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商合同(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分销商合同
品牌分销合同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本协议是由(以下简称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法规与(以下简称乙方)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一、授权与承诺
1、授权
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李宁品牌运动服,鞋,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所代理的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2、承诺
⑴甲方保证自签约合同之日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⑵合同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李宁”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李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
⑴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特价品);
⑵甲方所拥有的“李宁”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
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⑶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⑴乙方需在省县的“李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⑵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⑶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⑷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⑸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四、费用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2014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本站向您推荐:Www.HAOWOrd.cOM)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向乙方提供道具等设备合计人民币元;
3、甲方在乙方取得加盟资质后三年内,对乙方实行加盟费用的返还。乙方进货金额累计人民币 300000 元,即返还加盟费人民币____元,并在乙方下次进货时予以体现。五、销售定额
五、交易方式
1、价格说明
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
⑵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下跌等),代理价或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
⑶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付款方式
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六、违约责任及赔偿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若须终止,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认可。
七、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自日 至年月日为有效期。
2、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合同,则须在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金海”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八、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章:乙方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第二篇:分销商合同1
表21
公司
分销商合同
甲方: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效益、共同发展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合同签订后,甲方成为乙方的产品在地区合作销售伙伴,乙方必须承诺在整个合作期内,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如期供货。
2、本合同并不限制乙方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排斥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直接销售活动。
二、合作内容
1、甲方不需向乙方缴纳任何费用和不需完成任何销售任务。甲方有权使用合同签订乙方产品的标识。
2、合作产品的销售
双方同意甲方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在双方确认的区域进行销售,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也可销售乙方的其他产品。若涉及到其它销售区域,甲方必须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方能销售。
3、具体订单的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采取的是当面货款两清的付款方式。
三、质量担保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iec、gb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范。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正和替换任何错误的资料。
四、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 1 页 共 2 页
五、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并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内,根据双方意愿,或者中止本合同,或者续签合同。
十、其他
1、双方确认可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并同意因合作销售有关的争端及一切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端,则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只有在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起约束作用。
