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述法报告素材(法治思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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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长沙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侧记 1
2.泸溪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综述 5
3.太行市成功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7
4.从三个维度看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0
5.呼和浩特市全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综述 13
6.谷城县城关镇:创新工作举措赋能法治政府建设 15
7.关于晋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7
8.杏花岭区成功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24
9.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宋光旭: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事业高质量发展……26
10.2022年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28
11.浚县检察院“三员”助力法治政府创建 31
12.牟定县擦亮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金字招牌” 32
13.乌海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4
14.平顶山市奋力谱写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37
15.浦重固:扎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39
16.重庆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44
17.玉门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49
18.云梦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综述 51
19.饶河县:奏响“四个全面”时代强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55
20.吐鲁番市市长克衣色尔克尤木: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新时代吐鲁番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5721.鹤壁市山城区建设“一体、两翼、四梁、八柱”基本框架 61
22.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63
23.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亮点扫描 64
24.西藏自治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70
25.巴彦淖尔市全力打造人民满意法治政府 73
26.新北街道:四力齐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78
27.新时代行政检察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路 80
28.应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86
29.伊通满族自治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90
30.万柏林区成功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92
31.烟台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94
32.虹口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97
33.山西省太原市市长张新伟:
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100
34.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104
35.乌海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108
36.宝丰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113
37.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17
38.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123
39.玉州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128
40.池州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129
擦亮法治名片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长沙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侧记
(2023年2月18日)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2022年11月28日,长沙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揭开了谱写新时代法治长沙新篇章。回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历程,长沙市坚持把法治元素融入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持续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一、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按下快捷键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法治思想引领下,长沙法治建设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近年来,长沙市各级各部门全力打造投资服务、政务服务、要素服务、权益保护、亲清关系、普惠包容六大升级版,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供应链“五链融合”,全力打造营商环境3.0版,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保障、支持和服务。
推动政务服务提质,为企业发展装上新引擎。长沙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535项涉企改革事项实施清单管理,直接取消6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5项改为备案管理,70项实施告知承诺,推进市场准入事项规范化登记和合并办理,准入准营实现一码覆盖、一照通行。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56.5万户,同比增长14.2%。
通过建设无证明城市,推进系统建设、数据共享和业务流程再造,率先推动刷脸办、免证办、减证办、线上证明开具等系列改革举措落地见效。5088项政务服务实现减证办、免证办。在“我的长沙”开发个人和法人电子档案功能,入驻28类个人电子证照,支持在“我的长沙”APP和小程序实施“亮证”。创新推出棚改补贴发放、棚改补贴退缴、经适房上市交易和开户即开业、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开办等20多项个人、企业升级版“一件事”,全市办件承诺压缩率达81%,办事最多跑一次比例超过90%。
“原来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较长,大包小包的资料图纸提来提去。现在很方便了,带个U盘到现场就行,报建审批时间还缩短了50%。”2月9日,在长沙“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办理许可证的公司报建员说。
同时,“硬核”措施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吃下定心丸。2022年,长沙市司法局联动长沙市律师协会把“党建引领、助力千企”行动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组织律师深入园区及重点企业,与产业链开展党建结对,主动对接22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的550家民营企业,组建22条产业链法律服务团,开展“引法强链”“引法强企”“法治体检”等工作,深入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广泛宣传涉及产业链和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将收集的23件问题诉求逐一进行整理、研究、解决。将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落到实处,助力构建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为跑出服务加速度,垒实企业发展的法治压舱石,长沙市出台《涉企纠纷快速处理指南》,对涉企案件实现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保全、优先送达、优先审结、优先执行。2022年以来,长沙市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设置24小时自助法院、导助立案服务机等,推行电子送达、“云法庭”等,实现审判执行不打烊。全年结案29.59万件,结收比107%,审结涉企纠纷131792件。其中,市知识产权局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切口,先后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法庭、检察局等保护机构。如企业遇到有关知识产权问题,即可获得快速维权专业服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更加精准高效
以法治思维引领和保障全市“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完备的行政审批服务制度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更高效率、更有温度的政务服务,是长沙市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生动写照。
长沙市积极落实党中央、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要求,先后制定出台《长沙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长沙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规范》
《长沙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纵深推进提供了法治保障。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长沙市政策问答平台”,打造全市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枚印章管审批新格局。一个个举措,为长沙市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写下了生动注脚。
同时,长沙市将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贯穿于行政执法制度全过程,构建起全市行政执法改革新格局。
2019年起,全面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应急管理等六大领域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到2022年5月,市
应急管理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成立,标志着长沙市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上开启新征程,实现在长沙城区5区6大领域,1支执法队伍统一管理全市市级和内五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有效避免了多层级管理带来的执法障碍。
为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让基层执法看得见、管得着。2019年以来,在部分城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推动长沙县成立全省首家行政执法局,全面构建起执法局机关、18个镇(街)执法队、1个集体执法中队的县域全覆盖执法体系。芙蓉区率先成立全省首个城区行政执法局,将原本属于23个部门的城市管理、教育科技等24个领域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执法权,归一管理,改革后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模板,推动基层治理体系高效运转。
长沙市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芙蓉区、高新区、经开区等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芙蓉区率先将原属于23个部门的123件行政许可权、其他72项职能集中,实现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大力推进园区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先后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市高新区开展改革试点,在此基础上探索全功能综合审批模式,打造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版。2022年10月,望城经开区、浏阳经开区、雨花经开区等园区顺利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并在向湘江新区、自贸区长沙片区充分赋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逐渐推进改革试点在园区实现全覆盖。一枚印章审批、一个主体服务的基本框架形成,实现了审批不出园区、园区事园区办高效运转新局面。
2022年,长沙市“政策问答平台”正式上线,开设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和政策咨询窗口,实现政策咨询服务“一站式”“一号答”“一键查”,让群众看得见、问得到、办得了。截至2023年2月7日,平台累计对外公开10819条政策文件数据,1925条企业群众常见问题答案,以及2668条政策解读,涵盖各区县(市)、园区和市直部门。企业和群众想查询市政府、市直部门或者区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等不同主体印发的文件,只需通过平台的“政策咨询”栏目输入关键词,即可找到包含相关关键词的所有机构发文,还可对检索结果根据发文机构、涉及主题等分类维护进一步定位,实现一个平台内的精准检索。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公布“办不成事”反映电话、设置“办不成事”反映信箱,完成所有非紧急类政务热线合并,实现12345一号对外,打造全市“总客服”,实现政策咨询、办事服务的资源融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执法之要,在于安民。近年来,全市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融入执法过程,不断完善执法规章制度、强化清廉执法队伍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执法温度,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居住在市第三医院宿舍的居民在12345市民热线投诉医院制氧车间工作时噪音非常大,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接到投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天心执法大队队长带领执法人员迅速与当事人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在现场查看车间工作情况后,当即要求对噪音问题进行整改。目前,隔音板安装完成,问题得到解决,居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送上表扬工单。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瞄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3个环节发力,有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和方式,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污染源随机抽查和各类专项联合抽查结合,按照分别抽取、合并检查的原则开展污染源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探索实施月执法计划制度,将月执法计划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实现监管执法的科学统筹,有效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先后制定修订了10余项工作制度,建立公正、公开、依法办案的制度体系。
立法以体,执法以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制定《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办法》等8项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出台《长沙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建立轻微容错机制,开发清廉执法智能防控系统,下设“案件时限预警”“案件裁量比对”“精准普法”系统,办案全流程实时监控,案件裁量更加规范、标准,案件处罚实现全链条跟踪,依托“满意度调查”平台、信息公示系统,实施案件查处情况一键回访、一键公示,执法办案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实现执法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征程漫漫,惟有奋斗。过去的一年,长沙市法治政府建设硕果累累。新征程上,全市上下将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彰显作为,不断夯实法治建设成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向重点领域工作突破,奋力书写长沙法治政府建设更加壮丽的篇章。
法治花开满城香
泸溪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综述
(2023年8月29日)
近日,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泸溪县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近年来,该县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泸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建设“五个湘西”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顶层设计机制,写出创建“好文章”
该县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诸多好成绩:“四五”“五五”“六五”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县,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4个村(社区)先后获评全国、全省、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浦市镇浦溪村“五治融合”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好成绩源于好机制好做法。该县强化法治政府顶层设计,出台“一规划两方案”,构筑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四梁八柱”;把法治建设纳入县五个文明、绩效考核等指标体系,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常态化”督察考评机制,把考评督察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同时,该县不断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严格规范制定程序,制定了《泸溪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泸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逐步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二、严格规范执法,编织权力运行“铁笼子”
乡镇执法有时会遇到“看得见却管不着”的情况,该县坚持问题导向,唯细唯实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和调研。
为解决乡镇政府缺乏行政执法权、权责不明等共性问题,该县深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率先在小章乡开展综合执法试点,推行执法权下放,以委托授权方式,将轻微交通违法处罚的权限直接赋权到乡镇,实行集中性行政执法。
相关执法单位对标对表,按照法定程序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行政执法委
托书》,将执法权力委托给乡镇。权力下放之后,乡镇获得了完整的行政执法权力,可以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赋权的完整流程去处理违法行为,让基层有了“行政法律的抓手”。辖区内生产经营、道路交通、市场监管、国土“两违”、环境卫生、农林水等行业领域管理规范有序,群众交口称赞。
为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权力运行,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近年来,该县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全公布,共涉及35个部门3019项审批事项,并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42个,审核率达100%,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同时,严格执行“三统一”管理规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机关案卷评查、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考试全覆盖。
三、服务高效利民,打造创建“新名片”
“儿童走失报警后,刚放下手机,警察就到场并顺利联系家长。”“绝大多数行政服务事项可以全程网办。”“在院坝会与干部面对面沟通后,村里危险路段的公路护栏很快就安装好了。”
群众的满意度就体现在一件件小事中。一件件小事,都是该县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真实写照。
为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政府,该县深入推进县域警务工作,创新推行城区“一分钟处警”机制;以数字赋能为着力点,将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设立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网上专区,积极开发“e泸有我”手机应用软件,上线服务事项200余项。
同时,该县创新开展“院坝会+”议事机制,面对面与群众交流,心连心听群众意见,手牵手解决基层问题,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构建工业园区“一站式”政法服务中心,持续优化服务举措,不断满足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利用“法治利剑”为职工纾难解困,为企业保驾护航。该县营商环境评价提升幅度全州第一,企业满意度主观评价排名全省第七、全州第一。
“我们将以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契机,乘势而上、接续发力,着眼于‘法治强、百业兴’的目标,将法治建设融入到方方面面,不断凝聚起法治建设的磅礴力量,以法治建设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赓续奋进新征程。”该县相关负责人表示。
法治之光耀晋城
太行市成功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023年9月18日)
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5部、政府规章5部,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83件市级成立10支综合执法队,7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行政执法队伍在全省率先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试点,梳理形成市本级“无证明”办理事项97项122个事项形成“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374个项目实现全代办服务培养了农村法律明白人5万余人,建成了普法阵地580余个法者,治之端。城市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法治是最根本的支撑和保障。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市主体工程,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一、高位推进,坚定法治政府建设“主轴心”
党委领航抓法治。持续加强和改善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全市发展大局。近3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7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58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工作;依法治市办7次召开办公室会议,12次召开协调小组会议,一批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关键少数压责任。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情况“清单式”管理法,率先创办“局长讲法”电视栏目,全覆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市、县、乡三级连续5年履职清单全覆盖,政府系统连续3年年终述法全覆盖,关键少数真正当好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头羊”。
法治引领促发展。出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连续3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创新将行政复议与应诉结果纳入考核并实施溯源奖惩,“指挥棒”树起了法治权威。在法治精神引领下,全市上下勇于破题,敢于革新,推动我市在高质量发展、开发区建设、招商引资等一批综合考评中排名全省前列,GDP增速连续三年全省第一。
