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最新培训的工作汇报(精选多篇)范文
第一篇:2014年区司法局最新培训的工作汇报
按照区政法委的要求,在市司法局政治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我局就干部职工培训工作十分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将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的议事日程,将培训工作纳入了领导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局办公室也制定了新的月考核办法,将每位干部职工参加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重点,纳入月考核表中,从而使我局的干部培训工作收到实效,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今年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培训力度,健全制度,规范治理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在局领导下,我们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放在首位,从完善教育培训的角度入手,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治理。2014年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培训考核、培训上岗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并将各项制度与干部年终考核档次结合起来,从而使我局的教育培训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治理轨道。
二、对全局干部加强政治、业务方面的培训
我局深化理论学习,每周五例会组织学习相关的文件和和市局要求的岗位大练兵的教材;在全局掀起了向先进典型的学习高潮,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深入人心。
年内按照市局、区人事局的要求,一是开展了《行政许可法》以及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形式为自学、收看光盘、集中辅导、模拟考试。我局为全体干部每人购买了必备的学习资料,并组织了包括全区三百余名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在内的严格的集中考试,平均成绩为96分。
二是开展了宪法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形式为自学、集中学、看图片展、听讲座,并组织了开卷考试。
三是我局一贯高度重视调解工作业务培训,采取分级集中培训或以会代培、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调解业务培训,今年三四月份共组织两次大型的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共有二百余名调解员受到集中培训,着力提高调解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充分确保了业务成效。
四是有针对性的对各业务科室进行业务培训。针对各业务部门法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我局办公室专门组织了思想政治理论相关培训,并鼓励他们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其中,基层科参加了市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培训。
五是鼓励正规的学习教育。鼓励、支持全局干部参加在职学习,落实各项学历相关 政策待遇,完善学习档案治理制度,及时把握全局干部的文化层次和知识结构状况。
六是加强监督,使计划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培训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被评为优秀档次。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年底对干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出好的经验,加以推广,进一步推动我局的教育培训工作。
近一年的工作表明,加强对司法行政人员的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更好的完成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我局能够熟悉到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并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到位,从而更好的完成市区交给的工作,我们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争取明年再创培训工作的新水平。
第二篇:区司法局汇报工作情况
南芬区司法局工作汇报提纲
(2014年3月2日)
一、主要职责及常规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区法制宣传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指导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区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常规工作:
1、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好两节、两会等重点期间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三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全年开展大型法律宣传不少于4次。
2、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调委会组织和制度建设;二是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三是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 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全区全年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开展好225名五年来刑满释放和三年来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帮教率达10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二是做好监狱、劳教所服刑和在教人员情况网络身份、户口、住址核实工作。
4、公证管理工作。规范公证管理,提高办证质量和文明窗口建设水平,无错证、假证现象的发生。
5、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办理非诉讼援助案件150件以上。
6、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二是加强司法所软件硬件建设;三是规范基层基础资料。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员不齐,兼职较多。五个基层司法所人员编 1
制共13人,其中思山岭、下马塘和郭家司法所各3人编制,南芬和铁山司法所各2人编制。目前,下马塘、郭家、思山岭和南芬司法所都存在着人员缺少、配备不齐的现象,有两个司法所没有司法所长,司法所人员还不同程度担负着综治、信访、法制等其他工作,工作任务繁重,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2014年三项重点工作
1、夯实人民调解基础,着力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着力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走家入户宣传《人民调解法》。组织基层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走千家、进万户,面向群众广泛宣传《人民调解法》,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栏、标语、宣传资料、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人民调解法》的实施、广大人民群众知晓《人民调解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和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大对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力度。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为契机,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加强村民(队)组、社区楼洞为单位的基层调解网络建设,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等老同志的作用,不断夯实排查调处工作基层基础,延伸调解工作触角,切实解决信息不灵、调处反馈不及时等问题。其次,要建立完善调解员在岗学习、培训制度,分层次、分类别、分地区组织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村调委会和调解员学习《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合同法》等与农村、农民息息相关的实用法律知识,提高调解员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举办各类讲座,讲解典型案例,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技巧。
三是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在春节前后,四、五、
六月政治敏感期和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三次普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重点化解医疗、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城乡动拆迁、山林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要组织广大调解人员通过深入基层,逐家逐户地摸底排查,发现和掌握第一手矛盾纠纷(请帮助宣传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信息,集中时间和人力,调解各类纠纷。尤其要下力气化解一批积累多年、积怨很深、难度很大、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并通过纠纷排查调解,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一批有价值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信息,依靠党委、政府协调各方力量加以解决。