3、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第 2 页 共 2 页
第三篇:分销商合同文本
分 销 商 购 销 协 议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分销业务合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甲方经营性质:总代理商 港华紫荆系列产品
原装进口y及上海z系列产品、以及甲方公
司代理的其它品牌
二、乙方的经营性质:分销商,
三、乙方的经营范围:深圳市
双方的权力及责任
(一)、甲方的权力及责任
1、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深圳市有关部门质量及安全检测的合格产品,甲方同时具备深圳市燃气安装资质证书,对乙方销售的林内、紫荆等分销的甲方总代理的产品进行维修安装和保修(保修期:进口y和其它品牌壹年,x叁年),终身维护。
2、甲方免费送货至乙方销售点和用户处,产品由甲方负责安装和维修。甲方免费送货区域仅限深圳市区范围(包括龙岗、宝安、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城区范围),此等区域以外(南澳、大鹏、葵涌、坪山、坑梓、坪地、光明、公明、松岗、沙井、福永、石岩、观澜街道范围等)每次加收50元的油费补贴,如超出深圳市辖区范围的送货,甲方按路程远近收取运输费,按照广州每次500元、惠州200元、东莞300元的标准收取,以及上门安装人员来回的交通费,按照广州每次300元、惠州200元、东莞200元的标准收取。
3、属于甲方安装的机器或机器本身质量问题所引发的投诉、争议,均由甲方负责处理。
4、甲方所代理的系列产品价格如有变动,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乙
第 1 页 共 4 页
方应积极配合,按甲方通知时限及时做好销售价的调整。
(二)、乙方的权力及责任
1、乙方必须维护xyz系列产品、以及甲方代理的其它品牌的市场价格 ,保证市场零售价的统一性,维护品牌形象,主推甲方代理的产品。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如乙方自行安装,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售出的产品,打开包装箱后,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均不予以退换货。若需甲方重新包装后返给乙方销售,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包装费和运输费300元/每台。
4、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空壳样机,共计台,乙方一次性付甲方空壳样机押金元,乙方年销售或累计销售甲方产品万元,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时,甲方到时如数退还押金,乙方累计没有完成上列销售指标,乙方所交押金由甲方全部冲抵样机款。
5、乙方如需实体样机,可根据具体展示情况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样机价格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作样机结算。实体样机仅限于挂样的部分,甲方要求乙方随时保持样机洁净亮丽。若有划痕,乙方要及时更换。实体样机买断后,不得退换。
6、乙方所售出的机器,安装使用后的七天之内,如有质量问题包换,超过七天,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市场统一零售价格,标价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表,进口y实际零售价不得低于九折銷售,z实际零售价不得低于八八折,x实际零售价不得低于八五折,否则,引发的争议和赔偿由乙方负责,并取消一切返利等优惠政策。
8、乙方不得派销售人员到甲方天改现场、销售的楼盘销售甲方产品及发放产品资料,否则,除退回销售盈利外,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或即时终止协议,并可从法律途径上追究经济损失。
9、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市场规则,维护甲方产品品牌形象及品牌利益,杜绝一切有损甲方品牌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即时
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产品价格
1、进口yx的产品供货价格,以甲方提供的产品供货价格的明细表为准(详见供货价格表),
2、因市场和产品材料价格的变化引起甲方产品供货价格的调整(调低或调高),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甲乙双方不再为价格变化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的销售价格必须按照本合同关于销售价格的规定执行。
五、奖励返利政策
乙方完成下列销售额度,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奖励 :
1、销售任务:y 系列产品乙方月销售回款金额万元,港华紫荆系列产品乙方月销售回款金额万元(即x产品的销售回款额不低于33%的比例)。
2、当乙方年销售甲方产品的回款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不包括样机款)时,甲方给予乙方销售返利, 具体如下:当x产品的销售回款占总回款额的比例不低于%时,甲方按年销售回款总额的1%返利;当x产品的销售回款额占总回款额的比例低于%时,只能按照回款总额的0.5%返利。
3、乙方每年完成合同金额所获得的供货价折点,甲方于次年与乙方的第一笔货款中给予结清,多退少补。
六、配送与结款:
乙方根据客户情况以订单、传真或电话(后补订单)形式通知甲方销售部做出要货计划,甲方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安排送货,甲方配送的货到乙方时,乙方营业地点凭甲方发票或收据结算货款,乙方应即时付清货款。如乙方不付货款,甲方有权收回货物,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运费,每次300元。甲方票据只针对乙方,甲方不直接向用户开发票或收据。
七.终止合约
甲、乙双方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如乙方违犯以上协议,甲方可即时终止合约不作任何补偿,并追究由乙方所产生之经济损失。
八、甲方产品售后服务信息
1、销售、送货热线:
2、安装服务热线电话:
服务时间:24小时内上门服务。
3、监督投诉电话: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4年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深圳市燃气用具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25122354电话:
传真:25120140传真:
签定日期:2014 年月日
第四篇:淘宝分销商合同
表21
公司
淘宝分销商合同
甲方:
乙方: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效益、共同发展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合同签订后,甲方成为乙方的地区唯一的合作销售伙伴,乙方必须承诺在整个合作期内,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如期供货。甲方保证不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与该产品相类似的产品的任何形式的销售的合作。