二、严把法治关口,守好依法行使权力“生命线”
立良法,促善治。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15部、政府规章5部,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83件。《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开启城乡公交“一元”时代,相关做法全国领先;
《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用法治手段保护沁河流域古堡,受到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良法”成为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坚实根基。
严审核,保规范。我市相继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办法》,为全市政府部门全部配备法律顾问,让法制审核成为定政策、上项目前的“刚性门槛”。全市政府系统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采纳率全部达到100%,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做到“五公开”,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
抓改革,提能力。我市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级成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10支综合执法队,实现“一个层级、一支队伍管执法”;77个乡镇
(街道)全部成立行政执法队伍,创新将党支部建在队上,有效解决“看得见管不着”难题。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包容免罚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动280项执法事项依法适用免罚,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三、依法全面履职,打好法治营商环境“组合拳”
“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深化。在“一枚印章管审批”领跑全省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122个事项形成“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374个项目实现全代办服务,从累计办理的16.2万件事项来看,办理时限压缩55%,审批环节减少54%,申请材料减少45%,跑动次数减少67%,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办事制度成本不断降低。在全省率先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试点,梳理形成市本级“无证明”办理事项97项,通过多种替代方式,大幅减轻企业和个人“跑证明”的负担。同时,出台《晋城市涉企政策制定办法》,制定涉企政策一律听取关联企业代表意见,一律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确保市场环境稳定、透明、可预期。
法治服务水平有效提升。政法机关全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法院实施“司法公正感受度深化年”活动,持续开展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专项整治;市检察院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开展“一案四查”
“一案四评估”;市公安局扎实开展重点企业周边社会治安整治;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服务团队常态化走访企业、工地开展法治体检,推动组建金融仲裁院高效化解金融纠纷。通过优化法律服务,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法治为民,绘就基层依法治理“新画卷”
以法为基润民心。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近年来,我市先后创办了全省首家“宪法历史资料展”,举办了各类法治报告会、培训班200余场,培养了农村法律明白人5万余人,建成了普法阵地580余个。我市2次荣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市,3个县(区)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17个行政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1个单位荣获“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称号。
聚法之力筑平安。我市是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试点建设中,我市将“枫桥经验”融入实践,建成全省首家市级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构建“四个一”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响“三长会商+N”“赵树理调解室”等一批联调品牌,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域社会治理的典型经验在全国进行交流。
谋法之效惠民生。我市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累计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超16万人次,群众满意度始终保持100%。同时,在全省率先开通律师远程会见在押当事人系统,率先开展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和仲裁机构内部治理改革,累计为全市群众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5万余件,法律援助7366件,仲裁案件2278件,均等、普惠、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成为人民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最优选择。
奋力书写昂扬奋进的法治答卷
从三个维度看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23年8月30日)
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探索施行听证审理模式,培育“法律明白人”让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近年来,南县以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坚持厉行法治、依法而治、依法行政,将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积极营造公平正义、依法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日前,南县跻身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一、以“关键少数”为着力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南县历来重视法治建设,近年在全市法治建设综合考核评估中连续四年获评“优秀”等次,全县2个村(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5个村(社区)荣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工作开展以来,南县紧抓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教育引导“关键少数”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党政第一责任人法治建设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县委书记、县长值日开办“南洲大讲堂”,县直、乡镇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定期听取法治讲座,提高了全县“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决策和法治方式办事能力。政府常务会设置“局长谈”,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行政执法、专业法规进行授课。大讲堂自2021年开办以来,共邀请高校教授、行业专家授课12堂,听课领导干部1800余人次。
“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政府部门依法决策、制定文件、签订合同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南县司法局局长李红斌说,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南县积极探索如何学好、如何做好两个问题,健全会前学法、实践用法、宪法宣誓等常态机制,在建设中,县政府还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同时,在合同审查、重大项目谈判、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提出合法合理、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以改革创新为关键点全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8月29日,在南县经开区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查园区企业递交过来的各类合同。
“我们主要以专业法律知识帮企业审查合同的合格性,为园区企业规避各
类风险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卿圣告诉记者,自去年9月成立以来,园区法律服务中心参与了海王医疗、宁波天益、医杰医疗器械等大型项目招商引资,促进了项目顺利落地。这是南县以改革创新为关键点,全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南县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在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平台、优化营商环境上做文章。随着入驻园区的企业越来越多,园区法制办在调研中发现,园区企业和员工对法律业务咨询需求增多。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服务面向园区、面向企业、面向员工的优势,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园区决定成立法律服务中心,为园区内部文件、企业合同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园区企业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和引导服务,协调处理园区内企业、员工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
南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128个事项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建立园区“帮代办”队伍,实现“拿地即开工”常态化。加大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力度,目前所有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县政府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只有273项。加大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清理力度,共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3项;全面提速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精简办事环节,公布县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96项。
三、以人民福祉为落脚点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在南县南洲镇南山村村委,一张“法律明白人”多员制参与社会治理图映入眼帘,上面呈现了村里10名“法律明白人”的优秀事迹。“我们一直在引导村民遇事找法、依法办事,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让法治理念在基层落地生根。”村干部卢创奇说。
南山村有6800多亩耕地,整村流转发展稻虾产业,按照人口进行土地数字化管理。前不久,5组一村民在网格群里煽动群众阻工。原来,受大环境影响,今年养殖户出现不同程度资金流转困难现象,5组的承包商也不例外,只得推迟支付流转金。前期,5组“法律明白人”发展对象卜三喜已将承包商的承诺传达给村民,得到了多数人的理解。为了避免阻工发生,卜三喜再次上门做解释工作,并表示如果村民存在生活困难,愿意自掏腰包为其解难,最终得到村民理解,平息了这场**。
在南山村发展的第一批10名“法律明白人”中,有自1995年来一直担任组
长,所有小组矛盾都没有到村的夏建安;有将反电诈、防溺水等工作编成顺口溜,用独特方式进行宣传的孙应德;有对群众诉求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的治调主任陈双林这些“法律明白人”,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领跑员,也给村民们作了表率。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南县不断探索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县创新建立了“诉调对接”“三色预警”“乡村治理三治融合”和“1314网格管理”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强化信访接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坐班队伍建设,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县重点场所律师值班15人,诉调对接专职调解员8名,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500余人、人民调解员560余人,各乡(镇)村两级调委会实现全覆盖。
构建政通人和的法治城市
呼和浩特市全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综述
(2023年5月10日)
“大爷,您可以来了解一下这些反诈法律知识,紧急时候可以帮助到您。”4月19日,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派出所民警利用红山口村第七届杏花节开幕人流量大的特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常见的“刷单返利”“中奖汇款”“老年保险”等高频反诈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尽心尽力传授反电诈常识,从而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反诈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向群众讲解“国家反诈中心”App的功能及其特点,充分调动群众下载使用App的积极性,并引导教育群众做到“不轻信、不转账、不透露”,织密反诈“防护网”,确保宣传不留死角。
为了预防校园暴力及霸凌事件的发生,增强未成年人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今年春季开学之际,玉泉区司法局小召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小召小学开展“法律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为同学们送上开学法治第一课。
遇到校园霸凌该怎么办、在学习生活中该如何预防和远离校园霸凌小召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就《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与同学们进行交流探讨,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及生动具体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校园霸凌的概念、特征、种类等相关知识,引导和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不做校园霸凌的参与者、旁观者。
2018年以来,我市新城区、玉泉区、托县先后获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坚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工作,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更加科学有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效突出,“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强化,重大突发事件做到依法处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等方面工作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市12345接诉即办中心成立以来,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为保障“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常效常态开展,市司法局持续加强与财政
部门对接,将律师进乡村活动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运用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活动发放补助资金。
今年,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创新拓展律师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使首府群众多层次、多方位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更进一步满足,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近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举办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培训班,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正视问题,尽快对标补齐示范创建短板弱项,细化目标任务,分解指标体系,收集创建资料,提炼经验做法,弥补薄弱环节;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以赴拿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块“金字招牌”。
创建过程中,我市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组建工作专班,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在先期自查预验基础上,提出整改问题清单,加快整改完善。开展“回头看”,认真盘点梳理示范创建的各项目标任务,查找漏洞缺项,完善工作台账。积极搭建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报道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大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氛围。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呼和浩特市将继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法治建设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新动能,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法治成为呼和浩特城市核心竞争力。
谷城县城关镇:创新工作举措 赋能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8月25日)
8月21日,谷城县城关镇居民熊女士为民警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派出所帮她追回了被盗的电动车,小偷也被绳之以法。
作为“首善之区”,城关镇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和重要支撑,积极构建“党建引领法治先行”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城关样本”,多次被评为市、县两级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老君山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一、强基础,健全法治机制
制定《城关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把法治建设和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细抓实。
按照“一村(社区)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一驻点民警、一法律顾问”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宣讲员、乡贤说事评理团等专职队伍培养,有效打通基层依法治理微循环。目前,该镇共有公共法律服务室32个,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7个,法律工作者28人,人民调解员165人,法律明白人201人,法律宣讲员156人,乡贤说事评理团团员171人,已办理1600余件法律事项,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以政务服务网为依托,推行一体化政务公开模式,提高办事质效。
二、强宣教,夯实法治根基
该镇各村(社区)累计投入500余万元,新建法治文化广场(公园)4个,打造法治宣传一条街2条,设置法治宣传栏725个,制作法治宣传标牌3200余个,绘制宣传文化墙6500余平方米,进一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打造普法宣传新载体。该镇线上依托“谷城城关”微信公众号等,让法治宣传走进居民“朋友圈”;线下以“法律十进”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横幅、宣传单、法治讲座、法治课堂、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宣传,让法治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
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该镇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梳理下沉100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深入推进“一网统管、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模式,有效发挥“办不成事”窗口作用,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强创新,淬炼法治成色
创造性提出建设“七位一体”智慧信息平台,包括智慧党建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乡贤联谊平台、远程沟通互动平台、社会综合治理平台、乡村旅游平台、乡村振兴平台等,实现“一屏联全域,一网治全村”,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掌握全村各项动态信息。
探索“三治”融合新模式。该镇以“百户网”促自治、以“百米岗”促法治、以“百分奖”促德治,变干部唱“独角戏”为干群跳“集体舞”。
积极推行以三角维稳、三色预警、三函制度为内容的“三三工作法”,凝心聚力推动基层治理取得新成效。该镇政法办、派出所、司法所形成“铁三角”维稳机制,处理疑难杂症;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绿色、蓝色、红色预警,有针对性地调处,尽量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下发提醒函、整改函和督办函,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矛盾不上交。
关于晋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晋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2023年6月2日)
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持续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召开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安排部署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市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依法治国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审定《晋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成为政府常务会常态化固定议题。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培训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书记、市长署名文章“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快建设法治晋城”网络阅读量达10万余人次,组织67家单位,开展“宪法四十周年”线上线下法治成就展,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研究制定《晋城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全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部署大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统筹推动45家市直部门和六县(市、区)扎实开展了创建工作,营造了法治建设良好氛围,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三)市县政府法治督察全覆盖。6县(市、区)和市县政府组成部门坚持把法治政府创建作为重点,通过实地督察与书面督察相结合,从依法治市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全方面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督考一体”式的“法治体检”,以督促行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政府工作水平。高质量、常态化完成市本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督促6县(市、区)和市直34个政府组成部门完成了年度报告和网上公示。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修改完善《晋城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重新梳理市县两级各部门11类权力清单,实现了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对标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晋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332项。坚持简政放权,下放县区事项8项,市县两级向开发区共赋权1083项,实现“区内事区内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305项,发起部门联查294项,实现了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强企业信用修复服务,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晋城市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通知》,制度执行以来完成信用修复931条。
