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范文

(作者:wpz233时间:2016-09-28 06:27:12)

第一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立协单位:发包单位:英德市老虎岩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方将建设工程项目承(分)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的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有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教育制度等。

3、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及监理公司、安监部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知识教育。并有安全知识教育,交底的书面材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必须监督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法规。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施工中必须做到“三不伤害”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防火规定等情况相互协作,预防安全事故的产生。

6、乙方只是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解说甲方及安监部门的检查、督促、指导,查出的隐患必须期限日期内整改完毕。。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电力设施、安全标志等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因施工确实需要更动,必须经过工程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签订双方安全交底后方可拆除更动。乙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人员和其单位负责。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施工场所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现场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施工中注意安全保护。

9、施工的电器设备,使用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有检测记录方便使用。不经检查人员同意,擅自乱拉乱接电器线路,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度,盲目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

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必须进行紧急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4小时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事故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按责任协商解决。

11、本协议签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局保护监察科及各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1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吗,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代表:

代表: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第二篇: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分包安全协议范本

saqx1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

_______________工程专业分包安全协议

saqx1-1输变电工程——土建工程专业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形式:

(5)工程合同编号:

(6)工程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轻伤事故在_______人次以下。

(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

(3)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

(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kl5009.3)。

(5)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8)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9)建设规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0)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业主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人。

(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私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现场总平面由甲方统一策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乙方施工区域由乙方实施。

(11)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一篇好范文带来更多轻松wwW.hAoWOrd.coM)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2)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安全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按规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组织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

(5)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6)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临近带电设备作业,落实专人监护。

(7)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9)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10)组织对乙方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定签认。

(11)按规定拨付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并对乙方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13)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4)如可能对其他施工项目部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业主项目部、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业主项目部、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3)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

(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账。

(5)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7)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8)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9)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

(10)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信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12)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具器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待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

(14)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15)对危险性较大的________施工项目,应经安全预算,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

(16)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大气污染、废水泥浆排放、扬尘、固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进行控制。

(17)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

(18)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等符合规范。

(19)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对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其安全状况,并在使用中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1)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2)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在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内施工,应配置相应的照明,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间施工应按照地方的环保要求,控制噪声、光污染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

(24)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

(25)建立和执行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26)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业)

(28)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土地出入口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

(29)施工废水经处理合格后排放。

(30)大体积混凝土浇灌,应设立专门指挥人员,指挥现场混凝土搅拌车按照次序进出场,设置安全通道,落实安全措施。

(31)结构吊装、临边和孔洞作业应采取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

(35)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

(36)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7)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

(1)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_______万元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在合同价款中单独列支,并按照规定以及实际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分期支付。

(2)乙方应按规定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有关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甲方,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7.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或______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3)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保证金扣款通

知单》,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8.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附则

(1)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世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按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定计提。

(5)安全保证金的的扣款标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附录(《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的规定执行。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8)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备注:土建工程施工时,业主项目部与承包商应签订安全施工协议。

第三篇: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安全协议编号:

甲方:***铁路公司***车站

乙方:********站项目经理部

由于乙方承建***铁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关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14]190号)和《***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铁总[2014]13号)的规定,为了加强既有线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时对运输的绝对安全,工程施工单位和有关运营维修单位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确保行车安全,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影响范围):

1、施工项目:***铁路公司***站站房改造及相关工程

2、作业内容:***站站房基础、一站台开挖施工

3、施工地点:***线: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范围内。

4、施工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2014年6月30日。

5、影响范围:***线:k173+200-k175+000段***站站房、一站台范围内。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责任地段:***线:k173+200-k175+000段

施工期限自2014年4月16日开工至2014年6月30日。

三、双方所遵守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4]190号)、《***铁路公司综合天窗修实施办法和考核办法》、《***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铁总【2014】1 3号)、《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等。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作业程序、标准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施工,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擅自延长施工时间。

