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厂房 租 赁 合 同
二0二一年五月
厂房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意向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
1、厂房坐落于:
2、厂房园区内编号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最终实测绘数据为准)
4、该厂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厂房租赁情况
乙方租赁该厂房经营范围或厂房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或厂房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
2、租赁期限届满前60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1、第一年租金标准及租金支付日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
支付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2、第二年租金标准及租金支付日期:
第二年租金标准: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
支付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3、第三年及以后租金标准和租金支付日期:
(1)厂房租金单价:元/平方米/天。
(2)租金实行年度支付制,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第三年年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支付下一年度厂房租赁租金,以此类推。
(3)甲方应当于收到年租金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租赁发票。
4、支付方式:乙方电汇转账。
5、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厂房租赁税费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园区内生产生活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费、供暖费、工业蒸汽费、燃气费、污水处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临时停车费、车位管理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及其他因乙方园区内生产生活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厂房的交付与返还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租赁厂房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厂房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验收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厂房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详见《厂房交付标准及设施设备清单》)。甲乙双方应对厂房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对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乙方应自行组织施工,拆除装饰装修部分,并还原厂房交付时的状态;若乙方在合同期满10日且未续约的,视为主动放弃厂房装饰装修部分,甲方有权进行拆除。
第七条 维修、装修
1、租赁期内,乙方应谨慎合理使用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保障其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5日内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5日内进行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逾期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装修厂房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主体结构。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水、电力、天然气、工业蒸汽(如需)的供应。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第九条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已租赁厂房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用途。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经有关机构鉴定或部门认定,甲方交付的厂房本身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20万元的。
(3)擅自改变厂房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主体结构的。
(5)利用厂房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将厂房转租给第三人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的,应提前 60日通知乙方,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累计计算,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6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按2 个月租金金额(年租金/12个月)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年租金总额的__1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并恢复原状的,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年租金的_1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5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伍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园区运营公司执壹份,园区物业公司执壹份。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