四是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首先,要切实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协调镇街着力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特别是要积极向区委建议、早日选派素质过硬、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空缺的司法所长职务,选强配齐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其次,要积极争取落实司法所人员补贴问题,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司法所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心、紧迫感。第三要加大对司法所硬件设施投入,在正确使用好政法专项资金的同时,协调镇街解决司法所在工作中遇到的办公场所、经费、交通等实际困难,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威信,为开展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奠定基础。第四要强化对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司法所月例会制度,定期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2、以“法律援助年”为契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2014年,全区法律援助工作以开展“法律援助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地提升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保障实施。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法援、公证、法宣、基层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法律援助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法律援助年活动的督促检查,深入实
际,现场指导;要加强调查研究,面对面地接触群众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是加强宣传、创造氛围。3月为法律援助宣传月,利用标语、条幅、传单、板报、报纸和电视字幕等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全面宣传法律援助的本质和开展法律援助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法律援助重要性的认识,让群众认识到依法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三是确定目标、落实责任。按照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要求,结合南芬地区实际,确定今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件以上,同比增长100%;完成各类媒体新闻报道10篇的具体工作目标,并与各镇(街)司法所签订了目标考核责任状。切实做到包案到个人,明确办案任务,落实办案责任,保证不折不扣地完成确定的指标任务。
四是参与信访、化解矛盾。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法律顾问团指派律师定期到信访部门坐班,承担起全区涉法信访案件的咨询服务,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诉求;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法信访案件,及时受理,有效解决,努力将涉法信访案件化解在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对需要通过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程序解决的信访问题,引导和疏导上访人通过合法程序加以解决,努力减少和分流涉法信访案件。
五是开设通道,服务弱势。区法援中心要实施特殊的法律援助手段,对精神病患者等特殊受援对象要全程援助,对行动不便者上门援助,对聋哑、盲等残疾人贴近援助,对涉及农民工的讨薪等法律案件要积极配合区人事劳动部门开展法援工作,正确引导帮助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重大疑难案件要及时与市法律中心取得联系,
3、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全力为铸件产业园区做好法律服务 寻求解决方案,尽最大努力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区司法局在下马塘铸件产业园建立法律服务站,并指派分管领导及公证处主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等人员长期担任园区法律顾问,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无偿的法律服务,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第三篇:川汇区司法局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川汇区司法局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7月11日,川汇区区司法局城北司法所采取“送培训到点”的形式,在城北街道办事处举办了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来自城北办事处各村(居)的2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会详细介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特征、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区别以及民间纠纷的基本知识,并借助大量的调解案例,就人民调解工作技巧方面进行了生动、细致的辅导讲解。通过培训,丰富了调解员的理论知识,增强了他们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及技巧,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维护当地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篇: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顺河回族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平安河南建设纲要》精神,以实现“四个领先”、“六个不发生”和“争创全省综治先进市”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持续平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优势,确保我区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平安顺河发挥我们的应有作用,现将我局2014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局成立了以郭玫局长为组长,各司法所长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32个社区和35个村委成人民调解工作成员,并于每月25日上午9点,我局召开各司法所所长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局长亲自主持会议,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掌握工作动态,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增长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对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使矛盾或纠纷势头早发现、早预防、早调解、早处理,杜绝或减少矛盾激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2014年5月7日顺河区召开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宣布《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规定,民间纠纷调处补贴的标准:第一种(一般性民间纠纷)补贴标准:30元/起;第二种(疑难性民间纠纷)第三种(群体性或重大恶性民间纠纷)补贴标准:100元/起。补贴标准:50元/起。民间纠纷调处补贴经费由区财政拨付。
该规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区财政把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和调解人员补贴经费到八年度财政发放,为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我区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对辖区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使矛盾纠纷势头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杜绝或减少矛盾激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稳定。2014年全年三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289起(含口头调解)。经审核有114起符合发放标准的案件,人民调解经费已由司法局统一拨付到每个人民调解员。
三、一手抓稳定、一手抓排查
规范民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平安河南建设纲要》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司法局工作重心下移,借和谐社区建设集中帮建活动的助力。把警力充实到办事处、社区,确保基层工作落实到位,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每星期二、四、五三天,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全员参与,编成六个组,每组4人,在辖区办事处6个社区设立固定接待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二是结合全辖区实际情况,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辖区范围安排到每一位司法所长,职责统管到位。全辖区六个办事处、两个乡,67个社区、行政村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有3个以上固定的人民调解员和巡访调解员组成,街道、社区调委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招牌、宣传版面、公章、台帐、档案。负责调处和预防矛盾纠纷工作。三是通过设立固定法律服务点,发放法律服务卡,在法制宣传楼道和法制宣传栏公示法律咨询服务联系方式等方法途径,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四是积极组织对本辖区进行一次认真地排查摸底,掌握辖区居民的思想动态。把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纠纷,久调未决容易导致突发事件、上访事件的纠纷作为重点进行排查调处。加强对重点对象的防范控制、思想转化和思想疏导工作。五是我局组织的普法宣传队,在67个社区、乡村党员电教室,为社区干部、居(村)民群众上了普法教育课。针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主要进行《物权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信访条例》、《劳动合同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等宣传和培训。把法律交给群众,使群众成为法律的主人。六是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作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七是把排查到的不安定因素迅速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并协助进行解决,杜绝群体事件的发生,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特别是在xx年年12月30日至2014年3月30日,在“双节”来临之际,集中力量进行了一次民间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纠纷,在“三夏”将至,为了预防矛盾激化,确保我区的夏收夏种、夏粮征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区民调组织又进行了一次民间纠纷大排查调处活动。
