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范文
第一篇:某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崇左学院
合同编号:110
东湖小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广西崇左市永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协 议 书
甲方:广西崇左飞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崇左市永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湖胜景a#楼
建筑面积: 暂定a#楼 11063m2
结算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为准
工程地点: 大洼县大洼镇工程内容:建筑、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大发改发【2014】96号
资金来源: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除甲方外委项目外)的全部工程。甲方外委项目(合同外项目)如下:
1、室内进户门、单元防盗门及外墙瓷砖主材;
2、天燃气、对讲系统材料及安装,电视、电话安装;
3、外墙涂料的施工;
4、桩基础(不含截桩);
5、高层及地下室消防工程、通风工程;
6、土方工程、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7、电梯、观光电梯外弧形观光窗、地下车库采光天井;
(二)如有变更按图纸做增减量的现场签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4年6月5日
竣工日期:2014年9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4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外墙保温等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材料规格型号施工。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
以最终结算值为准
小写:¥元,合每平方米元。
六、拨款方式
乙方从基础垫付至主体6层,按工程量拨80%,12层、封顶各拨工程量的80%;砌筑完、抹灰完各拨工程量的80%,交工前拨两次,交工时留10%,档案备案完拨7%,3%作为保证金。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并提供地勘报告和地下隐蔽资料;
(2)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
(3)甲方委派专职工程师行使施工管理中甲方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权力;
(4)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责令其退场和返工。
2、乙方工作:
(1)负责合同价款中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保证达到环保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2)提供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3)严格执行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规定,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施工中使用的新工艺、新方案经甲方及监理认定后予以奖励;
(4)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筑规范施工,采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程涉及的质量安全检查及整改、分部工程验收均由乙方负责,工程交工以竣工备案为准。
3、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合同以外的技术变更及现场签证按照合同预算标准执行;
(2)塑钢窗、保温、瓷砖、楼梯扶手及护栏、内墙涂料、地热、开关插座、电线、配电箱、理石、室内木门、车库门、防水材料由甲方确定材料品牌、型号、规格、色泽等。由乙方自行安排施工。
(3)乙方中途不得私自退场,否则按中途退场结算,只付给乙方所完工程量的70%,并扣除因乙方退场变换施工队伍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及超价损失)待交工后结算。
(4)乙方若因工期及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增加人员,若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机械和人员。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作为承包工程垫付的先决条件。若因乙方工人劳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要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并在开工后10日内报甲方,开完的农民工工资表须报甲方备案,否则将不给下次拨款。乙方若因工人劳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及安全教育并设立专职安全员,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外委工程(合同外项目)配套费已包含于单价但中不另行计算,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及验收交档备案。
八、税费分担
乙方承担投标费、水电费、建筑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税、材料复试费(不含检桩费)、
拉结筋检测费、室内环保检测费、个人所得税。税金由甲方代扣。建筑公司的管理费由乙方向所在公司上交。
九、奖罚措施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工期协议,每延期一天,按每1000平方米罚款500元。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按期完工、无农民工上访综合考核奖每平方米5元,如违反一项,扣25%。
十、本协议书中未涉及内容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
十一、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3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盘锦飞龙集团
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之日为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崇左飞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人:广西崇左市永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广西崇左飞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广西崇左市永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东湖胜景a#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 年;
3、 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壹 年;
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一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交档之日起计算。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抵扣保修金并作出双倍处罚。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涉及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涉及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返还期限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市支行
乙方:**市新立广告装饰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市支行楼体亮化
二、工程地址:**市中山中路南侧
三、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四、工程质量:质保期壹年。质保期以外发生维修,乙方收取工本费(抗瞬间风气8级,保质期为壹年,人为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期内)。
五、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遇刮风、下雨、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六、工程造价:造价合计 元,大写: 。
七、结算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八、甲方责任:
①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期拨付工程款;
②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各方协调及工程调配工作;
③参加工程交工验收;
④甲方负责施工用电、用水及存放场地。
九、乙方责任:
①按照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
②乙方在甲方协调及调配过程中积极配合;
③施工设备、械具乙方自带;
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中如发生施工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不包括安装用水、用电及城管等一切审批费。
