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综合督查情况报告范文
玉溪市“放管服”综合督察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澄江市认真落实玉溪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深化经“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11号)要求,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纵深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组织编制完成全市242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澄江市政府信息网站、政务中心大厅进行了公布,要求各单位要以《清单》为基础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更新完善办事指南,依托《清单》逐项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重点和监管主体,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将市、镇两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二是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对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我市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在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再审查;在项目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大幅缩减项目审批时间,例如企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备案审批时限由法定3天缩减为1天;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审查的,审批时限由20天缩减为8天;项目节能审查审批时限由15天缩减为3天;项目审批环节,大幅精简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除用地、规划、重大项目环评以外,其他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并联审批。三是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需要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和民商事行为,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不设置审批限制、审批障碍,不以任何形式限制进入。四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全面覆盖,与全省同步实现了涉及22个部门的“四十证合一”的多证整合,根据上级“证照分离”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截至目前澄江市范围内进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的市场主体共4588户,将权限范围内的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改革,对467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市场主体进行备案,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大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积极推进本辖区内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开展“一照多址”备案登记工作,目前暂未有市场主体申请“一照多址”备案;进一步完善企业退出机制,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将原先的企业注销流程:清算组备案—登报公示—注销,转化为简易注销流程:网上公示—注销,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压缩简易注销公示时间,将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原45天(自然日)压缩至20天,2022年度,全市通过简易注销退出市场的企业共93户。五是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及“云南省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企业通过线上可自主办理名称自主申报、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注销登记等业务,目前企业设立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可办结,通过“一窗通”方式办理的企业设立登记基本做到1.27小时内即可办结。六是推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参照省、市已公布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清单,对部门单位报送的目录清单严格审查,对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证明事项完成汇总及统一公布,梳理认领各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1项,1月至10月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7161件;规范证明事项工作流程,对梳理的各类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其内容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做到了“一事一文本”,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对自愿提供证明材料的同意其提供相关材料。七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时限的监管,按照《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审批流程图(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加强项目审批时限监督,切实解决企业集中反映审批时限长、审批效率低得问题,精简审批环节,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申报制度,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平台,通过并联审批等措施,经过系统的不断完善,目前,澄江市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可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办理。
(二)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进一次门、差多项事”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强化主动监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企业负担;制定《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建立“两单一库”,明确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时限、抽查实施主体等内容。全市24家“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制定并公布部门抽查计划60个、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6个,25家成员单位分别建立了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551人,澄江市3497户企业、20453户个体工商户、192个非企业组织实现了全覆盖,将16家信用评级为A级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二是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实施“包容、审慎、规范”的监管理念。根据省、市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秉承“创新、包容、审慎、规范”的市场监管新理念,与国务院近年来倡导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结合,对方兴未艾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实施放权松绑的同时,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在执法监管中体现包容创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能力。目前,我市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如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大力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发展。