(二)持续深入“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市可办理“网上办”事项6281项,“马上办”事项1968项,“就近办”事项2750项,“一次办”事项6074项,“自助办”服务事项347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提升“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发布“一件事”主题套餐服务122项以上,10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巩固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大幅压缩,多项数据指标全省领先。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共梳理出市、县两级“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22项,取消审批15项,审批改为备案9项,实行告知承诺39项,优化审批服务59项。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印发《晋城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第一批选取28个高频办理行业为试点,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政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提档升级,出台《晋城市投资项目审批“全代办”工作方案》,在全面推行承诺制、“一本制”的基础上,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建立了一个项目、一名
项目长、一支管家团队、一套服务方案、一张审批清单的“全代办五个一”审批服务机制,在全省率先蹚出“全代办”改革的晋城路子。2022年,共完成“全代办”事项729项,平均缩短前期手续办理时间30%以上。
(三)主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山西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在全省率先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出台《晋城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梳理形成《无证明事项办理清单》99项和《证明事项实施清单》199项。印发《晋城市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准推出市场主体倍增“1+1+8+1”支持政策。2022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7.32万户,总量达到23.84万户,净增率31.17%,排在全省第2位。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实践问题和政府立法需求,出台并公布《晋城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成立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完成了《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立法工作。配合市人大完成了《晋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工作。完成省级立法项目征求意见工作,全年共办理《山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等立法项目征求意见20件,反馈意见60余条。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监督管理。制定并发布《2022年晋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自查,重点解决部门规范性文件有件不备、报备不及时、文件制发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制度,全年完成规范性文件、政府涉法文件合法性审核103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6件,有力保证政令统一。(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公布《2022年晋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政府聘请了16名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各政府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成为常态。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并通过政府会议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定《晋城市重大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执行机制。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有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成功打造了高平市“12345”模式、泽州县“四个统一”等改革模板,创新实行“支部建在队上”的党建+执法模式,同步搭建了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市6县(市、区)全部公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法定清单》,7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1022名全部配备到位。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市县两级867名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开展了法律知识考试,清理了不符合执法资格人员569人。积极推行“包容免罚”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形成了《晋城市包容免罚清单》280项,运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聚焦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自查、文化领域进行岗位练兵活动、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执法监督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
(三)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清单,明确各单位普法内容,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继续推行“局长讲法”制度,先后有48名领导干部走进电视台开展讲法活动。注重节日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各部门领域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晋城法治宣传每日一题”开展线上法治宣传答题活动,累计参加人数达112万余人次。强化法治乡村建设,累计建成普法阵地580余个,六县(市、区)结合地域特色、地方文化,打造方言普法短剧、乡村法治文艺作品600余部,全市22个村(社区)被推荐为国家级或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持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5000余名。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晋城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正式投入运行,
汇集“大数据”服务、信访接待、矛盾多元化解、人民法庭诉前调解、仲裁、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心理服务等功能,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治中心三大板块,尽心打造多功能于一体的市域社会治理“一站式”平台,为群众提供多样、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途径。同时,泽州县、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持续推进晋城市调解人才资源库建设,建立“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律调对接”机制,通过“一库、三机制”成功将各类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全年共走访排查5.36万次,入户33.05万户,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366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二)强化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累计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7.10万人次,群众满意度100%,任务完成率达到338%,完成情况位居全省第一;办结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187件,任务完成率134.89%,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在全省率先开通律师远程会见系统,全年使用人数达到748人次,为当事人与律师提供了便利,搭建了沟通的桥梁。开展了全省首个“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办理,成立了我市首家企业法律援助工作站,扎实开展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查,持续深化了仲裁立案调解工作,2022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323件,法律援助1923件,司法鉴定1891件,仲裁案件436件,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本级和6县(市、区)全部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并挂牌成立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大力推行行政争议调解解决机制,全年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0件,调解和解21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2022年全市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50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4件,已结案诉讼案件胜诉率达到94%,出庭应诉率达100%。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履行法院生效裁判,2022年以晋城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已全面履行生效判决。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治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政府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意见437件,政协委员提案452件,办复率、面商率
达100%,得到代表和委员们高度认可。自觉接受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共收到司法建议、检察院建议188件,回复采纳率为100%。
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市共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1.8万余条,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00件,编发政府公报5期。
(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活动,督促各级各部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执行力、落实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健全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构建“督帮考问一体化”工作机制和“13710”信息化督办工作制度,增强了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全年共组织参与各类督查活动100余次,形成督查专报57期,编发纪要34期,承办省政府“13710”系统交办事项183件,市级督办系统交办事项344件。
(三)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市发改委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的通知》,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加强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全市政府部门信息录入实现全覆盖,共计录入信息4.08万余条。持续开展全市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2022年,共查询14家单位共计313人的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均为正常。
七、加强科技保障体系,持续推进数字化政府建设
(一)加强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率先在全省完成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建成了晋城市人口、法人、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的数据共享体系。创新智能数字应用,智能便民服务平台(晋来办APP)注册用户累计超327万,实现29家单位418项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开发上线“市民码”“部件码”,实现市民服务“一码尽享”城市部件“一码统管”。
(二)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智能算力中心承载力稳步提升,全市36个部门147个系统集成“上云”;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外网提速扩能试点工程,实现“国家-省-市-县”四层级联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累计整合50家市直部门子网站,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服务需求。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我市“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中心有效汇聚了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审批)平台、投诉举报、信用监管、互联网及第三方机构的有关监管信息,同时将移动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风险可预警、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
提高了监管精准化水平。全市报送监管行为数据131.5万余条,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62.64%。
八、存在问题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我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有待加强;部门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到位;乡镇综合执法运行还不够成熟等问题。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2023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动作为,持续发力,高效有序推进法治晋城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全力攻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资料提交、初审申报、宣传推广等工作,确保示范创建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持续推进科学立法,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出一批精品立法项目。三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倍增“1+1+8+1”政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推动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五是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素养。持续开展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倒逼执法人员提升执法实践能力。
激活乡村治理“法治细胞”
杏花岭区成功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2023年10月9日)
法治主题游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故事宣传栏无处不在的法治元素,让杏花岭区东沟村“法味”渐浓,呈现出法治乡村建设的新活力、新生机。这是杏花岭区打造的全区首个法治乡村建设示范点,村规民约健全,依法治理有方,村民安居乐业。
激活乡村治理“法治细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是杏花岭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缩影。杏花岭区积极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坚持厉行法治,强化制度支撑,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日被评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一、执法改革见成效
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群众利益,体现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杏花岭区积极探索“执法+治理+服务”在基层网格实现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网格员吹哨、执法员报到,补齐了网格管理中执法权缺失、交办过程层级反应时间长的短板。“工作有头绪,各自有分工,人员利用率与办事效率大大提高。”基层综合执法队员表示。
为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杏花岭区建立综合行政执法责任网格台账,明确了每个网格的执法责任人,并与全科网格的网格长和网格员一一对应、高效衔接,做到畅通执法、有效执法,呈现出“统一规划求规范,建好平台强管理,抓实网格明责任,三级联动促改革,综合执法无空档,服务群众零距离”的良好态势。
同时,在审慎的基础上彰显执法温度,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于行政处罚的公告,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开出全市首张“软”罚单。
二、行政服务再提档
前不久,山西丰誉满华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七府园路充电站项目负责人来到杏花岭区政务服务中心纾困帮办窗口,办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事项。投资建设审批科工作人员全程代办,协助企业录入网上材料,当日便完成项目投资备案,并主动联系电力部门做好对接服务,受到企业好评。
纾困帮办窗口是该区政务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后提升服务的新举措,专门解决“疑难杂症”,让办事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改革红利。
以银行营业网点为依托,政务服务与金融服务相融合,实现企业注册、执照发放、银行开户“一站式”办理;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高标准政务服务;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分系统;上线全市首家“民政验资通”;实行周六日“不打烊”和预约办理服务;在区政务大厅开设“办不成事”窗口……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基层治理出新招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咱们的工作肯定越干越有劲!”今年4月,在中涧河镇李家庄村“老书记工作室”揭牌仪式上,党支部书记常福林高兴地说。
街道设立“老书记工作站”,社区设立“老书记工作室”,每周五确定为“老书记接待日”杏花岭区充分发挥社区退休老书记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将多位党性强、经验足、地缘熟、群众基础好的离任老书记聘为街道“金牌调解员”,围绕基层治理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共同“会诊”,开出“药方”,帮助社区干部出主意、解困惑。
在杏花岭区社会治理中心,3个特色调解室独具匠心。堵口气,就来“一杯茶”和谈室;红了脸,就到“六尺巷”协调室;争执不下,就上“三言堂”调解室。中心整合法院、司法、综治、信访、劳动仲裁等专业力量,住建、教育、医疗、妇联、民政等行业力量,律师、心理诊疗师、人民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一般矛盾纠纷和初信初访“分科诊断”、复杂疑难问题和信访积案“全科会诊”,构建起治理中心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牵头领办、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定分止争“最多跑一次”。
此外,深入开展“千站万人”强治理行动计划,建设996个“家门口”的网格党群服务微站,充实10467名“村(社区)干部+专兼辅网格员”基层治理队伍,推动网格治理力量下沉延伸,打通基层治理的“末梢”。
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保障工业和信息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宋光旭
(2023年10月13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近年来,市工信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为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强化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依法行政、加强普法宣传等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科室考核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保障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贯彻实施《中共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试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是涉及资金、项目申报等事项的均提请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持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2名,在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制审核等方面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发文及审核流程,审慎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深化改革加快推动职能转变,提升行政相对人满意度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并及时修订、公布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近两年来满意率均达到100%。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加强政务诚信监督和管理。
2021年以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按时办结率100%。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结合部门职能,梳理公布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8项,制定防控措施20余条,执法效果明显提升,行政相对人满意度显著增强。开展行政执法回
访,通过回访被执法单位、个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四、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考试,提升执法水平。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煤矿企业、民爆企业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近年来,全市煤矿、民爆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维护了全市安全稳定大局。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均提交案审会共同讨论决定。自案审会成立以来,共召开7次案审委会议,作出了27次行政处罚决定。
五、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局域网、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栏等信息媒介为依托,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宣教,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聚焦主业开展专题普法,针对该局负责的煤矿、民爆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集中组织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日常工作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就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对企业开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讲。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法治新乡建设贡献工信力量。
