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分析报告范文
纪律检查委员会分析报告
公司党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要求,
公司纪委开展了相关自检自查及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一)部门协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9月,公司纪委依据XX公司《部门协同监督工作规定》,制定并印发符合公司实际的《部门协同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统筹公司监督力量、部门协同事项,对发现的疫情防控、车辆管理等问题,移交对应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整改工作。
(二)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公司纪委聚焦集团公司党委重点任务、巡视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等事项开展监督,对1名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处理。10月中旬,结合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事项,再次对公司33名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清查、治理工作。二是公司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工作提醒,2022年,共发出工作提醒函1份,工作纪律通知1份,提出落实事项2个,纪律要求6个。三是严格执行党内谈话制度,2022年,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人次,“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10人次,与部门“一把手”一对一廉政谈话8人次,日常廉政谈话168人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四是强化家教家风建设,通过“以家风养廉、以亲情促廉”问卷调查、廉政家访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家风助廉”活动,2022年对2名专职纪检干部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其中1人为视频家访。五是认真落实“监督的再监督”,实行纪委书记“一线工作法”,每月到施工项目一线走访、调研,着力发现、整治在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安全工作、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六是将监督关口前移,监督深度扩展,聚焦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经营管理等“关键部门”的“关键岗位”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实地参观警示教育活动,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2次,34人次。七是依据集团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协同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优化成果共用、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八是认真开展落实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集中访谈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先后制定了《纪委委员会议事规则》《纪委工作职责》《纪委书记工作职责》《纪检工作部工作职责》及《部门协同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违规情节较轻问题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九是以“素质提升年”为抓手,认真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纪检铁军。2022年,多措并举开展党课学习、“红色教育”、纪检专业培训等多项活动,提升纪检干部执纪能力。
(三)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规定落实情况。公司成立时设置纪检法审部,有1名兼职的纪检工作人员。2022年4月,公司召开党委会优化机构设置,将纪检监察和法务审计职能分开,成立纪检工作部,核定专职纪检人员岗位数3人,推进纪检工作实现“三转”。目前,已有3名专职纪检人员到岗,还差1名专职纪检人员正在通过集团公司统一校招补足缺口。
(四)纪检机构进一步深化“三转”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月,重新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将原设置的纪检法审部,划分为法务审计部和纪检工作部,并明确纪检工作部的职能职责,从机构改革上推进纪检工作“三转”到位。二是2022年9月,公司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明确纪委书记主责主业为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纪委工作,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公司纪检工作。未兼职与纪检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职务。纪检工作部专职纪检人员依据岗位职责,协助纪委书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未参与职能部门的业务监督。三是公司纪委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在监督过程中,结合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坚守监督的再监督的定位不动摇,突出监督的政治属性,督促践行“两个维护”,做细做精做实监督工作,做到督促巡视巡察、审计问题整改精准到位,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越位。
(五)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情况“回头看”。在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中,发现公司内部存在公务用车存在未粘贴封条情况,部分参建单位尚未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措施仍需完善问题。公司纪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立知立行立改,即时完成整改,并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完善相应规章制度。
(六)《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专项监督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依据集团公司《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落实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任务分解方案》,并按方案规定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相关工作。结合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专项监督工作内容,在公司范围内开展问卷调查工作,并对反馈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夯实纪委监督责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到位,学用结合不充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思考不足,领会不够到位,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职能部门之间协同监督合力作用发挥不明显,协同监督机制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协同能力有待加强,各“监督”力量之间尚未实现整体系统部署、集中统筹,监督方式单一,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措施少、方法不多。三是在精准把握“四种形态”的内涵和要求上还有差距,践行“四种形态”还不够平衡、不够科学,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的把握运用上离“经常开展”“成为常态”要求仍有距离。四是受工作时间和人员业务水平影响,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为业务管理不规范,未发现追责问责问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和新部署,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要求,坚守责任担当,推动中央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二是切实主动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推动制度更新机制的建立,推动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谈心谈话等形式早提醒、早批评。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同时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监督的监督”的作用。五是推进作风转变,建设高素质纪检队伍。严把纪检干部“入口关”,注重把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人才选拔到纪检队伍中来,尽快补足专职纪检人员的缺口。
四、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论述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理解把握还不到位,没有做到学深悟透,理论联系实际。公司纪委在监督的形式、内容和方法上缺乏创新,监督检查没有做到及时、经常。二是较真碰硬的勇气不足。少部分职工的价值取向、精神追求和奉献意识发生变化,受个人实际困难与职业认同感下降等因素影响,管理教育难度加大。面对此类问题风险,公司纪委在形势研判上还不够深刻、全面。三是监督制度不完善,监督主体未能有效同频共振、共同发力,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形成监督的合力。四是思想认识水平不高。偏重纪检业务学习,在系统把握、拓展延伸、联系实际上下功夫还不够,思考的不深不透,专职纪检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五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日益增高、监督事项日益增多的现实状况下,纪检力量薄弱,没有充足的时间去研究业务工作,直接削弱了职能作用的发挥。
五、意见建议
指导下级纪委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深化改革。一是推进“三转”落实到位。指导下级纪委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持续深化“三转”为契机,发挥纪委监督作用,融入集团公司“清廉云南”建设、“33446699”保障体系总体部署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构建上下协同监督机制。通过制度保障,密切协作配合,实现对纪检系统监督、指导的全覆盖、一盘棋、不脱节,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上行下效的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