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村经济合作社合作协议范文
茶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村经济合作社合作协议
甲方:张家界茶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街道**村经济合作社
振兴乡村、产业先行!为了更好的发展莓茶产业,带动村民就业增收,盘活**村集体经济,张家界茶业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在莓茶种植、加工、收购等方面与**村民委员会进行全面合作,经双方协商,约定合同内容如下:
一、合作的莓茶种植范围:乙方辖区内的上头坡组的茶园 亩, 罗家组的茶园 亩,水库组的茶园 亩,烂泥湾组的茶园 亩。共计 亩。
二、合作期限:五年,即2022年4月1日——2027年年4月1日。
三、合作事项:
1、土地流转:乙方负责协调土地流转并支付租金。
2、基地建设:以乙方为主体争取莓茶基地建设发展政策上的扶持资金,甲方协助筹集,资金由乙方统筹在区级农业技术部门和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基地建设。
3、厂房建设:乙方所有的原水洋池村部提供给甲方建设莓茶简易加工厂房,每年租金 元,第一年于签合同之后15天内交付,以后每年12月31日交付第二年租金。厂房建设资金由甲方负责筹集,乙方可以受甲方委托在农业技术部门和甲方的指导下组织建设。若因产业发展需要新建厂房,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4、莓茶收购:乙方在农业技术部门和甲方的指导下开展莓茶种植,甲方按照鲜叶收购协议对乙方的莓茶进行收购。
5、茶业发展:甲方可以根据茶业发展的需要,结合乙方乡村振兴的规划,经与乙方协商,对茶叶种植等事宜进行发展扩大,乙方在其他公司同等竞争的条件下优先考虑与甲方合作。最终实现茶旅融合的产业目标。
6、所有政策项目资金乙方可按“四议两公开”程序支配。
四、甲方义务:
1、甲方要按照双方签定的鲜叶收购协议,保证乙方鲜叶采摘和基地种植的良好运转,带动村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2、甲方要对乙方发展的基地进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莓茶基地产能,提质增效。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向乙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如甲方无违约行为,承包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该保证金应退还给甲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要负责协调当地村民、政府部门的关系,保证甲方正常生产。
2、乙方要按农业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品控要求,严格管控村民对莓茶基地的农资投放使用和鲜叶采摘的标准要求。
3、乙方莓茶基地所生产的茶叶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因经营问题无法正常生产,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投资的不可移动设施(如厂房等),应归属乙方,投资的可移动设备(如加工机器设备等),可双方协商议价,转让给乙方或指定的第三方。
2、甲方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产生纠纷,由乙方处理并保证正常生产。
3、如遇人为不可控因素造成生产中止(如天灾、经济危机等),双方不予追责。
七、甲方有权对生产厂房的使用权和加工设备的所有权转让,但是必须征得乙方同意,保证乙方莓茶基地茶叶的正常收购。
八、合同期满,甲方有优先合作权,但须在合同期满之日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甲方放弃,投资的不可移动资产归还给乙方,可移动资产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主管机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