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工作报告多篇范文

(作者:[db:zuozhe]时间:2023-06-14 14: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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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工作报告多篇

【第1篇】小学学校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工作自查报告

小学学校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工作自查报告

安全是人们生存的基本保证,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人类的希望。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小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做好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工作尤其重要。为保证学生能平安地学习、健康地成长,我校结合上级的有关精神,以安全育人为宗旨,重视对小学生的保护,认真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一、具体做法:

1.领导重视。明确安全教育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利用周五的例会,对教师进一步加强理论认识,落实有关成员和各项工作和措施,使到有人抓、有人管。

2.整顿校内存在的隐患。组织校安全领导小组,进一步检查校内存在的隐患问题,清除学校存在的隐患,如课室、电脑室的电缆存在的隐患,及时得到解决,导绝意外的发生。

3.定期检查更新各项安全设备设施,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检查的内容包括消防栓、应急灯、灭火器、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场、会议室、教室等。做到校内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内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使用。上下楼梯有明确的批示牌和班级学生分流指示。

4.宣讲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邀请了交警中队的干警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多方宣传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普及家用电器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特别是当发生火灾险情时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及灭火器的正常使用方法等。每学期进行演练以此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

5.成立了家长护校队,为了校园学生的安全,我校成立了家长护校队,家长在每天上学放学时间来学校配和学校上下学期间学生路队的安全工作。学校家长护校队的“工作”虽然简单,但有着重要意义。不仅可以增家长和老师之间的沟通,家长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也可以增强家长和孩子们之间的互动。家长参与进来,实际上就多了一双眼睛,多了一份关爱。家长参与护校,对学生心灵也是一种抚慰,增强了孩子的心理安全感。校园是孩子心灵放飞自由的地方,孩子不仅需要人身安全,也需要心理安全,现在,自己的父母或自己同学的家长也来参与护校,不用说,这会让他们心灵上有一种亲切感,有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同时家长护校也给孩子们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关爱社会,关爱身边的人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二、安全工作的主要经验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看作是一件政治任务来抓,认识到安全工作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树立“安全至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严防死守,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对安全工作要小题大做、捕风捉影,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感性。

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对上级布置的每一项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整改,真正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

3.对安全教育工作实行群防群治,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家长认真督促检查子女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从校内做到校外。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对学生的法纪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文明意识教育是抓好学生安全教育的根本。学生的法纪意识提高了,就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三申五令的安全教育就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须做到警钟长鸣,这是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并做好这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工作。

【第2篇】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调研报告

20xx年4月29日、5月19日、6月3日三批川籍民工共176人分别向**县政府及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其工资被拖欠,导致百余名民工滞留**,形势严峻,**县按照市长朱广平和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李中杰的重要指示,积极行动,精心部署,坚持依法处理,最终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得以快速化解矛盾,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维护。

一、案情

国家电网重点工程晋东南——**——荆门特高压线工程途径**。20xx年10月23日,发包方河北省送变电公司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石垭建安总公司(以下简称“建安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20xx年4月,建安公司授权岳池县江华为项目经理,设立项目部,具体负责施工事宜。随后,该项目部在四川省招录民工,民工由8位民工班长带领,劳务派遣至**县皇后乡施工。工程发包方、承包方、项目部和施工队均非**县境内法人。

20xx年4月29日,四川省美姑县28位彝族农民工到**县劳动保障大队投诉,反映施工队共拖欠其工资9万余元。县劳动监察部门立即致函四川省劳动保障厅,请求协查,并向发包方下发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建议暂停拨付施工队工程款。5月6日,28位少数民族民工终于从发包方项目部暂扣工程款中领到工资9.076万元。5月19日,又有44名川籍民工到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因家乡发生地震急欲返乡,但其工资未能兑付。县劳动监察部门再次出击,经不懈努力,5月26日,劳动监察部门将16.5万元工资款发放至44名民工手中。

真正的考验其实才刚刚开始。6月3日,县劳动监察部门再次接到报案,称建安公司法人授权项目经理江某于5月25日去向不明,导致多名川籍民工无法领取工资,现有104名民工滞留**。县劳动监察部门在迅速立案调查的同时,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面对104名川籍民工滞留**的严重事态,**县沉着冷静,积极应对。一是高度重视。县政府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迅速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市长朱广平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解决好欠薪和滞留问题。县委书记赵景然、县长鄢国宾得知情况后,指示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予以解决,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并明确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具体负责。二是措施得力。6月10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会议,常务副县长汪天喜要求政府办、公安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深入调查,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从快处理。要求公安部门立即行动,经调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依法立案侦捕,每天向县政府汇报行动情况;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督促协调,树立“宣传、劝告、协调也是执法”的观念,积极宣传法律政策,督促工程发包方在未找到项目部经理江某之前尽快垫付104人的工资,动员8个民工班长协助做好民工稳定工作,并责成项目部保证解决民工临时生活安置问题;施工所在地皇后乡政府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工资讨要和民工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县及时与岳池县取得联系,要求迅速派人来召协助。三是解决彻底。6月10日下午,事情迅速取得重要进展:第一是发包方同意预先支付工资总额的一半,约45万元;第二是公安部门经调查取证,认为江某涉嫌合同诈骗,决定立案查处;第三是岳池县政府同意迅速派人来召协助解决问题。6月11日,经过努力协调,积极协商,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工程发包方和农民工代表达成协议,发包方、项目部同意垫支85万元用于民工工资发放。从当日起,104名民工怀揣血汗钱分三批由劳动监察部门统一购票并护送登上火车,陆续返乡。

二、思考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县的努力,从4月29日起至6月11日,共有176名民工的拖欠工资合计170.576万元被追回,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但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疑难,暂时还无法回避和解决。

(一)违法行为发生地执法部门管辖存在障碍。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行政执法部门管辖,**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依法对拖欠民工工资的项目部进行处罚;但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本案用人单位项目部作为二级法人,应依法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可是项目部在四川省岳池县境内,**县劳动监察部门虽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执法机关,但不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执法机关,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法规规定,没有法定管辖权,从实际情况来讲,也不可能直接到四川省境内开展执法活动。这样,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该违法行为的监管就出现了管辖障碍,不能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民工拖欠工资不能依法予以强制追回。因为执法手段过于单一和软弱,仅靠宣传、劝告和协调,毕竟不能有效地解决所有问题。

(二)制度存在缺陷。国家电网工程没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一旦出现工资拖欠问题,不能有保障地及时支付拖欠工资。

(三)缺乏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联动平台。由于没有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障碍时,信息不能互通,工作不能联动,执法障碍不能迅速消除,不能有效制约须承担责任的企业,工作效率和质量得不到提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有效的予以保障。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今天,在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过程中,绝对是一个遗憾。

三、建议

(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体系。有关立法部门应针对法律法规中的模糊地带或冲突,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清除执法障碍,使其更有操作性和实践性,便于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二)尽快建立国家电网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尽快建立电网及其他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迫在眉睫。这一点,可以参照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有关制度,一旦遇到类似问题,可动用保障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建立全国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平台。企业不管在哪里违法,监管部门都能快速反应,予以制约,促进工作联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对违法企业施以高压态势,便于采取更加有效的惩治举措,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3篇】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10年来,男女平等就业和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得到了进一步的维护。中国城乡妇女就业人数从1990年的2.91亿增加到20xx年3.37亿。

目前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为4156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38。但在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全国妇联20xx年5月《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中,认为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在所有问题中最为严重,主要表现在就业方面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我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一)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依然影响着女性就业。“男主外,女主内”已成为中国家庭的固定模式,束缚着妇女的解放。

然而社会的进步已经促使妇女从家庭进入社会,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年代里,愈来愈多的女性参与社会活动。即便如此,她们中的大多数毅然承担着社会和家庭的双重角色,承担着人类再生产的光荣使命。

这使职业女性,尤其是已婚的职业女性,在精力、时间,感情、体力等方面必然比男性要承担更多的负担,为此付出更多的代价。这种性别的冲突,使女性在参与社会活动及劳动就业方面客观上就有所限制,在男女公平竞争的天平上,女性就略低一筹。

更何况社会上歧视妇女的现象并未完全消除,表现在招工、招生、毕业分配、住房分配、下岗就业等方面。

(二)在社会主义经济转型时期,男女两性的差异是导致妇女实现劳动就业的障碍。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因素的增加和扩展,社会分工加剧,性别职业被强化了。

在卫生、社会福利、金融保险,广播电视这些被认为更适合女性生理条件的行业,这几年就业人数呈上升趋势,而这些被女性看好的行业,男性同样可以参与;相反地,如高空、井下、高温等工作,女性由于自身生理特点却无法参与。尤其是下岗女工,她们所从事的职业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营业员、营销员、勤务工、家政服务等;对要求高的管理类、技术类的岗位很少涉足。

同时由于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即使是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用人单位还要选择那些文化程度较高、年纪轻、长相好的妇女。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的公平竞争与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中突加剧,也给妇女就业造成了一定困难。

女性的生理机能决定了她们在一生中必然要经过经期、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形势下,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这些企业又是近几年来吸纳劳动力较多的企业,尤其是这些企业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有的工种技术含量不高,很适合妇女劳动。

但由于这些企业多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考虑自身经济利益比较多。在吸收妇女劳动力时,企业主考虑女性怀孕、生产、抚养后代等特殊时期,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为降低成本,增加利益,因此他们往往“宁要武大郎,不要穆桂英”。

(三)女性总体素质偏低,特别是下岗女工更为突出。她们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技能偏低,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

女性文化素质偏低,已成为女性就业竞争的一个弱势,也是影响女性就业的关键因素。从总体上看,目前妇女就业的压力仍然很大,就以北京市为例:全市单位招用人员中,女性只占总需求量的27.3。

北京市某负责人说:“这既有用人单位性别选择倾向,也有妇女自身就业能力问题。”

(四)在维护女工劳动保护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不少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中个体、民营以及租赁承包的国有大集体企业主,对国家制定的女工劳动保护、女工禁忌的劳动范围等不了解或根本就无视其存在,缺乏保护劳动女工的意识。

这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往往以女工的健康和安全为代价以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突出表现在: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不加薪;任意加大工作强度,员工超负荷劳动;低报酬招聘、男女同工不同酬;不签订劳动合同,任意解雇,有的试用期满即换人有害有毒不适合女性工作环境的事先不告知等,特别是在对待女职工特殊期保护方面很少或甚至没有相应措施。

有的企业甚至将女工劳动保护和妇女保健开支一减再减,企业不设或很少设有托儿所、哺乳问,有的企业规定女工在录用期要保证不生育等。根据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的统计数字显示,所在单位没有为妇女提供特殊保护措施的:哺乳期为25.6,孕期40.1,经期78.5。

妇女本身也缺乏维权意识,有的女工也不了解国家和政府对女职工还制定有专门法规,因此对她们来说谈不上维权,只好以牺牲自己的健康为代价,换取一个生存的“饭碗”。鉴于以上原因,今后必须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在维护妇女劳动权益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方面还应下大功夫解决。

(一)首先要在全民中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应相应地采取一些政策措施,促进男女平等就业,消除对女性的歧视。

如有的地方建议人大设立专门“性别平等”政策评价、监督机构;劳动部门设“性别平等”监管办公室;劳动力市场设 监控窗口处理投诉,使遇到性别歧视的女性劳动者有正常的投诉渠道。对性别比例达到一定幅度的企事业单位可减免税收,也可通过投资抵免,刺激投资者向适合女性就业的行业投资。

