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安排部署情况的报告范文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白水分局
关于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安排部署情况的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市局转发渭南市生产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通知》(渭环通【2022】19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百日行动”
及时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白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安排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重点安排开展涉及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县局成立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王晓强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赵义杰、刘秋芳、郭金国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局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各股室和执法大队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动员部署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提高自觉守规意识
我局利用周例会向全体干部职工宣讲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8月8日,我局深入重点企业、包联村、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和“送法入企”活动,通过培训和组织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公众和企业危废知识和守法意识。
三、全面排查,及时清除环境安全隐患
本次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我局在全面排查基础上,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排查。要求严格按照《局生态环境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辖区内重点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掌握基本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底数清、措施实、问题准,坚决杜绝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涉及危废暂存间单位和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责令限期解决、不留后患,对无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巩固提升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认真查处各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时消除生态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