权,由甲方迁移变更,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造成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视作违约,合同另一方免除。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
2、乙方取得出让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故意不履行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按合同支付剩余价款及伍拾万元违约金。
3、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或未按期移交房产,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包括定金)及赔偿乙方已缴纳的税费等损失,并向乙方支付伍拾万元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4、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房产、土地登记部门各一份。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二
卖方(甲方): 企业注册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股东:
买方(乙方):
企业注册号: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所属的号栋厂房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厂房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政府命名的位置为:具体位置为:
2、厂房占地面积4989.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共四层。厂房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的面积为准,实际面积±不相差5%,甲乙双方互不补差价,差额面积超出5%的由甲乙双方按购买平方单价互补。
3、甲方保证,本合同所交易的厂房产权清晰,甲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厂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及法律纠纷,甲方未使用该厂房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若甲方保证不属实,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二、厂房成交价:万圆整(万元)。
三、付款办法:
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贰佰万圆整(200万元),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定金收据,同时将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交付予乙方保管。甲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可向乙方借用。
在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后,六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万元(500万元),余额在甲方协助乙方领取到房产证后六日内付清给甲方,甲方对乙方领取房产证有负责到底的义务。
四、厂房的交付:甲方收到首付款后的一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将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所拖欠的工程款(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等),土地出让金、建安税费等一切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必须保证厂房的共有人只限于本合同中甲方列明的二位股东。
3、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厂房现状交付予乙方,电梯及水电、消防等设施,由乙方自行完善并安装。
4、厂房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若甲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甲方负违约责任。
甲方办证及过户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双方即开始办理厂房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到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厂房,每推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厂房以已付款总额成交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余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最长不能推迟60天,否则该合同废止,甲方向乙方退还已付款的50%。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三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3、厂房区域东侧在_______米内、南侧到_________米内、西侧到_________米内、北侧到__________米内。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2、乙方在甲方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厂房总价分二次付清,签约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后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其余房款应在甲方办妥相关产权交易后(以产权交易中心核发产权证之日为准)6日内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契税由乙方负责。
3、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处以滞纳金按银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过三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1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售房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厂房和土地总价1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其他规定:
1、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2、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但必须通知管理方,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所购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举办高污染、高噪音、高用电量的项目。
5、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6、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无权干涉。
9、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执一份,房产管理局和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四
出卖方(甲方):
证照号码:
法人代表:
买受方(乙方):
证照号码:
法人代表:
中介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苏州市 区 号的 有限公司自有产权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平米,土地证号:苏 国用( )第 号。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2,已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合计平米。房产证号:苏房权证 区字第 号。
3,水电及消防、排污设施、固定装饰装潢,照明设备。
第二条 甲方确保上述标的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无抵押贷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征得权利共有人及隐性权利人的同意;乙方现场查看过上述标的,对于该标的所处位置、建筑及设施情况、以及交易税费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标的。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整体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办理房产土地交易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一)甲乙双方在中介方的见证下于 年 月 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二)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甲乙双方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支付第三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四)上述全部交易手续完成一周内,双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甲方结清该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汽及其他费用后,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自移交一日起该厂房土地的租赁权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除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标的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该标的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双方承诺,对于办理过户手续积极给予协助。由于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标的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 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内,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标的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签定后,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违约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双方全部中介费用。
第八条 本次交易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中介方协助。所需材料由甲乙双方提供,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费 万元,乙方支付中介费 万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各支付50%中介费;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甲乙双方移交标的当日,各支付余下的50%中介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介方:
经办人:
年 月 日
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五
立契约书人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双方兹就工厂转让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转让标的
乙方所有坐落___市___路____号厂房连同基地,暨全部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其数量细目暂以乙方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库存清册所载名称、数量为准。
二、本件让售价格及计算方法
(一) 厂房房地、生产设备及原料、半成品、制成品细目,总折价为____万元整。
(二) 上列原料,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乙方原料进料成本价格计算;半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的,则视加工的程度 ,在百分之五十以内的,按原料成本价格计算;逾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依成品市面批发价计算;成品如有超过或不足之数,依成品市面批发价格计算,由双方以现金给付或补足。
(三) 生财设备如有短缺、灭失的,得依乙方帐面所列设备残值计算,由甲方于尾款中予以扣除。
