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转变、调结构、促发展”的汇报材料范文
关于“抓转变、调结构、促发展”的汇报材料
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战略部署,为我市的劳动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也是我市推动城乡充分就业和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均等化的一次重要机遇。为此,我局牢牢把握“抓转变、调结构、促发展”的经济发展形势,调整工作思路,力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一季度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元至2月份,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针对春节前后返乡务工人员就业形势,我局分别于12月25日和2月24日在市人民广场组织举办了两场大型劳务用工招聘会,共提供就业岗位 8500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3800余人。二是积极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全市各定点培训机构培训班已正式启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元至2月,已有两期培训班顺利开班。3月初,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在万通职业培训学校开班。三是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截止2月底,已审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7户131万元。今年截止目前,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087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21%;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45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7%;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1596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8%;组织城镇和农民工各类技能培训956人次,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1%,其中劳动部门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90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13%;城镇登记失业控制在4%以内。
(二)加快扎实推进新农保试点,新农保启动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元月份,我市新农保工作顺利启动实施,首批26402名农村户籍老年人已于春节前享受到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中青年农民参保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各乡镇已召开动员会,参保工作组将自3月11日起采取逐村推进的方式开展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三)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我市11532名企业退休人员月增发基本养老金157万,调资后人平月增127元。此项工作已于春节前全部落实到位。
(四)认真落实两项社保新政。从元月份起,我市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启动办理农民工养老金转移工作;医保管理办法按《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行调整,目前已衔接到位。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部署和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主要存在“三大阻碍”:
第一、劳动者技能与企业用工需求不能有效对接。结构性失业矛盾仍是当前我市就业工作的突出问题。今年,我市确立了推进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经济发展目标,对熟练技术工人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而在本地需要就业的劳动者大多为年龄较大的下岗失业工人、农村劳动力和文化程度不高的新成长劳动力,技能素质普遍不高,现有的技能培训体系还无法实现使劳动者技能提升与企业用工岗位有效对接,学员结业后熟练程度不高,不符合企业用工现实需要。这一方面将导致企业“用工荒”现象加剧,另一方面困难群体稳定就业的问题仍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据统计,我市重点扶持发展的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两个产业集群中,现缺工岗位8000人,主要集中在普工、纺织、服装等三大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岗位。
第二、城乡一体公共服务体系滞后。随着发展方式的转变,调整经济结构的调整,将会导致第一、二产业中的部分劳动力重新走向社会,加上返乡高校毕业生、原来的困难就业群体、新成长劳动力、农村进城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需求就业群体数量还比较高,而且随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覆盖面的不大扩大,劳动保障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滞后,存在“头重脚轻”的问题,市一级公共服务相对比较完善,但每个乡镇居委会、社区只聘请1名协管员,除了劳动保障工作外,还要承担社区其它事务性工作,加上管理主体不清晰,工作经费不足,管理服务水平还不能达到现实要求,特别是村一级服务平台为空白,与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向镇、村一级延伸的趋势完全不相适应,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服务不优、工作难以落实,成为促进就业的一个瓶颈。
第三、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还不够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新农保才刚刚起步、城镇居民医保还未实现全覆盖、农民工群体参保率不高,还有一部分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城镇居民未参加养老保险。特别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对中小企业和服务业扶持力度加大,将成为吸收劳动力的重要力量,而这一块正是社会保障覆盖的“软助”,也是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劳动保障部门要在转变发展式发挥积极作用,就是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转变服务方式,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
(一)突出“四条主线”,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一是要全面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抓好创业引导,培育创业孵化基地,探索创业培训、资金扶持、跟踪服务的“一条龙”服务机制。二是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以旅游快速通道、赤马港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企业缺工、农村富余劳动力信息采集与用工信息发布对接制度。三是努力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积极创建培育电焊电工实训基地、纺织服装培训基地、旅游服务行业培训基地、汽车驾驶维修培训基地、技工学校等“四基一校”,打造特色培训体系。建立实施劳动力培训进企业实习制度,对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建立“培训、实习、就业”为一体的熟练技工培训体系,提升技能培训竞争能力。四是充分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抓住中央、省将应对危机、扩大和稳定就业的优惠政策再延续一年的契机,加快工作进度,努力推动政策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落实,将就业资金用活、用好、用足。
(二)抓住“三项重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以中青年农民对象为重点,完善配套业务管理,争取部门联动,加强政策宣传,逐镇整村推进参保登记缴费,积极探索村级协理员制度,壮大村级经办基础。二是实施社保新政。认真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试点,推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解决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城镇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三是努力扩大社保覆盖面。以工业园区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整体扩面,以一般居民为重点,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参保率达到90%以上,继续实施“平安计划”二期,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三)开展“五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和调解组织基层建设为载体,实施五项行动。一是劳动保障政策进企业行动。在拥有50名员工以上的企业设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栏,组织业务骨干进企业开展巡回宣讲。二是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检查行动。加强《劳动合同法》实施力度,推动劳动合同制度落实,争取城镇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三是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一次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黑中介。四是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对全市餐饮服务、矿山、建筑及“小四场”企业继续开展专项检查,防范违法使用童工、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五是建筑市场清收工资支付保障金。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对建筑市场企业征收工资支付保障金,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认真贯彻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加大办案力度,增加调解比例,确保仲裁结案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一是要设立机构。迅速落实省编委《关于加强和完善全省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鄂编发[2010]3号)文件精神,增加农村事业保险管理局事业编制,在11个乡镇、3个办事处、2个开发区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二是配备工作力量。按乡镇规模大小,每个中心核定2-3名事业编制,并按“以钱养事”的办法设置公益性岗位2-3个。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公益性岗位经费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按现行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办法一并落实,并提供工作场所。三是建立村级协管员。在村一级按“以钱养事”方式聘请协管员,推动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向农村延伸。四是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管理信息网络和金保网络、完善劳动保障业务管理制度。构建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