聚法治之力筑发展之基
2022年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2023年3月26日)
修正《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破解小区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帮7.04万户群众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倾力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为279人追回欠款296.14万元,让农民工有劳必得。
2022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将新时代“法治庆阳”各项理念、手段和机制融入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在高位推动、简政惠民、解忧纾困、成风化人等方面紧抓不懈,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高效推进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我市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小组会议等,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议题。制定出台《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庆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市开展全面自查督察工作,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进行整改。将8个县(区)、88个市直部门和中省驻庆单位及3个工业园区的年度法治政府考核结果纳入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以领导干部带头学、集中研讨交流学、线上线下同步学等多种方式,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全市全年开展学习宣讲活动745场(次)、受众3.97万人次。积极向上争取,在陇东学院设立了“甘肃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成功举办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进一步挖掘庆阳红色法治资源的时代价值。
在政府部门的高位统筹推动下,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高效推进。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647个,聘任调解员9332名。创新矛盾纠纷“一线工作法”和“四定三包”责任制,推动人民调解由“调”变“防”,由“专人”变“全员”,由“单一”变“多元”,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4万件,调解成功1.7万件,成功率98.05%。
倾力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7.04万户群众拿到不动产权证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279人追回欠款296.14万元。
整治水电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取消接入工程收费2项,减负2433.86万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破获案件106起,追赃挽损751.52万元。市、县两级法院清理发放执行案款3135件1.8亿元。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为18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9.5万元。律师服务团队进企开展“法治体检”538次,有效解决了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履职效能显著提升
我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栏74个,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会议、人事信息及督查动态信息673条,解读政策71条,备案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95份,答复依申请公开26件,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29万条。入驻“甘肃信易贷”平台企业1.27万户,授信金额16.13亿元,修复失信行为260余条。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在线审报投资项目1074个1350.81亿元,推送“证照分离”改革数据8.1万条,惠及企业7.8万户。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新增注册1.9万户,2.2万户企业实现“不来即享”,完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845个、103.72亿元,节约企业投标成本2656万元。
全面落实“五有”改革,推行“繁简分流”行政复议办案方式,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和“一口对外”。全市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218件,受理204件,审结171件,下发行政意见建议书3份,接办行政应诉案10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
全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根本大计和长远大计来抓,出台《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发布暂行办法》,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名单11期。开展“千名干部帮千企”行动,出台7大类86条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突出困难和问题1411个。开展“万所联万会”服务民营企业、助力园区企业发展活动,32家律师事务所办案8156件。
大力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机关单位和服务窗口实行“亮相、亮牌、亮责”,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建立负面评价提醒反馈机制,机关作风明显好转,政务服务环境持续向好。
三、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基层法治治理成效显著
全市坚持重点领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修正的《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
增补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热、供水、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禁止性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破解小区治理“最后一公里”难题。制定颁布《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推行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制度、强制在燃气管道安装自动切断报警装置、禁止向高层建筑提供瓶装燃气等禁止性规定,并增加相应法律责任。建立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9处,进一步推动政府立法工作向基层延伸。
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开展全员轮训、集中宣传系列活动,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执法专项监督活动,线上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1万余人,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4万多宗。不断强化执业监管,规范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秩序,办理各类公证4515件、司法鉴定253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65件。
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三大工程”,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2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注册培训“法律明白人”5728名,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690户。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公园)461处。发挥“巧儿说法”普法品牌效应,推送宣传微视频、微动漫350余条,发布典型案例132期。在庆阳广播电视台和《陇东报》开设《法治庆阳》栏目,制作法治专题片24期。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南梁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被命名为全国第四批、全省第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468个,组建“巧儿说法”律师服务团队,开设“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巧儿说法”律师席位,全面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深度融合。优质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体系,为平凉、庆阳、天水三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来电咨询4.43万人次,群众反馈服务满意度99%。
今年,我市将不断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持续推进法治庆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市重大项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民生福祉增进等提供高质量法治供给。
浚县检察院“三员”助力法治政府创建
(2023年9月27日)
今年以来,浚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定位,强化法律监督,突出法治引领,促进社会治理,为推动法治政府创建各项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一、在履职尽责上抓落实当好“监督员”
该院切实履行检察职责,有力推进依法治市,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相关部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依法对接,以有案必录、涉罪必移、收案必办、犯罪必惩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有力震慑和打击犯罪。
二、在为民司法上求突破当好“服务员”
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办好民生检察实事;认真抓好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民法典贯彻实施、检察建议等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在涉企检察上下功夫当好“护航员”
该院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的理念,研究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和意见,结合“万人助万企”和“法律服务专员”等持续推进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优质、更便捷的检察服务助企纾困;积极推进涉企合规改革,引导涉案企业经营驶入法治轨道,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牟定县擦亮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金字招牌”
(2023年9月16日)
近年来,牟定县以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为引领,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创新推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拓展。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巩固拓展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和综合绩效考评,组建工作专班,调整充实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和4个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行“月初派单提醒、月中督察评查、月底会议调度”等工作机制,对法治政府建设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协同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3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36家单位制定公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264条。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公布行政职权6785项、责任事项50370项,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积极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网上大厅可办事项1307项,网上主动评价好评率达100%。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积极推行柔性执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大幅提升。
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制度,严格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依法作出各类重大决策62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咨询专家库,聘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8名,新一届县人民政府率先聘请法律顾问7人,示范带动全县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59人,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经费45万元,实现了全县71家党政机关(含7乡镇)、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8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深入开展全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8名,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坚持行政执法案卷季度集中评查工作机制,先后随机抽取174件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位居全州第一。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行政复议体制
改革,及时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新建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室,增设7个乡(镇)行政复议代办点。2021年7月以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其中撤销违法行政行为1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519件,调解成功1475件,调解成功率97.1%,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面推行“三单一书”普法机制,组织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遴选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445名。累计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命名表扬县级法治乡(镇)、法治单位66个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个。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建数字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提升改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累计建成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6个,全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日益形成。加强基层治理,连续两年无命案发生,江坡镇“以五全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蟠猫乡“党建引领十户一体让小山村大变样”入选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古岩村荣获“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殊荣。
念好“四字诀”点燃法治政府建设“新引擎”
乌海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23年8月31日)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标准要求,着力念好实、质、优、真“四字诀”,点燃法治政府建设“新引擎”,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乌海实践”,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乌海。
一、紧盯“实”字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2年,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教育局、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权利人在银行贷款、契税缴纳、经营主体注册、子女入学、户籍登记等场景,均可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办事企业和群众实现“免带证照”。
我市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先后将14个部门9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集中行政许可范围。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梳理并向社会公布《乌海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涉及改革事项共116项。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行动,133项事项实现“免证办”。持续深化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市、区两级通过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共梳理认领监管事项2278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2094个,录入监管数据11595条,为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紧盯“质”字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您好,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我要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近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综合受理窗口,企业工作人员朱学玲在办理企业社保业务。朱学玲说:“过去,办理一个业务需要去好几个窗口,程序多,时间长。现在,只需要取一个号,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很多业务,而且有些业务不用本人到现场,网上就可以申请办理。”
我市聚焦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行动,市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事项占比99.7%,919项事项实现“马上办”,99项常办事项实现“就近办”,134项事项纳入自助服务终端实现“自助办”,111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整合集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28项,开通“掌上办”事项2046项,综合受理事项
1197项,向社会公布86项帮办代办服务事项。
我市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1+4”护航企业发展模式,用活用好“蒙企通”平台,着力解决企业反映诉求问题。
2022年,企业通过“蒙企通”平台反映的诉求问题全部办结。我市“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成功入选“第三届(2022)全国政务服务软实力·夯基筑本助推线上线下融合金典案例”。
三、紧盯“优”字优化便民利企举措
“您好,欢迎致电乌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如今,乌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可谓是政府与企业群众间的“连心桥”,企业群众只要拨打“12345”反映诉求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就会立即回应解决。
近年来,我市全力打造市民诉求回应解决的最强“总客服”,整合12315、12369、12333等41部行政企事业单位热线和22个网络受理渠道,建立12345热线“一号接听、一号响应、一号服务”工作机制,构建起“线上+线下”的多渠道全方位受理格局。
12345热线年均受理处置群众诉求60余万件,诉求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均居自治区各盟市前列。同时,依托市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吸纳优质商家1300余户,开通家政、挪车、道路救援等12个特色服务项目,形成了“群众点单、平台派单、商家接单”的综合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专业、便捷的服务。
四、紧盯“真”字释放信用惠民便民红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率(包括错码、一码多赋、重复赋码等占比情况)则是国家信用监测排名的重要指标之一。今年,我市扎实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纠错工作落地见效,在全区率先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动态“清零”。
我市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乌海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建立了信用相关制度,形成了全市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全市信用数据737万余条,为信用信息和数据共享等工作提供便利。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门户网站,公开“双公示”“红黑名单”、信用承诺书等,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持续推进“信易贷”平台推广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我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中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最好成绩为第7位,持续位居
自治区
第1位。今年8月,我市获评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取得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成为自治区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统筹谋划推进,奋力开拓创新,全力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乌海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凝聚法治力量 增强发展动能
平顶山市奋力谱写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2023年6月29日)
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2年度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平顶山市获优秀等次,连续6年荣获全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连续两次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平顶山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重要职能作用,凝聚法治力量,用看得见的成绩为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写下生动注脚。
一、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
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平顶山市司法局主动作为、抢抓机遇,提请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并高位推动。
