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房屋出租合同范文
黑龙江(大庆)文化创意产业园
百湖艺术群落房屋出租合同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乙方租赁房屋须从事文化产业,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黑龙江(大庆)文化创意产业园百湖艺术群落 号房 ;
2、 出租房屋总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如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书或委托代建协议)、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共24个月。自2013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6月 28 日止;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壹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采暖费、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首年租金为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第二年租金为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2、 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交付首年租金70000元整,此后在每年期满后一次性交付下一年租金(即每年6月 日前交付)。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自租赁期开始的电费、水费、排污费等由乙方经营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房屋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在主体结构上添附附属设施,否则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乙方在办理工商登记执照及相关手续时如因房屋使用范围及其它因素造成不能办理的情况,乙方应在办理上述事宜期限内按日向甲方交付房租,剩余房租甲方应退还乙方;
2、 因房屋权属问题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房租。
3、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如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表一: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黏贴处
甲方:
乙方:
附表二:
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黏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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