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承包合同范文
护林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甲方林业基地管理,维护基地林木安全,甲方同意乙方承包林业基地的护林工作。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林地管护范围
管护范围为甲方位于 的林业基地,面积约 亩,具体管护范围见附图。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合同。
三、 护林承包金
承包金:甲方同意按¥ 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月)支付承包金(实际支付依乙方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核算)。按季度支付,每季末支付当季的承包金。
四、 甲方责任
1、 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及时对乙方的护林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发现缺失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
2、 为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的要求进行作业,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
3、 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护林承包金。
4、 其他:
五、 乙方责任
1、 不得在林地吸烟,不得随意在林地用火,生活用火须远离林地,同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2、 看护林地,防止在林地砍伐或拾捡枯枝落叶、放牧等行为的出现,如有动物践踏、咬毁苗木时须将动物驱逐出林地。发现树木倾倒、折断,可能造成人身或其他财产伤害的,应及时向甲方基地管理员报告并协助处理。
3、 制止人为的破坏行为,包括开垦、采石、采沙、采土、堆石、堆沙、堆土、拔苗、砍树、放火、移动或损坏林业服务标志,以及在林区内搭建工棚、养蜂、放养牲畜等。一旦发现林地林木受到人为损害,应予制止并立即上报甲方指定联系人,协助甲方人员对造成损失者进行处理。
4、 对已经发生的异常案件,须在第六条第2款提报期限内及时向甲方指定联系人报告,配合甲方人员处理案件。
5、 对于特殊案件,应及时向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协助甲方或政府主管部门出面解决,并及时提供人证、物证及肇事者名单等与案件有关情况的线索。
6、 及时向甲方报告林地内的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尤其在紧急案件发生时,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尽快组织人员抢救。
7、 协助甲方向村民做好宣传工作,管护好护林宣传工具(如护林宣传牌等)。
六、 违约责任
1、 在承包管护期间如乙方未尽职责或不服从甲方人员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使林地林木遭受损害,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根据受损害程度,在乙方护林承包金中扣除相应数额予以补偿,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利。
七、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若因护林面积扩大/缩小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4、 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姓名:
代表: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