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工系统培养自评报告范文
新技工系统培养自评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度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评价办法》文件规定,我县扎实有效做好2020年度新技工系统培养项目实施自评工作。
一、投入(标准分25分,自评:25分)
(一)组织保障(标准15分,自评:15分)
1、政策宣传(自评:3分)
一、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形式,宣传项目资助政策。发放宣传单5500份,招生简章5500份,电视打字幕7天。
二、组织通过在技工学校系统培养的学生,到招生学校介绍自己经过技工院校系统培养,学到真才实学,找到一份好工作,吸引学生积极报名。
2、目标管理(自评:6分)
一、制定了实施细则;
二、设置了产出目标;
三、设置了质量目标;
四、对产出和质量目标进行了细化;
五、补助资金用于技工院校招生。
3、申报审核(自评:6分)
一、制定了补贴申领管理办法;
二、对招生资料进行审核;
三、对审核提出了意见。
(二)资金落实(标准分10分:自评分:10分)
1、资金到位率(自评:6分)资金按规定全部到位。
2、到位及时性(自评:4分)资金及时到位。
二、过程(标准分15分,自评:15分)
(一)项目管理(标准分12分,自评:12分)
2、监督检查(自评:5分)对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了制度。
3、资料报送(自评:3分)资料报送及时、齐全、真实、准确。
(二)财务管理(标准分3分,自评:3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自评:3分)资金支付符合规定,建立了台帐。
三、产出(标准分40分,自评:4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自评:18分)。培养目标390人,完成650人,完成率166%。稳定培养率达95%以上。
2、培训质量(自评:14分)。
一、运用全国技工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新技工身份验证和学籍注册工作;
二、严格按照注册培养年限。
3、完成时限符合率(自评:3分)。完成时限符合率100%。
4、资金使用(自评:5分)财政支持资金及时到位。
四、项目效益(标准分20分,自评:20分)
1、社会效益(自评:8分)通过新技工培养,为社会输送了一批技能人才。
2、可持续影响(自评:6分)通过项目实施,扩大了新技工系统培养规模,对解决企业用工难的问题有一定的帮助。
3、社会满意率(自评:6分)通过电话抽查,社会满意度很高。
综合自评得分:100分
霍邱县2020年度新技工系统培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 | |||||||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 分值 | 指标解释说明 | 评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1 | 投入 (25分) | 组织 保障 (15分) | 政策 宣传 | 3 | 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不断宣传项目政策,营造良好氛围。 | ①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不同形式,宣传项目资助政策,得2分; ②宣传技工吸引培养学员,实施效果和成效显著的案例,得1分; | 3分 |
2 | 目标 管理 | 6 | 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绩效目标与实施相符情况及细化情况。 | ①市县人社、财政部门,制定本地项目具体实施细则,得2分; ②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产出目标,得1分; ③针对项目实施,设置了质量目标,得1分; ④产出和质量目标细化、量化,得1分; ⑤补助资金用于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得1分。 | 6分 | ||
3 | 申报 审核 | 6 | 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过程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申报评审和审批的规范性。 | ①市县人社、财政部门制定了补贴申领管理办法,得2分; ②市县人社部门对招生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得2分; ③相关审核,有明确的意见或结论,得2分。 | 6分 | ||
4 | 资金 落实 (10分) | 资金 到位率 | 6 |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应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得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6分 | |
5 | 到位 及时性 | 4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100%,得4分;资金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和实施效果,扣1-3分,其余不得分。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4分 | ||
6 | 过程 (15分) | 项目 管理 (12分) | 信息 公开 | 4 | 是否建立和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 市县人社部门,对补助资金使用进行公示。对培训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且信息齐全的,得4分,信息不全的,得1-3分;未公示不得分; | 4分 |
7 | 监督 检查 | 5 | 主管部门是否对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管,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制度。 | ①市县财政和人社部门,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得2分; ②评价或检查有书面结果,得1分; ③评价和检查结果有整改落实,得2分。 | 5分 | ||
8 | 资料 报送 | 3 | 有关单位提供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准确。 | ①资料报送及时,得1.5分; ②资料报送齐全、真实、准确,得1.5分。 | 3分 | ||
9 | 财务 管理 (3分) | 资金 使用 合规性 | 3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或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市县人社部门、技工院校建立了补助资金发放台账,得1分; ②资金支付进度符合每学期集中支付的规定,得1分; ③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得1分; 如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套取等现象,“过程”指标不得分。 | 3分 | |
10 | 产出 (40分) | 项目 产出 (40分) | 目标任务完成率 | 18 | 对照项目申报阶段设定的产出目标,评价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培养人数完成率100%,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②培养稳定率不低于95%,得8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8分 |
11 | 培训 质量 | 14 | 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质量的验收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验收把关的规范性。 | ①市县人社部门,充分运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开展新技工身份验证和学籍注册工作,得8分; ②严格按照规定注册培养年限,得6分。 | 14分 | ||
12 | 产出 (40分) | 项目 产出 (40分) | 完成 时限 符合率 | 3 | 符合计划进度要求的完工数量与项目总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符合程度。 | 完成时限符合率100%,得3分,否则不得分。完成时限符合率=符合计划进度要求的完工数量/项目总数×100%。 | 3分 |
13 | 资金 使用 | 5 | 反映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情况。 | 在规定期限内,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得5分,其余不得分。 | 5分 | ||
14 | 效果 (20分) | 项目 效益 (20分)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通过项目实施,是否有助于提高技工院校培养能力。本项指标,按“项目产出”得分情况予以评分。 ①“项目产出”得分在32分及以上的,本项按6-8分评分; ②“项目产出”得分在24-31分之间,本项按3-5分评分; ③“项目产出”得分在0-23分之间,本项按1-2分评分。 | 8分 |
15 | 可持续影响 | 6 | 就业促进政策及专项资金成效发挥,对就业市场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①通过项目实施,扩大了新技工系统培养规模,有助于解决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得3分;项目实施后,招生总规模较上年下滑的,扣1-2分。 ②围绕本地重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建立课程设置和培养体系,并得到落实,得3分。 | 6分 | ||
17 | 社会满意率 | 6 | 通过对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或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调查走访,获取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以市为单位,采取抽样方式,对招生的技工院校问卷或者电话调查50份,对工作的满意程度,达到90%的得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6分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