2、乙方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和施工现场安排防护员进行防护与车站联系,避免脱节,没有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和施工现场安排防护员或未使用通信设备严禁施工。

3、乙方在站内施工,必须严格按***铁路公司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和提供的当日施工计划施工,不得扩大设备使用范围,不得扩大影响设备范围和施工范围,如影响时必须提前申请施工计划,没有施工计划和批准的施工电报不得施工,严禁先施工后申请,未签订安全协议的严禁施工。

4、施工开始前,乙方施工领导人必须亲自或指派胜任人员到车站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登记,并注明施工内容、施工地点、影响范围及限制条件。 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经调度命令准许,车站值班员签认后,方准按调度命令及车站值班员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结束后,乙方施工领导人要认真检查施工线路,达到规定条件后,亲自或指派胜任人员到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按规定销记,请求开通。

5、乙方在站内施工时,必须加强对参加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得在线路上坐卧休息,作业中及跨越线路时加强瞭望,接发列车过程严禁作业人员穿越线路,如发生,车站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直至乙方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作业。如发生施工作业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带,未设置隔离带或隔离带倒塌,歪斜不符合标准的严禁施工。

7、乙方在站内或区间施工,不得影响既有线设备正常使用或其他线路行车作业。

8、乙方在装卸机械作业时,不得影响既有线接发车和调车作业,不得在安全警戒线以内作业,如需要作业时,必须由驻站联络员向甲方值班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作业,既有线接发作业时,使用大型机械必须于邻站开车后停止作业。

9、乙方在站内施工作业时,必须服从车站施工管理人员及车站值班员指

挥,对影响安全的施工作业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必须服从。

10、乙方在车站和区间施工作业时,应按照规定设置好防护。认真执行3—5分钟通话制度,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施工作业进度,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发生联系中断,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11、乙方在车站调车作业时,由乙方人员承担调车作业工作,需要在车站行车室设置联络员进行防护,在作业前向车站值班员提供准确的作业内容,车站值班员按照作业内容编制调车作业计划,乙方人员严格按照车站值班员编制的作业计划进行作业。乙方联络员得到现场准备工作就绪、车站值班员进路好了的通知后,在确认信号的同时,确认进路正确后,方可通知现场开始作业,并认真执行勾勾联系制度。如轨道车、作业车在停放、施工作业防护、调车中如违章、违纪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完全责任。

五、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共同安全职责

①甲、乙双方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②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的需要。

③甲、乙双方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2、甲方安全职责

①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尽量为行车创造运输条件,做好协调施工组织工作。

②根据施工方案,核对乙方施工登记、销记内容,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正确及时地收转调度命令。

③车站站长加强对施工计划审核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监督,发现无计划施工及影响安全的施工,应立即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乙方严禁在铁

路两侧15米范围内随意取土,对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后方可作业。

④严格落实作业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3、乙方安全职责

④严格按审批的施工计划、地点、时间施工。

②根据施工项目和有关安全技术要求,乙方严格现场管理,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卡控措施,建立完备的施工安全管理记录,确保施工安全进行。③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对甲方检查人员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迅速落实。

④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封锁计划安排的时间,提前一小时由施工负责人到车站行车室,按规定在《行车设备见车登记簿》内进行登记未提前到达登记、未设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不准施工。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封锁施工的命令,根据封锁施工的命令和车站值班员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的签认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

⑤若乙方施工不能按点开通需延时,乙方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报告车站值班员,由车站值班员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发生行车事故的处罚及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按《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4】190号)、《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相关规定进行定责、赔偿、处罚。

七、本协议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验后自行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订人:签订人:

电话:

签于:

年月日电话:签于:年月日

第四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中海·紫藤苑

总承包工程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中海·紫藤苑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海地产(杭州)有限公司

总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发包人、总承包人根据 中海·紫藤苑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健康、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发包人安全生产责任

