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地转租协议范文
第一篇:经营场地转租协议
转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租赁____________经营场地事宜订立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租用的______场地转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具体位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同时,甲方应在租场地__________________归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零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和租金的缴纳: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乙方支付甲方租金计人民币______万元。租金的具体支付方法,参照甲方与____________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付款条件,即: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上述场地全部交由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的,则由甲方按每天______元支付乙方违约金。
五、鉴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已与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场地使用订立租赁合同,乙方承诺如届时甲方仍需租用其原使用场地的,按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转租给甲方。
六、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经营需要在租赁场地上搭建的建筑物、设备,如遇国家、集体征迁,与甲方无涉,相关的补偿由乙方按其与________河码头另行签订的协议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送航运管理处一份,送______________一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场地转租协议(02)
场地转租协议
场地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场地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转租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下列条款:
一、甲方将使用权为自己的场地转租给乙方,场地位于同心村住宅西侧,面积为南北米,东西米,共计二亩余。
二、乙方承租场地后,只能用于制作水泥电力盖板,甲方住宅房门口靠西侧给乙方摆放车厢一只,甲方提供小房子一间。
三、场地的租用日期暂定为五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场地的租金为每年元整,租金为每年一付先付后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乙方场地在使用中遇国家土地征用时,如国家赔偿搬迁费,乙方的场地由乙方所有。
六、如果乙方在使用中,在租期内遇到国家征用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租金,按月计算。
七、在租期时间内,甲方提出乙方搬迁或区城管、土管通知禁止使用土地,但乙方场地所有搬迁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八、五年期满,如果国家未征用,乙方在使用的场地由甲方优先租给乙方。
九、乙方的场地所需的水电,甲方可以帮忙协助办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第三篇:场地转租协议
场地转租协议
场地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场地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转租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下列条款:
一、甲方将使用权为自己的场地转租给乙方,场地位于蜀山街道黄家河村宝达钢管有限公司内,面积为东侧南北米,西侧南北米,共计二亩余。
二、乙方承租场地后,只能用于制作水泥电力盖板,场地内只能放车厢一只,不得建房子、棚子的违反。
三、场地的租用日期暂定为三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场地的租金为每年三万元整,租金为每年一付先付后租,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
五、乙方场地在使用中遇国家土地征用时,如国家赔偿搬迁费,乙方的场地由乙方所有。
六、如果乙方在使用中,在租期内遇到国家征用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租金,按月计算。
七、三年租满,如果国家未征用,乙方在使用的场地由甲方优先租给乙方。
八、乙方的场地所需的水电,甲方可以帮忙协助办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遇协议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违约,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第四篇:曙光宾馆转租经营协议
曙光宾馆转租经营协议
转租方(甲方):曙光宾馆李冯英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曙光宾馆转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曙光宾馆转租给乙方经营,经营期限2014年 07月06日至2014年07月05日止。
2、曙光宾馆转租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2014年07月01日付款叁万元整;10月01日前付款叁万伍仟元整;2014年元月01日前付款叁万元整;2014年04月01日前付款叁万元整。如不及时付款,甲方有权收回。另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3、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水费、电费等以及其它各种规费由乙方经营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经营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在此经营期间,要合法经营,如有其它现象影响到宾馆经营或停止营业,一切后果都由乙方负责。
6、租赁经营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经营,则须提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10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转租,则续签转租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转租权利。租金按前一年度的10%递增。
