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书(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保安劳务派遣协议书
保安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南城支行开户银行:
帐号:11111111111111111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保安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为劳务人员的派遣单位,乙方为劳务人员的使用单位。
二、甲方受乙方委托,承担下列保安派遣服务任务:
1、文明执勤,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2、做好各岗点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3、加强巡逻,确保安全。
三、保安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
四、派遣保安人员数量与工作时间:
1、甲方为乙方派遣人员共。勿人:
2、保安派遣人员实行三班八小时工作制;每人每月天数20 83,但不能缺岗。
五、甲方派到乙方的保安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l、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满18周岁,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正规训练,须持证上岗。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份、家庭住址和家庭人员关系清楚、确定。
六、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1、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保安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5k元.
2、保安派遣服务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预付给甲方。
3、乙方将保安派遣服务费划入甲方开户银行帐户内或现金支付甲方(节假日顺延),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4、乙方不得以购物卡、物品等顶替保安服务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为乙方提供执勤所需的人员,并配备统一制服。甲方需要办理好相关的上岗资质证,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执勤应付的相关保安费转入甲方制定的帐户内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保安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3、甲方的派遣人员应服从乙方工作的岗位安排,协助乙方对保安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岗位调动、勤务考核及奖惩,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完成合同约定的
2、保安派遣人员实行三班八小时工作制;每人每月天数20. 83,但不能缺岗。
五、甲方派到乙方的保安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l、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满18周岁,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正规训练,须持证上岗。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份、家庭住址和家庭人员关系清楚、确定。
六、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1、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保安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1800元。
2、保安派遣服务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预付给甲方。
3、乙方将保安派遣服务费划入甲方开户银行帐户内或现金支付甲方(节假(本文 来自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日顺延),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4、乙方不得以购物卡、物品等顶替保安服务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为乙方提供执勤所需的人员,并配备统一制服。甲方需要办理好相关的上岗资质证,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执勤应付的相关保安费转入甲方制定的帐户内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保安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3、甲方的派遣人员应服从乙方工作的岗位安排,协助乙方对保安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岗位调动、勤务考核及奖惩,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完成合同约定的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适时提出用人计划和调整要求。
2、为保安派遣人员提供安全的执勤环境和必要的设施保护条件。
3、乙方使用保安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告知执勤要求、范围和 内容。
4、甲方保安人员在派遣到乙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工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在实际情况基础上依照法律认定。若甲方人员在乙方执勤期间患病或非因工伤残,应按太原市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有关政策办理。保安派遣人员在执勤期间,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的(须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规定处理。
5、乙方对保安派遣人员必须实施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奖惩制度。
6、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得随意退回甲方保安派遣人员。如乙方单方退回保安队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7、乙方将保安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的,按在岗勤务费付给甲方。
8、乙方不得指派保安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干扰他人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及其他违法行为。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通讯器材等贵重物品借给或配给保安派遣人员使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它客观原因乙方确实需要减少人数或不能继续使用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乙方应按《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支付相关费用。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l、本合同未尽事宣,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篇:劳务派遣协议书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为了共同搞好2014年度暑假工招聘工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用工时间要求,为甲方组织输送已满十八岁学生工,甲方按议定标准付乙方劳务费等相关事宜。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一)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条件组织招录,甲方具有独立的用工录选权。但甲方在录用劳务人员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录用人员的花名册,便于乙方掌握招聘情况。
(二)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时,乙方应填写【劳务派遣人员增(减)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甲方应及时与被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配合乙方收集成功推荐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以及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便于办理用工备案。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和派遣期 乙方按照男女比例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具体人数为**人。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
体工作,派遣期限为2.5个月。
三、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四、费用的支付标准及要求
(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8月26日。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5月。
(二)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每人每月元整。
(三)派遣人员当月的在职天数不足满月天数时的费用计算: (1)乙方派遣人员工作满十五天但不满一个月离职的,乙方不收取其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
(四)劳务派遣服务费按各工人发放工资当日同时支付。 (五)乙方负责做好所有员工的思想和稳定工作。 (六)甲方发放工资时全部派遣工工资由乙方签约人(或指定人)领取现金。乙方在甲方工厂现场统一发放给乙方派遣员工。