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对总承包人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等情况对总承包人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发包人应要求总承包人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总承包人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发包人指派先生作为安全代表,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总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人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发包人有权对总承包人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发包人有权检查总承包人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7、发包人不得对总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总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条 总承包人安全生产责任

1、总承包人必须在工地设立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总承包人所制定的安全生产计划必须得到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的同意并不减轻总承包人所应承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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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责任),其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总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安全生产政策、目标(要求零伤亡事故)声明

书;

(2) 总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及确保遵守的方法;

(3)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及权利,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的配备(配备人数须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及权利;

(4) 确保分包商遵守安全计划的方法;

(5) 应急预案及抢救队伍;

(6) 台风及暴雨的应对措施;

(7) 对其工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8) 适用与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各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程序。

2、总承包人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总承包人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健康损害、人身伤亡、设备损毁、工程质量事故、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发包人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

3、总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4、总承包人指派调、监护工作。

5、开工前,总承包人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总承包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总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7、总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总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同时,施工前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9、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总承包人应当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配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的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人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11、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2、总承包人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总承包人应当确保这些安全警示标志在整个施工期间得到有效维持,因安全警示标志缺陷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概由总承包人负责承担。

13、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冰雪天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总承包人应当限制露天作业。

14、施工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总承包人不得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或打击报复。

15、总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对发包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服从并及时整改、反馈。

16、总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17、在施工过程中,因总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的人身伤害、设备损毁及火灾等事故,由总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发包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18、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总承包人须按国家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的同时,及时报告发包人,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第三条 发包人已经委托监理人对本工程实施全面监理,总承包人必须接受和服从监理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理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第四条 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场地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外,均由总承包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第五条 对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致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总承包人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总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安全保证金

1、总承包人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前,应当交付给发包人金,在中期付款中分不超过三次扣除。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未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全额退还保

证金;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死亡事故,扣除20万/人次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重伤事故,扣除10万/人次的安全保证金;

(3)发生轻伤事故1~10人次,扣除1万/人次的安全保证金;

(3)发生轻伤事故10人次以上,扣除2万/人次的安全保证金;

(4)保证金不够抵扣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2、总承包人除了承担安全保证金风险外,还应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总承包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总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总承包人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未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承担 10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造成施工安全事故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外,还应承担 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3、因总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安全事故而使本工程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停工整顿处罚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总承包人承担。

4、总承包人未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总承包人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总承包人承担。

5、总承包人对发包人或监理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自整改意见送达总承包人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总承包人按5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6、总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外,还应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同时暂停总承包人参与发包人工程投标 6个月。

75次或以上,暂停总承包人参与发包人工程投标 12个月;发生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暂停总承包人参与发包人工程投标

8、总承包人因以上违约责任所应承担的违约金额,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总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第八条 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总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条 总承包人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总承包人应

及时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议作为主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发包人总承包人各执二份。

发 包 人:承 包 人: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代表:代表: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地电日

址: 话:

第五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环保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环保协议

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

为贯彻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的方针,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领域的责任。

一、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

二、 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有公司和现场二级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熟悉周围环境,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编制并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保证计划以及环境保护方案。甲方应认真审批,并协助和督促乙方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执行。

3、乙方在施工中涉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和地区时,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或专项方案;乙方应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防台防汛、消防、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方案和预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4、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首次会议,并请甲方人员出席会议;由甲方人员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事后形成书面资料存档。

5、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足够数量和资格的现场安全监控、检查人员,每日巡视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因乙方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导致甲方受到巿、区政府或有关部门扣物罚款处分的,乙方除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要接受甲方依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进行的处罚。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8、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

9、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规定。

11、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拆除、更动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和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14、乙方在电气设备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经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

15、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专职文明施工保洁队伍负责施工现场和宿舍保洁。若乙方不能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保洁队伍,费用由乙方承担。

17、施工期间发生安全、火灾、机械设备及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并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及时报告市、区(县)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本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同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

方执二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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