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采暖一体锅炉销售合同范文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民用采暖一体锅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民用采暖炉 | ||||
2 | 燃料箱 | ||||
4 | 管道安装及原管道对接材料、人工费 | ||||
合计 | (不含税) |
一、销售产品明细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采用乙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管道材料达到国标线,安装管道后打压出现问题,原管道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新安装管道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乙方负责排产,视乙方锅炉订单总量双方另行商定交货日期。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安装、装卸费、燃料箱配置、管道安装及原管道对接所产生的材料、人工费等。
3、交货地点:由甲方电话通知具体位置,并以甲方给乙方发送手机信息的地址为准。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质保期 1 年。在质保期内如设备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更换零部件。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设备出现的非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免费处理、解决。
2、乙方提供 1 年免费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对于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锅炉配套使用的锅炉燃料,如甲方持续配套使用乙方锅炉专用配套燃料,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终身免费维护。一年质保期后,设备维修需更换零部件时,乙方仅收取配件成本费。
4、甲方使用其他替代燃料,对锅炉设备造成损伤,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5、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6、甲方配套使用乙方锅炉专用燃料,乙方承诺环保指标全部达标。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与设备一起发送并交付甲方。
3、设备发运到甲方,由乙方通知甲方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付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乙方仅负责锅炉与甲方原有供暖进水、出水管线的对接施工。乙方负责在设备安装连接后5日内完成设备调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由甲方给予验收签字。
3、甲方收货时应对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对产品附带的出厂合格证书等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书面签字验收合格。
七、付款方式
1.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预付款金额: 元整(小写:¥元整)。锅炉到达甲方现场,支付: 元整(¥元整)
2.乙方完成安装调试且锅炉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甲方支付:元整(小写:¥元)。
八、燃料配送
1、乙方负责保证配套燃料的产品质量和按时供应,基础价格为 元/升(不含税)。未遇物价指数大幅上涨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扬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乙方保证此供应价格稳定,长期不变。
2、乙方负责在接到甲方送料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燃料送达甲方(极端天气原因除外),在乙方每次将燃料送达后甲方须以现金形式结清燃料款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供货,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如发生乙方逾期交货,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设备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
4、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赔偿金。
十、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一、其他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签约地法院起诉解决。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服务经理:
电话: 电话:
公司名: 公司名: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账 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电 话:
合同签约地:
签约时间: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