7、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
8、承租期满,甲方清点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人(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经营场地有偿使用协议
经营场地和房屋共建、有偿使用及
出租协议
出租人:重庆侨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于2014年9月 28日经共同协商,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和场地有偿交给乙方,乙方作为汽车4s店使用,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有偿使用房屋和场地的内容
①临街长60米宽15米的空地900㎡。②临街长50米宽24米的展厅1200㎡。③大厅两侧各5米宽长24米的通道,大厅后面长58米宽34米的平台,空坝共面积2212㎡。
二、有偿使用期限
有偿使用期限__8___年,自甲方将场地和展厅移交给乙方开始计算使用时间。有偿使用期限满后,如甲方继续使用,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权优先有偿使用期。
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使用6年,如果甲方不能保证乙方使用6年,欠缺的时间按每年20万元赔偿乙方装饰费。
使用期超过六年,如果甲方改变物业用途,或物业所有权转移,或政府拆迁因素,甲方对乙方不做补偿。否则,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保证乙方有偿使用期限8年。
只要是政府拆迁因素,本协议无条件终止,由政府等补偿的店铺装修补贴,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有偿使用场地和展厅,需要支付场地房屋租金、一部分展厅工程款、维修费、物业管理、场地广告推广等费用,以下简称“综合租金”。综合租金交纳办法:
1.第一年年综合租金人民币贰佰叁拾捌万元整(¥238万元)。每两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10%。8年综合租金总额2209.116万元。
2.付款办法:签订本合同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两年综合租金。甲方大厅修建结束,交给乙方装饰时,使用期开始计算。已交综合租金使用期结束前,乙方提前3个月,乙方缴纳下一年综合租金。
3、甲方负责修建平坝和展厅,工程款估计为1100万以上,由乙方承担8,836,464.00元,冲抵综合租金。
双方明确场地和展厅修建和装饰责任:①临街空地900㎡,甲方负责平整土地,乙方负责硬化和铺设地砖等装饰;②临街展厅1200㎡。甲方按照乙方意愿,委托正规钢结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甲方修建钢结构的展厅,负责硬化地面。乙方负责外立面的形象装饰,负责大厅内隔墙、搭建阁楼、内外墙面处理、地面安砖、大厅吊顶、水电线路、灯具、空调等等一切内部装饰。③通道和平台2212㎡。甲方负责平台修建,场地平整,乙方自行修建房屋和装饰。
甲方负责修建的部分,由甲方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乙方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开具建筑安装发票,施工单位出具收款委托书,
甲方出具同意乙方使用综合租金支付工程款的通知书。乙方的支付凭证和甲方支付工程款的通知书,作为乙方支付这部分综合租金的依据。展厅的修建工程款用第三年、第四年和第五年一部分综合租金支付。
4、上款所指冲抵综合租金的修建工程款,由施工单位开具发票,并承担相应税费。其余部分综合租金,不含税费,乙方另行支付发票金额的7.5%(包干)作为税费,由甲方负责开出发票。
如果甲方委托其他单位维修,物业管理,场地广告推广等,在综合租金总额以内,由甲方确定服务单位和金额,服务单位与乙方签订合同,服务单位开具发票,服务单位出具收款委托书,甲方出具支付款项的通知书。乙方的支付凭证和甲方支付款项的通知书,冲抵综合租金,作为乙方支付这部分综合租金的依据。
场地房屋租金部分,有甲方开具发票,款项直接支付给甲方。
四、乙方使用期内甲方责任
1.依约将经营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卖场的市场导向、推广宣传及安全检查等相关维护。
3.乙方使用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退后移交为使用部分综合租金,安装约定补偿乙方装饰费。
4.使用期届满须收回经营场地的,应在使用期届满之日前 3 个月书面或重庆商报广告栏上通知乙方;如该经营场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五、使用期内乙方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综合租金。
2.将经营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综合租金。
3.因使用需要对经营场地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综合租金,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使用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没有用铁钉、丝钉、螺丝连接,也没有用混凝土、粘胶、丝线、焊接等连接的物品)外,其它装潢乙方不得拆除毁坏,无偿归甲方所有。搬迁后 10 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经营场地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协助甲方检查经营场地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经营场地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乙方在承租的经营场地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7.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8.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9.乙方在使用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经营场地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六、甲方提供有关房屋资料给乙方,工商登记注册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均有义务积极协助对方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并另行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如遇乙方发生有关民事、刑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八、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各项条款,如发生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九、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