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协议【实用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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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一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称发包人)实施的( )标段,由 (以下称承包人)中标,并于 年 月 日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大写) (¥ 元)。现对合同部分条款及工期进行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补充协议:
1、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2、本补充协议仅对工期顺延,其余不作调整。
2、本补充协议中未尽事宜,执行原施工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
3、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章后生效。
4、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状况,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50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带给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带给的图纸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50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0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光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xx相辅相成,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合同补充协议 篇三
甲方: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承包范围
××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总承包管理
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
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3)招标文件(××××-××××-×);(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5)中标通知书;(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开工日:××××年×月××日;竣工日:××××年×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五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五日的,自第六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①4、5级以上的地震;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前述(1)、(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进度
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4、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九条图纸审查
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上下水、强弱电、暖通等项目管网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甲方的书面认可并不视为对此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二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内容,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未参加工程例会导致其他施工单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应当为乙方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到会的视为乙方授权认可。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的92%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工程总造价的8%以开发商提供的其它资产方式抵顶(以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商所列的资产清单明细为准)。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所承包标段全部工程完成至±0、00,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顶资产的5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2)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十层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3)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4)承包标段全部砌筑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5)承包标段全部外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6)承包标段全部内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7)承包标段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总造价的95%,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相应工程进度款报告的核算确认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对最终的工程量、质量及工程造价的认定,甲方仍有权提出异议。
5、甲方在每次支付时,可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罚款或其他费用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同时提交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支付的权利。
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相关费用,如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将有异议的部分扣除后,余款支付给乙方。异议部分另行解决。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采购
1、乙方应当在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甲控物资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厂家及品牌采购)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备案证、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的技术资料、样品,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甲方有权指定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前述甲方或监理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相关的材料、设备在使用中,甲方有权进行复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并应当自费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如为继续使用而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保证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同意任何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除外)的所有权,均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转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保证材料设备供应商无所有权保留。
4、所有运进现场的材料、设备,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5、对于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调整时,该部分材料的价格采用甲方限价。具体为:乙方应当在采购10日前,向甲方提交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拟购材料的产地、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甲方在七日内提出限价单,明确其规格、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限价单执行,单价作相应调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对于进口材料,乙方并应当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对于主要材料的供应(无论国产或进口),甲方保留直接采购的权利。
(3)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上海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免费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发霉、变形。
(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有关人员
1、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
2、乙方文件签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收人:×××、××。
乙方工程款领款人:×××、×××。