我区组建各社区、行政村人民调解委员67个,组建率100%;办事处与企业建立联调组织12个,,占目标的110%;调解纠纷196起,调成189起,调解率100%,调成率96%;调解员培训率达90%以上,调解文书规范,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文书使用率达到60%;“双节”和“三夏”调解各类纠纷28起。通过纠纷的排查和调解,有效地预防民间矛盾的激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司法所硬件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经过省、市、区共同努力,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东郊乡建设土柏岗司法所和东郊乡司法所,每所占地面积为0.5亩,建设规模为120平方米,区政府还专门拨出专款1万元为两所购置了电脑和空调,区司法局和东郊乡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出资金为两乡司法所购置了调解桌、办公桌椅、柜子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统一按省、市要求制作了标准宣传板面、标牌等。我区两乡基层司法所建设由原来一间破旧房屋建设成为宽敞明亮,功能设备齐全的标准化基层司法所并正式投入使用。
我区共有八个司法所,另外六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借用的是办事处的,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
存在的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队伍庞大,人员众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普遍存在调解技能差,办法少,遇到一些难调纠纷束手无策。
2.由于司法行政机关业务经济有限,基层调委会无经济来源,无法购办一些必要的宣传、学习培训资料,造成宣传教育、民调人员素质提高较慢的问题。
3.有个别纠纷在调处过程中,存在当事人多头反应,有意扩大事态,给各级政府部门或民调工作人员施压的现象。
第五篇:xx区司法局关于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汇报
***司法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司法局工作实际,现将反腐倡廉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2014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及市局纪检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措施,标本兼治,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使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
一、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基本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区公证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同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 1
设纳入全年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始终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治警的要求,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落实党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每周五政治学习制度,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的时间,学习领会上级下发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方针、政策。以抓党风促政风,进一步完善我局管理制度,利用指纹机实行每天四签到制度,认真查纠部分干警在岗不在位以及上班迟到早退现象,进一步转变了局机关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开展廉政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我局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促使反腐败的关口前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突出主题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以“责任、纪律、大局”为主题的三项廉政教育,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二是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腐败所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推进核心价值观教育。我局科级干部通过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
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提高了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筑牢了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加强作风建设,确保服务为民。
坚持关注民生、维护民利,重视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巩固和创新法律服务的平台,找准司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在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等方面研究新思路,制定新举措,进一步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各项职能,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办事流程,促进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完善投诉分析查办机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三要加强行风建设。在基层所和办事窗口中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站所”评创活动,加强对法律服务窗口部门服务态度及办事效率的监督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明察暗访,认真解决窗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推诿、效率低下、“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和办事效率问题。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有关精神,督促领导干
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连续多年来,我局领导干部都没有出现过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它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也没有出现过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挪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现象。
2、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以及与本人职务有影响的重大事项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做到自重、自省、自强、自励。
(五)加强法律服务领域的监督力度。
1、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行风的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推进政务公开。
2、开展全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暨涉农法律服务专项整顿活动,对个别法律服务人员不讲诚信、乱收费、收费不办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按程序办事等问题进行整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一是加大对律师所和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管理力度,及时纠正乱收费和名为合伙实则单干等行为。二是严格规范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和公证员执业行为,完善公证质量监督制度和程序,全面提高
公证质量。三是建立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监督制度,特别是着眼增加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切实把特殊困难群体和重大案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作为重点,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四是进一步加强信访责任意识,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协同抓”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有询必答,有诉必受,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六)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
1、严格单位财务管理、接待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监管。
2、加强对司法所专项经费和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使用的监督。
3、吸取近年来公证、律师队伍中所出现的问题教训,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加强对《公证法》和《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防患于未然。
二、存在问题
1、一些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有待于加强,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2、在机关效能上,工作效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极少数工作人员还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3、法律服务方面,还存在服务态度不到位现象和个别当事人不满意情况,有待进一步加强。
4、廉政教育的形式总体来讲还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丰富。
三、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2014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思路,以廉政教育建设为中心,一手抓法律服务不动摇,确保法律服务态度和顺,风清气正,一手抓机关效能再提升,确保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斗志昂扬,和合奋进。同时,进一步在思想道德、规章制度、体制机制、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建立健全以岗位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规章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努力实现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全覆盖,全面构建“自我预防、单位联防、社会群防”的防控工作体系。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