该局逐个环节明确创建任务,逐项任务压实责任单位,逐个单位督导整改提升,推动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格局,市县乡三级同建同创工作机制。同时,创新法治实践,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鹰城样板”。在全省率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领导干部述法,构建“1+3”巡察模式。创新将行政执法规范化监督检查活动纳入市委全面监督工作体系,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2020年9月,平顶山市被命名为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2年11月,平顶山市成功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高质量发展新增了一块分量十足的“金字招牌”,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该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出台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及每年度工作安排,擘画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水平,每年度印发全市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每季度提请市政
府常务会议学法、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法治能力测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高质效组织完成省法治考核任务,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鹰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实现12类138个对象全覆盖。
三、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该局以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每年度印发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大比武大练兵、“微宣讲、走基层”和“结对子、传帮带”等活动,大力推动各地各执法部门践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柔性执法方式、制度,积极推行有温度的执法,培育指导全市7家单位被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6家单位成功创建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4部作品在省第二届服务型执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评选中获奖,平顶山市获优秀组织奖。服务型行政执法让该市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鹰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平顶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忠表示。
青浦重固:扎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8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夯实重固法治建设基础,2022年以来,青浦区重固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当前,重固镇坚持重“清”风、固“新”品、正“信”心,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释放发展活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重“清”风让法治环境有热度
如何科学认识并运用法治思维发挥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成为重固镇领导需要考虑的一件大事。这就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
为此,重固镇领导干部积极发挥“抢、拼、实、善”的新时代青浦奋斗精神和重固镇责任面前敢担当、面对困难敢作为、开拓创新敢尝试、服务群众敢付出的“四敢”干部精神,积极优化法治环境。经过不懈努力,2022年度,重固镇徐姚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重固镇林业站荣获“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称号。殊荣有嘉,奋发图强,重固镇不骄不躁,继续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奋进。
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促进党和政府同广大人民之间良性互动,形成执法主体依法行政、人民群众有法可依,全民普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局面。重固镇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法治化生活环境,利用“福泉之声微广播”,唱好法治主旋律,使全民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依托覆盖全镇的“微广播”,创立“与法同行”法治广播专栏节目。节目在全镇15个村居之间架起普法“空中桥梁”,律师、调解员、法律工作者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农村群众易于接受的以案释法方式讲述法律知识,赢得老百姓点赞。
法治化、规范化的营商环境,是构成区域吸引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重固镇党委政府正努力营造更加优异的产业环境、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更加公平的政务环境,以“金牌店小二”的服务精神,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
企业大走访是重固镇政企沟通的重要手段。重固镇主要领导干部联合经发办、经济小区等,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对全镇所有企业开展定期走访,以大走访活动为契机,架起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搭建解决问题的“新平台”,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2022年度,重固镇共进行150次企业大走访,其中企业提出诉求共计44件,已办结44件。
同时,重固镇相关部门定期上门了解企业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购买税务咨询、政策课题研究等专业第三方服务,确保在税务、法律、政策等专业领域保护镇内落户企业合法权益,杜绝在专业领域的知识盲区内可能发生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在知法学法方面,重固镇坚持分层学、分类学、交叉学,通过多维度学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构建人人爱法、人人学法、人人普法的“朋友圈”。各部门、各村(居)累计开展学习45次,比如社区居民、党员黄志凤积极参加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同时,她作为“社区文明妈妈队”的组织者,还积极利用自己在社区的影响力在居民群众中广泛宣传法治思想。全镇169名科级干部和11名青年干部全覆盖参与学习,更好理解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
另外,重固镇运用智汇泉——鸿雁书记工作室和余辉书记工作室,以老书记带教储备干部的方式,强化法治思维的开拓和学习。先进典型张德忠同志以“淡泊名利,做群众工作的贴心人”为主题,讲述工作心得、分享工作经验。他说:“要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正确认识当前的信访及各类矛盾,厘清事实,遵循法律,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者。”
二、固“新”品让依法行政有精度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治政府建设并不只是停留在纸面上,而是要解决实际问题。
重固镇总人口6万左右,实际本地人口仅2万余人,作为一个外来人口众多的小镇,社区治理是一大难点。为打造风景美、人文美的精致小镇,重固镇推出“五星”村居小组长考评、“四责管理、三色挂牌”出租房管理机制,努力探索一条村居法治、德治、自治有机整合的新路径,为村居民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星”即通过对村居民小组(长、户)按照“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进行星级考评,建立相关的奖惩机制。“四责管理”即夯实房东主体责
任、租客履约之责、村居守土之责、政府监管之责。“三色挂牌”即对社区居民房屋、辖区所有实地企业单位宿舍、所有实地建筑工地宿舍实行“红色、黄色、绿色”挂牌制度。“想要准确掌握群租的具体数据,还要从网格入手,以每个居民区、村民小组为抓手,建立一户一表。”重固镇综合整治办常务副主任夏伟如是说。
随着“五星四责三色”在群租整治中的广泛应用,工作人员跑得勤、底数摸得清,使社区内的房屋情况逐渐明确化、清楚化。针对红色、黄色房屋,重固镇开展重点区域清查整治26次,共出动近300人次,清查商铺781间,建筑工地4处,农村宅基房2485户,商品房1333户,企业单位宿舍76间,共核查人员近3.5万人,维护信息1万余条。
“一网通办”方面,去年重固镇共收到“一网通办”业务186件,其中全程网办业务126件,通过64件;原件预审业务12件,通过4件;“受理一件事”业务59件;通过“一网通办”自助服务机查询打印业务3331件。调用了电子证照的办件量为10533件,具备“两个免于提交”能力的办件量为2636件,实际办件量为2584件,通过调证实现免交的比例为98%。“以前领取生育金要本人或亲属拿了各种材料到柜面办理,自从有了“一网通办”,直接在网上申请就可以了,相比之下,真的方便很多!”一个生了二胎的宝妈感慨。
此外,重固镇还通过持续深化城管精品工作室建设,创建“佳孚城管社区工作室”,将城市管理的触角延伸至社区,构筑执法人员和社区群众之间信息交互、问题疏导、协调处置的“中枢”系统,将那些能在社区层面解决的事在社区就画上圆满句号。
工作室负责人薛丽君每周至少实地提供2小时咨询服务。她从切实解决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坚持执法、宣传和服务并举,保障住宅小区、商圈城市管理“微循环”畅通,有力提升城管执法和服务能力。成立至今,共拍摄视频5个,在小区内循环播放,将城市管理相关的内容生动形象、通俗易懂地映入人民群众的脑海中。
以工作室为基础,重固镇还成立了20人的城管志愿者服务队,以志愿者服务活动为载体,利用节假日开展“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主题活动。结合普法进社区、进商圈,与市民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沟通、手拉手帮扶,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正“信”心让基层治理有温度
重固镇始终坚持“普法为人民,守法靠人民”,通过“张张嘴”“动动手”和“敲敲门”,真正为人民办实事、解实忧、送实惠。
“张张嘴”,主要是普法宣传工作。目前,重固镇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学习周”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5次;建设了3个法治文化阵地,培育浓厚法治氛围;建立了15支由150名志愿者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宣传;着力健全基层治理,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目前,重固全镇15个村居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8名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此前,有的社区在电梯加装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重固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房管、律师、居委会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组,为加装电梯提供法治保障,为群众解答相关疑问。在政府努力下,在人民期盼中,重固镇首部电梯加装终于完成,赢得了居民的一片叫好声。业主代表徐解建激动地说:“我每天上下楼要爬很多级台阶,随着年龄增长,上下楼开始变得不方便了。得益于政府和居委会的努力,加装电梯的愿望终于成真了!”
“动动手”,指的是重固“微管家”平台。近年来,重固镇居民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只要动一动手指,就能参与城市管理。”一时间,百姓随时拍,“管家”随时管,成了重固镇提升治理能力的新时尚。居民们发现问题后只需要完成拍摄照片和开启实时定位,就能上传问题,而相关部门在接单后,也会立即响应。
为确保问题上传接单及时、派单迅速、处置有效,重固镇建立健全了“微管家”平台运行的一系列机制和办法,包括“微管家”公众参与激励平台工作办法、问题筛选分流机制、超时案件抄报机制等,以规范平台工作流程和日常管理,确保平台运行安全、有序、有效。同时,重固“微管家”已同步融入城运“一网统管”个性化应用,实现与城运平台实时对接、实时发现与处置,人员配置及案件进度情况实现可视化、信息化调度,形成了发现、派单、处置、结案、反馈的闭环管理。从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重固镇城运中心共上报案件18608件,结案18608件,结案率100%。
“敲敲门”,指的是“五福临门”式的基层治理服务。重固镇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六大工程”,持续在建强基层党组织上用力,在建设幸福家园上用心,在提升治理能力上用劲,在为民办事服务上用情,通过“五福临门”创建,实现“社区造福、百姓享福”的幸福愿景,倾心打造与重固精致人文新
型城镇化示范镇相匹配的社会治理新面貌。
所谓“五福临门”,指的是:“美之福”,做优“15分钟生活圈”;“安之福”,致力社会安宁祥和;“睦之福”,营造睦邻友好社区;“智之福”,推广科普教化氛围;“德之福”,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重固镇通过“一社区一品牌”特色项目,推动“一元多核”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比如,毛家角村着力打造“‘五心’平安”——“安之福”福字品牌,通过践行初心、汇聚民心、点亮孝心、群众舒心、幸福安心五项常态化项目,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治安稳定有序。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今后,重固镇将继续坚持遵法崇法、执法守法、知法用法,补短板、强弱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让法治成为巴渝大地的“幸福底色”
重庆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2023年5月9日)
准确识别从地砖破损到绿化带缺水等常见问题的“机器眼”,自动办理案件的智能值守机器人5月8日,重庆日报记者在江北区看到,一批“黑科技”设备和智慧化应用场景被植入到该区城市管理“智慧执法”系统中,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和城市运行效率。
去年11月,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智慧穿针、依法引线’城市管理新路径”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同时,沙坪坝区、渝北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南岸区“法治护卫赋能智创生态筑城”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重庆法治政府建设呈现协调并进、创新发展的局面。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年来,重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重庆生动实践,聚焦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走在中西部前列目标,围绕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快一体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压紧压实责任,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协同高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努力让法治成为巴渝百姓幸福生活的最亮底色。
一、抓紧抓实中央督察整改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车辆把人行道地砖轧坏了,又是斜坡,遇到下雨好多人摔跤!”渝北区丰德阳光水岸小区临街商业门面前的人行道上乱停车问题,导致业主出行不便、意见很大。
“物业也想了办法解决,但基本没得用!”临街商业门面的商户刘先生说,物业曾在人行道上设置隔离桩,不久就被人为破坏了,乱停车现象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反反复复,这矛盾一扯就是半年多。
去年初,中央依法治国办来渝督察,渝北区丰德阳光水岸小区就是督察点之一。经过督察暗访,设置隔离桩的情况属实,该路段属于小区红线范围,为业主的公共区域。
随后,督察组迅速将该信息报给渝北区相关部门,渝北区双龙湖大队执法
人员联合两路环卫所工作人员一同到现场,对原不规范安装的隔离桩进行拆除,并重新规范安装隔离球,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消除了安全隐患,美化了周边环境。
“车辆不乱停,坏掉的地砖已修好,还增加了座椅,我们业主对整改效果很满意。”渝北区丰德阳光水岸小区业主张大爷说。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民之福祉,法之所系。去年2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向重庆市书面反馈督察意见后,全市上下高度重视、迅速行动,7个方面125项整改措施全部完成,并建立完善制度62项,解决交通安全执法不规范等法治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89个,群众切实通过整改得实惠。
与此同时,我市构建起法治政府建设体系化推进机制,修订《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实现工作进展和成效的可比较、可量化、可证明;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管理水平,并在全国率先建成统一的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库,集中公布政府规章14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990件,推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更加规范。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
一座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
近年来,重庆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厘清权力的边界,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各个方面。
“头天去填张表,第二天就办下来了,太方便了!”去年9月6日,在潼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工作人员将新生幼儿赖寅川的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
社保卡、预防接种证等全部5项证件,一次性交到了其父亲赖唡银手中。
潼南区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只是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累计对21个领域86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取消。开展营商环境行政权力事项评估,推动完善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三级权责清单体系,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515项、公共服务事项35项。
去年11月,江津区江汉油田腾瑞达潜江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企业员工周正宇通过邮箱递送资料,不到十分钟就办理好天然气管道占道挖掘施工许可证。
“这种‘不见面’的审批服务,是我办理业务最快、最方便、最满意的一
次。”周正宇对这种“不跑路”“不见面”的审批方式,点赞连连。
审批项目少了,办事速度快了,执法效能高了,政务环境优了。据介绍,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我市还不断优化“渝快办”服务功能,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超过99%;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综办”窗口比例超过90%,实现办事“只跑一窗”;推动3批共311项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推动“居民身份证”等34类电子证照在川渝两地互认共享,川渝两地营业执照互办互发实现“1日办结”,重庆和成都公交实现“一卡通”。
三、完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执法既是重点也是难点。
“我们家自己种的黄瓜,嫩得很!”每逢3、6、9传统赶场日,许多小摊小贩就把自家农副产品带到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廖家坪农贸市场售卖,好不闹热。
但这份热闹,却引起了附近居民的不满。“每次赶场都是场面混乱,路都不好过,散场后满地垃圾,脏惨了!”该地是陈家桥街道辖区相对较大的农贸市场,人流量较大,摊贩随意占用公共区域售卖,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
“不少摊贩都是低收入人群,靠赶集谋些生计。”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经综合考虑,本着人性化原则,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和市民通行,并规范经营的前提下,为自产自销经营者、低收入群体等划出了临时销售区域。
如今,廖家坪农贸市场赶场日依然热热闹闹,但却井然有序。
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执法公信力正体现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中。2022年,我市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大力推行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8个市级部门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加快制定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拟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15个领域的329项行政执法事项赋予乡镇(街道)实施;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修订出台《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市农业农村委明确3类4种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市公安局建立违停执法提醒纠正机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此外,我市还大力推进执法问题整改,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市政府针对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组织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21个重点市级部门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推动解决6个方面36个行
政执法具体问题。据社情民意调查显示,2022年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好评率达94.2%。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法治的根本目的,是要保障人民的美好幸福生活。
2021年9月,江津区司法局收到了第一件以公安交巡警部门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
“现在,原属江津区公安局、人社局、交通局等政府部门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都统一受理,更加便利复议申请人找准复议机关。”江津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说,由区司法局行使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责这一举措,降低了行政复议的申请门槛,群众可以通过各镇街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直接申请行政复议,更加便民利民。
2021年8月1日,我市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前,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至42个,实现“一级政府一个复议机关”。
在永川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一眼便能看到行政复议窗口。清晰的申请流程图醒目地挂在墙上,供群众免费使用的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前不久,在永川区某企业上班的周某,就感受了一回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一站式”服务。原来,周某由于不服当地人力社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而申请行政复议。该中心受理其申请后,指派专职人员为其提供行政复议服务。最终,通过多方参与调解后,周某打消疑惑,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此时,距离行政复议立案受理才过去5个工作日。
2022年,我市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创新建立复调对接、审理回避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助审员管理制度,试点推广“掌上复议”。全市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011件,调解终止2425件,调解结案率42.99%。
此外,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我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除险清患,夯实基层基础,构建党建统领的基层智治系统,完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实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法律服务普惠万村、纠纷化解联调联动、重点人群精细管理、夯实基础固本强基“五大行动”;推进信访“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社会大局保持平安稳定。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将锚定法治政府建设走在中西部