同时妇女本身也要更新就业观念,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依靠国家分配,一业定终生的就业形势必须打破,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全方位,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就业。在妇女中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倡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改变依靠国家政府发饭碗,要靠自己找饭碗,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助于下岗人员的优惠政策,应多向女性倾斜,多为她们提供就业服务,鼓励并帮助她们实现就业。

(二)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妇女劳动者的素质。首先在妇女中普及基础教育,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在农村妇女中扫除文盲、半文盲,在城市中普及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重点应放在失地的农民妇女和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农村妇女,这部分人的文化水平都很低,有的甚至没有文化,只有在普及基础教育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特别是当前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不断出现,没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直接接受技术培训是相当困难的。在经济结构调整中,为什么女职工下岗比男职工多,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女职工过去从事的大部分为文化程度要求不高、单一技能的工程,或者是简单的熟练工种,因此这部分人要想实现再就业就必须参加职业技术培训。

事实也证明了在下岗人员中凡是参加了再就业培训的,再就业的机率就高。目前职业技术培训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培训内容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对口;培训质量低,学习不到什么东西;有的培训机构受商业利润的驱使,只为赚钱影响了培训质量;还有的职工本身对培训失去信心,缺乏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认为参加了培训拿到了上岗证仍然找不到工作,白白浪费了时间,相反没有经过培训没有上岗证照样能找到工作。

以上这些问题还需教育和劳动等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三)切实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党和政府多次颁布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和条例。

从法律条文上看,只规定了应该怎样做,对违法或不按法律办事的单位或个人应如何处理没有做明确规定,这样对单位或个人来说,缺乏法律应有的约束力,认为不执行也无碍于事;而被保护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怕丢饭碗也可以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很少去投诉,这是劳动法规不能严格执行的症结。今后要加强这方面宣传教育,并对有关法规作一些具体细则规定,使女职工劳动保护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进一步实现。

【第4篇】范集镇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调研报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是民族进步、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实现的大问题。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总结青少年权益维护联络站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找出解决办法,特对范集镇的青少年权益保护情况开展调研活动,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

范集镇历来重视青少年权益保护,由镇妇联牵头、司法所、关工委、团委、派出所、工商所、及教育总校多部门联动,成立了范集镇青少年权益维护联络站,使得各个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进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大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全镇青少年保护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1、各单位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具体操作起来一定要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方能事半功倍。范集镇统筹规划,要求重点单位各负其责:派出所应致力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让青少年可以自由快乐的学习生活,免受不良人员的影响;工商所要着力于净化校园周边的社会环境,严格取缔黑网吧、收缴非法的音像制品和书籍,防止黄赌毒对青少年精神上的腐蚀;教育总校要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法律维权意识;司法所要担起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任,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此外其他各单位要协调配合,重点做好保障和宣传工作。

2、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

范集镇扎实开展“法制进课堂”活动,每年都会结合法制宣传教育节点,开展大型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党政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派出所民警等为同学们做有针对性的法制报告,教育青少年要遵纪守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年镇青少年权益维护联络站都会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受到了广大学生的热烈欢迎。

3、净化社会风气整治校园环境

青少年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净化社会风气、整治校园环境必须加大力度。但这并非一朝一夕或者一家单位能够实现,必须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范集镇对黑网吧、非法经营的书店、音像制品店正在逐渐取缔;流动摊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饭店、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超市等也在整治,为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思想纯净都提供了更多保障。

4、法制宣传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青少年性格中具有叛逆的特点,加之代沟的存在,使得他们很难听进去父母、老师的教诲,特别是一些“问题孩子”的逆反心理表现尤为突出。范集镇独辟蹊径,利用我镇机关、单位年轻人较多的优势,将其中的大部分人都吸收到青少年权益维护联络站队伍中。由于他们文化水平普遍较高,而且思维活跃、善于创新加上年龄差距小、思想观念接近,所以由他们形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力军宣传效果更好。同时也能为孩子们树立良好的榜样,帮助他们成人成才,而且也锻炼了这些年轻干部自身的能力,一举数得。

5、突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

范集镇是劳务输出大镇,因而留守儿童问题也是青少年权益保护中的重要方面。在学校、团委、镇村对这些留守儿童成长特别关心和关注的同时,范集镇妇联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利用镇会议室的场地优势,组织大学生村官和退休老教师,办起了留守儿童法制辅导学校,为留守儿童们宣传法律知识,既丰富了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又增长了他们的法律知识。除了学习法律知识,范集镇妇联还和团区委及区心理协会联手,组织关爱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大讲堂,要求区心理协会的专家与留守儿童主动沟通,消除他们的不良情绪。

6、加大对失足少年的教育矫正力度

范集镇妇联和司法所比邻办公,经常接触到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其中有部分的青少年。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因为年少物质而触犯法律,对于他们的教育工作尤为重要。为了教育他们学法守法,每月司法所约谈上述人员时,妇联总会安排与他们本人谈话交流,试图走近他们的内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帮助他们解决就学、就业、生活等各中问题。到目前为止,未成年矫正人员矫正效果良好,没有重新犯罪的迹象。

二、当前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我镇青少年保护已基本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多途径联合的框架。加强了与青少年的密切联系,了解了更多青少年权益维护方面的问题和情况,加强了青少年权益保障。但是,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碰到了困难和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一些单位对青少年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一些单位对青少年的维权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网吧等一些青少年禁入场所管理不严,导致青少年进入网吧现象还时有发生,甚至呈蔓延趋势。

2、青少年保护工作体系不够健全

青少年权益保护目前只局限在团委、妇联、关工委、司法所、派出所等部分单位部门,海为形成全社会、全体单位联动参与机制,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还需要更多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形成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助力。

3、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受升学率的影响,部分学校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未能形成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而社会、机关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受场地、时间等限制,参与人数有限,不能达到覆盖全体青少年的效果。

三、加强青少年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青少年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宏观上要有统一的认识和总体要求,在微观上要针对不同情况做好具体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我们认为要把握以下几点:

1、坚持教育为本,不断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学校要把民主法制教育放到一定高度,坚持德育与智育并重,坚决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不重德的不良倾向。家庭、学校要帮助青少年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我镇青少年权益维护联络站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开展更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2、突出重点群体,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要进一步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保护工作,要对单亲、留守、失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给予特别关注。对单亲青少年,要努力减少家庭破裂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留守青少年,要以关爱为主,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服务计划和措施,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对失足青少年,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对于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事件,维权工作决不能放松。一方面要使青少年投诉有门,有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维权方式;另一方面要对青少年进行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会依法维权。

3、加大整治力度,营造优化青少年的社会环境

青少年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得力措施,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氛围。相关单位要加大对黑网吧、非法经营的书店、音像制品店的查处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流动摊点设置,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4、实行防治结合,切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预防与教育相结合。要加强那些处于“三不管”状态的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要加大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的矫治力度,要对服刑劳教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青少年的帮扶矫正工作,配合司法所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开展心理咨询和服务,矫正不良行为习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第5篇】维护统计法制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维护统计法制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今年是《统计法》颁布25周年。25年来,统计机构以《宪法》为根本依据,以《统计法》为核心,以《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行政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比较完备的统计法律体系,促进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市统计法制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有法难依、违法难究的现象比较突出。因此,加强统计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实行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维护统计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做好统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统计执法工作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统计法》赋予了统计部门执法职能,使统计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在我市不少地方,统计执法力度弱化,统计法的威慑力没有得到正常发挥,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统计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一)一些部门或单位为了自身利益有法不依。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局部和小集团的利益,或者受地区排序或目标考核的影响,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虽经统计部门多次纠正,却是一犯再犯。一些单位的负责人或统计人员虽然也了解统计法,知道违反统计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他们认为统计部门无权无势,难以对其处罚,屡次出现迟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行为,这些统计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统计数据失真,使统计工作的社会信誉受到严重影响。

(二)执法力度普遍弱化。目前,全市统计执法普遍存在重“执法检查”,轻“执法处罚”现象。一是执法人员存在着避重就轻的思想观念。上级没有直接要求的不愿查,看得见但管不了的不想查;二是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是统计系统的一些领导腰杆不硬,不敢动真,不敢碰硬,存在着畏权、畏势的心态。尤其是对一些 “重点保护”单位、招商引资引进的单位、和该地区领导有某种关系的单位等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尽量回避。导致有案不办,避重就轻、查而不处的现象。

(三)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重视程度不够。任何一项工作离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都举步维艰,统计执法同样需要领导的大力支持。《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是统计执法的主体部门。作为统计执法主体部门的“一把手”,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这个地区统计执法工作的优劣。目前我市部分县区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执法的作用认识模糊,没有把统计执法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影响了全市统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基层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统计法制工作包含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违法案件的检查、处理,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县级基层统计部门的现状却令人担忧。目前全市11个县区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统计法制机构和专职统计法制工作人员,多数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兼任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且以其他统计业务工作为主、以统计法制工作为辅。由于统计执法机构力量薄弱,且统计业务任务日益繁重,造成这些地区统计法制工作弱化,甚至从不执法。

(五)统计执法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人员少、装备差、办案经验不足等方面。一是县区统计局大多只有一名兼职执法人员,达不到科室单独办案的最低要求;二是缺乏执法车辆、照相、摄像、录音等办案工具,执法人员常常骑车送法律文书,造成执法工作效率低下。而缺乏执法所需的调查取证设备,既不利于对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又不利于对违法单位的违法问题实施证据保全;三是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县区统计部门常年不办案,统计法制人员普遍缺少办案经验。

二、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几点建议

新时期搞好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应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方针,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统计,加大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社会氛围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统计工作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依法统计是对每一个统计工作者的普遍要求,是统计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职责,一把手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市县统计部门的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带头和表率作用。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严格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带头执法,敢于执法,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动员部署,加强组织协调,排除统计执法过程中的一切干扰,妥善解决统计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大力提高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从而促进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随着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和统计法制工作的逐步深入,统计执法的队伍建设已 无法适应统计法制工作的需要。目前我市市县两级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办案条件方面不仅远远落后于郑州、洛阳、_____等地区,与三门峡、开封、许昌等地区也相差甚远。要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必须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配备与统计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解决必要的办案经费及办案工具,有计划地举办法制讲座或执法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能力,加大统计执法的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 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一是强化统计法律宣传教育的计划性。按照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增强统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二是突出统计法律宣传的广泛性。要区分不同普法对象,通过各个层面,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提高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三是提高统计法律宣传的有效性。紧密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和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等中心工作,开展好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和政府统计权利义务的宣传。重点做好对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利用统计数据的社会影响力,采取有效的宣传手段,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统计法制宣传;四是确立统计法律的权威性。在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中,还要密切结合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例以案说法,用实例警示警戒教育企业、单位和统计人员,使其明白统计违法行为的后果,形成尊重法律和遵守法律的习惯。

(四)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制定完善的统计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评议办法并严格考核,保证市县两级政府统计局内设职能机构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要求,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促进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真正把统计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积极进行统计执法方式的探索创新,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些重点地区、行业和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科室积极协助统计专业科室开展数据质量检查,保障相关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执法工作来规范统计行为,促进统计工作法制化进程;三是着力开展全员执法。针对目前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现状,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必须充分调动统计专业人员的力量,以统计专业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现象为着眼点,执法人员与专业人员紧密配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涉统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对群众上访、举报和上级转办的统计违法案件线索,统计部门要认真调查处理,纠正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统计工作秩序。