(四) 乙方应收未收款约计____万元,除在本年____月份以前的帐款由乙方自理外,____月份起的帐款均以九折计算由甲方承受,至交割后所有发生一切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并负责通知各厂商,并于甲方收受帐款络于一切必要的协助。
三、付款办法
(一) 前条第一项的价格,于本契约成立同时,甲方交付乙方___万元,余款___万元,俟原料、成品、厂房房地、生产设备点交清楚同时,一次付清。
(二) 前条第四项应收帐款的价格,甲方应于交收后给付乙方折净数的半数;其余半数由甲方开立一个日期的支票交付乙方。
四、交收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交收日期。并定于___市_____路_____号厂房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 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二人以上,负责办理。
(二)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乙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他纠纷,概由乙方负责理清,与甲方无涉。
(三) 本件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捐及水费、电费、瓦斯、电话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四) 厂房房地移转,除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余契税、公主费、代书费及其他必要费用概由甲方负担。
(五) 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六) 乙方声明本件盘让,业经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证依法证明决通过,附件的会议记录如有虚伪不实,应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契约所列各条件之一者即作违约论,他方有权解除契约。又甲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乙方没收充作违约赔偿;若系乙方违约,应加倍返还所收的款项与甲方,以赔偿甲方。
七、为确保本件契约的履行,乙方应另觅保证人2名。保证人对于乙方违约时,加倍返还其所收受款项,应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抛弃先诉抗办权。
八、本契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六
出卖方(甲方):
证照号码:
法人代表:
买受方(乙方):
证照号码:
法人代表:
中介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苏州市 区 号的 有限公司自有产权的工业厂房及附属设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平米,土地证号:苏 国用( )第 号。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2,已建厂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合计平米。房产证号:苏房权证 区字第 号。
3,水电及消防、排污设施、固定装饰装潢,照明设备。
第二条 甲方确保上述标的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无抵押贷款,本次交易甲方已征得权利共有人及隐性权利人的同意;乙方现场查看过上述标的,对于该标的所处位置、建筑及设施情况、以及交易税费情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标的。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标的整体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办理房产土地交易过户手续,交易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一)甲乙双方在中介方的见证下于 年 月 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
(二)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甲乙双方根据国土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乙方支付第二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鉴证手续完成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 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乙方支付第三笔出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四)上述全部交易手续完成一周内,双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甲方结清该标的移交之前所产生的所有水电汽及其他费用后,将上述标的移交给乙方,乙方支付余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自移交一日起该厂房土地的租赁权移交乙方,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后,除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标的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该标的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双方承诺,对于办理过户手续积极给予协助。由于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30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标的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 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30日内,甲方仍未交付上述标的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签定后,若甲乙任何一方以任何理由反悔的,或因违约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需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同时承担双方全部中介费用。
第八条 本次交易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中介方协助。所需材料由甲乙双方提供,办理过户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 本次交易甲方需支付中介费 万元,乙方支付中介费 万元。本合同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各支付50%中介费;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完成后,甲乙双方移交标的当日,各支付余下的50%中介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七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⒌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⒍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⒎房屋建成年份:_____________年
甲方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自愿将该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受让该房地产产权。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共)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共)有权证。
?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共)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共)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_____项。(仅选一项)
?该房屋目前由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物业管理。
?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中介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双方于房屋买卖交易完成日,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第五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____款。(仅选一款)
?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买受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小写);
?贷款支付:
④其它方式:
第六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
?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______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⒈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___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______款(仅选一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十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 款方式处理。(仅选一款)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______(【协商】或【评估】)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第十二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______(【有】、【无】)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仅选一种)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过______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______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______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_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______(【出让】、【划拨】)。(仅选一种)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出卖方承担。
第十五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______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______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六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七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款方式解决。(仅选一款)
?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_________(或【贷款银行】)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双方签章】、【网上备案】、【公证】)之日起生效。(仅选一种)
附件一:房屋附属物品清单(黏贴无效)
一、设施设备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供水:
?供电:
?供气:
④厨房设备:
⑤卫生设备:
⑥通讯设备:
⑦⑧⑨⑩电器设备:
⑧防盗设备:
⑨停车位:
⑩家具: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权属登记以外其它附属房屋状况为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可以全选)
?附属阁楼:
?附属汽车库:
?附属自行车库: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合同补充协议(黏贴无效)
合同各方当事人签章
出卖方: 买受方: 居间方:
本人: 本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八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让厂房和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产、土地权属基本情况
1、甲方向乙方出让座落在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结构,平房和层楼房各幢,其中面积平方米,层楼房面积平方米,甲方持有政府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房权证字第号)。