2、本合同并不限制乙方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排斥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直接销售活动。
二、合作内容
1、产品和价格
详见附录一
2、合作产品的销售
双方同意甲方通过自己的销售渠道,在双方确认的区域进行销售,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也可销售乙方的其他产品。
非晶变压器的销售区域为。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至少销售乙方的产品台。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甲方没有完成销售任务,乙方将在续签合同时上浮售价%;如果在规定期限内甲方完成了销售任务,在续签新合同时,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销售数量,调整售价。
若涉及到其它销售区域,甲方必须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方能销售。
3、具体订单的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签署具体订单后10天内,甲方应支付20%的货款,乙方货物出厂前,甲方应支付其余的80%货款。
三、质量担保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iec、gb和制造厂家的技术规范。
2、乙方对由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提供质量担保,保证其符合相应的规范,并
第 1 页 共 3 页
对上述物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能出现的缺陷以合适的方式进行纠正、修理或调换,履行担保义务所需材料和劳力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应对其客户负全部责任,包括售前及售后服务。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修正和替换任何错误的资料。
4、质保期: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产品运行后12个月或出厂后18个月,以两者之间先发生事项为准。乙方不承担任何所供产品外非直接经济损失。
四、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并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内,根据双方意愿,或者中止本合同,或者续签合同。
六、提前中止
1、如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义务,且该问题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四十五日内没有得到纠正,则另一方可以以传真形式发出正式通知提前中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中止一方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赔偿。
2、任何一方可以在另一方发生无力偿还债务、拖欠款项或结业等的情况下,提前中止本合同。
3、如任何一方的所有权、控制权或结构发生重大变动,则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认为该变动损害了其利益,则有权在该类变化发生之日起的四十五天内提前一个月以传真形式通知对方。
七、中止后的权力及义务
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正常期满或被提前中止:
1、此前发生的付款或交付订购产品的义务继续有效,直至这些具体订单执行完毕为止,保密义务继续有效,乙方的其他义务随之停止。
2、待执行完毕本合同中止时的具体订单后,甲方应立即将所有资料交还乙方且不保留任何复本,并应停止销售本产品。
八、保密
1、甲方应为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及一切相关资料、样本、报告等(以下称“机密信息”)保密,并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但是,保密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机密信息:
(1)在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该信息已可从公共领域处获得。
(2)根据政府、法律或司法要求予以批露的信息。
3、甲方应同样要求其接触乙方提供的机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以上所述的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的中止而停止,无任何时间限制。
5、附法律条款或司法或官方要求,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条款。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无法履行,乙方不予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阻碍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履行,且乙方或其代理人通过合理的努力仍无法克服的一切因素,不可抗力不限于如下因素:
————天灾
————政府或公共事业不能正常动作的延误或行为
————战争、禁运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超过4个月,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收回已付的预付款。在卖方收到书面通知30天后合同将被取消。
十、其他
1、甲方若聘用在乙方工作过的员工,且此员工从乙方离职未满2年,则该聘用必须得到乙方的同意。
2、双方确认可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并同意因合作销售有关的争端及一切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争端,则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调解或诉讼地点为南京。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只有在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并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起约束作用。
4、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附录
附录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附录一:产品和价格
甲方:乙方:某公司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第五篇:零售分销商合同模板
吉时开启产品分销协议
协议编号:gc&dt0800*