乙方如需变更签收人、领款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第十四条施工及工程保护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须自费修建及保护、维修进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内之道路(包括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临时的道路),且负责提供必要的标志。
(2)工地的大门及围墙由乙方负责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进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动,由乙方无偿完成。
2、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完毕并交于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3、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
4、乙方应当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予以协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承担非甲方直接行为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对所使用的坐标点、标高点要严加保护。如坐标点、标高点发生误差,应立即与甲方等有关单位联系并恢复到正确位置上。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证明是甲方或设计单位所造成的误差。
6、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水、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需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食堂等,乙方应当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相关的的清洁卫生等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8、开工前,乙方须依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并按甲方签发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0、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的批准后方能执行,但甲方、监理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执行,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1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的变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第十六条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当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形象进度、当期技术资料、下月进度计划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及时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应当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员参加。
2、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五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如本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60%结算。
第十九条结算
双方确认,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在已取得工程档案初验合格证明的条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双方确认不适用《通用条款》第36、2条的约定。
第二十条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四份,必须满足上海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或致使该项目购房者无法按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4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
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合同补充协议 篇四
托运方(甲方):
开票方(乙方):
一、甲方与乙方签署《货物运输合同》,仅限于乙方为丙方代理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时使用。
二、《货物运输合同》中确定的运输货物,实际承运方为丙方,乙方仅为丙方开具相关货物运输发票结算使用,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责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货物运输合同》中确定的运输货物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和社会、法律责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甲方与乙方所签署《货物运输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货物运输合同》中条款与本协议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托运方(甲方):
代表人:
开票方(乙方):
代表人:
承运方(丙方):
代表人:
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五
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苏涌涞1#车间
2、地址:
3、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4、框架结构共计2层。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进场施工,本工程施工过程。甲方不支付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3、本工程若出现民工因工资闹事后果有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支付民工工资及其它任何费用。
四、开竣工日期:
开工 ,竣工: , 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五、违约责任:
本工程所有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水管、电线)等等必须验收报告取出后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若野蛮施工,若情节严重甲方可令乙方无条件出场。若乙方竣工日期提前5000元每天奖励,工期拖延每天5000元罚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六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条款,作为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一、对合同乙方承包范围第(1)、(7)、(10)、点补充协议:
1、(1)乙方承担正负零以下1.5(小于等于1.5)以上的工程的施工。
2、第(7)外墙漆为水性。
3、第(10)乙方仅负责施工中的保险费、卫生管理费,其它费用(如实验室检测费、技术管理人员工资等)以及所有税费均由甲方负责。
(1)乙方只负责B栋施工,屋面刚性防水及所有施工资料、存档资料及手续均有甲方负责。
二、对合同的第三条补充协议:
1、因物价上涨,甲方将原定700元/㎡改为 元/㎡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款(现金结算)。
三、对合同八项第4条的补充协议:
(1)如因甲方手续未完善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停工,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所有民工工资、机械费等其它所有损失。
一、本协议及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如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七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签署了《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资料补充部分:_____
其它事项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合同补充协议 篇八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叠翠苑6楼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依据叠翠苑6楼项目中标合同第 条本合同如有补充和变更以补充和变更协议为准的约定订立本变更补充协议。除本协议书外其余合同、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书为准(对本协议另外签订的补充协议除外)。
一、工程建设地址:
____县____镇西关村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叠翠苑6楼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暂定为26518㎡(含地下室面积)
机构类型:框剪结构,地上二十四层,地下一层为地下室
三、工程承建范围:
1、施工内容:施工图纸所含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弱电埋管)、消防等全部工作。
2、施工范围:上下水、电至外墙散水外一米。
四、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本工程建安工程造价采用单位面积包干价,即1290元㎡(此价格含文明施工增加费、二次运输费和其它取费及税金,不含社保金,社保金由甲方交纳)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342XXXX8220元。
2、本工程建筑面积以实际竣工面积为准。建筑面积的计算以国标GB50353-为准。
3、本工程预算材料价格因甲方预算价与市场存在差距,甲方应按市场价补足差价。