【第6篇】浅谈冬季消防车的维护与保养技巧工作报告

消防车是一种特种汽车,它是根据消防部队灭火和抢险救援的需要,设计制造成适宜消防队员乘用、装备各类消防器材或灭火剂的车辆。消防车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磨擦、振动、冲击以及自然条件等各种运行条件的影响,各部件和零件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松动、变形、磨损、腐蚀和损伤。随着行驶里程的增加,车辆状况逐渐变坏,故障率上升,还将导致动力性、经济性和安全可靠性下降,甚至会出现意外的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当前,消防部队驾驶员队伍技术参差不齐,驾龄短,对机械常识掌握少和重驾驶轻保养等实际情况,因此日常的消防车维护保养工作刻不容缓。在工作实际做好消防车冬季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车况检查保养。车况好坏直接影响到灭火作战的成败和战斗员的生命安全。车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传动系上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万向节、减速器、差速器、半轴等部件上的螺栓是否松动损坏,缺油;制动系上制动踏板的灵活性、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情况、储气筒是否完好、制动阀是否灵活、车轮的制动片的磨损情况;方向机的工作是否正常以及灯光、雨刮器、刹车指示灯等重要部件工作情况。对检查出的故障要及时进行排除,如离合器不分离,应及时检修调整传动轴、万向节、减速器、差速器、半轴螺栓松动、缺油时及时紧固和加润滑油。

二、消防车容罐的检查保养。由于消防车容罐长期处于满载灭火剂的状态,灭火剂的浸泡对容罐有一定的腐蚀,特别是对一些服役较长的消防车,如果不能及时检查保养,压滤机滤布锈点会扩大甚至会锈通容罐,其脱落的锈渣会在消防车出水时被冲入水泵内,损坏叶轮导致水泵不能正常工作。特别是泡沫消防车的容罐,因泡沫的腐蚀性较大,如不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不但容罐容易锈通,还会造成管道堵塞,不能正常输送泡沫,造成灭火救援行动的失败。因此,应经常组织对消防车容罐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锈蚀现象,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锈点扩大。常用的处理方法是将锈蚀的部位清理干净,晾干后涂复环氧树脂漆或补焊。与容罐相关的其他各部位的阀门、管路也应定期检查清洗,发现问题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器材箱检查保养。滤布器材箱主要用于存放灭火和抢险救援专用器材,是最常用也是最容易忽视的地方。器材箱的好坏会影响器材的使用寿命。首先,对磨擦器材的地方要用胶皮或其它软质物进行隔离或保护。其次,要经常检查器材箱内是否有积水、固定支架是否稳固、帘式门启闭是否灵活、有无变形或损坏、门边滑油槽内是否缺油等状况,必要时要加注润滑脂保护。

四、消防泵的检查保养。消防泵是消防车的“心脏”部分。消防泵的维护保养直接影响到灭火作战的效果。因此,在检查保养消防泵的过程中要认真仔细,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一般消防泵每工作3至6小时,各转动部位要加注润滑脂一次。要定期对消防泵最大吸水深度、引水时间、最大流量等主要技术参数进行测试,如与正常性能相差较大则应检查并排除。在检查保养中应注意以下情况:如使用不清洁的水源,应对水泵、水罐及管路进行清洗;使用泡沫后,要及时清洗水泵,泡沫比例混合器及各连接管路;放净泵内、管道内存水;水环泵引水箱、刮片泵贮油箱、水罐、泡沫罐储量不足的必须注满;检查水炮或泡沫炮球阀底座,清洗活动部位适当加润滑油予以润滑;对引水泵和齿轮箱内的油进行及时检查,如果油变质(油变成乳白色)或缺少时,应及时更换或补充。

五、电器、仪表的检查保养。对车辆电器线路应当选用合适的保险丝,以免损坏电器原件。应定期检查警灯、警报器系统是否能正常工作,如有异常应及时排除故障。对水系统和照明系统的电器进行检查的内容有:器材箱灯、泵房灯、电磁阀、液位指示器和数字式转速表以及各表、开关等工作情况。

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消防车辆及各种消防专用装备和器材,是充分发挥消防车功能、迅速完成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任务的重要环节。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只有平时按照要求逐项对消防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才能确保冬季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7篇】关于乡镇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调查报告

一、当前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的主要方面

1、土地问题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问题作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有了新的表现形式,这就是征地补偿。随着道路建设的发展和工业开发、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建设性项目征地范围逐渐扩大,但由于不同期项目的补偿政策不统一,就容易引起农民的不满情绪。征地补偿问题牵扯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在这个问题上是空前团结的,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如果处理不妥,将可能会激化为群体性事件。从我镇信访形势来看,反映土地方面问题的占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因为群众认为他们是政府代表,替政府讲话,因此对他们不信任,有发言权的往往是村中真正德高望重的人。我们在处理涉及征地事件时,一定要千万谨慎。

2、农村村务公开问题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农民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多数农民对于这项关系自身利益的事情相当关心。但是,在有些村组,村干部却对这项工作并不热心,所以造成村务尤其是财务的公开不规范、不彻底,甚至是流于形式,引发群众上访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

3、农民法制意识问题

虽然法制建设在农村逐步加强,但受观念影响,部分农民还不习惯用法来解决争端,而依靠单纯的私力解决,明明违了法,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4、农村干部的工作问题

一方面有些镇村干部工作作风飘浮,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激化了矛盾,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另一方面由于某些考核制度的不合理,逼得下面要么弄虚作假,要么侵犯农民的利益,把干部直接推向农民的对立面。

5、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加上农村文化的相对缺乏,赌博迷信、_____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农村地区发展蔓延,已成为诱发多种犯罪的社会毒瘤。

6、劳资矛盾问题

我镇属于工业经济发展镇,基本上每家农户都有人在企业工作,农民与企业主之间因工作、报酬引发的矛盾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目前办企业的门槛较底,开关厂比较多,劳动法律制度执行不彻底,企业职工(农民)的权益不能有效保障,导致了群众性事件的加剧。

7、外来人员管理问题

近几年,我镇的外来人口逐渐增多,由于制度和力量的缺乏,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稳定工作的压力,主要包括流氓恶势力、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等。

二、引发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1、经济上的因素

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加上外来人员大多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来,巨大的差异特别是暴富的榜样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欲望,与此同时,人们的致富能力却显得不足。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相称,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这就导致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和偷盗抢劫丑恶现象的增加,引民不稳定因素。

2、政治上的因素

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如果没有小民主,那就一定要来大民主。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要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总之,要让群众能经常表达自己的意见,使他们有意见就能提,有气就能出。有小民主就不会来大民主。群众把气出了,问题尽可能解决了,怎么还会有在民主呢?而从目前来看,镇村干部下组入户少了,针对农民的会议也开得少了,与农民面对面的沟通少了,群众直接向干部和组织反映情况的机会也少了,农民参与政治的渠道相对变窄了。这就使得农民对政府的了解下降、信任下降,不寻求正规渠道、手段解决问题,造成群访、围堵公路等群体性事件的增长。

3、文化上的因素

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农民的思想也产生了深刻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但是由于规范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变革的速度,旧的价值观念丧失对大众的内在约束力,而随着外来文化和城市文明的传播,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将会不断趋于丰富和多元化,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发。社会所倡导的价值标准与实际生活中人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在许多方面相背离,使得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等重大问题上愈来愈向后者偏移,农村各类关系的调节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演变为利益杠杆为主,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于是在围绕宅基地、承包田、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投工投劳等利益,产生了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等诸多矛盾体。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和化解,就可能激化,导致经济、民事纠纷上升,不稳定因素增多。

4、组织上的因素

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的改革极大地震撼和冲击了我国的农村社会结构,各结构要素之间恒定的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难免会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从而导致农村社会稳定难以持续维持,大量非稳定因素产生。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组织,及农村自治组织的村,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特别农村自治还在试验阶段,不能有效地整合农村新兴的各种社会力量,就无法相应提供足够的参与管道,致使冲突和摩擦不可避免,极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农村的稳定。

5、制度上的因素

村级组织对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性缺乏认识,治保会、调解会力量不足、战斗力不强,护村队、护厂队作用没有发挥,各项工作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导致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得不到提高。

基层安全措施不能落到实处,重宣传轻管理。许多措施和制度在制定或者评比、挂牌后,就不注意加强经常性工作,出现号召多,过硬措施少,指导、推动、督促、检查的力度更加不够,造成责任不落实、工作没人抓,引发安全责任事件。

三、发挥基层党委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措施

1、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实践证明,一个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会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参与,深入实践和推进村党组织班子的直选 工作,夯实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建立健全村治保会、村调委会等基层综治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他们的地缘、人缘优势,发挥他们在维护基层农村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组建治安义务巡逻队,充分挖掘民力资源,利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志愿者队伍,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要发挥派出所、社区保安队,作为治安巡防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完善健全农村群防群治网络。

2、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深入开展文明示范户、卫生示范户评选广泛开展农村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先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农村,推动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学校教育,注意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预防违法犯罪。

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在民主和法治的社会里,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一样,都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人民群众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稳定也就有了保障。而恰恰是当人民的民主权利没有保障时,社会会陷入混乱。我们一定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村级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实施村务公开工作,提高村务的透明度,保障村民的自治权利和民主权利。

3、加强农村法制宣传

要以开展民主法制村建设为契机,针对农村和农民的特点,以普法为先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在普法的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方面都要有所创新。首先在普法的内容上,应着眼于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活动。着重抓好五大类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一是民主政治类的法律知识,二是维护稳定类的法律知识,三是民事经济类的法律知识,四是基本国策类的法律知识,五是农业生产类的法律知识。通过这些与农村工作、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大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其次,在普法的形式上,对村干部和普通村民应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可以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方法进行,对普通村民则可由村干部带动学法,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并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图片展览、印发法制宣传资料,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最后,在农村普法的组织领导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应落实相关的普法教育保障措施,如建立村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普法考试制度,落实一个固定的普法教育场所,建立一个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每年要有一定的普法经费等,从而推动普法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完善,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

4、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

全面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缓解和减轻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推进镇慈善分会和爱心助学基金建设,扩大受益面。

5、深化平安创建工作

推进平安村(居)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效,在创造特色、探索经验上下功夫,努力使每一个地方和单位、每项活动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经验,营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创建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加强司法所建设,强化为农服务的法律援助职能,做好重点人群管理,主要包括做好归正人员、涉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措施,防止、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中心建设,做到底子清、台帐齐、责任明。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坚持从重从快的的严打方针,对农村各种黑恶势力团伙及其成员,进行全面及时的打击,彻底摧毁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及其残余分子。提高防范水平,特别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广技防促防范,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装置等高科技手段,对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门实行全天候监控,提高专业防范水平。

6、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要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摸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新问题、新矛盾。加强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建设,完善调处网络,发挥综合优势,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稳定评估预警体系。

创新解决矛盾的体制改革技术手段,探索建立纠纷双方自主谈判协商制度,由乡镇或村为纠纷双方提供一个平台,鼓励农民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问题,并使之形成制度(章程)。探索从法律服务市场寻求解决办法,即政府面向社会将纠纷作为标的进行招标,由中标的社会法律中介机构负责解决纠纷。

总之,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对我们基层党委执政和工作能力的的检验,我们一定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维护农村稳定各项工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8篇】乡镇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调研报告

做好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是为经济建设创造安定环境,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下面就如何发挥基层党委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

