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加盟及授权协议书范文
第一篇:授权加盟协议书(4.9)
授权加盟协议书
甲方(全称):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
乙方(全称):
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连锁分校,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加盟的意义
1、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是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的学校,为开展全省市场,发展计算机培训业,特此面向全省诚招加盟分校,以达到共拓市场共同发展的目的。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校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一切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的加盟成员,在省市(县)成立“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分校”,此分校为甲方独家授权分校,使用甲方之品牌,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连锁分校享受甲方的专业的技术服务,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校。乙方如需下设分校,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校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二、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学员提供严谨、实用、丰富的计算机课程,提高甲、乙双方社会地位,促进中国it 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分校”等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及时汇报学校情况;
(4)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管理费、考试考证费及实习就业安置费;
(5)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甲方业务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分校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停止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声誉损失费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6)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行解除加盟合作时,乙方所缴纳的加盟费不予退还;
2、甲方的义务
(1)免费提供“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的品牌及适合乙方发展的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使用;
(2)免费为乙方制作授权授予铜牌;
(3)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校建设,并向乙方从业人员提供“劲辉学校员工”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训练;
(4)免费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广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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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乙方提供适合乙方的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方案、指导与咨询;
(6)及时为乙方提供最新的信息服务;
(7)统一发放结业证书,提供指定教材书目;
(8)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考试及认证,保证乙方有一定的赢利空间;
(9)加盟后,根据乙方要求免费为其培训2至3名讲课教师(如:office、平面广告设计、环艺设计、网页设计);
(10)每学期为乙方提供一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免费培训;
(11)为乙方提供实习就业信息。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免费使用“劲辉”品牌及劲辉学校的管理、规范等;
(2)免费获得甲方在各大媒体广告、网站上为乙方注名;
(3)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性培训服务;
(4)在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分校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分校拥有经营管理权;
(5)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6)有权向甲方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7)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做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的义务
(1)即时完成“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加盟分校”开业前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
(2)遵守甲方有关加盟分校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
(3)确保分校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4)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和协助;
(5)未经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除加盟分校以外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或提供给第三方;
(6)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7)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学校招生情况及其它市场信息;
(8)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9)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校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或获得甲方支持与帮助。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
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壹万陆仟元整。
2、管理、维护费
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付管理及维护费用
(二)交费方式
1、加盟费壹万陆仟元,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2、管理费用第一年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付清,从第二年开始收取,第三年及以后的管理费用应提前一个月交纳。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年日正式开始,至月期满需要续签合同,无须再交加盟费。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合作期满后,如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告知对方。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在绵阳。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4)严重违反加盟授权的其它有关规定时。
4、单方终止本协议时,如一方有异议,应在收到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或者应当知道本协议被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仲裁,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
5、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依法清理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随本协议终止而消灭,一方仍然有权向对方追索欠款,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绵阳市劲辉数字艺术职业培训学校”名义开展培训,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西安东亚专修学院授权加盟协议书
西安东亚科技专修学院授权加盟协议书
甲方(全称):西安东亚科技专修学院
乙方(全称):彩虹全程式辅导学校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连锁分校、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在乙方处开展中小学文化课辅导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加盟的意义
1、 西安东亚科技专修学院是一所由陕西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招收大专生和本科生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同时,学院是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在西北批准设立小语种专业试点的第一家民办院校。
2、 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校的涵义为: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东亚科技专修学院的加盟成员,可使用甲方之品牌,开展中小学文化课培训事业。
3、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享受甲方的专业技术服务、并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二、 合作的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合作信念,不断扩大东亚科技专修学院影响力、不断完善服务模式,促进东亚科技专修学院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 对“东亚科技专修学院”的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 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3) 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及时汇报加盟学校情况;
(4) 有权按规定向乙方获取15%股份;
(5) 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破坏甲方业务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分校经营管理不善,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标准,甲方有权停止授权,终止合作;
(6) 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行解除加盟合作时,甲方所占有15%的股份将自动解除。
2、 甲方的义务
(1) 免费提供“东亚科技专修学院”的品牌支持;
(2) 免费为乙方制作授权铜牌及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副本;
(3) 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校建设;
(4) 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建议、广告支持;
(5) 作为乙方的师资后盾、师资培训基地;;
(6) 免费储备2至5名讲课教师;
3、 乙方的权利
(1) 免费使用“东亚科技专修学院”品牌及荣誉;
(2) 参考东亚科技专修学院的管理、规范等;
(3) 免费享有各大媒体广告、网站宣传;
(4) 获得甲方的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5) 对分校拥有经营管理权;
(6) 有权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7) 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4、 乙方的义务
(1) 完成分校开业前所需手续;
(2) 接受甲方的监督;
(3) 确保分校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4) 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
(5) 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给予15%的股份;
(6) 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学校招生情况及其它市场信息;
(7) 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年月日正式开始,至年月日止,为期 年,如合作期满,无须再给予甲方股权份额。
2、 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情况
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 如 年合作期满后,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告知对方。
五、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 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消亡;
(3) 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 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 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 乙方不按规定给予股权份额时;
(4) 严重违反东亚科技专修学院的有关规定时。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东亚科技专修学院”名义开展培训,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七、 其它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旅馆转让协议书
珂维璐酒店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关系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将珂维璐酒店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珂维璐酒店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珂维璐酒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用品(详见清单)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
三、该协议签订前,该房屋所涉及的暖费、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应由甲方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签订后,甲乙丙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承担肆万元的违约金。
转让方(甲方)签字:
年月受让方(乙方)签字:日
第四篇:旅馆租赁协议书
旅馆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旅馆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旅馆位于,
2.旅馆面积共约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3.该旅馆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协议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租赁期满交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该旅馆租赁期限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旅馆,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赁,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3.旅馆交付日期:。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元;其余年度的租金为元。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元定金,在甲方将旅馆正式交付乙方时乙方支付甲方元。
乙方如未按上述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出10日,本协议自动解除,乙方应立即主动将旅馆交回甲方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旅馆。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元,作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和旅馆全部设施、设备押金。
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承担每年因房产租赁所产生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1
乙方自行承担因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费、通讯、供暖、排污等与旅馆经营相关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该旅馆的整体管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承租旅馆由乙方自身经营,自负盈亏。在乙方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乃至纠纷、诉讼等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旅馆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维护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对乙方自行增加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租赁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4.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旅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旅馆结构。
(3)损坏承包的旅馆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应用于旅馆经营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旅馆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10日未交纳租金或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七条 旅馆的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乙方应保证租赁期间旅馆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将旅馆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旅馆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旅馆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房产交付前,如甲方毁约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毁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在租赁期间,乙方有第六条第2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旅馆,并且乙方应按照协议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协议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旅馆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涉及旅馆经营所需办理的证件由甲方办理
2.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旅馆转让协议书(样稿)
龙行客栈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曲晓光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受让方(乙方):高 群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关系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将龙行旅馆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龙行客栈转让给乙方经营,并保证乙方同等享受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龙行客栈的地址为,甲方与房东的租期到期租后,由乙方和房东续签,租期到为止(附件一:房屋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的收据),月租为元,乙方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租金及约定由乙方交纳的水电气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三、龙行客栈现有装修、装饰、设备(附件二:详见清单)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转让后,经友好协商,乙方可全权委托甲方办理龙行客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甲方也可自愿帮助乙方办理证件,办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果需转让,须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协助乙方共同转让。
六、补充条款:
1、
2
3、4、 5、 6、
七、乙方接手经营后,可对旅馆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附件:甲、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盖手印:
年月日
年月日乙方签字盖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