前列目标,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围绕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深入推进“数智变革”,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数说重庆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全国率先建成统一的现行有效政策文件库,集中公布政府规章14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990件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累计对21个领域86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515项、公共服务事项35项
不断优化“渝快办”服务功能,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超过99%;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综办”窗口比例超过90%
推动3批共311项政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推动“居民身份证”等34类电子证照在川渝两地互认共享
不断优化执法方式,8个市级部门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375个减至42个,实现“一级政府一个复议机关”
让法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玉门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2023年9月15日)
“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玉门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五型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牢牢抓住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法治玉门”建设蹄疾步稳、铿锵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今年4月,玉门市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严格依法行政
树起政务诚信风向标
法治为民,重在守民心。玉门市秉承“抓法治就是抓改革、抓法治就是促发展”的理念,以明晰政府权责、规范决策办事为着力点,健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制度,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条件,把听取合法性意见作为必要条件,全面构建职责明确、多方参与、流程规范、审查全面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
玉门市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跨领域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包容免罚清单”、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大力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一项项改革举措夯实的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根基,筑牢的是群众对建设“法治玉门”的信心。
聚焦民生需求
织密司法服务一张网
“您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有哪些法律难题?需要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哪些法律帮助?”这是日前玉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服务人员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的场景。
为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玉门市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团队,按季度、分批次为全市194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还送上了以法治宣讲、防范处置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公司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大礼包”。同时,建成17个乡镇法律服务站,85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市、乡、村三级全覆盖。
坚持“五治融合”共绘基层治理新风景
今年夏天,玉门市下西号镇下东号村村民张维明5.8亩地的花卉刚出苗,就被他人浇水时不小心淹了。在村党支部书记郑平山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玉门市聚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指导成立了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纠纷、医患纠纷等10个专业性行业调委会,1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了玉门镇“罐罐茶”、黄闸湾镇“乡贤”等调解品牌,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乡镇。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将玉门市划分为544个网格,建立了1807人的专兼职网格员队伍,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强化系统推动
构建全域普法大格局
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巩固扩大普法阵地、全民参与普法宣传在社区学校、车间厂房、田间地头,一幅法治画卷在玉门大地徐徐展开。
为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玉门市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将“八五”普法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平安玉门建设及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定期督查,全力推进。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扎实开展“法律八进”“精准普法”活动,组织、参与法治主题宣传活动48场次。目前,玉门市共成立普法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124个,成立了由21名成员构成的普法讲师团,建立了由普法骨干、志愿者1260人组成的法治宣传员队伍,分层次培训“八五”普法骨干3690人次,形成分级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采取以案普法、现场讲法等方式普及各类法律常识,做到“服务一件、普法一片”,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的氛围更加浓厚。
让法治成为幸福生活最亮底色
云梦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综述
(2023年8月18日)
风景如画的曲阳河公园里,宪法宣传广场、秦简法文化广场、民法典公园、禁毒主题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交相辉映;新316国道、清义路沿线,杨店社区法治小游园、陆洼村民主法治村湾、胡金店镇普法主题公园等法治示范创建点星罗棋布。如今,行走在梦泽大地的大街小巷、城郊乡村,随处都能感受到法治建设工作铿锵有力的前进步伐。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应当在法治建设中率先突破。近年来,云梦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压紧压实责任,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努力让法治成为百姓幸福生活的最亮底色。
一、坚持依法行政绘就“法治蓝图”增底色
购买商品房,却迟迟无法办证。无奈之下,云梦县城关镇云都壹号小区1400多户业主通过多种渠道信访。2018年,涉及该小区的重复信访件一度高达1854件。
云梦县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突破固化思维模式,寻求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依法化解建设领域遗留问题,不仅使云都壹号小区业主“办证难”得以解决,还使全县62处“问题楼盘”全部打通,让2.5万户居民圆了办证梦。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民之福祉,法之所系。近年来,云梦县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有效化解甲戊公司等一批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了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2021年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成绩从全省第102位跃升至第40位,位居全市第一;2022年度,全市群众安全感测评综合得94.192分,排名全市第一;2023年上半年,在全市群众安全感测评中,云梦县成绩优异,在全市领先。在推进法治政府创建过程中,云梦县坚持法治政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年度工作要点,通过召开依法治县工作会议、法治云梦建设工作会议等,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出台《云梦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三重
一大”等系列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与此同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还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执法部门法律顾问聘请率100%。2021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审查县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决策等文件17件。
成立由37人组成的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咨询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外脑”作用,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6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安、农业农村、城管等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市场监管、税务、住建、环保等多个执法领域一项项卓有成效的举措,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确保云梦的法治政府建设驶入“快车道”、跑出“加速度”。
二、坚持法治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促发展
“以前在网上、新闻上看到不需要带证件办事,没想到在我们小县城也体验到了,如今办事真是太方便了。”近日,汪先生对云梦政务服务“亮证扫码”免证办事赞不绝口。
“现在审批事项少了,办事速度快了,政务环境优了,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看得见、摸得着,我们非常满意。”明达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黄先生说,“前几年,办营业执照得半个月左右,现在当天就可以拿到。”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法治则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云梦县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任务,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精准发力施策,不断夯实内功,全面构建“规范、便捷、阳光、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政务提速。持续开展“四减”,压减时限达88.61%,减材料“免提交”标注12300多个,全县1817项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100%,“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100%。
推动改革提能。大力推行“交房即办证”“多规合一”“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等系列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政务质效。“一业一证”改革范围扩大至19个行业,“一事联办”事项增加至45个,2023年以来办件量均位居全市第二。
推动服务提效。在7个重点项目派驻律师,对接项目建设法律需求。持续开
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举办涉企惠企法治讲座活动50余场次,为40余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办理涉农民工、困难职工、下岗职工法律援助案件130余件,涉及450余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云梦,这一被视若圭臬的重要论断,更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该县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之“智”转化为竞争优势,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一张“防护网”,让营商环境更温暖,让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一批批企业家来云梦兴业,一个个大项目在云梦动工兴建。今年上半年,云梦县新签约投资过亿元项目48个,合同投资额424.6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92.2%。
三、坚持示范带动打造基层创建
“胡金店样板”“广大群众现在越来越习惯于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法治政府建设让政府在群众中更有威信更有口碑。”胡金店镇镇长唐雄艳深有感触地说。
近年来,胡金店镇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融合”,以法治“妙笔”绘就乡村治理“新画卷”,为建设农业强镇、工业兴镇、文化活镇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过实施“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单位“等一系列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使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近三年来,该镇未发生一起决策失误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拓展法律进校园载体,实现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
同时,该镇还精心打造主题普法阵地。投入170余万元,建设集特色造型、法治文化与生态环境于一体的胡金店镇普法公园;在三赵社区新建禁毒广场,普及禁毒常识,开展典型涉法案例宣传120多场次。
依托油菜花海旅游节,开展“人在花海游,法在心中留”主题普法宣传周活动,发放《民法典》等宣传单1万余份。挖掘地方文化资源普法,组织民间艺人创作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在全镇巡回展出80余场次,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
今年7月14日,胡金店镇作为全市唯一乡镇,被推荐申报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地区。
2022年以来,云梦县通过确立“做精标杆、连点成线、毗邻互动、协同创建、携手集中打造法治示范片区”的创建思路,扎实推进系列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共验收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点61个,以最靓法治示范点一线串珠,成功打造
了曾店、沙河、伍洛、隔蒲潭等“法治示范镇区”,有力夯实了法治政府创建的基础底盘。
“把法治建设向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环节全面推进,使‘法治化’贯穿在各方面工作当中。”云梦县司法局局长杨志东表示。
奋进新征程,扬帆再出发。云梦县将把示范创建转化为常态化工作,以更实举措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饶河县:奏响“四个全面”时代强音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5月25日)
饶河县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政府工作始终,从依法决策、执法规范、深入宣传等方面发力,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饶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
一、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质效
饶河县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双鸭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下发至县直各部门及乡镇,按照标准通过规范性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文件报备。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
今年已向社会公布饶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森林督查图斑查处整改、饶河县产业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件,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二、全面落实审慎监管执法要求提升执法力度温度
认真执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饶河县交通运输局、饶河县文广旅局等行政执法单位持续通过网站、公众号、视频号等途径,广泛宣传实施“四张清单”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今年开展集中专题活动10次,张贴海报、横幅、标语5条,网站宣传10条,问卷调查8次,多渠道提升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的社会知晓度,实现行政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同步提升。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加强执法规范监督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统一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饶河县交通运输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已实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全覆盖,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县乡两级新增录入100余人执法证件信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结2件,办结率达100%。
四、全面营造依法行政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认真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利用法治讲堂等形式,在学校、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式的法治宣传教育。聘请资深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法律服务。通过提升覆盖广度和知晓深
度,广泛凝聚起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共创共享的强大合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赢得群众支持,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开创新时代吐鲁番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吐鲁番市市长 克衣色尔·克尤木
(2023年10月24日)
吐鲁番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打造法治吐鲁番的新名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逐年提升。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吐鲁番市坚持“一把手”强力推动、“一盘棋”统筹实施、“一股劲”全力攻坚,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机构,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推进、人大和政协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市委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三级清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暨年终述职内容,完善市县乡三级述法工作制度,压实“四级书记抓法治”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凝聚了齐抓共管的合力。
抓牢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等,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研究审议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法治督察工作方案等文件,统一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
强化整体联动。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重点,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党中央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既以目标为着眼点,强化统筹谋划、顶层设计,又以关键领域为着力点,以重点问题突破引领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为贯彻这一工作布局,全市先后出台“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乡村建设、“八五”普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举措,
推动解决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等重点问题、重大事项。
二、坚持依法行政,紧紧抓住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内容
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升。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并发表意见机制。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本级出资105万元联合聘请、统筹使用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该创新做法被人民日报、新疆日报、天山网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坚持依法立法,依法行政制度得到完善。立足吐鲁番市实际,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所需,顺应各族群众所盼,系统研究吐鲁番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法律政策薄弱环节和空白点,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的地方立法。2021年以来,先后制定《吐鲁番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一批具有吐鲁番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先后组织开展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全面清理,废止或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4件。
坚持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建设全疆首家行政执法办案服务中心,依托线上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线下“一区五室”功能架构,实现“一屏知全市,执法可管控”,打造行政执法监督新格局。着力构建“1+2+3+5”执法公示全覆盖制度体系,即编制1套工作方案、2类文本(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3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5张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坚持依法止争,矛盾)。加强法治督察,常态化与纪委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力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纠纷依法有效化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学习“浦江经验”的精髓要义,把开展“百件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千方百计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坚持依法监督,行政权力严格规范运行。坚持党内监督主导,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2年以来,开展全覆盖法治督察,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效果抓实。充分发挥“互联网+督查”、中国政府网、人民网、市长信箱、市长热线等各类平台作用,积极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诉求,解决了一批热难点问题。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保持100%。