一、当前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的主要方面

1、土地问题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问题作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有了新的表现形式,这就是“征地补偿”。随着道路建设的发展和工业开发、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建设性项目征地范围逐渐扩大,但由于不同期项目的补偿政策不统一,就容易引起农民的不满情绪。征地补偿问题牵扯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在这个问题上是空前团结的,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如果处理不妥,将可能会激化为群体性事件。从我镇信访形势来看,反映土地方面问题的占相当一部分。村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因为群众认为他们是政府代表,替政府讲话,因此对他们不信任,有发言权的往往是村中真正德高望重的人。我们在处理涉及征地事件时,一定要千万谨慎。

2、农村村务公开问题

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是农民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多数农民对于这项关系自身利益的事情相当关心。但是,在有些村组,村干部却对这项工作并不热心,所以造成村务尤其是财务的公开不规范、不彻底,甚至是流于形式,引发群众上访造成农村社会不稳定。

3、农民法制意识问题

虽然法制建设在农村逐步加强,但受观念影响,部分农民还不习惯用“法”来解决争端,而依靠单纯的“私力”解决,明明违了法,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4、农村干部的工作问题

一方面有些镇村干部工作作风飘浮,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激化了矛盾,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另一方面由于某些考核制度的不合理,逼得下面要么弄虚作假,要么侵犯农民的利益,把干部直接推向农民的对立面。

5、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加上农村文化的相对缺乏,赌博迷信、_____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农村地区发展蔓延,已成为诱发多种犯罪的社会毒瘤。

6、劳资矛盾问题

我镇属于工业经济发展镇,基本上每家农户都有人在企业工作,农民与企业主之间因工作、报酬引发的矛盾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目前办企业的门槛较底,“开关”厂比较多,劳动法律制度执行不彻底,企业职工(农民)的权益不能有效保障,导致了群众性事件的加剧。

7、外来人员管理问题

近几年,我镇的外来人口逐渐增多,由于制度和力量的缺乏,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稳定工作的压力,主要包括流氓恶势力、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等。

二、引发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1、经济上的因素

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加上外来人员大多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来,巨大的差异特别是暴富的榜样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欲望,与此同时,人们的致富能力却显得不足。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相称,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这就导致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和偷盗抢劫丑恶现象的增加,引民不稳定因素。

2、政治上的因素

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如果没有小民主,那就一定要来大民主。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要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总之,要让群众能经常表达自己的意见,使他们有意见就能提,有气就能出。有小民主就不会来大民主。群众把气出了,问题尽可能解决了,怎么还会有在民主呢?”而从目前来看,镇村干部下组入户少了,针对农民的会议也开得少了,与农民面对面的沟通少了,群众直接向干部和组织反映情况的机会也少了,农民参与政治的渠道相对变窄了。这就使得农民对政府的了解下降、信任下降,不寻求正规渠道、手段解决问题,造成群访、围堵公路等群体性事件的增长。

3、文化上的因素

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农民的思想也产生了深刻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但是由于规范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变革的速度,旧的价值观念丧失对大众的内在约束力,而随着外来文化和城市文明的传播,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将会不断趋于丰富和多元化,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发。社会所倡导的价值标准与实际生活中人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在许多方面相背离,使得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等重大问题上愈来愈向后者偏移,农村各类关系的调节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演变为利益杠杆为主,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于是在围绕宅基地、承包田、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投工投劳等利益,产生了干部与群众、群众与群众等诸多矛盾体。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和化解,就可能激化,导致经济、民事纠纷上升,不稳定因素增多。

4、组织上的因素

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的改革极大地震撼和冲击了我国的农村社会结构,各结构要素之间恒定的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难免会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从而导致农村社会稳定难以持续维持,大量非稳定因素产生。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组织,及农村自治组织的村,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特别农村自治还在试验阶段,不能有效地整合农村新兴的各种社会力量,就无法相应提供足够的参与管道,致使冲突和摩擦不可避免,极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农村的稳定。

【第9篇】土地权益维护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是国民经济的发展之基,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带来的各项财产权益,是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权益。_____市妇联与市农委联合,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通过交流座谈、深入走访、个案追踪等方式,开展了调查研究。本文通过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状况及实践的分析,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成因、表现及对策作些粗浅的探索,以期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一些助益。

一、_____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概况

目前,_____市总人口810万,农业人口160万。随着_____转型发展战略的实施,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土地面积逼近红线,农业人口逐年减少,我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环境大致如下:

1、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起点是公平的。无论是第一轮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基于户藉规则和人均分地原则,农村妇女和男子土地分配权的起点是公平的。二轮土地承包刚开始时,农业税较高,土地抛荒比较严重,土地承包证的农户发放率为89%。

2、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引起土地争议增多。,国家取消农业税,农村土地上的负担减轻,当初弃耕抛荒的农民包括许多农村妇女,纷纷返乡要地,争利夺地的矛盾纠纷不断上升。仅_____农委每年要处理土地矛盾纠纷百十起,并且有日益增多之势。

3、农村土地功能变化引发土地收益矛盾激增。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土地功能日益多元化,派生出来的收益、增值问题也日益突出。除了承包责任田、宅基地分配,又出现了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拆迁安置房等利益攸关的矛盾。

4、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逐年上升。随着_____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农村的婚姻关系不再象以前一样稳定,农村妇女往往是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流动,但土地却是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因此,伴随农村妇女婚姻关系的变化,妇女土地权益流失的情况也日益复杂。

二、_____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存在的问题

1、农村中的五类妇女群体土地权益易受侵害

一是外嫁他村妇女。按照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旦同外村人结婚,其承包地很可能会被娘家村收回,或是被娘家兄弟分割。而婆家村本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不会分给她土地。因此嫁到外村的妇女,多半会失去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和受益权。

二是农嫁非妇女。农村妇女与非农业户口家庭的男性结婚,在我国现行户籍政策下,其户籍很难转成城镇户籍。这些妇女在娘家的田地,往往会由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分配,并助丧失村民资格,一旦遇到土地征用,外嫁妇女很难取得补偿。

三是离婚妇女。如果在婆家村没有赶上二轮承包或10年一次的土地调整,农村妇女一旦离婚就会失去拥有土地的可能性,而娘家村的土地往往又被收回。少数分得土地的妇女,如果离婚不离村,有可能保存土地权益。若离婚又离村,其土地或被前夫家庭继续承包,或被村集体收回。

四是丧偶妇女。若妇女丧偶时较年轻,子女年龄尚小,其改嫁的意愿较大,其土地很可能被村集体收回,或被夫家的弟兄分割。若丧偶妇女与夫家家族有矛盾,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的条件,土地权益也会因失去家族庇护而流失。

五是招婿妇女。有人说,不给上门女婿分地表明土地分配并没有歧视妇女,因为身为男性的上门女婿同样分不到地。然而事实是,在男尊女卑思想深根蒂固的农村,家中有无成年男丁决定了其家庭在村中的地位,即使成年男丁做了上门女婿,原村集体也不敢贸然收回土地,而如果是出嫁女,村集体往往会毫不客气地收回土地。

2、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具体表现

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是指妇女作为具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承包合同对其所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在现实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限制或剥夺上述五类妇女承包集体土地,损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权。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农村集体组织在分配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往往对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少分甚至不分。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上,由于牵涉利益更大,矛盾则更加突出,如果所在区经济形势好,往往还会顾及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利益。如果所在地区经济水平欠发达,则会选择剥夺和限制上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分配权。

三是宅基地及土地股份分红。_____基本发放了农村宅基地的《农村集体土地证》,但由于妇从夫居婚俗,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不能在婆家拥有相应的份额,而娘家也可能取消其份额。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量的增加,土地股份分红成为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而目前,上述五类妇女群体涉及土地的附加或增值收入不同程度都受到限制和剥夺。

三、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成因的探究

1、落后的性别文化及政策强化与农村妇女地位从属化的现象仍然普遍。在_____农村妇女地位总体得到较大提升的今天,农村的传统习俗、宗派势力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影响一时还难以消除。在农村社会体系里,婚姻、继承、姓氏等习俗仍以男子为中心、以父系家庭为本位。农村妇女未出嫁前的土地权益从属于娘家,出嫁则从属于婆家。一些区、街道在拆迁安置、土地分红的土政策中,对农村女性的土地权益存在有意或无意的限制和剥夺。《土地承包法》规定以农户为承包经营权主体,妇女在土地承包中,没有被当作一个有权利的个人来看待。在村集体的土地收益分配、家庭财产登记中,大多只登记男性户主的名字,一旦家庭破裂,妇女就很难争取到财产,也会失去土地的使用权和受益权。

2、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妇女婚嫁流动的矛盾性仍然突出。《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一般来说,农村以10年为周期调整一次土地分配。而根据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生中至少要变动一次长期居住地,她们因婚姻而流动,往往在婚姻关系中失去土地的承包权和受益权。当前,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已经大大增强,农村家庭的稳定性也在减弱,就更加加剧了这一矛盾。

3、村规民约合法化与农村土地政策相结合产生影响。在农村男权文化背景下,有权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的基本为男性,思考问题、做出决定也往往从保护男性家族利益出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个别土地承包者之间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常常就在表面民主的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中流失。

4、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在调整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上基本缺位。土地承包法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没有考虑妇从夫居婚俗下,政策的实施对不同性别的影响。将农户作为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没有主体资格的妇女就不能单独享有土地承包权。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法律和政策,由于没有考虑到社会性别利益关系的差别化,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给农村妇女带来不利。

5、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的救济途径基本缺失。一是政府救济的缺失。《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样,村民大会在处理妇女土地权益分配上的违法决定,就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政府很难为侵权妇女提供救济。二是司法救济的缺失。法院在处理涉及妇女土地权益案件时,一般都不愿受理这类诉讼。

【第10篇】电脑网络维护与管理工作述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们能给一个施展我个人技能与人生价值的机会,我是季新峰,自07年11月15日在中方工业园区负责整个园区的电脑网络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已有两月有余了,在公司部门各位领导的帮助与指导下,通过两个多月的摸索与适应,在这里现在我已经熟悉并喜欢上了这里的一切。我就结合这两个月来对园区的网络的维护与管理情况,作以几下几点总结吧!