三是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信用目录,推进信用数据归集,依据国家标准和新调整的部门权责清单,完善各单位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按照目录类别全量归集信用信息,加强“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核心内容,确立全市“覆盖全面、约束有力、规范有序”的信用监管秩序目标,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全市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地实施,为全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支撑。持续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归集企业主体签署的信用承诺书及履约践诺信息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止目前,归集信用承诺信息35496条,履约践诺信息34176条。四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根据省、市有关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澄江市印发了《澄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序,严格对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和清理重点,逐项研究分析相关政策措施,6个镇(街道)、20家成员单位经过自查,共审查文件数40件,未发现需要清理的涉及妨碍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一是规范建设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行,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精神,收集整理澄江市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梳理各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镇(街道)联络员,村(社区)代办员机制。目前,澄江市6乡镇(街道)、44村(社区)已完成便民服务中心(站)挂牌(其余3个村便民服务站正在建设或规划中),便民服务中心(站)均建立纸质“好差评”台账,设立了综合服务窗口,截止11月,各镇(街道)、村(社区)运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498件,进一步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二是多措并举提高办事效率,拓宽办事渠道,落实延时错时服务制度,组织开展“周三夜市”,结合群众需求和业务实际,不断拓展延时错时服务内容,畅通预约、咨询渠道,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公布“办不成事监督热线”公开进驻部门“局长电子邮箱”,倒逼审批部门和窗口单位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帮助群众解决想办却办不成的事,让难办之事有处可办,进一步畅通企业和市民与政府沟通的渠道,实现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组织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进驻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局长走流程”活动,以办事企业或群众身份“走流程、坐窗口”,通过参与一次审批服务、实施一次业务检查、开展一次服务回访、进行一次座谈交流等形式,看服务窗口是否存在办事不便、效率不高、业务不熟、渠道不畅、服务不优等问题。三是加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确保事项咨询方式、投诉方式、办理地址等信息准确、完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正确关联,截止10月,我市共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共承接指派1200项,完善发布率100%,网上可办率100%,全程网办率99%,办理时限压缩率91.53%,即办件率82.75%,最多跑一次率100%,零跑动率99.08%,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事项67项。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促进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截止10月,我市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事项932项,行政检查总数899项,检查实施清单852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发布监管动态、监管曝光台共652条。四是多措并举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力度,利用“春风行动”“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暨3.5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平安建设宣传月主题活动”等契机开展“办事通”宣传推广,在政务大厅设立“办事通”体验专区,充分利用“办事通”的交学费、刷医保、挂号等功能抓住教育系统、医疗系统这个关键,加大对师生家长、医护人员、病患的推广力度,截止10月,我市实名认证人数43094人。五是“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一事一评、一次一评”要求,优化镇(街道)、村(社区)评价方式,建立纸质“好差评”登记台账和差评回访整改台账,确保实名“差评”10个工作日内回访整改。今年以来我市共收到办件评价63747条,其中非常满意69402条,好评率100%,评价率为85%。
六是加强电子证照推广运用,分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培训,全面梳理我市涉及的电子印章备案及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情况,确保我市电子印章备案和第一批电子证照的签发,目前我市电子印章备案率100%,存量电子证照正逐步签发。七是规范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设置“跨省通办”窗口、“省内通办”窗口,1—11月“跨省通办”累计办件264件。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投诉举报制度等工作制度,提升群众办事效率,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进一步提升群众“办证”便利度,合理布局宣传区域,选择了70项量大面广的高频办理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在政务服务中心摆放,明确并固定各类事项及事项材料的名称、格式、办理时限、办理情形,开通自助服务区实体大厅入驻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子查询功能,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修改完善了《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澄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澄政务〔2022〕8号)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纪律。截至目前,共下发政务大厅纪律通报10期。
二、存在问题
(一)数据壁垒打破难。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种审批平台、监管平台等系统没有实现一张网联接、兼容和共享,贯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数据壁垒未能打破,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不足,各审批部门信息管理呈条块状分部,信息资源共享和协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呈现“纵强横弱”的现象,即只能在本部门条线内上下贯通,却无法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横向共享,导致项目在申报过程中重复提交资料,一数多源各系统数据无法高效衔接和共享,出现多重录入数据的情况,没有达到“一网通办”的要求。
(二)政务平台部分系统运用率低。个别部门就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工作站位不高,重视不够,还未明确专人负责,部分单位未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会议,会议精神、要求没有及时传达到位,目前仅有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水利局、林草局进入工建系统开展过审批,且发改局、水利局、林草局在工建系统审批事项太少,其余部门还没有审批项目通过工建系统开展审批。一些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尚未转变监管思路,不理解“互联网+监管”模式,对工作要求不落实、不部署。“互联网+监管”工作人员需要既懂法律、业务,又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的一线执法人员参与,但大多数单位只是交代办公室,甚至临时工办理,且人员更换频繁,素质参差不齐。“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不更新,推进工作缺乏针对性,自系统6月份更新过数据后,监管覆盖率数据未一直未更新,我市各监管部门已在系统中录入过多项执法行为,数据显示仍未0。
(三)基层监管队伍有待加强。基层监管压力巨大,人少事多矛盾突出监管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监管难度加大,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较少,监管力量有待加强。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专业性强,监管队伍不仅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性工作经验,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性技术性能力培训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聚焦问题,补齐短板。直面我市“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罗列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实行问题派单,直至问题销号。
(二)加强监督,提质增效。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完善“放管服”改革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切实让“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压实到单位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有序推进,高效完成既定目标。按照《玉溪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对标对表,切实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时限明确、任务量化、责任细化、成果转化,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确保我市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高效达到预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