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文
双方合作经营协议书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规范合作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作项目及其合作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项目。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项目进场至项目结束,即2023年 月日起至项目终止。
第三条出资及结算方式
1、甲方:以资金成本、技术股和运营管理方式出资,占资本的 50 %;
2、乙方:以项目引入方式和关系维护方式出资,占资本的50%;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甲方按项目总利润*占股比例*90%支付给乙方,结算需剔除驻院人员和项目负责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剩余10%费用留年底一次清算。
第三条甲、乙方双方职责
1、甲方负责项目启动资金的引进,确保项目的落地工作;
2、甲方需委派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
3、甲方需协调公司的财务、人事、储运全面配合好项目的有序开展;
4、乙方负责项目的引进工作,确保前期工作有序开展;
5、乙方负责关键关系的日常维护和节日维护费用开支
6、乙方可行使监督建议权利,以确保项目的盈利。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项目负责人对双方合作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作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作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作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每季度、年度向其他合作人报告合作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第五条双方合作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项目负责人检查其执行合作项目事务的情况;
2、了解合作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财务情况;
3、被委托项目负责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双方合作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第六条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作双方同意:
1、聘任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2、新合作人加入及合作人的退出合作;
3、合作人与本合作项目进行交易;
4、合作人增加对合作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5、依照合作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七条禁止行为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作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作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 新合作方加入合作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双方同意;
2、原合作人向新合作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新加入的合作人对加入项目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退出合作的情形
(一)合作协议约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合作事由出现;
2、经双方合作人同意退出合作;
3、发生合作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作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作人严重违反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第十条除名退出合作的情形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协商一致同意,可以退出合作:
1、未履行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一条退出合作程序
合作人退出合作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出合作需提前60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退出合作,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作人退出合作,其它合作人应当与该退出合作人按照退出合作时的合作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出合作人的财产份额;退出合作人对其退出合作前已发生的合作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出合作人有未了结的合作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出合作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项目经营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合作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出合作人对其退出合作前已发生的合作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对方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出合作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合作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作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作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