1、在园区工作以来,熟悉了网络的综合布线状况及各种网络产品的功能与型号。总体来说各种产品都有胜任当前网络的工作需要。但是在网络工程布线方面还做的不够完善,网线的架设不很合理,有些部门和房间的网线不通,针对这些问题我通过各个部门房间的挨个排查和测试,一一找到原因。截止目前所有需要上网的部门房间的网络全部调试成功,网络间的通信已解决完毕。

2、完善了园区的电脑登记,注册情况,使园区内的计算机各付其责,责任到人,明确管理。

3、实行了网络的定向管理。由原来的计算机上网自动获取ip地址,全部改换成固定的ip地址上网。这样就解决了对各个终端的不易管理的难题。对网络安全的集中管理提供了方便。

4、进行了园区的计算机操作系统的整改和清理工作,对各个部门的计算机进行定期的杀毒和垃圾文件的清理。以及对各个杀毒,防控软件的升级与设置。并对一些部门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定向培训,使他们对计算机的操作更加的熟悉,对计算机软,硬件的日常维护有了新的认识。让他们对数据网络安全有了更深的了解。

5、在网络设备稳定运行与管理方面,通过网上查打资料与同事间的交流与帮助。就目前来说各个网络已趋于基本上的稳定,各部门,各房间的计算机都能无故障的工作。

以上几点仅仅是当前一段时间内遇到的问题,可能还不太全面,总之能保证园区所有的计算机办公正常化,网络畅通是我最大的目标。随着园区二期工程项目的临近,以及未来全部实行网络化办公和自动化生产的需要。对网络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下面是对网络管理与维护方面我作出的几点计划:

1、为了有更加稳定,高速,安全,高效的网络,计划在一下年中,布线能作适当的整改,由办公楼到棉业的无线ap,换成光纤或室外无线ap,现在这一块的网络是极不稳定,并且没有安全保证。也是当前网络的最大瓶颈。如果这一块得到解决这对交易市场和棉业公司的网络畅通化会有全新的改关,网络的安全性也将会得到改善。

2、为了加快园区网络化的进程,计划在一年内能对全园区各个办公室的计算机操作人员作个定期或不定期的计算机知识的培训。这样通过培训会提高他们对计算机操作的熟练程度,从而为提高了他们工作的效率,减少计算机出现软、硬件故障的概率打下基础。

3、为了便于管理与维护网络,计划能设一个网络的管理机房,配置一台管理网络的代理服务器和ftp服务器,这样在各个部门划分好vlan好之后,就不必再跑到各个计算机出故障的地点进行管理和维护了。能过远程的代理服务器和管理软件就可以解决,这样既提高了办事的效率也增强的集中管理的程度化。另外在一些特殊的部门能更换或增加几台品牌机和高性能计算机(如财务室的上税软件的机器)。这样能减少系统崩溃的机率,也将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为了加强网络的监控,保证网络无毒化正常工作。计划在防病毒,防火墙方面,能装一网络版本的能适实更新和在线升级的杀毒防控软件。这样将会更有效的防止和避免网络故障,网络瘫痪,加强了网络的稳定性。

5、对自己作今后工作的计划:为了适应园区这样的一个快速向现代化企业迈进的步伐,跟得上网络、计算机电子技术的潮流,我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和汲取工作中的失败教训,自觉的快速的加强专业课的学习,虚心的向各们领导老师请教,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及时的完成上级领导分派的工作安排。快速的解决网络、计算机出现的问题。为求把园区的网络信息化的工作做的更好。

总之,在进入中方园区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感谢中方领导对我的信任与支持,我在综合办学到了很多,不仅学会了如何处事,如何与他人更好的交往,而且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学会了公司的相关的企业文化理念。公司快速发展,拙壮成长这与领导的英明决策和正确的领导是分不开的。那么如果我有幸能成为中方的正式员工我将一如既往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用我这微薄的力量为中方的明天也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创造辉煌!

【第11篇】目前远教终端设备运行及维护工作的调查报告

目前远教终端设备运行及维护工作的调查报告

目前远教终端设备运行及维护工作的调查报告_____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已从站点建设阶段全面转入管理使用阶段,各区、县(市)正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学用活动,所有已建站点也在发挥应有的资源优势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为了全面的掌握站点终端设备的使用和运行情况,我们对_____的545个终端站点,其中乡镇远教培训中心32个,村级站点513个,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将研究情况总结如下。

一、终端设备运行使用现状远教终端站点经过一年多的使用,必然会出现各种故障,加之远程教育对设备运行的稳定性要求很高,故障排除和日常维护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只有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有效地做好维护保养,才能为发挥站点效益,服务农村党员干部打下良好的基础。

调查显示,站点设备中最易出现故障的就是电脑,这与目前世界电脑业的发展趋势相吻合,也与农村当前的科技发展现状有必然联系。一是电脑设备本身存在易损性。

终端设备的硬件保养、软件更新、病毒防治都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或一蹴而就。二是当前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天、地网络信号质量不过硬。

网络在中国的发展速度固然惊人,但向农村延伸的步伐明显缓慢,加之电信部门长期处于垄断经营地位,其网络传输设施和服务质量也很难达到远程教育的要求。三是操作人员水平偏低。

各地虽然对操作员进行了多次强化培训,但少数人员由于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弱,很难掌握基本操作程序,对于一些常见的小故障无法自行解决,如雷雨天未关电源导致烧坏,随意下载软件程序破坏系统等。尤其是

一、二期终端站点建成已有大半年时间,各地在使用设备开展学用活动的同时也正在改善网络条件,排除硬件故障,但目前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据调查,每个区、县(市)

一、二期终端站点中约有40处于半运行状态(无法上网或无法正常收看流媒体节目),20处于基本瘫痪状态,即只能收看电视机,电脑设备已闲置无法使用,另有10的站点设备保护不到位,出现遗失或被盗的现象。

二、设备故障的原因分析出现上述情况有三个方面主要原因:一是站点分布线长面广,各地环境差异较大,不便于统一安排使用和维护。二是维护力量不充足,反应不迅速。

按照市委远教办规定,各区、县(市)远教终端设备在保修期内由各安装公司负责售后服务及设备维护,但目前几大商家均未成立技术力量充足的专业维护队伍,虽然有一两名技术员采取打游击的方式轮流作业,却远远无法满足维护要求。三是少数站点管理不到位,导致设备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建在村部、企业、站所的站点,由于无人长期居住看守,设备遗失现象无法彻底解决。

三、建议与对策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改善网络及硬件质量,提高站点使用率。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终端设备只有经常使用,充分发挥其综合功能,才不至于因搁置而损坏。

同时,提高天、地网络的信号质量是提高各站点学习的先决条件,调查中发现未经常到站点参加个性化学习的党员干部中有80都是因为无法上网或信号不稳定。因此,远教办要进一步加强与电信部门联系,共同商讨对策,改善网络质量。

2、继续加强操作员培训,提高操作水平。各区、县(市)、各乡镇都已经认识到操作员的技术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学用活动的开展,_____远教办建立了县委远教中心、乡镇远教办协同配合的两级培训体系,采取定期考核推动班级授课,技术比武促进小组交流,个别辅导带动典型培养等三种模式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的技术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组建设备维护专兼职队伍,充实技术力量。结合第三期站点建设工作,与商家协商,并督促其成立专业维护队伍,各地远教办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同时,各区、县(市)整合社会力量(电脑公司、计算机学校等)组建兼职队伍,采用市场手段抓好设备维护。

4、建立设备维护的快速反应机制。设备维护贵在快,为此,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从出现故障,上报汇总到分析排查,技术处理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有序进行。

_____远教办采取“设备故障通知单反馈回收”的办法,要求商家在接到维护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反馈信息,有效地促进了终端设备的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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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街道办事处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市东街道办事处,位于**市区东北部,版图面积26.7平方公里,5个社区,26个居委会,4.2万人,其中流动人口3600余人。建设和谐、稳定、安全的政治环境,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乡镇办事处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如何创新理念,强化措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现实而重大的课题。近年来,市东街道办事处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把抓好辖区稳定、推进城市化进程,做为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政治环境,有力的促进的全办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近年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全国上下改革开放,以及东区开发建设的不断深入,辖区稳定工作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情况,由原来的邻里纠纷、干群关系转变为追求经济利益、民主权力和政治地位为主的矛盾体系。即是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转变为利益杠杆为调节体系所产生的矛盾冲突,利己主义思想逐渐抬头。于是围绕村务、财务、政务公开,宅基地、承包田、农民负担、计划生育以及开发商与占地群众等利益冲突已成为当前矛盾的主体。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东党工委办事处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从五个方面入手,做好辖区稳定、安全工作

(一)倒序选村,重心下移,合理配置包村工作资源与力量

办事处紧密结合东区开发实际,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方法,落实一岗多责,合理配置包村(居)工作资源和力量配比,职务越高的包情况越复杂的村(居)。即将现有26个村(居)分类、排队,确定现有14名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任包村组长,再由班子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优秀中层中,选出其余12名包村组长。这12名包村组长,得票少的先挑村,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排名在后边的再挑村,以此类推,职务越高的任务越重。同时,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包村工作落实一个“包”字。对村(居)班子调整、纳新党员,旧村改造、项目开发,特别是对重大经济活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表决会议,包村干部要参加,搞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要签字。同时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包村干部、社区书记,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改变以往凡事即找主要领导要解决办法的无序局面,既提高了办事处干部在村(居)中的威信,又不断锻炼、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及时发现,适当调整,集中开展重点村居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办事处加强了重点村居整治工作,将解决近年来东区开发次生出的积压遗留问题,当做当前首要任务来抓,对天王堂、郭集、北张、郑家等遗留问题较大,群众集体反映强烈的6个村(居),配强力量,集中开展重点村(居)整治活动。目前,对郑家、北张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对天王堂因开发商造成的烂尾楼工程,一方面拨付部分资金安抚受骗群众,一方面走司法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封存58户楼做为财产抵押,维护了居民的合法利益。办事处原办公楼也已经启动司法程序依法解决。几个重点村(居)群众的情绪稳定了,班子也更团结、有力。

(三)规范程序,严格纪律,努力促进工作开展有秩序、有实效

办事处结合近期发现的一些问题,有针对性的做了工作程序和纪律方面的要求。一是针对近几年多个村(居)因开发占地,资金数额较大易出现问题的实际,在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财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以办事处文件引发了《市东街道办事处村(居)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各村(居)每月必须到核算中心下账,并与每月5日民主议政前张榜公布。一次性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需召开由包村组参加的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会议记录,到会人员签字,再由办事处分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核算中心提取款项;凡是牵涉兑付到户的款项,由村(居)班子提供出分配方案、到户明细表,再由核算中心统一协调银行以存单的形式支付。二是以文件的形式引发了《市东街道办事处统一收款收据管理办法》,建立专门帐簿,登记收据的购、用、存、销、数量及号码,收据要由村(居)会计专人负责,规范管理,并负直接责任。管理人员有调动的,需提前上交收据并结清核消。三是办事处内部也规范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开支情况由办事处主任在班子会议上公布,凡是较大支出、项目付款等均由承办人员提交预算,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支出,办公费用在报销时,均需提供费用清单,否则不予办理。四是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要全权负责工程监管(工程质量、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养护、维修、决算、结算等)。工程款对付原则上由办事处召开专门会议确定。该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五是进一步强调了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要求班子成员、社区书记,村(居)班子、主任严格24小时信息畅通。发现一例手机不开或不接的立即告诫,两次的通报批评直至撤销职务。严格落实特殊时期值班制度,无故不到岗的,严肃处理。

(四)健全网络、点面结合,确保重要时期稳定工作不留死角

迅速建立三个网络,即情报信息专群网,党工委书记、分管书记、信访助理、社区书记、各村居书记为信息员;重点责任防范网,对几个重点部位,每个部位一名社区书记,一名派出所副所长负责;综合整治排查网,各包村(居)干部负全责,实行日报告,周汇总制度。严格163机制流程,及时有效解决萌发的问题。各社区,包村干部,划片分组,对辖区宗教场所、xx练习者,及其它重点人员,实行24小时巡视或监控。同时,向科技要警力,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实完善三级防控网络,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并举措施,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目前,办事处又新增治安探头176个,有效改善了辖区治安状况。同时,加大辖区安全监察力度,特别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健全机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定位在宣传教育培训上,增强各行各业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及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织密安全监察网络,做到无死角、无疏漏。

