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大楼租赁合同(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商铺大楼租赁合同范本
商铺大楼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场地情况:
1、该场地位于天天购物三楼中部南侧,总面积为 m2。
2、该场地由乙方承租,主要从事“九鹿王”品牌服饰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租赁时间为201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标准:
1、租金按平方米计算,租赁期内乙方足额向甲方缴纳 元。
2、租金交付办法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缴纳一次,缴纳时间分别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并保证供电、供暖、供水等基本条件设备。
2、甲方负责乙方营业人员的招聘,培训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做好商品宣传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4、合同期内,甲方丰润区境内不得经营或与其它商家签订同类商品的购销协议。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
2、保证商品货真价实,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执行标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不允许有假冒伪劣行为。一旦有关部门查出有不合格情况,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商品供应,出现断档、断号要及时调货补货,以达到增加客流促进销售的目的。
4、乙方负责支付员工工资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每月月末员工工资从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不能按期缴纳租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从销售额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项条款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诺,由于市场竞争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尽事宜,合同不能继续时,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此合同自2014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乙方:
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场地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平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场地租金每年 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2014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商铺转让租赁合同
商铺转让租赁合同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商铺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
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年月日前将位于商铺{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
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
同,合同到期时间为年月日,月租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
月按时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
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
不动产归丙所有,其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
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交付
转让费的的违约金10%,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
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
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
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
第九条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更多内容请访问首页:wwW.HAOWORD.COm):(商铺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第三篇: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本市云岩区大同街80号门面商
铺出租给乙方,店铺面积为平方,经营用途为餐饮,使用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双方拟定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1.该商铺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元),乙方按季
度交纳共计人民币元(¥元),第一次交纳四个月的租金,即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以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号交付下一个季度的租金,先支付后使用,如逾期十天后乙方尚未交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每日租金的10%违约金,乙方的装修费用甲方概不负责,押金与合同期满后,无债权债务,无破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所交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该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保证该商铺的房产所有权不转移给第三
方,如将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需与乙方商议租赁协议,且乙方应享有做先租赁权。如因为房产所有权转移,需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有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所有费用的100%损失。
3.该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经营手
第四篇:商铺租赁合同
商业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商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业主):
乙方(租户): 乙方自愿进驻怀集商业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经营,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2014年02月13日就怀集商业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所订立的租赁合同(租期:由2014年02月13日起至2014年02月13日止。)存在未尽事宜,参照现时周边商铺的租金水平及经营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增加租金的补充协议:
一、增加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本合同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500.00元,大写:捌仟伍佰元整。(注:为便于商铺日常的营运管理,该履约保证金由怀集县悦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为管理。)
二、每月新增加租金:
1.怀集商业步行街二期威州名城e29共计壹卡的月租金(按首层计租面积32.16平方米计),自2014年02月13日起至2014年02月13日止在就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基础上重新增加租金。新增加租金具体如下:
新增加的租金:第一年从2014年02月13日起至2014年02月13日止在约定租金为¥1600.00元/月的基础上重新增加¥2581.00元(即¥130.00元/㎡/月),每月租金总额为¥4181.00元/月;大写肆仟壹佰捌拾壹元整。(注:此项月租金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下同)
第二年从2014年02月13日起至2014年02月13日止在约定租金为¥1600.00元/月的基础上重新增加¥2790.00元(即¥136.50元/㎡/月),每月租金总额为¥4390.00元/月;大写肆仟叁佰玖拾元整。
第三年从2014年02月13日起至2014年02月13日止在约定租金为¥1600.00元/月的基础上重新增加¥3010.00元(即¥143.33元/㎡/月),每月租金总额为¥4610.00元/月;大写肆仟陆佰壹拾元整。
2.新增加租金的交付方式:本着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乙方向甲方缴交租金。租金按月度交纳,于每月的13号前以现金或汇款方式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
3.乙方如拖欠租金,每拖欠一天,按拖欠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时,甲方可即时解除本合同补充协议,有权保留追究乙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违约责任,同时并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4.与该物业出租相关的税款(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及所得税全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能及时向地方税务局缴纳以上税款,而造成税局向甲方追缴税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回所有相关税费。
三、若乙方因装修需要需拆改所租赁范围内围墙的,要交纳墙体恢复费¥250元/㎡ 或乙方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必须按甲方要求恢复原有墙体。
四、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违约责任和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对于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同时并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五、优先续租及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二)合同期满后,租赁双方及时结清相关事项和费用。承租方如需继续承租,需提前 贰 个月向出租方书面提出续租申请,若房屋(铺面)未销售,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合同解除、终止、失效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二)合同期满未续租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三)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在乙方遵守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20% 违约金。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互殴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正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怀集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的处理方式
本合同补充协议期满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乙方必须把经营场地清理交还甲方。若乙方无故在合同补充协议期满之日或合同解除之日两天内不按时交还本e29卡商铺给回甲方,则甲方有权采用法律途径收回本出租的商铺,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在租赁范围内不动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损毁,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追究一切违约责任。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则甲方在接收乙方经营区域起30天内把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九、本协议为该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该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共叁贰页,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怀集县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壹份。互相监督执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再共同协商解决,写上条款同该合同、本协议同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依时缴交履约保证金及新增加的租金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地:签订日期:2014年月日
第五篇:商铺租赁合同标准版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铺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期限
1、甲方将座落在翠屏区号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月,乙方每月付租金共计元(大写元整)。
3、合同期租金按季付款,首期(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共计元(大写元整)。
4、租金的递增,从签订合同第二年,按市场价双方协商再定租金。
5、乙方须在每期租期到期前15日内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未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乙方须按本合同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交付甲方保证金元(大写元整),合同期后期满后提前5日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并结清相关费用 1
(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二条:商铺管理
1、乙方应保证在租赁商铺内经营项目的安全与环保,若因经营项目造成商铺污染及顾客安全问题的,由乙方单方面承担全部责任;若事态严重,乙方须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甲方的商铺设施设备损坏,导致甲方或相邻方生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商铺装修上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要求对商铺进行装修,在乙方经营期内出现的消防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需改变房屋结构。撤除楼板每平方米交纳保证金元(大写元整);撤除墙体每平方米交纳保证金元(大写元整)。
5、乙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油烟、噪音、污水排放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商铺一切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管理。
6、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杂费和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经营期内,若需转让该商铺,应即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后,甲方须协助办理相关转让手续,转让费归乙方所有。
8、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或单位建设征用,房屋赔偿归甲方所有,装修经营赔偿归乙方所有,该合同自动解除。
第三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商铺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应事先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和第三方须重新约定的经营类别和使用功能,但租赁条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期内的租赁标准,经甲乙双方及即将经营的第三方到场协商方可转让。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方》相关规定赔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和不可预见性因素(如政府政策、自然灾害、政府水电部门停水、停电等)而使承租的商铺及其设备损坏或使经营商铺无法经营,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税费保险费
1、乙方经营所需向政府部门缴纳的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合同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租给乙方商铺的租金是税后价格,如国家要收商铺税收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终止
1、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后方可执行。
2、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任意终止合同。应提前30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结清租金、水、电、
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后,方可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租赁期满
1、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十日内清偿其所欠甲方租金及各种费用。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商铺,如租赁期满5日内乙方不交还甲方商铺,商铺内所有物品视乙方无偿赠与甲方。
2、乙方对商铺所有装修设备不得拆除(共用墙除外)。如甲方需要不撤除共用墙装修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如需撤除共用墙装修乙方应恢复该共用墙原貌。
第七条:合同生效条件等。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由乙方交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