4、本工程建安造价为包干价,在施工期间如出现材料价格波动,主、辅材以签约当月____市____县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为准,超过5%可以调整。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增减即现场签证按08定额以实结算,人工费调整按53元工日。
6、单位面积建安造价中不含以下项目:
6.1 住户内的厨、卫、卧室的木门;
6.2 电梯及电梯安装、调试;
6.3 弱电调试及中央空调的安装调试;
6.4 煤气及煤气安装、调试;
6.5 卫生洁具;
6.6 景观照明;
6.7 以上各项乙方应负责工程前期的一些辅助工程及暗配管(包括 穿铁丝、线盒、钢套管、预留洞)等。
7、基中部分主辅材料的要求如下;
7.1 钢材:XX、邯钢及济钢大中型企业产品;
7.2 水泥:大厂旋窑水泥;
7.3 防盗门:盼盼或是星高及同档次的防火防盗门;
7.4 电料管材:管材、电线、开关、插座等用大厂符合国家标准产品(乙方提供品牌甲方、监理现场认定后方可使用);
7.5 门窗规格按图纸要求,质量按国标,塑钢材料采用XX、XX、海螺等同档次品牌,五金配件及不能低于新乡三力牌标准选择使用并且按图施工;
7.6 以上主辅材料和其实材料,必须三证齐全,进场使用前由甲方认定、乙方和监理方共同考察认可并经检验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五、双方约定:
1、乙方应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若因乙方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造成的民工堵门、上访等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因甲方原因造成意外,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该工程乙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私自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关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施工准备:
施工用水、电装表计量,表由甲方安装乙方按所装计量表直接向甲方缴费。如乙方未及时缴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工程工期:
1、本工程开工日期(按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为_XX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即交钥匙)的日期为_XX____月____日。工期为750天。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不可预见因素外,竣工日期为有效日期。工期顺延需甲方、监理方文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若因四方原因所造成停工,四方应赔偿乙方施工现场的损失以及所交工程保证金的利息。
3、工期奖罚办法:每提延一天,甲方按0.15万元天为奖惩支付,累计提延一个月甲方按照0.3万元天作为奖惩支付。
八、双方附加条件及责任;
1、甲方应保证工程正常开式和工程施工,本协议双方签字后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保管,本协议签字起____日内,甲方保证乙方进场施工。
2、工程开工后:
a、乙方不得停工,四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四方应补给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b、甲方如遇资金问题不能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未结部分按甲方向乙方借款处理,由甲方支付该款的20%计算。
九、工程款支付:
乙方应垫资至一层封顶,甲方应在一星期内付给乙方总造价的20%,以后每六层为壹个节点,每个节点付总造价的10%,最后一次主休封顶付造价的20%,主体封顶后付至总造价的70%。砌体完工粉刷工进场再付总造价的20%,全部完工达到交工条件付至总造价的97%,留3%质保金按国家标准执行_XX到期退还乙方。
十、工程质量标准:
1、争取创市优质结构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竣工验收,若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担)直至达到工程合格。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目标杜绝伤亡事故及争创市安全文明工地,严格按照颁布《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杜绝死亡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资质等级:
本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捌分,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各持肆份。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_XX____月____日_XX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九
甲方(全称):南京优时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南京杰世欣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1年8月8日签订合同编号为L2011428-8的《视频会议系统购货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甲方要求将原合同中的AOC42寸液晶电视机更换为SONY40寸液晶电视机。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原合同中的AOC42寸液晶电视机,单价:3160元/台更换为SONY40寸液晶电视机,单价:5100元/台
2、原合同中的合同总价: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更换为人民币叁万伍仟捌佰捌拾元整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十
甲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_________省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此协议,作为劳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的补充条款以其共同遵守,并确认为解决双方争议时的依据:
一、协议前提
1、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方事业,受雇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执照、证件或资格在受雇期间的维持。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当服从。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期限不超过3个月)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双方无需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现,经考核乙方不胜任原工作岗位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否则,甲方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甲方规章制度依法视乙方为旷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待遇亦根据岗位实际作相应调整。
三、工作时间
双方约定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将安排乙方补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安排,乙方属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甲方不再作加班处理。
四、教育培训
甲方有为乙方提供学习条件的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以提升自身素养与职业技能/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正常工作时间外安排的培训不计入加班时间。
五、规章制度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规章制度(见《员工手册》);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2、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包括罚款、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要求赔偿。
4、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含试用期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及甲方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公司规定履行交接义务的,或者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不辞而别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补偿中予以扣除,工资、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6、乙方正常离职的,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
(2)拒不办理离职手续的;
(3)因无法联络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乙方的。
六、送达条款
1、甲乙双方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对方均应配合签收,否则发送方以可确认收悉的方式,邮寄至劳动合同首部载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现住址或户籍地址,邮件一旦发出,即视为送达。
2、乙方被证实确实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应在处分通知上签名确认,拒绝承认犯错的,可由人事部门主管会同其上级、同事证明人签字,处分仍然生效,处分通知并将在甲方公告栏公告,乙方认可上述方式的法律约束力。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补充内容,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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