(九)乙方派遣工保底工资为***元/月。奖励给暑假工的奖金全部发给乙方,7月30日发放6月份工资, 8月28日发清全部工资;暑假工工资按实际计件工资计算(计件方案与工厂正式员工一样)。
五、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
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十)乙方不需开劳务发票,如甲方需要开劳务发票,甲方需承担8.6%的税点费用。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承诺其就签署本协议时已依法取得足够的批准、授权或相关部门的同意。
(五)乙方只负责招聘人员,不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法律风险等。 (六)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乙方其接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足量的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补充到甲方工作。
(七)乙方在每次组织劳务人员到甲方报到前通过电邮或传真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基本资料,甲方在审核后通知确定拟用人员,对乙方按甲方反馈的人员组织到甲方报道后,甲方保证安排岗位。
(八)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如实告知应聘人员。如有疑问,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询问。乙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招聘工作,不得采取任何违法行为。乙方必须确保应聘人员的资料真实、可靠。
(九)乙方应保证所送人员身体符合甲方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乙方务工人员可以提供一个月内县级以上正规医院的体检表备查。
六、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二)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和日常管理。 (三)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 (四)甲方应为派遣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安全条件,必须将派遣工到无毒、无害、无高危险的岗位,须保证派遣工在厂区的生产安全并负责工厂内工伤事故的处理,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及相关赔偿责任有甲方全部承担。
(五)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亡、伤残或患职业病的,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六)甲方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安全操作、岗位技能培训、应达到 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七)甲方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保密约定
双方合作之具体内容,以及合作过程中涉及对方的应当保密的信息皆为保密的范围,双方共同承诺保守秘密。若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负面影响或者损失的,由泄密方给蒙受损失的一方赔偿相关损失。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
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一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流程单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甲方规定的。
九、其他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劳动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劳务派遣协议书样本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日协商办理续延或者终止手续。
二、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被派遣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被派遣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被派遣劳动者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第五篇:暑期劳务派遣协议书
暑期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暑期工输出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
乙方(暑期工接收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
暑期劳务派遣协议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书: 甲方(暑期工输出单位):常州市蓝图大学生兼职中心
乙方(暑期工接受单位):
协议书有效期: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期内就业人数:人
甲乙双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 甲方向乙方输送暑期工人员(学生),应保证其具有国家法定劳动资格(年
满16周岁)
二、 甲方保证不输送携带传染性疾病的人员。
三、 甲方不得输送自由散漫的人员,保证就业人员有合格的职业素养。
四、 甲方应保证将乙方提供的招工信息如实告知就业人员,如因甲方未及时告
知就业人员真实信息而导致的纠纷,责任有甲方承担。
五、 甲方应确保协议有效期内向乙方提供足额的就业人数。
六、 甲方应在协议期内为乙方在人员管理、工资发放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
协助。
七、 乙方须将本单位真实的招工信息告知甲方,并保证执行。如因乙方未及时
告知甲方真实信息而导致的纠纷,责任有甲方。
八、 乙方安排甲方提供的人员,须提前告知所安排的岗位的工资待遇福利。
九、 乙方在安排人员上岗之前对其进行相应的岗位培训,确保就业人员具有一
定的上岗资格和工作能力,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
十、 在协议期内,鉴于就业人员性质,乙方不为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金”
及承担相关费用。但是乙方在协议有效期需为在职就业人员参加商业意外保险。
十一、乙方保证就业人员按同工同酬原则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安协议规定及
时结算工资。
十二、乙方须向就业人员提供与本厂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环境与安全保护。
十三、乙方协议期内向甲方支付就业安置费人民币元/人/月,按实际人数
计算。
十四、乙方分两次向甲方支付就业安置费,第一次为就业人员上岗后3天,第二
次为上岗后30天。支付形式由甲方双方另行商定。
十五、关于协议期内人数保证约定。非乙方原因(具体流失原因由甲乙双方协商
确定,以乙方提供的《招聘简章》内容为依据。)造成的人员流失,甲方应按实际情况及时补足后续人员,后补人员不算增加人数。
十六、在乙方第二次支付就业安置费前的第一个结算周期内未及时补足的人数
按以下条款处理:
1、离职人员在乙方工作未满5个工作日的,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对应人数的乙方所支付的就业安置费(元×人数)
2、离职人员在乙方工作满5个工作日而未满15个工作日的,甲方向乙方部分退还对应人数的乙方第一次所支付的就业安置费(元×人数)
3、离职人员在乙方工作满15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无需退还任何费用。
4、补足人员按离职人员离职顺序按序不足,最终未补足的人员按以上条款处理。
5、上述退还费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出具具体明细,乙方可于第二次支付的就业安置费中扣除。
十七、在乙方第二次支付就业安置费后,甲乙双方即视为第二个结算周期开始,前一个结算周期的工作天数自动归零,第二个结算周期内的人员情况按以上条款规定处理。
十八、就业人员在协议工作期间内应保证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乙方所要求工作。 十九、就业人员在厂期间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乙方有权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通知甲方。乙方需辞退就业人员的,应提前3天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就业人员日常管理。
二十、就业人员因自身过失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其自己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二十一、就业人员在厂外的一切言行后果由其自己全部承担,与甲乙方无关。 二十二、就业人员若要离职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甲乙双方。 二十三、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任何一方要解除
本协议的,须提前15日向对方提供书面通知,经双方协议一致后方可解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协议或未有效履行协议的,应按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违约赔偿。双方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应就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如协商不定双方均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诉讼。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个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
甲方签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乙方签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