3、以上条款双方严格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某建筑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盘锦双龙集团
合同编号:
东湖胜景小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第一部分协 议 书
甲方: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湖胜景a#楼
建筑面积: 暂定a#楼 11063m2
结算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为准
工程地点: 大洼县大洼镇工程内容:建筑、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大发改发【2014】106号
资金来源: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除甲方外委项目外)的全部工程。甲方外委项目(合同外项目)如下:
1、室内进户门、单元防盗门及外墙瓷砖主材;
2、天燃气、对讲系统材料及安装,电视、电话安装;
3、外墙涂料的施工;
4、桩基础(不含截桩);
5、高层及地下室消防工程、通风工程;
6、土方工程、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
7、电梯、观光电梯外弧形观光窗、地下车库采光天井;
(二)如有变更按图纸做增减量的现场签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4年6月5日
竣工日期:2014年9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4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外墙保温等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材料规格型号施工。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
以最终结算值为准
小写:¥元,合每平方米元。
六、拨款方式
乙方从基础垫付至主体6层,按工程量拨80%,12层、封顶各拨工程量的80%;砌筑完、抹灰完各拨工程量的80%,交工前拨两次,交工时留10%,档案备案完拨7%,3%作为保证金。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并提供地勘报告和地下隐蔽资料;
(2)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交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
(3)甲方委派专职工程师行使施工管理中甲方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监理工程师执行甲方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权力;
(4)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责令其退场和返工。
2、乙方工作:
(1)负责合同价款中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保证达到环保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2)提供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施工;
(3)严格执行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规定,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施工中使用的新工艺、新方案经甲方及监理认定后予以奖励;
(4)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建筑规范施工,采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程涉及的质量安全检查及整改、分部工程验收均由乙方负责,工程交工以竣工备案为准。
3、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合同以外的技术变更及现场签证按照合同预算标准执行;
(2)塑钢窗、保温、瓷砖、楼梯扶手及护栏、内墙涂料、地热、开关插座、电线、配电箱、理石、室内木门、车库门、防水材料由甲方确定材料品牌、型号、规格、色泽等。由乙方自行安排施工。
(3)乙方中途不得私自退场,否则按中途退场结算,只付给乙方所完工程量的70%,并扣除因乙方退场变换施工队伍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及超价损失)待交工后结算。
(4)乙方若因工期及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增加人员,若乙方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机械和人员。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作为承包工程垫付的先决条件。若因乙方工人劳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要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并在开工后10日内报甲方,开完的农民工工资表须报甲方备案,否则将不给下次拨款。乙方若因工人劳资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及安全教育并设立专职安全员,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甲方外委工程(合同外项目)配套费已包含于单价但中不另行计算,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及验收交档备案。
八、税费分担
乙方承担投标费、水电费、建筑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税、材料复试费(不含检桩费)、拉结筋检测费、室内环保检测费、个人所得税。税金由甲方代扣。建筑公司的管理费由乙方向所在公司上交。
九、奖罚措施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工期协议,每延期一天,按每1000平方米罚款500元。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按期完工、无农民工上访综合考核奖每平方米5元,如违反一项,扣25%。
十、本协议书中未涉及内容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
十一、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6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盘锦双龙集团
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保修期满之日为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做出补充规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双龙地产一分公司承 包 人:
住所:兴隆台住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盘锦双龙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乙方(全称):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东湖胜景a#楼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地下室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 年;
3、 装修工程为 两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两 年;
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两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壹 年;
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一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交档之日起计算。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抵扣保修金并作出双倍处罚。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涉及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涉及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返还期限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
¥:元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
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
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
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 ─── ───
合同订立地点:
───────────────────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
住所:住所: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第五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999年12月24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建建[1999]313号发布)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天
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年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3(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