2、甲方向乙方出让座落在的厂房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限至
年月日,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土地使用权随房产所有权转移。甲方持有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国用第号)。
3、厂房和土地区域四至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标定。
二、转让价格及税费承担
1、甲方出让的厂房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共计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厂房作价 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 万元。
2、本合同的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和交易流程
1、本合同转让总价款人民币 万元共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支付: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如下房产、土地移交手续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该定金在乙方获得厂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之日起自动转为第一期转让款。
①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移交厂房、土地,办理移交手续。
②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应在十日内办结该厂房、土地未清税费,保证对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明确。
③甲方应将出让的土地、房屋内所有约定不属于乙方的东西搬出,因特殊原因无法搬出的需经过乙方同意。
④甲方应结清与出让土地、房屋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费、物业费、垃圾费、环保费、管理费、卫生费、人员薪酬费等。
⑤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关于厂房和土地的测绘、评估及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登记转让所需要的一切文件材料。
(2)第二期支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变更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资料完备,符合要求,并经产权登记机关正式受理后十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万元。
(3)第三期支付:乙方在领取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各期款项(共三期付款,分别为万元、万元、万元)起 日内应向乙方开具相应价款的票据。若甲方银行账户变化,甲方需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后出现的政府原因(如规划、征收或区域过户冻结等)或政府部门工作失误造成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不能过户变更的,甲方需在双方确定无法办理过户变更后 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出让款和定金(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起算日期为。若产生双方已缴纳的税费,则双方各承担税费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应解除厂区内所有与第三方的租赁关系,并腾空全部厂房。
2、甲方保证对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明确。
3、甲方保证出让的房屋和土地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属和债务纠纷,也不存在对外租赁、抵押、质押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瑕疵。
4、在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或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权利担保。
5、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厂房、土地及附属设施应按签约时现状完好地转移交付乙方。
6、登记在甲方名下的变压器、水、电、煤气及其他付费项目使用权,由甲方迁移变更,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造成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视作违约,合同另一方免除。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支付的定金。
2、乙方取得出让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后故意不履行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按合同支付剩余价款及伍拾万元违约金。
3、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或未按期移交房产,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包括定金)及赔偿乙方已缴纳的税费等损失,并向乙方支付伍拾万元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4、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房产、土地登记部门各一份。补充协议、补充约定、合同附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以上所有条款均已熟读并完全理解,且同意严格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九
甲方(卖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 方):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以便双方互相履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标准厂房出售给乙方,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与温州市龙湾标准厂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期为十年,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租用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标准厂房(蓝田片)综合四区,土地占地总面积为9.775亩(折合6516.695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为1.275亩(折合850平方米)。
第二条 出卖的总价款:
甲方将该地块上系自己建造且合法拥有的附着物作价¥ 万元卖给乙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 万元
第二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十天内,乙方支付¥ 万元
第三次付款:
第四次付款:
注:乙方第一次和第二次付钱金额作为定金。甲方保证通过验收。如无法通过验收或验收日子拖延的,支付违约金(违约的约定是怎么样的?还有如果甲方拖延过长,该怎么处理)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债务明晰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配合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第五条 该标准厂房交付后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征用,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的情况,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定金,在规定期限内,标准厂房未能按期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怎么约定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不按本合同条文执行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违反方负担。并且,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永存为照。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业厂房买卖合同 篇十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房产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 厂房。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并配套场地(按产权证及现围墙权属内)。甲方持有 人民政府颁发的编号为 号房屋产权证。
2、甲方持有 人民政府颁发的编号为 号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土地使用权类型(性质)为出让 。土地面积平方米。
3、厂房区域四至为:按房地产权属证标定。
二、厂房价格及税费承担:
1、厂房交易总价(含土地价格)人民币 万元。
2、本次厂房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3、因本次房产交易所发生的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及交易流程:
1、本合同签订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交易定金人民币 万元。该定金在房产顺利交易后折抵第一期购房款。
2、甲方在收到乙方定金后三日内,应到相关部门办理评估和土地增值完税证明,争取二周内甲乙双方共同前往 房地产及土地交易登记机关共同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房产交易过程中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规定各自缴纳过户所需的税费。
3、在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变更前,甲乙双方应到甲方开户的建设银行相关部门办理诚信支付担保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领取过户变更后的房产证受理单后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购房款人民币 万元。乙方在领取完房产证和土地证后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第三期购房款 万元。
5、以上乙方付款以转帐方式支付。甲方帐户信息为:户名:有限公司;开户行: ;帐号: 。甲方收到乙方各期付款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收款票据。若甲方帐户信息有变化,甲方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6、乙方若逾期付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超过二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定金;若已办完过户变更手续,则甲方有权追索乙方支付原合同价款 万元及另加100万元违约金。若因甲方原因无法办理土地证或房产证的过户变更手续或未按期移交房产,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已收乙方所有的购房款,还应双倍返还乙方缴纳的定金。但因在本合同签订后出现的政府原因(如规划、征收或该区域过户冻结等)或政府部门工作失误造成不能过户变更的,甲方仅需返还已收的购房款和定金(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产生已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则双方各承担50%的税款。
四、其他规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本合同签订时对出售的厂房及设备设施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该房产或设备设施上不存在债务纠纷、对外租赁、抵押、质押或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等权利瑕疵。同时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出租或在该房产上设置任何权利担保。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厂房内现有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配套在房产交付时应按现状完好地移转给乙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存档两份,(本页无正文为房产买卖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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