三、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护航安全稳定发展大局
营造更优环境。一是放管结合,为企业减负。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门受理、一表申请、信息共享、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全面实现企业开办由原6.5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完成的目标。2022年以来,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退税降费、缓税缓费19.7亿元,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活力不断增强,“放管服”改革迈向纵深。二是优化服务,为群众解忧。出台《吐鲁番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察和专项整治,推行“保姆式”服务,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累计发布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2324项,网上可办率为99.01%、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为98.84%;发布公共服务事项962项,网上可办率为98.44%。三是转变职能,为发展提速。狠抓吐鲁番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企业开办时间分别压缩至5、55、2个工作日。
实现更好治理。一是构建基层治理“缓冲带”。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村(社区)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按照“一村一站、一站一法官”的工作布局,以“周联系、月驻站、季培训”方式把专业调解力量渗透到市域治理最末端。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用好行政复议“主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联系微信rcjubi9,认真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注重通过行政复议手段,纠正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违法行为。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6件,纠错率17%。三是常敲行政应诉“警示钟”。出台《吐鲁番市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用约束机制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推进依法行政,让“告官能见官”、
“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达100%。
鹤壁市山城区建设“一体、两翼、四梁、八柱”基本框架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年5月24日)
近年来,鹤壁市山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群众满意”“服务型”为关键词,下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手棋,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扎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助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2022年,鹤壁市山城区被确定为河南省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区,获评全市平安建设优秀县区,并获创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暨夺取“长安杯”工作集体嘉奖等荣誉。
一、构建框架优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新机制
鹤壁市山城区以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牵引,进一步夯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一体、两翼、四梁、八柱”基本框架。
“一体”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两翼”是指运用好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两个抓手”。“四梁”是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制度体系、能力建设、督导机制四项保障。“八柱”是指持续做好政府职能转变、重大行政决策、府院常态化联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科学化解矛盾纠纷、提升行政应诉质效、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八方面重点工作,为不断提升山城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法治基础。
二、明确抓手积极探索服务型行政执法新模式
鹤壁市山城区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山城区行政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山城区行政调解“三个融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山城区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的通知》《推进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十项措施》等制度文件和工作举措,探索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以及受理举报投诉新路径,构建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行政管理全新形式。
为规范行政调解活动,依法化解争议纠纷,鹤壁市山城区创新“52311”行政调解机制模式(“五个一”组织保障体系、两项告知引导制度、三个告知引导单、一个行政调解清单、一批典型案例),着力构建争议纠纷化解长效机制。
三、强化落实确保依法行政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新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鹤壁市山城区坚持把群众满意和企业需求作为出发点、落脚点,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高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结合“万人助万企”“我为企业讲条法”等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了解行政调解,支持并选择行政调解解决争议纠纷,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截至目前,鹤壁市山城区全区主动告知引导1739次,免予行政处罚1518件,化解争议纠纷231起,为行政相对人挽回经济损失446.71万元。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 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23年8月1日)
东胜讯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东胜分局党委深化制度统筹、智能创新、服务支撑、精兵作战四项机制,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高标准、高质量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东胜公安品牌”。
优化顶层设计,完善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2023年1月11日成立新一届执法管理委员会,修订《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法治公安建设三年规划》《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及时打出建设执法规范化制度的“组合拳”。重塑跨部门协同机制,完成健全重大案件集体通案、公检法会商等多元化办案研判服务、信息共享机制,保障案件规范高效办理。创新协作配合模式,通过同堂培训、庭审案例观摩等方式,凝聚共识,统一执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启动全区第一家县级公安机关刑事速裁法庭,完成全区首例速裁刑事案件审理。
科技融合创新,智慧赋能信息化建设。完成办案场所智能化升级,建成全区首家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2022年12月被公安部评选为“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执法办案效率提升近1/3,执法办案“零事故”“零差错”。联合第三方自主研发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通过推广5G执法记录仪的运用,做到出警现场执法音视频全程记录,实现30万条执法音视频数据的精准化、智能化管理。为基层办案民警配备移动警务终端,完成并推广应用电子卷宗管理、智能笔录捺印系统,进一步融入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
严格审核监督,发挥法治服务支撑作用。加强三级执法联动管理,全面统筹警种部门和办案单位,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实现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掌控。健全法制导侦案审模式,对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案件实行评议式通案审核,切实加强对案件办理全流程介入指导、审核把关和监督管理,提升打击力度和办案质量。
提升法律素养,淬炼高素质执法办案精兵。培养业务骨干力量,优化法制员考评制度,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优势,组建行政复议诉讼专业人才库。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项培训,加强对外交流研讨,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亮点扫描
(2023年5月17日)
江苏厅用立法为“放管服”改革保驾护航
2022年,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聚焦重点领域立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圆满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江苏厅全国首创并提请省人大制定出台《关于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的决定》,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获自然资源部通报表彰。组织起草省政府规章《江苏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将新型基础测绘建设内容纳入管理范畴。对全省涉及自然资源的11部政府规章进行全面评估,建议保留5部、废止3部、修改3部。制定《江苏省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发挥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主动与省人大、省司法厅做好对接,相关立法协调工作。高质量完成300余件次各类立法和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参加各类立法协调会40余次。
同时,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最终报省政府决定废止15件(包括经审查已废止的2件)、保留15件、修改8件;对江苏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33件并及时公布继续有效目录。
此外,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清单》《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业务办理事项流程清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开展“交房(地)即发证”,持续优化测绘审批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不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当前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中存在的堵点和难点。统筹推进《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国家试点改革事项清单》和《全省或部分设区市实施的自主改革事项清单》涉及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事项。调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94项行政权力事项,梳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江苏厅将科学安排立法节奏,按照“急用先行、适当超前、管用够用”原则,统筹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释,逐步启动《江
苏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贯彻落实
《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大力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试点改革事项,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高标准制定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区域评估、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探索“多规合一”“多测合一”“交房(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等提质增效新举措,持续打造“苏小登”“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等江苏品牌。
江西厅强化要素保障,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2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全面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以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服务,助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规范用地报批。印发《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建设用地报批审查提速增效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健全完善操作细则,不断推进建设用地报批审查提速增效。印发《关于规范报省审查的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和审查报告文本格式(暂行)的函》,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审批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保障了一大批交通强省、工业强省、乡村振兴和民生等重大项目落地。推进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已完成县
(市、区)初步调整测算、设区市综合平衡、全省综合平衡等工作,形成了初步成果。
二是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推进省级规划编制报批。完成了《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审议稿)》,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呈报国务院审批。经自然资源部批准,启用“三区三线”成果,确定了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底盘”。为加强村庄规划编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从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村庄规划的实用性。研究制定出台《江西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指导各地高质高效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三是部署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意见》,强化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管控,全面实行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指导各地按照要求编制了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四是保障矿产资源供给。全面推进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净矿”出让,积极
探索地热水、矿泉水“净矿”出让模式。2022年,全省“净矿”出让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2宗、成交金额2.645亿元,并完成1宗地热水的“净矿”出让。为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印发了《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协议出让矿业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协议出让矿业权的办理程序、审查要点等进行了规范,严格控制协议出让。
五是探索和推广改革经验工作。组织开展了“江西调查云”助力乡村用地选址便民化服务改革项目,并列入了今年全省深化改革项目清单。
2023年,江西厅将围绕部省工作要点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完成《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修改工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
河南厅府院联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2022年,河南厅坚持把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府院联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印发《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专班审查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压实各部门责任。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多发高发问题清査暨
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积极研判案件结果,切实找准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问题整改,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始阶段,不断降低案件数量。2022年,河南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8件,较2021年同期降低11.7%。
三是切实加强府院联动。制定印发《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方案》《河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依法高效高质量化解行政争议。联合九部门印发《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存在的移交难、移送难、执行难等问题。
四是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行政诉讼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出台《河南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实施细则》,不断健全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2023年,河南厅将加快《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工作,加快推进《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及《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同时,持续加强府院联动工作。建立常态化联动专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梳理并研究本单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基本信息、存在问题、履职情况和潜在风险点,建立焦点问题台账,不断加强问题整改监督,确保工作实效。
四川厅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法规政策
2022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切实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川厅将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法规政策作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聚焦“国之大者”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基本建立五级田长责任体系;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制度;研究出台《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对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进行严格管控。
同时,四川厅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配合修订出台《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督察立法,起草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创新启动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加快推进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立法;成功将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9个项目纳入省政府2021~2025年立法项目库。研究出台《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第一批)》《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等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此外,四川厅还不断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与省法院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土地、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程序向省检察院移送违法占用耕地案件线索3件,推进耕地保护公益诉讼,联合召开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情况通气会,通报耕地保护、检察监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情况,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2023年,四川厅将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制度机制,加快出台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启动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论证,推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措施,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
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开展督察执法,加快出台有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大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强力推动历年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化完善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处罚非诉执行、行刑衔接等工作。
山西厅积极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
2022年,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着力点,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安排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规范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对《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拟协议出让6宗已设煤炭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煤炭资源的请示》等2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有效规避潜在法律风险。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此外,对《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合法性审核意见。
