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范文
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计划编制情况的汇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区2023年民生实事计划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编制依据
2023年全区民生实事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以“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指导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二、编制原则
1、坚持民生实事的连续性与发展性相补充的原则。一是将省巡指导督办的民生实事纳入计划,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行动和安装液化气报警铃装置专项行动等;二是把今年启动但尚没有完成的民生实事项目纳入明年计划,如复兴桥体育中心、人民医院病房楼等;三是把与今年民生实事互为补充、提质增效的民生实事纳入计划,如**高级中学二期改扩建工程。
2、坚持民生工程和民生小事相统筹的原则。既包含部门排定的年度民生工程任务,又有街镇个性化的实事,同时考虑到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实事。注重做好雪中送炭,防止好高骛远。突出群众就业,强化创业就业优先导向。2023年将加大力度开发见习岗位、提供充足就业岗位,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3、坚持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民生实事推进与经济发展同步,与财力状况相匹配,把对发展有
影响的、老百姓反应强烈的、过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作为重点。明年民生实事当年计划投资占财政预算支出仍然保持在八成左右,同时提前研究要素保障,规划要获批、土地要合规、财力能承受、资金有保障。
4、坚持与市民生实事同步推进的原则。区发改委(民生办)工作人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市改委(民生办)组织召开的南京市2023年民生实事涉农板块专场座谈会,并主动与上级部门充分对接,明确由我区落实的或需要我们配合的民生实事全部纳入计划。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调度会要求,在多轮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筛选的基础上拟定了《**区2023年民生实事计划(送审稿)》。
三、征集过程
根据全市统一要求,今年国庆节前就开始征求意见,截止目前,共征求到各类意见和建议1416条,其中群众建议1206条占比89.6%,部门建议90条占比6.4%,街镇建议38条占比2.7%,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20条占比1.4%,共从6个渠道开展征集工作:
1、通过“12345”热线征集建议1198条。
2、通过媒体网络征集建议62条。
3、通过部门征集建议90条。
4、通过街镇征集38条。
5、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代表征集建议20条。
6、前往基层实地征求高龄居民等意见和建议8条。
四、项目构成
根据征求到的1416条意见和建议,在多轮梳理论证研究的基础上,最终初步筛选57条。对照省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体系,为便于分类票决、调度和督查推进,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建立了项目库,将这些实事进行了科学合理分类,共分为九大类45条:健全公共卫生体系5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6条、增强创业就业能力4条、推进教育均衡发展6条、改善城乡生态环境7条、优化公共交通出行4条、推进住房保障建设4条、丰富群众文体生活5条、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4条。
**区2023年民生实事计划(送审稿分类)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占比 |
1 | 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 5 | 11.1% |
2 |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 6 | 13.3% |
3 | 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 4 | 8.9% |
4 |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 6 | 13.3% |
5 | 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 7 | 15.6% |
6 | 优化公共交通出行 | 4 | 8.9% |
7 | 推进住房保障建设 | 4 | 8.9% |
8 | 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 5 | 11.1% |
9 | 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 4 | 8.9% |
10 | 合 计 | 45 |
五、与2022年民生实事对比情况
1、从数量上比较,新增就业创业一类民生实事,项目个数增加4个。
2、从投资上比较,总投资增加10.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增加2.1亿元。
3、从性质上比较,续建项目新增2个,市分解至我区新增2个。
与2022年民生实事对比表
序号 | 比较内容 | 2022年 | 2023年 | 与2022年 对比情况 |
1 | 类别 | 8类 | 9类 | 新增创业 就业一类 |
2 | 项目数 | 41项 | 45项 | 新增4项 |
3 | 总投资 | 113.3亿 | 123.8亿 | 增加10.5亿 |
4 | 当年计划投资 | 51.7亿 | 53.8亿 | 增加2.1亿 |
5 | 续建项目 | 12个 | 14个 | 多2个 |
6 | 市民生实事分解到我区情况 | 11个 | 13个 | 新增2个 |
六、下步打算
1、进一步完善民生事项。根据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的要求,结合市里民生实事事项,动态跟踪,补充入库。
2、进一步论证要素保障。提前行动,统筹推进,对新开工项目涉及到的资金、能评、环评、稳评、土地手续和施工图设计等开展新一轮的评估,确保第一时间招投标,第一时间开工建设。
3、进一步做好人大票决准备工作。进一步与区人大联委汇报,第一时间反馈全区民生实事编制情况,及票决项目备选清单,按区人大的要求,做好民生实事票决准备工作。
现提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策。
附件
**区2023年民生实事计划
(送审稿)
一、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1、续建区人民医院病房楼。(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2、区人民医院医疗专项及配套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3、新设自动体外除颤仪并完成CPR+AED等急救技能培训1万人次。(责任单位:区红十字会)