甲方:北京吉时开启电动门窗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吉时开启”产品市场,推动双方事业共同繁荣与发展,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 授权
1.1授权范围
1.1.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推广的产品为:吉时开启系统产品。
1.1.2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零售分销商。
1.1.3甲方授权乙方销售推广区域为: 北京地区的建筑工程类项目。
(如果乙方希望就某次商事活动在分销区域以外销售“吉时开启产品”,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
1.1.4授权期: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1日。
(授权期满根据销售业绩考核情况可续签。)
1.2销售回款额任务
1.2.1乙方年度销售任务回款总额:¥100万元人民币/年。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1.2.2如果乙方连续12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
1.3结算方式
1.3.1现货:甲方原则上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订货:甲方收乙方预付款40%,发货前乙方付清全款后甲方发货。
1.3.2返佣金方式结算:
乙方由于资金原因无法遵照“款到发货”原则执行的项目按以下方式执行:
1)由甲方直接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协调交货催款,乙方的率润由甲方以佣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佣金金额计算方法:
佣金总额=销售合同额-区域分销商价-管理费(区域分销商价×10%)-税
3)佣金的支付时间和比例:
欠款额小于佣金额时可支付佣金。
应付佣金=佣金总额-当前欠款-已付佣金
1.4帐期
乙方资信良好且已与甲方建立了稳定业务关系,并完成年销售任务,可以向甲方申请帐期和信用额度。
帐期的审批程序是:
a、乙方提出申请
b、甲方评估
c、甲方总经理审批
2.销售管理
- 1 -
2.1价格政策
2.1.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全国市场统一报市场价,共同遵守对不同级别的客户统一优惠折扣标准。甲
方对“吉时开启产品”的市场价做出明确规定,对终端客户、工程公司、分销商、区域分销商的优惠折扣做出明确规定(详见附件产品目录)。乙方原则上须按照本协议附件《产品目录》中规定的价格和对不同类型的客户优惠幅度向客户销售产品。乙方在媒体(含网站)上刊登的“吉时开启”产品价格须不低于甲方的市场价。如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媒体(含网站)报出价格低于市场价,则甲方将按乙方严重违规处理,同时乙方有义务协调经销商维护市场最低限价。
2.1.2在特殊情况下,如乙方欲参与某些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或项目且需要甲方给予价格支持,可向甲
提出特价申请,经批准后可从甲方按特价进货,特价进货金额记入销售额中。但不享受任何奖励支持。甲乙双方对特价均应严格保密,乙方不得将特价产品用于其他项目或进入分销渠道扰乱市场价格。
2.1.3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违反本协议上述的价格规定,一年中有一次价格违规,则
扣除本年度奖励的,如果乙方本年度没有奖励,则违规处罚将分别按照本年度实际定货额1%从后续定单中罚款,如果两次或乙方拒绝支付罚款,则甲方将停止向乙方供货,并取消乙方分销商资格。
2.2价保政策
甲方的产品价格调整时,需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降价,立即执行;如产品涨价,通知发出30天后执行。在调价通知发布之前报出的方案报价,如在甲方处有备案,甲方保护原报价有效期为60天。报价方案没在甲方备案不予保护。
2.3奖励政策
2.3.1甲方视乙方在季度、年度不同的回款完成情况给予不同奖励(特价不奖)。
2.3.2年度奖励
年度销售回款完成年销售任务,超额完成部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超额回款额的1%。(特价产品不享奖励)销售回款以到帐日期为准。
以上奖励都将在下次订货时冲减货款兑现。
2.3.3预购奖励
甲方每年举行两次“吉时开启系统产品”订货促销活动,在此期间订货的各分销商可享有特殊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在促销活动前通知。
2.4工程方案管理
2.4.1工程方案由甲方统一出具,方案只报市场价,甲方将方案转给乙方由乙方报给客户,并由乙
方报给客户优惠幅度,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直接把方案发给乙方的客户。
2.4.2因特殊原因,乙方必须自己出具工程方案,乙方出具的工程方案要经过甲方方案部审批通过
后方可报给客户,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5销售信息管理
2.5.1甲方把得到的需求信息交给所属区域的分销商跟进服务。
2.5.2分销商得到的信息报备给甲方,甲方给予保护。
2.6区域分销商之间的协调
2.6.1工程所在地和产品购买公司所在地分别属于不同的区域分销商,由购买公司所在地的分销商
完成销售工作。如区域分销商之间发生争议由甲方完成销售工作,甲方以佣金方式对分销商进行利润分配。
2.6.2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度销售信息表”中如实填写本月进行过的各种市场推广工作进展情况,
作为甲方对乙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
2.6.3区域分销商对所负责区域内的工程项目做成以下工作可得到相应佣金奖励。
1)项目标书指定“吉时开启”为唯一品牌:佣金总额的70%
2)项目标书指定“吉时开启”为选购品牌之一:佣金总额的20%
3)提供信息:佣金总额的5%
4)出具方案服务:佣金总额的5%
3.乙方承诺
3.1 乙方接受甲方的市场管理,遵守本协议中销售政策,维护市场价格体系;对乙方任何违反本协
议中市场销售政策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3.2 乙方保证不销售与“吉时开启”产品同类的其它品牌产品。
3.3 乙方须维护甲方品牌“吉时开启”的声誉,尊重甲方的商标权、专利权、总代权,不假借甲方
“吉时开启” 品牌销售非甲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伪劣产品),对此违约(侵权)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分销商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4乙方将“吉时开启”产品与其他厂家的产品配套销售时须经甲方同意,同时最终用户阐明配套
销售情况,因其他厂家的产品而受到第三方质量赔偿请求的,甲方不承担其他厂家的产品质量责任。
4.保密条款
4.1甲乙双方须对商议活动中的分销政策及价格等商业秘密对第三方严格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
由泄密而造成其中一方损失的,泄密方应承担对损失方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2本保密条款在双方本协议关系终止后两年内继续有效,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5.非正当行为约束