(五)借鉴经验,结合实际,对村(居)工作实行量化考核

为充分调动村居班子积极性,强化村居干部队伍建设,借鉴2个兄弟办事处的经验,结合办事处实际,在做足做细调研和反复征求班子成员、社区书记、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对村(居)“两委”干部工资待遇及目标考核的暂行办法》,村居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实行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制,固定工资及其他成员的误工补贴均有村居自行发放,但必须结合本村集体收入、人均收入等因素,并召开有关会议确定。绩效工资统一由办事处负担,结合对村(居)的考核情况发放。考核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建设四大部分,20个小项。每一项都有相应的分值。现各村(居)班子积极性空前高涨,各项工作落实力度明显加大。

二、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存在问题的原因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也卓有成效,但是还存在许多机制、政策不配套及滞后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一是面对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巨大的差异特别是暴富的榜样激发了人们对财富的欲望,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足,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这就导致不讲信用、坑蒙拐骗和偷盗抢劫丑恶现象的增加。

二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外来人口逐渐增多,由于制度和力量的缺乏,我们明显感觉到社会稳定工作的压力。

三是文化上的因素。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农民的思想也产生了深刻的冲击和影响。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但是由于规范的制定远远落后于变革的速度,特别是村(居)文化相对缺乏,赌博迷信,及与之相对产生的形形色色处于正斜边缘的教会,正悄悄蔓延,成为诱发多种不稳定因素的社会毒瘤。

四是组织上的因素。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变迁和发展时期。政治、经济的改革极大地震撼和冲击了我国的农村社会结构,各结构要素之间恒定的关系不复存在,分化与整合之间难免会出现失衡与失调现象,从而导致农村社会稳定难以持续维持,大量非稳定因素产生。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组织,及农村自治组织的村,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特别是乡镇职能机构受限太大,还不能真正实现依法办事,各职能站所大多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临时应急成立的机构,如城建办、安检所、信访办、610办公室等机构,大多只有协调、教育职能,在处理群体事件及安全检查时力度不够,遇到不配合等问题时只有逐级上报,而没有处罚措施等强制措施。四是乡镇办多重管理职责不清,许多企业只服从系统管理不配合办事处的工作。

五是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个别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个体私营企业,还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意识,虽然也配备了安全人员,制度也上了墙,但是,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真正实现安全管理。

六是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旧村改造也像雨后春笋一样显出勃勃生机,一部分村(居),也确实得到了实惠,象我办的宣家村,几乎是整体改造,而且是开发商与村(居)民互惠互利的成功典范,但是,有些村(居)缺少房地产开发知识,在与外商联合开发项目时,自身利益难以保障,大部分利益由开发商所得,甚至个别村居在合同签定上,缺乏专业知识,掉进开发商设下的陷阱,让村居集体和群众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引起群体性事件。加之最近开发建设项目逐年增多,个别开发商克扣、截留农民工工资,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

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村(居)组织建设,完善综治配套组织

实践证明,一个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参与,深入实践和推进村(居)党组织班子的“直选”工作,夯实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村(居)治保会、村(居)调委会等基层综治机构建设,选好配强治保会主任、调委会主任,充实人员力量坚强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他们的地缘、人员优势,发挥他们在维护基层农村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组建治安义务巡逻队,充分挖掘民力资源,利用广大群众参与治安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志愿者队伍,结合各地实际,开展重点部位、重点地段、重点时段的治安巡逻。要发挥派出所、社区保安队,作为治安巡逻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同时,完善健全辖区群防群治网络。

(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组织

通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和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深入开展文明示范户、卫生街道办事处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街道社区,社会稳定,调研报告的文章,由大全编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对全文复制造成的版权问题,本站概不负责!如果本站没有您要的文章,我们免费帮您找,请留言求助

示范户评选,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先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村(居),推动辖区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学校教育,注意对青少年的教育保护,预防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力。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完善村(居)组织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实施村(居)务公开工作,提高村(居)务的透明度,保障村(居)民的自治权力和民主权力。

(三)加强法治宣传,完善普法教育体系

针对辖区群众的特点,以普法为先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在普法的内容、形式、组织领导等方面都要有创新。首先在普法的内容上,着眼提高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围绕农业、农村、企业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活动。着重抓好五大类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一类是民主政治类的法律知识,二是维护稳定类的法律知识,三是民事经济类的法律知识,四类是基本国策的法律知识,五是生产类的法律知识。通过这些与辖区工作、农(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其次,在普法的形式上,对村(居)干部和普通村(居)民分别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对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代表可以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进行,对普通村(居)民则可由村干部带动学法,向村民宣讲法律知识,并利用有线电视、远程教育、广播、宣传栏、图片展览、印发法制宣传资料,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形象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于乐,使普法教育渗透到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最后,在普法的组织领导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应落实相关的普法教育保障措施,如建立村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普法考试制度,落实一个固定的普法教育场所,建立一个固定宣传栏,每年要有一定的普法经费等,从而推定普法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

(四)加强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救助,完善保障措施

实施农村低保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深入实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缓解和减轻群众因致病和因病反贫,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努力提高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推进零就业工作,扩大就业面,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推进慈善分会和爱心助学基金建设,扩大收益面。

(五)加强司法介入力度,深化平安创建工作

推进平安村(居)创建工作巩固创建成效,在创建特色、探索经验上下功夫,努力使每一个地方和单位、每项活动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经验,营造辖区居民安居乐业的社会治安环境。创建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加强司法所建设,强化为农服务的法律援助职能,做好重点人群管理,主要包括“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落实防范控制措施,防止、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xx”及寺庙、教会等组织的引导和监控,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中心建设,做到“底子清、台帐齐、责任明”。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恶势力,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对农村各种黑恶势力团伙及其成员,进行全面及时的打击,彻底摧毁农村黑恶势力。提高防范水平,特别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广技防促防范,通过安装电子监控装置等高科技手段,对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门实行全天候监控,提高专业防范水平。

(六)加强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建设,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加强领导,提高科学判断和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矛盾纠纷的现状、性质和形势,是正确化解矛盾纠纷和把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前提。总体上看,目前全办社会相对还比较稳定,各类矛盾纠纷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化和发展的加快,新问题、新矛盾还会不断产生。有的群众之所以“集访”和“缠访”,是一种对改革和发展引发出来的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而上访。要根据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法律手段,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侵权、谁补偿的原则,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整合资源,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由于体制的原因,调处矛盾纠纷的部门较多,形不成合力,导致有些群众“宁访人不访法”,大事小事找党委和政府,甚至长期“缠访”。因此,应建立市、区、办、村四级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集中排查,综合分析,分类指导,明确责任,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启动信访、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程序,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处理不同群体之间,各种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遵循“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摸机制,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新问题、新矛盾。加强司法信访联动中心建设,完善163机制和调处网络,发挥综合优势,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稳定评估预警体系。创新解决矛盾的体制改革技术手段,探索建立纠纷双方自主谈判协商制度,由乡镇办或村为纠纷双方提供一个平台,鼓励纠纷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问题,并使之形成制度(章程)。探索从法律服务市场寻求解决办法,即政府面向社会将纠纷作为标的进行招标,由中标的社会法律中介机构负责解决纠纷。

(七)加强村(居)房地产开发专业培训,建立村(居)合同、协议评估管理体系

成立专门机构,在规划前提下,对现有房产、地产予以评估,并对开发项目的收益、利益分成、发展前景等先由政府指派的专业人员予以评估,写出具有说服力的评估报告,以便村(居)参考。并对合同、协议等的签定提供有偿或无偿的服务,推动旧村改造进程。同时加大专业知识培训,增长群众专业知识水平,确保群众共享改革开发的胜利成果,预防因经济利益问题出现不稳定因素。同时出台关于对不法商人制裁的法规条文,切实杜绝侵害弱势群体事件的发生。

总之,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对我们基层党工委执政和工作能力的检验,我们一定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维护辖区稳定各项工作。

【第13篇】通讯维护工作的述职报告

通讯维护工作的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于今年二月份背负着公司对我的信任,带着满腔热血的干劲来到东莞,希望在公司尽我能、展我才,为自己的青春添上精彩的一笔,但我深知自己肩负重担,也更加懂得公司派我的良苦用心。对于自己未从事而又稍感陌生的网吧维护工作,我坚定一个信念:要刻苦努力,加快学习,决不辜负总公司对我的期望。刚开始对网吧进行维护工作时感到很迷茫,于是通过在每天走访网吧过程中认真的观察和细腻的沟通,分析和积累了一系列的经验,掌握网吧所需,了解网吧所缺,找到每家网吧的突破口,使维护工作逐步的渗透和切入到网吧中,逐步对整个网吧维护工作得心应手。

四月份一期维护工作正式开始,公司安排我负责塘厦局93家网吧的维护工作,担任塘厦局代理主管是我从事维护工作得另一个起点,塘厦局共有两个镇区,塘厦镇和樟木头镇,分别分布网吧69家和24家,在塘厦维护工作的一开始就遇到了棘手的问题,由于客户经理对我们维护工作的偏见,导致未通知到各个网吧,在一开始维护工作就很难进行,经过多次与客户经理沟通未果,我及时反映至公司领导,在公司领导的支持下,我陪同市局领导和局方领导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后局方才了解了维护工作的真正含义,之后经过我多次和客户经理的沟通和交流,并将每周的维护情况以周报的.形式,阐述每周的工作量、工作状况和工作需求,使客户经理给予了大力的配合,圆满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虽然塘厦局工作开展较晚,但每项工作都没有落在其他镇区后面,并得到了局方的评价和认可。

由于二、三期的维护工作开始,公司人员缺乏,我主动要求负责东莞市最边远的镇区清溪镇,因为既可以开展新镇区的维护工作,又可以帮助塘厦新代理主管继续做好维护工作。清溪局共103家网吧,分清溪镇、凤岗镇、谢岗镇,地势分布复杂,分别分

布网吧47家、44家、12家,清溪局的维护工作开始我用之前工作积累得经验,与局方加强沟通,深入了解局方对我们维护工作得认识,在局方的配合下清溪局以99%的客户确认率,完成了市局要求的第一项任务。在之后的维护工作中,我循序渐进加强自己的技术技能,提高自己管理和协调能力,因为我知道我的每一个成绩都离不开员工的支持和帮助,更离不开客户对我的认可。

国庆期间为了公司市场业务的拓展我放弃了国庆休假,主动要求负责国庆期间手机促销业务的协调和统筹工作,认真的做好每一项数据,协调处理各个镇区供货与配货,及时向领导和市公司汇报相关数据,按时按量完成了这次促销任务。

总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网吧维护工作:

做为主管我不光要安排好每天的维护工作,而且要协调好每天的维护工作,了解网吧客户对维护工作的满意度,检查和督促员工做好,每一张巡检记录和系统工单记录。

二、局方沟通方面:

在做好维护工作的同时,不尽需要及时上报公司,而且需要我们将我们的工作和维护动态阐述于局方,让局方深入了解我们的公司,了解我们的维护状况。在我们需要时给予我们相应的协助。所有我每周将我们工作的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或电子文档的形式,汇报到局方的各层领导。我在做好日常与局方的沟通和协调的同时,并及时了解局方人事方面的动态,帮助客户经理解决好网吧维护工作以外的专线服务,以便为公司做好下一步战略决策。

三、员工管理方面:

员工是每个公司最主要最核心的细胞,作为最基础的管理者,不只是管理好员工的日常维护工作,还要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以朋友的姿态和员工相处,引导员工解决在维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让员工以工作为快乐,在工作中进步,在进步中成长,在成长中强大。

四、日常工作总结方面:

