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一、工作情况
1. 上下联动,查“两违”
我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治理”的原则,扎实开展“两违”调查摸底工作。一是属地排查。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主体意识,调动各村(居)力量强化日常巡查,利用“微城管”微信平台,对发现的“两违”予以通报、曝光,并联合区直部门及时进行制止和拆除。二是部门联查。区“两违”办每月不定期组织国土、规划、住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辖区各乡(镇)街道进行巡查,重点对城东乡台江村、荆东村、城南村等城乡结合部以及205国道、306省道沿线进行督查,扎实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整改一处。三是党员干部带头查。我区制定了“两违”建设自查申报制度,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两违”自查自纠,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违建行为,限期予以拆除。截止9月11日,全区共摸底排查违建面积368749.26㎡、违法占地面积315504.53㎡。
2. 群策群力,拆“两违”
我区按照“露头就打、出土就拆”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周开展一次拆违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大型拆除行动,对“两违”保持制止和打击的高压态势,实行零容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突破、迎难而上,拆除一批顶风突击的新违建、群众投诉强烈、有碍观瞻、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我区组织白沙街道、城关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土、公安等部门对“外滩一号”白沙大道、桥西违法搭建占道市场、省一建招待所、“三十七度药店”、盛建花园小区、芙蓉新村、绿景小区、红印山文笔路沿街商铺等违建实施强制拆除。目前,共拆除违建面积250912.45㎡、腾出可利用土地面积171735.24㎡,100%完成2014年拆除“两违”目标任务。
3. 宣传发动,止“两违”
为使打击、制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观念深入人心,我区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利用大型广告展板、LED显示屏、手机短信平台、宣传单等进行正反面典型报道,保持强大的舆论攻势。在***新闻网开辟“两违”综合治理专栏,对“两违”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利用“两违”治理宣传车,在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巡回政策宣传。通过强有力的舆论导向,形成“全区发动、全民响应、主动申报、抗法必惩”的氛围。截止目前,我区共印发宣传单(册)2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20万条,悬挂条幅60多条,出动宣传车近180车次。
二、存在问题
在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治理过程中,我区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分类处置办法尚未明确。***区属老旧城区,部分城中村和城镇群众未经审批在其宅基地上进行房屋翻建或扩建,该住宅从认定上属于违法建设,但其又是维持生活居住的必要设施,属住房刚性需求,如对此类违建简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易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306省道两侧的煤场、永利集团富兴山违建、205国道两侧违建,因受规划、审批等因素影响,已形成多年,拆除难度较大。
三、下步打算
1.强化重点区域治理。根据“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我区将加大实施“六先拆”工作力度,以306省道改线及配套工程项目涉及的煤场违建、荆东养殖场、205国道两侧等违建为重点,逐步、依法组织拆除行动,以点带面,全力推进我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
2.加强督促检查。我区将根据《中共***区委组织部关于在“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开展干部专项考核的实施意见》以及《***区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区监察局、两办督查室等部门加强督查、指导。每周对各乡(镇)、街道“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通报,每月由区政府领导组织召开点评会,了解各乡(镇)、街道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同时,将各项目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责任单位年度考评依据,切实加强各级各部门开展“两违”治理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
3.完善联动治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相互衔接要求及违反追责规定,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对“两违”问题,根据分类情况,以各法定职能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实施处理,其他部门全力配合,“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督促,确保“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进一步调整充实各乡(镇)街道“两违”治理力量,配齐配强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实施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两违”行为。
4. 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推介 “两违”综合治理成果和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中。
***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