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危房改造”委托代建协议书范文
农户“危房改造”委托代建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改善居住条件,拟新建一栋自住房,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组织施工,请乙方负责完成房屋建设,乙方自愿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双方经充分协调,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建设地址: 。
二、承包方式:包建设、包加工、包制作、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合格。
三、建房规格: 。
四、房屋标准:1.住房面积原则上面积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该户人口数为 人,应建 平方米,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为准;2.如甲方属于五保户,则不大于 平米;3.房屋建设包括门、窗基本安装、水电的安装(包工包料),达到基本入住标准。
五、工程建设日期: 年 月 日,需在 年 月
日前竣工。
六、双方责任
1. 甲方建房的来源主要依靠危房改造补助,需同意将获得的危改补助资金作为支付乙方实施房屋建设的工程款。
2.甲乙双方自行与都安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安信用社签订代扣协议,乡人民政府按施工进度情况分期拨付相应危改进度款到甲方账户,再由保安信用社代扣到乙方指定账户。代建房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及一户一档材料完善后,乡人民政府在7个工作日内把剩余的款项全部拨付到位,如果代建的房屋经有关部门验收不合格,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否则将扣取一定的工程款。
4.乙方要安全施工,因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向乙方索要该补贴资金。如甲方参与住房建设,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工钱。
6.房屋通过验收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决绝入住。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八、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留存一份。
附件:房屋建设草图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协议签订日期: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