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我学会了总结自己,总结工作,因为之前我认为总结只是形式而已,现在深深的得体会到总结的重要性,每天做好总结,我会知道一天得失,每周做好总结,我会懂得什么事该怎么做会更好,每月做好总结,我会了解我成长了多少。

五、加强学习方面:

在来东莞8个多月来,每一次成长,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学习,要想做好维护工作,了解维护工作的内在意义,要掌握最基本的网吧维护技能,我通过公司的培训,网络的了解,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维护技能。在管理方面购买相关的书籍,听取领导和同事的心得和意见,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努力武装自己,不光让自己在青春年华期间发生量的变化,从中也要有所“质”的改变。

回顾8个多月以来的工作,我无愧于总公司对我的期望,我尽到了一个主管和一名员工义务,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但由于缺乏突发事件处理的经验和管理过于人情化,和总公司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工作中思路不广、办法不多、创新不够,这些将在以后的工作逐步加以提高和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

1、以长远的眼光来观察事物。在今后维护过程中不仅要局限于维护工作,要以公司战略决策看齐,以更广更远的眼光来判断和观察事物。

2、要继续加强自己、武装自己。继续以知识和别人的心得经验来提高自己,人生还有很路,很多的事要面对,所有要想让自己走的更稳,更高,就要不断的提高自己,以备后用。

3、要为今后公司发展,出谋化策,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与公司共发展,共进步。

以上述职报告,请大家评议,希望大家对我的不足之处多提宝贵意见,借此机会,向关心支持我工作的领导和同事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14篇】远教终端设备运行及维护工作调查报告

远教终端设备运行及维护工作调查报告

远教终端设备运行及维护工作调查报告

**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已从站点建设阶段全面转入管理使用阶段,各区、县(市)正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学用活动,所有已建站点也在发挥应有的资源优势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为了全面的掌握站点终端设备的使用和运行情况,我们对**的545个终端站点,其中乡镇远教培训中心32个,村级站点513个,进行了详细的调查,现将研究情况总结如下。

一、终端设备运行使用现状

远教终端站点经过一年多的使用,必然会出现各种故障,加之远程教育对设备运行的稳定性要求很高,故障排除和日常维护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只有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有效地做好维护保养,才能为发挥站点效益,服务农村党员干部打下良好的基础。

调查显示,站点设备中最易出现故障的就是电脑,这与目前世界电脑业的发展趋势相吻合,也与农村当前的科技发展现状有必然联系。一是电脑设备本身存在易损性。终端设备的硬件保养、软件更新、病毒防治都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或一蹴而就。二是当前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天、地网络信号质量不过硬。网络在中国的发展速度固然惊人,但向农村延伸的步伐明显缓慢,加之电信部门长期处于垄断经营地位,其网络传输设施和服务质量也很难达到远程教育的要求。三是操作人员水平偏低。各地虽然对操作员进行了多次强化培训,但少数人员由于知识水平低、接受能力弱,很难掌握基本操作程序,对于一些常见的小故障无法自行解决,如雷雨天未关电源导致烧坏,随意下载软件程序破坏系统等。 尤其是一、二期终端站点建成已有大半年时间,各地在使用设备开展学用活动的同时也正在改善网络条件,排除硬件故障,但目前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据调查,每个区、县(市)一、二期终端站点中约有40处于半运行状态(无法上网或无法正常收看流媒体节目),20处于基本瘫痪状态,即只能收看电视机,电脑设备已闲置无法使用,另有10的站点设备保护不到位,出现遗失或被盗的'现象。

二、设备故障的原因分析

出现上述情况有三个方面主要原因:一是站点分布线长面广,各地环境差异较大,不便于统一安排使用和维护。二是维护力量不充足,反应不迅速。按照市委远教办规定,各区、县(市)远教终端设备在保修期内由各安装公司负责售后服务及设备维护,但目前几大商家均未成立技术力量充足的专业维护队伍,虽然有一两名技术员采取打游击的方式轮流作业,却远远无法满足维护要求。三是少数站点管理不到位,导致设备安全系数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建在村部、企业、站所的站点,由于无人长期居住看守,设备遗失现象无法彻底解决。

三、建议与对策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改善网络及硬件质量,提高站点使用率。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终端设备只有经常使用,充分发挥其综合功能,才不至于因搁置而损坏。同时,提高天、地网络的信号质量是提高各站点学习的先决条件,调查中发现未经常到站点参加个性化学习的党员干部中有80都是因为无法上网或信号不稳定。因此,远教办要进一步加强与电信部门联系,共同商讨对策,改善网络质量。

2、继续加强操作员培训,提高操作水平。各区、县(市)、各乡镇都已经认识到操作员的技术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学用活动的开展,**远教办建立了县委远教中心、乡镇远教办协同配合的两级培训体系,采取定期考核推动班级授课,技术比武促进小组交流,个别辅导带动典型培养等三种模式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的技术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组建设备维护专兼职队伍,充实技术力量。结合第三期站点建设工作,与商家协商,并督促其成立专业维护队伍,各地远教办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同时,各区、县(市)整合社会力量(电脑公司、计算机学校等)组建兼职队伍,采用市场手段抓好设备维护。

4、建立设备维护的快速反应机制。设备维护贵在快,为此,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从出现故障,上报汇总到分析排查,技术处理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有序进行。**远教办采取“设备故障通知单反馈回收”的办法,要求商家在接到维护通知后2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反馈信息,有效地促进了终端设备的维护工作。

【第15篇】维护农村妇女权益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调研报告

妇女不仅占农村社会人口的一半,而且已成为**市农业生产的主要从事者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不仅是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内容,而且关系到调动她们投入建设美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平安与和谐。从7月12日-8月30日,**市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调研组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通过走访、座谈、问卷、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市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市重返第一方阵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一、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情况

**市下辖924个行政村,其中制订村规民约的占74.3%。在所有制订村规民约的村中,以后制订的占93.2%,其中以后制订村规民约的占49%。制订村规民约的部分村根据形势需要进行了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在以来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而进行,增添内容主要为环境卫生方面。93.8%的村近年来没有对村规民约中妇女权益相关条款和内容进行修订。未制订村规民约的村包括在很多年前制定了村规民约,但因村委会换届、保管不当等原因,现在失去了村规民约。

通过调查了解,各村所制定的村规民约涉及的内容和条款多寡不一,最少的只有6条,多的几十条。少数村内容简单,只是针对某一个方面,比如针对消防而制定的村规民约,大部分村规民约内容覆盖社会治安、乡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土地管理、文明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其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无侵犯妇女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有的还细化为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共同承担计划生育、共同管理家庭财产、禁止性别歧视、反对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女婴等条款。有文字可查的村规民约中没有歧视妇女的条款。

调查中,91.2%的人觉得现有的《村规民约》执行得挺好。村规民约作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是村民自身的创造物,是村民共同利益的表达机制,体现了本村村民的意志和利益。村规民约还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发挥了规范传统伦理道德、促进邻里和睦、推进移风易俗、加快科技生产、解决农村一般性纠纷等积极作用。调研中,大多数接受调查的村干部表示随着年轻一代村民学历和文化素质的提升及生活水平的改善,大家普遍都能够看懂并较好的执行村规民约了,婆媳和家庭矛盾明显减少了、崇尚科学的多了、晚婚晚育的多了。村规民约在潜移默化中规范了村民的行为,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观念。村规民约中倡导的行为逐渐成为村民的行为规范,村规民约中禁止的事项成为村民逐渐摒弃的行为。在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及村委会都非常重视利用村规民约解决家庭问题。例如:某村的一女其夫大男子主义严重,且对其有暴力倾向,村规民约制定后,通过对其进行宣传和教育,其夫逐步意识自己以前的做法欠妥并不再施暴,因为村规民约中有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反对男尊女卑。

二、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调查中,100%的村干部认为村里的村规民约没有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条款,96.5%的人认为本村男村民和女村民享受完全一样的福利待遇,并且完全平等。村规民约在维护妇女权益问题上能够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证妇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较好地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但从调查结果综合来看,村干部理解的男女平等局限在见诸文字的部分,有文字可查的村规民约和文件资料上都没有明显性别歧视的内容,实践却并非完全如此。

1.维护妇女权益的内容薄弱

从各村制订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上看,涉及维护妇女权益的内容相对单薄,仅体现在婚姻家庭领域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方面,相当一部分村没有在村规民约里对妇女权益做出保障。比如蚌山区下辖21个行政村,制订村规民约的有19个村,其中15个村(占比71%)的村规民约对婚姻家庭方面做出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还有一个村村规民约内容共18条,在第六条提及“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另有6村(占比29%)无任何关于妇女维权方面的内容。禹会区有行政村63个,制订村规民约的有50个村。其中23个村(占比46%)的村规民约都在第七条提到“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概念”,5个村(占比10%)提到“男女平等”,4个村(占比8%)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1个村除规定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外,还对外嫁女户口管理做出规定。17个村(占比34%)的村规民约在6-10条左右,无涉及妇女权益的内容。在有文字可查的村规民约中很少有体现妇女婚嫁落户、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迁补偿、继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权益保护的内容,这些缺失的内容恰恰是农村妇女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部分。

2.妇女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农村女性出生后,按照土地承包政策,由其户籍所在地分给土地,一般都能享受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利,而在结婚后户口迁移到男方家庭才能享受嫁入村的村民待遇,不迁出户口也不一定能享受原村的福利待遇。调查中70%村都实行外村女嫁到本村后,必须将户口迁到本村才能获得本村村民资格并享受村民待遇;8.2%的村不考虑户口是否迁出,本村妇女嫁到外村后,在原村的福利待遇(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村集体经济福利分配、宅基地分配等)将被收回;17.5%的村实行没有迁出户口的外嫁女,在征地拆迁时,不享受本村拆迁补偿款分配。由于农村实行 “三十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承包政策,加之绝大多数村都不用预留机动地给新增人口分地,村里也没有新开垦地或村民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农村妇女结婚后在新居住地就很难取得承包地,同时也无法带走在娘家时分得的承包地,从而丧失了土地承包权。即使娘家所在村集体不收回其承包地,由于土地承包系以家庭为单位,无法对其进行分割等原因,也只能由娘家人继续耕种。同样,农村妇女一旦离婚便将户口迁至娘家或再嫁的夫家,其在婆家村分的承包地便由婆家村收回作为村机动地,或由离异的丈夫家庭继续承包和使用,一旦前夫再婚后,其前夫所在村集体便会以前妻和后妻只能一人享受村民待遇为由,收回离婚女的承包地或直接由前夫新娶的妻子承包、使用。土地不同于一般财物,无法迁移转走。农村妇女在离婚过程中,很少有人对土地权益进行争取,法院判决离婚时一般也不把土地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使对土地进行了分割,也很难执行。有些丧偶妇女平常与婆家及其家庭摩擦不断,丧偶后即失去了在婆家继续生活和居住的条件,土地权益也因失去家庭而流失。因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不到落实,一方面直接影响到子女,一方面导致与之相关的财产权益包括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宅基地分配、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入的分配权等无法实现。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等几类群体往往因婚姻的变化而丧失土地承包权及相应其他权益,是土地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这部分内容在村规民约中很少提及到,这说明文字公示的村规民约没有明显违背男女平等精神,但违背男女平等精神和损害妇女基本权益的村规民约不一定有文字记录,却在实践中长期沿袭执行。