4、新建甲级村卫生室。(责任单位:区卫健委、金牛湖街道)
5、新建2家女职工康乃馨服务站。(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6、新建区救助管理站。(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实施适老化改造300户。(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民政局)
8、完成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约31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9、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约11万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0、竹镇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责任单位:竹镇镇)
11、为全区各类困境青少年新建“梦想小屋”不少于5间,实现“新年微心愿”不少于800个。(责任单位:团区委)
三、增强创业就业能力
12、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900人(含大学生就业490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3、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150个,全年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9000人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4、全年支持成功自主创业70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5、帮助15名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区残联)
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16、龙湖半岛、鹭岛荣府和鹭岛北苑幼儿园运营主体变更及惠民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7、新建旭光路小学一期工程和中专校教学楼。(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8、续建旭光路初级中学、复兴路初级中学和程桥高中体育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9、续建雄州中心区留右中小学(南京师范大学**实验小学、中学),新建雄州中心区留右幼儿园(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责任单位:区新城集团)
20、续建龙袍新城1号小学和初中,南师附中**分校(龙袍新城3号小学、2号初中)。(责任单位:龙袍新城)
21、实施**高级中学二期改扩建工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五、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22、新建雄州污水处理二厂二期污水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23、完成泉林水库等11座小型水库库容恢复及生态清淤工程。完成重点泵站更新改造及重点塘坝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24、新增市级美丽乡村宜居村140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5、新建香塘路东南角口袋公园。(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26、创建11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7、新建龙袍新城2号垃圾站。(责任单位:龙袍新城)
28、完成冶山东王、竹镇石婆等翻水线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六、优化公共交通出行
29、新建体育路(体育南路至龙池路)、体育南路(滨河路至商城路)。(责任单位:区交运局)
30、完成雄州西路三期和永宁路出新改造,完成10条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城管局)
31、完成龙袍赵坝村农路提升改造。(责任单位:龙袍街道)
32、新增1000个停车共享泊位。(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七、推进住房保障建设
33、建成扬平公司西侧地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和龙华路周边1、2、3号地块安置房。(责任单位:区房产局)
34、续建针织厂B地块和朝天街2号、4号地块安置房。(责任单位:区房产局)
35、续建四柳安置房一期工程和七里社区中心及绿地公园项目。(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36、实施**区燃气设施建设,新增燃气设施居民用户4000户,建设中压管网20公里,低压管网15公里,区域调压柜10座。(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八、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37、实施70套老旧器材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38、组织全民健身活动120场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4400人次。(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39、续建复兴桥体育中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公用集团)
40、续建新棠邻里·雨花广场和新棠邻里·凤凰广场社区中心项目。(责任单位:横梁街道、雄州街道、区新城集团)
41、送戏(演出)不少于50场,送书不少于10000册。(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九、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42、开展农村道路配套完善及安全提升2023年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
43、完成液化气居民用户“报警铃”免费安装行动。(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44、“三合一”场所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简易喷淋装置专项消防安全行动。(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45、独居老人安装独立烟感报警器专项消防安全行动。(责任单位: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