5.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职权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或接受物质利益,如果乙方遇到甲方工
作人员向乙方索要物质利益,乙方有义务拒绝,并立即向甲方渠道管理部门投诉;乙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佣金、回扣等非正当物质利益,以换取该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对乙方进行的非正当支持;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对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非正当的物质利益,无论是被动提供还是主动提供,甲方除对该工作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外,同时将对乙方进行扣除奖励等处罚。
5.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乙方借用货物、货款,未经甲方公书面允许,乙方支借给甲方工作人
员的货物、货款属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人间行为,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物流
6.1乙方向甲方商务部直接下订单和结算,由甲方直接供货,乙方直接享受甲方销售政策。
6.2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购货协议》(格式见附件中提供的范本),并在当日以传真形式通知
甲方商务部。公司商务部在收到订单30分钟内给客户做出订单确认。
6.3 甲方向乙方提供铁路行包运输或汽运,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甲方承担运费;在特殊
情况下,乙方要求甲方以其他方式发货(如中铁快运、ems、航空),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甲方对于供货周期承诺为:确认后的订单甲方会书面向乙方确认计划交货时间并按计划发货,
货物发出后,甲方将发货情况及时通知订货方。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予以反馈,若7日内收不到货,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其已收到该货物。
6.5甲方拖延交货超过六周,乙方有权解除此订货合约,则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约的确认
后七天内,加倍返还乙方已付甲方的所有款项。
6.6若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甲方交货延迟,甲方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提供由事故发生地
的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但即使在可顺延的情况下,甲方仍有责任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加速交货。
7.各项支持
7.1宣传支持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数量合理的公司宣传产品资料,以利于乙方开展销售工作,包括 一定数量的
包括图片,文字,影像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样品,检测报告。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7.1.2 甲方对“吉时开启”产品的宣方进行统一管理,乙方不能擅自印刷生产宣传品,包括:说明
书、名片、广告、网站、其它宣传物品等。
7.1.3 乙方可自行组织宣传活动,甲方对展品和资料全力支持。
7.2日常技术支持
乙方须负责其销售的“吉时开启”产品售前、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甲方作为乙方的技术后援,乙方如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可以向甲方寻求技术支持。日常技术支持服务主要包括:免费热线支持服务、免费e-mail技术支持服务、新资料发放服务及新软件升级服务等等。
7.3现场支持
乙方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可向甲方申请现场支援,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定。若向甲方直接申请现场支持时,可由乙方技术服务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书面申请,甲方判断是否符合现场支援条件,若符合,则安排甲方工程师到现场支援。并按〈技术与服务〉合同决定是否收取相关费用。
7.4培训支持
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技术培训,使乙方能较好地掌握“吉时开启”产品的应用和技术特点。
8.售后服务
8.1乙方出售给客户的产品,要记录产品序列号,每月报备给甲方,甲方给乙方提供产品保修书。
产品保修期5年(详见保修说明)。乙方应主动帮助客户登记保修。不登记保修的产品甲方按出货日期计算保修期。
8.2如果乙方所订购“吉时开启”产品在包换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申请更换。
8.3如果乙方所订购“吉时开启”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 更换申请,
经甲方确认后负责更换。更换时乙方需填写附件《换货申请表》,如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甲方有权不受理更换申请。
8.4但对于由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如天灾),或由人为引起的损坏(如:未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中所列的用途和方法操作而引起的系统损坏;未能满足“吉时开启”产品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条件或不满足电气参数要求而引起的系统损坏等),不在甲方包换范围之列。
8.5乙方应在每月度的《吉时开启分销商月销售信息表》中,填写本月度对用户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情
况,并及时反馈协议产品存在的各种问题。
9.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协议期限
此协议(含相关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2014年5月1 日,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吉时开启电动门窗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地址:北京朝阳区大黄庄平房路甲3号地址:
爱德森写字楼3层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 2014年5月1日日期:
电话: 010-85744491,2,3,4电话:
传真: 010-85744496传真:
网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