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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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二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务派遣的合同 篇二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劳动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三
编号: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单位劳动保障代码□□□□□□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甲方注册登记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个人劳动保障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现居住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实行试用期制度的,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单位、派遣期限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单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按时完成劳动任务,并达到用工单位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下列 种工时工作制。
a、标准工时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
b、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不定时工作制。
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要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有义务督促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休息休假规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权益。
五、劳动报酬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资执行下列 条款。
a、乙方的工资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b、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资 元。
c、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甲方有义务监督用工单位在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于每月 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享有最低工资保障。
(三)用工单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月标准为 元。
(四)合同期内乙方无工作期间,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费用。
(六)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规定应由乙方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乙方按规定享受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按照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执行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六)甲方应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确认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
九、劳动合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一、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二)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方应如实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三)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达有关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
个人社会保障卡号 就业登记证号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 年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 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评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后的工作岗位也须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要求用工单位保证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即对乙方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三)用工单位连续使用乙方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即用工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四)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于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工资,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无工作期间,甲方应当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五)甲方应当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对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具体岗位是否具有职业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二)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事先告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共同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乙方提供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且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可拨打全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受理举报投诉电话12333、工会统一投诉电话12351);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归还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技术资料等,或者未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双方约定办理工作手续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它事项
(一)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变更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注明变更日期。一方要求变更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乙方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毕,甲方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六)本合同不得代签和涂改,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五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____________岗位,______人数,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____________岗位,______人数,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______人,为(常白班、班运转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______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______)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____________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员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乙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______)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3、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____________。
2、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派遣合同 篇六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之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 劳务人员的派遣
1、乙方向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确定后签订本合同。乙方可自行招聘 劳务人员,也可委托甲方招聘。
2、经乙方与求职人员双向选择后,乙方将决定录用人员的名单、工作期限、拟安置的工种、工作岗位及地点、岗位要求、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提供正常工作之情况下的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额以及劳务人员岗位调整情况等具体列明,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方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有关记载着被乙方决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名单、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等书面材料 ,分别与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人员档案,办理缴交社会保险、退工、工伤等手续。
第三条 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自劳务人员应向乙方工作报到之日起至工作期限届满且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交接手续止。
2、劳务人员的试用期包括在工作期限内。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工作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乙方对同一劳务人员只能试用一次。
第四条 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1、劳务人员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试用期月工资与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由甲方与劳务人员具体协商确定并书面载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符合规定要求。乙方需要劳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应采用面洽或预先告知等适当方式与劳务人员进行协商,并依法给付加班工资。
2、甲方依照厦门市有关社会保险规定的标准,()为劳务人员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逐月支付应付给劳务人员的工资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当月日前报到的劳务人员的工资按全月标准支付;当月_______日后报到的工资按半月标准支付,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需按全月标准支付。因劳务人员报到日期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给付劳务人员第一个月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应于次月_______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当月的工资清单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额,在次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劳务人员,并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根据岗位考核,个人工资有出人的,在本人下月工资中进行清算。
4、劳务人员在工作期限内发生工伤或其他事故,乙方负责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手续。除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劳务人员和第三人的部分保险待遇外,其余应由甲方向劳务人员和第三人承担的各种相关费用由提供岗位的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及劳动条件,保障劳务人员的工作安全。
6、乙方可根据需要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其培训费用由乙方和劳务人员直接商定。
7、劳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法定的节假日 、婚假、产假等待遇。
第五条 甲方的管理费收取
1、乙方依据甲方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按月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管理费。乙方使用派遣人员在_______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人以上人以下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_______人以上的,管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_______元。当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全月的标准计算;当月_______日后向乙方报到的劳务人员,当月管理费按半价支付。
2、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日前将甲方上月应得的劳务管理费和劳务人员上个月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种行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汇人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因双方与劳务人员均可谅解的原因而致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给付的各项费用,乙方应于次月日前一并补足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劳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1、乙方负责教育、管理在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甲方予以配合。
2、乙方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育和管理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 并书面告知劳务人员,该规章制度应提供给甲方备案。
3、乙方应加强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劳务人员和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劳务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直接追究劳务人员责任并承担岗位管理不善责任。
第七条 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解除
(一)协商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征得劳务人员同意,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可以提前解除。乙方提出并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劳务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或劳务人员不同意乙方调换工作岗位、工种或加大工作强度而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但乙方可要求甲方在_______日内补充新的劳务人员至乙方工作。
(二)乙方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劳务人员与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并可就劳务人员的过错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向劳务人员主张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5)有侵占财产、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之一的。
2、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经甲方核实后,乙方可以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劳务人员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劳务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务人员不能胜任乙方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决定录用劳务人员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需再录用劳务人员,经甲、乙双方及劳务人员协商不能达成新合意的。
(三)乙方不得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劳务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不得提前解除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并向甲方退回劳务人员,否则,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甲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
1、劳务人员在试用期内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可随时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乙方应按劳务人员实际工作天数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甲方应得的管理费等。
2、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劳务人员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人员劳动,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而使劳务人员决定不在乙方工作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等各种费用时,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经协商一致乙方不得变更,劳务人员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经相关机构处理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如果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全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离职手续
在劳务人员的工作期限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督促劳务人员与乙方办妥离职交接手续,交还从乙方领取的物品等。因乙方原因拖延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给付劳务人员工资、缴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均按涉及金额的_______编加收日滞纳金,过错方还应承担因此而被社会保险基金
征缴部门、住房公积金征缴部门征收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3、乙方违约解除劳务人员工作期限的,除应承担甲方因此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务人员给付应给付的赔偿金等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就该被解除劳务人员在剩余工作期限甲方应可收取的管理费及档案管理费之总额。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司法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劳务派遣的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_________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__国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_________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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