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文
第一篇: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广西区烟草公司河池市公司 承租方: 甲方将城区 路
( 附 5)
营销部(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号门牌房屋 间出租给
乙方经营;允许经营范围 : 为保证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免费提供给装修期时间为 日起至 天(即 年 月
年 月 日止) ,此期间不计收租金。逾期之日即视为租
用期起算日; 提前竣工至装修期内, 由乙方自行支配。 承租期满, 乙方装修投入的固定资产(消防设备、水电安装设备、地板、吊 顶、内外墙、门窗等) ,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日止。 第三条 租金、押金付款方式 元整 年。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3.1 乙 方 每 年 向 甲 方 交 纳 租 金 为 人 民 币 (
元) ;租金付款方式为:按年交纳租金,先交租金后使 月 日前将下一年度全额租金汇到 县营销
用房屋, 即每年
部账户。甲方收到租金后开具正式发票。 3.2 乙方需交合同履行保证金及水电费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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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租赁期
间,无违约及拖欠水电费行为,押金退给乙方(不计息) 。 第四条 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4.1 交给乙方使用的房屋必须产权明确、符合租赁条件,如 发生权属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以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4.2 必须确保从水电公司接头至房屋水电表外畅通,如发生 故障造成水电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应及时派人维修或协助维修。 4.3 在合同允许经营期范围内,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 第五条 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5.1 在经营期内,应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各种税费。 5.2 必须注意防火防盗,按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消防 部门规定配备消器材; 经常检查电源线、 煤气瓶等易燃易暴物品, 如发生火灾和被盗等不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 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5.3 自觉守法经营,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不得从事 黄、赌、毒以及走私,贩私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 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销售对周边环境及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 染的有害物品;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负。 5.4 装修房屋,要书面申请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结构,须书 面申请甲方同意和建筑设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由 乙方在 1 个月负责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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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及水电费,认真履 行合同条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 予退还乙方装修形成的固定资产 (本条
款为双方特殊约定条款) 。 ①不按时缴纳租金及水电费, 且甲方两次书面通知仍不缴纳 的。 ②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人经营的。 ③装修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或改变房屋结构未经甲方同意和 建筑设计部门批准的; ④未按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消防部门规定配备消器材 的。 6.2 在租期内, 如政府规划要拆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指 地震、地陷、雷击) ,需要终止合同的,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各方自行负责。 6.3 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 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合同有效期 内,任何一方均不能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违 约方须补偿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除了本合同特殊约定的条 款之外) 。 第七条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需继续出租,在招租投标中, 经评委审核,乙方在第三次报价低于其他投标人时,可以照顾给 予第四次报价,然后,由书记员唱标,公布最后一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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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及时进行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向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9.1 甲方因自身需要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 甲方需提前三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并按乙方装修实际投资总额三年拆旧 的余额给予赔偿。 9.2 乙方因自身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 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 甲方,将所承租装修形成的固定资产及属甲方财产,完好地交还 甲方,并补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财务科、后勤科、县烟草局 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之日 起生效。 县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 代表人: 开户行: 收款单位: 帐 号: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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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证件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证件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租赁的房产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登记为用途(乙方应按登记用途使用房屋),房产证号为。
2、甲方保证对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不存在与第三人的权利纠纷。
第二条【租期、租金、定金、押金约定】
1、租期:该房屋的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金:该房屋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租金按(月/季度)支付。第一次租金支付时间为;以后每月支付时间为每月日(每季度第个月日)之前。支付方式为::
a:现金支付(乙方支付后甲方开具收据)
b:银行转账支付
甲方账户名:
3、定金: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定金人民币元),此定金可以抵付租金或者租赁押金。
4、押金:双方约定在甲方应出具押金收据。合同正常履行期满后,在甲、乙双方结清应付租金、管理费等乙方应付费用后,余款甲方应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 费用承担:
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原因,房屋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家电设备故障或因建筑物本身质量引发的维修由甲方负责。房屋需维修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十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拒付被影响使用相应期限的租金。
(二) 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于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延误交房达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在租期内,若甲方出售该房屋或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就租赁合同的履行、解除等事宜进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三) 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如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家私家电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和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2、乙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期限按时交租,乙方延期交付租金达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达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欲分租或者转租房屋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欲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者改造。
5、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解除合同后物业管理人员或者警察的协助下收回该房屋并将原属于乙方的物品搬离。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情形:
如果甲方违约或者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租赁押金。
(二) 乙方违约情形:
1、租赁定金交付后,房屋交付前,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没收交付定金,合同解除。
2、房屋交付后,乙方违约或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并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所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应付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壹式贰份,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的,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六条 【备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代理人:代理人:
年年- 1 -
第三篇: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制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地《房屋租赁许可证》编号:委托代理人:地址:
承租方(乙方):地址: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区房屋层)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年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港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港币)元(大写)。
乙方应于每月日(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六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费。
第八条应当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其使用的第一个月由甲方先行垫支,乙方在使用满一个月后的十天内交还给甲方。以后的费用应提前预交。预交标准为前一月份已经支付的数额,预交时间为每月日(每季第个月日)前。前次预交款项在下次预交时结算。
甲方给乙方结算费用时,应当出具有关凭证。
乙方不预交费用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乙方欠款费用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有关设施的使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规定允许保证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港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而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七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月以上;
元以上;
(三)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港币)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金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元(大写)。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任选一种,并在□
“√”)。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文本为副本。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日月日月日
第四篇: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北街二楼)
出租方(甲方):电话: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电话:身份证:
经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签定合同书,并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将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北街78号二楼门面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
2:租赁期限为5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首次递增为8%,第二次为首次递增基础上再递增的10%。
3:装修免租期为两个半月。租赁期间年租金为年月年日每年租金为年日起至年日每年租金为129600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年租金为元,房屋押金为壹万元。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押金。交付租金周期为半年一次,使用房屋前乙方必须提前1个月付清租金,以后付款时间依次顺延。
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爱护市场及房屋设施,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装修房屋时不能破坏原房屋的结构,若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因为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导致损毁,本合同自然终止。
5:房屋内的水电(统一由甲方代收,电每度1.2元,水每吨4.5元,如遇国家调整,参照国家标准调整)治安,消防,清洁,广告设施,公共服务及物业管理项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从事经营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工商,税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若因不可预知的原因需要转让,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和期限。
8: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愿延长租赁期,甲乙双方须提前两月内重新协商签定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若乙方无意续租不得拆走固定装修,乙方不得提出作价转让房屋内固定装修,其自动转为业主所有。
9:二楼广告位及楼梯改造由甲方协调。
10:甲方应提供真实产权证明。
11:乙方对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整体转租,若有违反,乙方所交租金押金不退,甲方不得中途退租,乙方若逾期一个月不交房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3: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第五篇: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协议书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为 培训学校。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每年租金一万元整,租期五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首次支付两年房租整,首次支付装修押金后一次性支付另外三年房租三万元整
第六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网费;4.其他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协议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双方协商承担。
第八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3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协议期满前_3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协议。如乙方不要求续租,需还原原房屋结构及墙面整洁,退还装修押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一万元作为违约金。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装修费用。
第十条 协议份数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1_页,一式_3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4年___月___日2014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