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施工工程及残疾人坡道不锈钢扶手栏杆工程合同范文
甲方:银川能源学院
乙方:谢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2#3#6#7#110#12#教学楼、行政楼、实训厂房等屋面防水施工工程及残疾人坡道不锈钢扶手栏杆工程 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1. 工程名称:2#3#6#7#110#12#教学楼、行政楼、实训厂房等屋面防水施工工程及残疾人坡道不锈钢扶手栏杆工程
2.工程地点: 银川能源学院院内
3.工程承包内容:屋面防水施工工程 屋面防水采用改性沥清聚酯胎SBS防水材料(一层、-20℃ 4mm厚),面积约 800 ㎡。及残疾人坡道不锈钢扶手栏杆60型,长37米
第二条 施工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开工,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所承包的屋面防水施工工程。如不能按时开工或延误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乙方自负,如因乙方施工进度影响甲方营业每天罚款1000元。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承包方式。
为满足施工所需的所有施工机械工具均由乙方自带、自备费用乙方自理。
第四条 合同价款
屋面SBS防水平米含税价单价:(小写)¥53元;栏杆扶手单价:(小写)¥160元;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叁佰贰拾元整,(小写)¥48320元。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乙方已熟知施工现场的一切有利与不利因素,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整平米含税单价。平米含税单价已考虑施工损耗,实际结算时结合定额计算规则按现场实际铺贴面积结算。
第五条 材料规格及质量标准
5.1 材料规格:(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屋面防水采用4mm厚SBS防水卷材,聚酯胎一层自带保护层。
5.2 材料质量标准:所用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后,应抽样复验,并提出复验报告,进场材料如何,是否合格,标准低于样品材料一律不准进场。
5.3 施工质量标准:防水施工必须具有二级以上防水施工的资质,作业人员应当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5.3.1基层必须干燥,含水率要求在8%以内。
5.3.2基层表面要干净,要求用吹风机清除灰尘、杂物,然后刷冷底子油一道,要求涂刷均匀干燥8小时以上方可铺沾卷材。
5.3.3复杂部位处理,阴阳角部位应做成八字形,女儿墙,管根、烟筒、排气孔、落水口及伸缩缝等转角部位均应做附加层,一般宽为30cm,搭接为8—10cm。
5.3.4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搭接缝应错开。
5.3.5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5.3.6卷材遇墙、壁、管、设备基础等需要上翻时,上翻高度不小于土建完成面以上25cm。
5.3.7防水施工完成,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小于48小时。
5.3.8乙方应确保各项防水工程施工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GB50345-2004)、设计图纸和信阳市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
第六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1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验收。按要求配备和安装安全设施、服装和用品。严格依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生产,对违反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2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实施,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所有劳保用品、服装均由乙方自购、自用,并无条件满足需要,达到甲方和监理单位的验收。积极落实甲方和监理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对不认真履行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罚款、直至清退出场。乙方人员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得在甲方工地、办公场所、市政府各级部门及社会聚众闹事,违反一次甲方可罚乙方人民币5000—10000元。
6.3甲方提供简易住房作为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区,生活区内所需的水、电线路均由乙方购买、安装。水电费按实际用量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的生活费、交通费均由乙方自理,生活区卫生乙方应派专人打扫,确保生活区内整洁干净。
第七条 工程验收
进场材料需甲方及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完成验收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合同规定验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2如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工期或甲方批准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应按 1000元/天赔付甲方,赔付起始日期按照甲方核准的完工日期开始计算。
4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的以及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质量合格,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标的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
5禁止乙方转包或再分包,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的,转包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标的的30%。
6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则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扣除相应的费用。
7乙方以非正当方式(包括10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甲方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甲方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甲方提出要求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每出现一次罚款5万元。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予以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约定标准的,甲方索赔违约金不受合同约定的上限约束。
8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支付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如发生乙方拖欠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的,除按照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外,乙方还应对拖欠的本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
9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的,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如未尽到警示和提醒义务,给第三人带来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付款方式
一、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结算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5年,质保期从甲乙双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到期后,经甲乙双方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质保期到期后7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质保金,乙方申请工程款时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工程发票,如果乙方未提交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4份,乙方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增加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