3.妇女生殖健康权利易被忽视

尽管法律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男女双方的事,男女双方都有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义务,但农村地区却普遍缺乏相关的科学知识,同时受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对男扎存在误解,认为男扎对男人身体伤害大,一旦男扎以后就无法做重活;如果采取酷扎的措施来避孕节育,无论男女身体一定会受影响,首先应作牺牲的是女人,避孕节育首先应该是“女人们的事”,导致许多农村妇女不顾身体状况被迫采取输卵管结扎、上环等避孕节育措施,严重损害了女性的生殖健康权利。调查中了解到因女同志身体原因不宜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而被动男扎比例不足10%,很少发现有主动男扎现象,其实男扎比女扎要方便和简单,对于身体的影响较小,以后要想再生,复通机率比女的大。

4.留守妇女婚姻家庭问题隐患多

随着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农村“留守妇女”群体逐渐壮大,她们忍受着与丈夫长年两地分居的孤寂,守着家中的一亩三分地,赡养老人,照顾孩子,一肩挑起全家的重担。首先出于农村实际生活的需要,在农业生产的种、收、管理等环节中产生的繁重的体力劳动在男人外出打工的情况下都需要她们自己来承担。其次由于自己男人不在家,缺乏心理安全保障,即使受到其他人的欺凌,或者被骗色劫财以后也不敢伸张,部分妇女即使在受侵犯的情况下不敢主张自己的权益。再次由于丈夫外出务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缺乏思想沟通以及性交流,造成感情疏远。尤其对于年轻妇女来说,性压抑已经成了她们感情生活的一大痛楚。她们的丈夫在外打工同样面临两地分居带来的一系列情感问题,久而久之婚姻容易出现问题。一些妇女在遭受婚姻危机后,往往得不到公正适当的处理,致使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原因

1.对村规民约的重视程度不够

调查中从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上看,多村内容完全相同,脱离本村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于**市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滞后,村民利益冲突少,部分村民对于村规民约漠不关心。加之,村里大部分青壮年长期或不定期外出打工,在家村民很少等客观原因,造成了关注村规民约的村民很少。除了村委会制定(占比1.7%),无论是全体村民参与制定(占比10.7%),或是全体村民代表参与制定(占比40.8%),或是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制定(占比17.2%),还是村委会制定后征求村民意见后通过的(占比29.6%),调查显示村规民约的制订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村委会和村民由于缺乏足够的重视和经验,在上级要求之下,可能草草照搬照套了事。比如蚌山区下辖21个行政村,制订村规民约的有20个村,大部分村规民约内容与格式雷同,其中19个村(占比95%)的村规民约互相照搬照套;禹会区辖区有行政村共63个,制订村规民约的有50个村,其中32个村(占比64%)的村规民约互相照搬照套。

2.部分基层干群观念滞后,法律意识不强

通过统计显示,接受问卷调查的村干部高中以下学历占85%。农村基层干部大多学历低,法律知识缺乏,依法治村、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村干部和村民遇事,喜欢用传统习惯的方法解决问题,很少用法律手段解决。在制订村规民约时往往以“合理”代替“合法”。一方面,在农村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采取的宣传手段单一,没有有效利用报纸、广播、墙报和文艺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没有达成共识,没有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对人们思想的束缚,男女平等写在纸上,贴在墙上,但是没有入脑入心。无论是真正由村民决议的还是由领导包办的“村规民约”中的传统文化糟粕往往挥之不去。“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封建思想在农村具有深厚的影响,并成为利用村规民约损害弱势妇女合法土地权益的思想基础,导致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农村妇女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淡薄,法律知识匮乏,往往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还认为是合理合法的,而不积极争取,很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男女平等权利。

3.农村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农村,女性参政的比例偏低,参政议政意识差,妇女进入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农村权力机构的意识不强。**市目前现任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正职比例偏低,只有2.4%。女性参政的比例低,参政意识弱,导致在农村事务的决定过程中,妇女的利益要求和意见难以得到充分的表达,妇女利益诉求的渠道不够畅通,保证不了农村妇女在农村事项决策中的参与权,弱势妇女的权益更难以得到维护。相对于其他村民,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等几类群体处于弱势,村里的男性和媳妇是一个更大的利益集团,如果要给弱势妇女群体分配土地权益,就必然会影响到他们的既得利益,于是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相关村规民约时,女性代表比例低,弱势妇女代表更低。由于村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局限性,村规民约往往反映的不是全体村民,而是一个利益集团的利益,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的呼声难以得到反映,导致弱势妇女不能平等享受权利。

4.相关法律可操作性欠缺

对于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的保护,各类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也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这些规定,对结婚、离婚和丧偶的女性而言,无疑具有保障意义。从调查的情况看,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内容还比较笼统,在实施过程中可操作性仍有欠缺。许多法律政策尊重男女平等,没有歧视妇女权利,但因没有充分考虑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和婚姻关系的流动性,使法律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给农村妇女带来不利。在实际生活中,这些法律规范并未得到充分贯彻实施。当女性婚姻状态发生变化时,原居住地的发包方就以女性在新居住地可获得承包地为由收回原承包地,而新居住地也以女性在原居住地应有承包地为由拒绝为女性提供承包土地,这就致使女性在原居住地和新居住地都无法承包土地。

5.对违法行为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监督

从收集上来的村规民约看,除了少数几个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外,绝大多数村规民约没有明确违约责任。遇到村民不执行或违反“村规民约”时,村级组织用教育、规劝和道德谴责多,用其他手段少或没有手段,对村民作用有限。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应通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而村民会议的表决原则是“多数决”原则。调查中71.3%的村取消出嫁、离婚、丧偶等妇女群体有关权益的决定,是通过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的,在村民代表共同利益的驱使和地少人多的情况下,少数人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规民约需报镇人民政府备案。这本身就是一个监督机制,而实际中,有些村目前还没有对村规民约进行备案,乡镇干部对村规民约制定实施情况还不完全掌握,无法对其进行监督。有些村对村规民约的宣传不到位,村规民约只不过是应付检查或做给人看的花架子,村民不了解其内容,根本就没有发挥作用,致使有些地方的村规民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当女性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应当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侵权方应承担民事责任。然而,由于农村女性不善于甚至不习惯用法律武器来维权,加之女性对男性主导地位的习惯和认同,致使侵犯女性土地合法权益的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与遏制,使侵犯女性土地权益的违法行为成为习惯。

三、对开展以维护农村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建议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增强男女平等意识

居大对全社会、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力度,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中增加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基本国策等课程的培训,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使之一方面能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在制定政策时增强性别意识,能自觉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组织基层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之知法、懂法、带头用法。各级乡镇政府应充分认识村规民约在村民实现自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正确认识村规民约的性质和效力,克服过分强调村民自治的偏见,保证村民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自治。

宣传、文化、司法、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报纸、广播、墙报、“送法进村(家)”、普法培训班、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在各基层组织广泛深入地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村规民约》和其他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维持人口与资源平衡不能以牺牲妇女利益为代价”的观点。把高层意识逐步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和依法建章立约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共同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环境氛围。逐渐改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从夫居”等传统思想观念,改变以村规代替法规的现象,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原则,提高妇女在农村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更要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学习和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使她们了解国家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依靠自身力量不能解决的问题时,能懂得向有关组织求助,懂得借助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媒体手段来维权,以制止和减少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从而根本上维护农村妇女的权益。在美好建设系列培训中增加男女平等、妇女发展等相关内容,使男女平等成为村民的自觉观念,使保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成为农村新时尚。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与加强农民社会公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通过定期宣传、创建评比等系列活动和措施,增强村规民约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促使村民信守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主共建。

(二)提高妇女在村务管理中的参政水平

当前村级事务往往是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决定,妇女在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地位。各基层组织要高度重视农村妇女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高,给予妇女更多的经济、政治、社会参与机会。**市《-妇女发展纲要》中,明确要求到,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正职达到7%比例,以增强女性在决策层的话语权。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村民代表大会女代表的比例做出明确规定。建议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组成人员的1/3以上,增强维护妇女权益的可操作性。在村务管理和决策中,要采取有利于促进女性参政的性别保障措施和民主竞争机制,保证妇女在村务重大事项管理中的参与决策权,特别是与弱势妇女切身权益相关的土地承包权调整与分配等事项,一定要有足够数量的弱势妇女参与方案的讨论和决策,让妇女有充分的参与权和表决权,畅通妇女利益诉求的渠道。

(三)建立并完善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体系

为了增强该法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完善相关立法,使保障妇女土地权利的法律具体化。各有关部门应出台有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对农村妇女特别是外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青年、“农嫁居”妇女及其子女、居嫁农妇女等在土地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福利保障、宅基地分配等方面的权益进行明确规定,使农村妇女不论结婚与否或婚姻状况改变后享有应有的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及相应的土地权益。详细规定农村妇女(含入赘女婿)结婚后或婚姻状况改变后户籍、居住地选择权利以及不同情况下享有权利的原则。对男到女方落户和女到男家落户的,户籍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应给其承包土地的权利;如果户籍尚未迁移的,应动员其将户籍关系迁入现居住地。对妇女出嫁后与男方共同生活在女方居住地,而户籍又未迁的,应保留其承包地。其所生子女随父母申报登记农业户口的,应享受同村村民的同等待遇。对于离婚或丧偶妇女及其所领养子女,户籍关系未迁移出的,应保留其承包土地的权利。离婚或丧偶妇女返回娘家或再婚,均户随人走,应享受与当地村民同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对于纯女户或独生女户,有男方到女方落户,赡养父母的,应给予土地承包权。法律政策要正视性别差异,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偏向农村弱势妇女。例如,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登记可以实行夫妻双名制,夫妻各持一份,双方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转让、租赁土地时要出具双方所持有的两份土地承包书,并由双方签名才能生效,保障妇女在分居、离婚和丧偶情况下土地承包权的安全。尽快确立出台“出嫁女”、丧偶妇女、“农嫁非”、离婚妇女等在原村组织的村民资格,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要充分发扬民主,从实际出发。村规民约是每个村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行为规范。只有充分发扬民主,从村民中来,到村民中去,才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反映全体村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调动村民参加自治的积极性,自觉自愿地遵守执行,使其成为名符其实的“民约”。建议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一般应该经过五个步骤。第一,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本村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村民自治章程需要规定的内容,确定在哪些方面制定村规民约。第二,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发动村民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并集中上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意见,拟定出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草稿,再发给村民征求意见。第三,提交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讨论过程中,要根据村民的讨论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然后交付表决,以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对一些分歧比较大的问题,可以暂不规定,待成熟之后再补充完善。第 四,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通过后,应当以适当的形式公布,可以印发各家各户;也可以张贴公布。第五,按照规定报乡镇政府备案,接受监督。

居强国家法律对村规民约等的指导和规范,建立“村规民约”审查制度。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条文,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对涉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规定、土地权益处置的决定进行彻底清理,对未付诸文字部分的村规民约中侵害妇女合法财产权利的条款坚决予以清除,坚决制止村委会、村民小组制定的土政策大于法律的做法,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针对“村规民约”实施中部分弱势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由妇联、民政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维护农村土地妇女权益的专项检查,废除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隐形的“村规民约”,指导村民增加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和内容,落实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婚嫁落户、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拆迁补偿、继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各项权益。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剥夺妇女的合法土地权益。针对“村规民约”执行难的问题,除在“村规民约”中明确提出违约责任,如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责任通报、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优惠待遇等外,还要建立和完善执行的组织协调机制,在村委会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组成执行机构,对违约责任人执行违约处罚,并张榜公布,以强化“村规民约”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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