二是落实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行网上审批,建设三级联办平台,限定时限,严格流程,全面留痕,实时监控,实现不见面审批,做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便民利企无距离。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山西厅党组印发了《关于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以构建行政审批运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能力,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山西厅重新修订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022版)》,共取消8个涉企经营事项,累计压减办理时限121天,删减签批环节69个,删减要件证明44个。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制度。加强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新进人员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申领了执法证件。同时,开展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草拟了《山西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征求意见稿)》。
2023年,山西厅将继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举办讲座、参加培训、旁听庭审等方式,对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及时更新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做好法治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工作。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为民服务实效
西藏自治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2023年6月13日)
202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藏,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落实程序规定,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效。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我区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对48个部门近2700项权责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4部政府规章、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
紧盯依法用权,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成自治区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换发4万余个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实行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并定期发布。加强对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执法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部署开展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专项监督。
聚焦高效便捷,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订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对区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进行集中整合,自治区行政复议大厅已全面开展工作,各市(地)、县(区)均在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复议咨询接待窗口,全区行政复议机关由2558个减少至82个,实现了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
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建立政府评议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全年共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议案230件、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310件,办复率和满意度均为100%。
坚持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突出社会治理急需、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立足西藏实际,有序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完成西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药品管理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促进清洁能源发展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和西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办法、绿色建筑推广和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居住证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制修和报审工作。
二、坚持放管结合,聚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成运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民生相关的住房、医疗、教育、户籍等业务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分别达98.3%、83%、82.5%。依托政务大厅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跨省通办、一次就办”,全区20个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登记、交易、税收等“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区商务政务服务事项实现“20项一次跑、6项一网通办”,且办理时间压缩一半以上。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订实施全区优化政务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西南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积极维护市场公平,对近200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先后出台38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29条临时性措施,细化量化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降低成本、刺激消费等一系列举措。
三、坚持利民惠民,精准提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保障能力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基本建成区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82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26个乡镇服务工作站试点运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1.35万余人次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1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有效调解3600余件矛盾、预防1100余件纠纷,成功率95%以上。组织有关方面全面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排查处理27起欠薪案件,累计追发工资7300余万元。
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纵深推进“八五”普法,持续深化“法律七进”,创建7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培养2.12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各地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下一步,我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面依法治藏各项工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藏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同步推进法治西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面依法治藏不断取得更大成效。
坚持聚焦“五个导向”服务落实“五大任务”
巴彦淖尔市全力打造人民满意法治政府
(2023年7月18日)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服务落实“五大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巴彦淖尔市获评自治区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司法局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指挥调度中心荣获国家“服务企业满意热线优秀单位”。2022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
一、坚持聚焦政治导向,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通过举办读书班、研讨班、专家辅导等活动,落实执行“八五”普法以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树牢法治意识。2021年以来,市委党校安排法治学习培训内容84个班次804学时,6771名各级干部骨干参训。开发“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小程序,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全覆盖。二是强化法治建设的统筹领导。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并固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巴彦淖尔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清单》,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35项任务举措,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督察考核机制。制定《巴彦淖尔市旗县区、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依法治市考核指标评价办法》,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权重达到20%以上;连续两年实现市、旗县区、乡镇苏木(街道)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全覆盖。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和巡察工作的问责范围。2020年,建成“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我市成为全区第一个实现智能化无纸化法治考核的地区,实现传统考核向大数据科学精准考核的转变,做到“指标明确、过程公开、结果信服”。
二、坚持聚焦目标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
级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
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市12个部门20个垂建业务系统676个事项实现数据共享,办事材料平均减少63.31%,办理环节平均减少64.31%,办理时间平均缩短47.04%,行政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率达到81.89 %;“综合一窗”网办件比率57.98%,全区排名第一;设立跨省通办服务专区,率先在全区成立帮办代办服务中心;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将66项重点民生事项下放乡镇(苏木、街道)、村(社区、嘎查)办理;建成24小时自助智慧政务服务大厅,1227项高频事项实现自助终端可查可办,共办理6901件,排全区第1位;大力实施“电视+政务服务”惠民工程,创新热线端、电视端、电脑端“三端融合”,实现城乡群众政务服务全覆盖,截至5月11日,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在一体化平台共认领实施13059项,网上可办比率达99.93%,居全区第二;编制《巴彦淖尔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事项清单》,及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在全区率先按“一件事”标准整合企业开办注销事项,全面整合开办企业的六个环节,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同步申领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开办“一事联办”、0.5个工作日办结;设立网上中介超市,入驻测绘、评估、审图等各类中介机构293家,涵盖服务事项55个,实现一网选中介;制定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开展部门“一把手”走进12345热线活动,12345热线服务办结率和满意度月均保持在90%以上,荣获全国政务热线最佳服务案例奖,成功加入中国政务热线发展联盟。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一票否决项。2020年起,连续三年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34人次,检查单位和企业213家次,立案查处16起,罚没款67.64万元,清退涉企收费124.38万元。三是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开管理,依法依规运用司法、行政、市场等手段对失信行为责任主体进行失信惩戒,同时在信用中国(巴彦淖尔)网站公示联合奖励对象、失信惩戒对象、异常经营名录库企业;建立完善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制度,将信用修复初审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制定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明确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范围及列入依据,实现信用信息目录管理;积极开发政务诚信监测系统,制定旗县区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对各旗县区年度政务诚
信进行监测通报;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录制政务诚信教育视频,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课程。
三、坚持聚焦公开导向,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持续推动依法行政规范高效
一是推动科学立法体系建设。制发立法工作流程,瞄准市容卫生、交通运输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犬只管理等社会民生小切口开展立法,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公布法规草案及制定说明并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设立3个立法联系点,不断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共制定完成《巴彦淖尔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巴彦淖尔市阴山岩画保护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实现“小法办大事”;修正完成《巴彦淖尔市乌梁素海自治区级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正草案)》
《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水利工程保护条例(修正草案)》,有效维护法治统一。二是持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制度》《巴彦淖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形成“1+2”制度规范机制;对投资额度大、决策风险高、法律关系复杂的涉法事务,建立“双审核机制”(政府办法规科和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双参与、双把关、出具双份法律意见书),及时防范行政决策风险;建成“巴彦淖尔市法治政府建设智库”,首批入库专家90人。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体系。按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落实法检两院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回复率达到100%;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主动公开政府监督电话,开通市长热线,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式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通报、约谈制度,出庭应诉率已连续19个月达到100%;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及时准确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自2021年以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41项,均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均为100%。
四、坚持聚焦强基导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执法监督从严从实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6年,我市被自治区确定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2019年,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入选中组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案例。市、旗(县、区)本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208支减至65支,缩减69%;全面梳理审核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办理电子行政执法证件3111个,司
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证件170个,实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共发现和整改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缺位、不作为、不规范等七个方面各类问题3971个,建立形成十个方面制度性成果;率先挂牌成立全区首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全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为全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巴彦淖尔经验”。三是推动“互联网+监管执法”。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全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配置移动执法终端“法务通”1000套;在全区率先开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移动APP,极大提高执法检查效率,该项工作被《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实施<3.0方案>典型经验汇编》收录,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区推广;在乌拉特后旗建成食品药品安全智慧总指挥中心,实现行政许可不见面审批、“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药品企业日常监管、行政执法、预警提醒、量化分级评定等业务监管,成为自治区唯一落户旗县的食品药品大数据监管平台;建成全区首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信息技术管理指挥中心,在全市400多家重点文化旅游经营场
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安装监控1600余套。四是推行柔性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完成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的编制及公示工作,共编制不予处罚事项183项、从轻处罚事项172项、减轻处罚事项121项;编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4项。
五、坚持聚焦共建导向,健全执法机制体系,持续推动法治社会建设长治长效
一是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以专带群、专群结合,努力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刑事案件数同比下降32.3%,其中“两抢”、伤害类警情环比分别下降75%和66.7%,侵财案件、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49.5%和32.6%,公安机关破案数、追逃数同比分别上升8.1%和93.7%,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建设,在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0个;在全市投放“无人律所”智能终端,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律师在线服务;开发公证事项办理“零接触”模块、仲裁在线办案平台和“智慧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小程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指尖办”。三是创新矛盾调处机制。在全市七个旗县区全部建成一站式矛盾调处平台,构建起“三调两仲一复议”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开辟解决
矛盾纠纷新路径;创新推出“三联六调、司法确认”、“四个四”工作法、一村八化和“网格化+微治理”等经验做法,受到上级肯定认可。四是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建成启用应急指挥中心,初步形成快速有效的应急指挥管理体系,全市应急管理指挥保障、风险监测预警、智能辅助决策、舆情引导能力得到全面提升;统筹建立总体应急预案1部和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应急保障5大类67部及部门预案构成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并全部纳入“智慧应急”平台。五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2021年以来,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族团结进步、国家安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5000余场次,宪法专题教育1200余场,建成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街)、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普法大讲堂等法治宣传场所和阵地,实现“一村(社区)一阵地”的目标。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对标量化考核,推动形成大普法格局。
新北街道:四力齐发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2023年10月11日)
今年以来,新北街道工委、办事处以滨海新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目标,扎实实施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为加快打造“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街道示范样板提供法治保障。
一、严格依法决策
新北街道工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断提升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完善了《新北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并制定完善相关监督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别在重大事项,如拆违、执法、公共安全等重要工作中,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今年以来,街道法律顾问应邀对规范性文件、行政决策、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百余次,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新北街道相关负责人说。
二、优化政务服务
根据新区有关要求,并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新北街道对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并在滨海新区政务网新北街道网页进行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同时,街道在工作日每天更新政务信息内容,将街道的政务工作情况及时通过网站宣传出去,实现行政服务全面公开。依托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新北街道全面推进“一制三化”,深化“五减四办”,优化营商环境,认真做好“滨海通办”工作,接稳接好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确保实现“就近办、网上办、一窗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无差别的政务服务。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新北街道人民调解服务中心依托互联网技术,使用“天津市人民调解工作平台”、“津调通”APP进行业务办理,实现受理、调查、调处、回访等全部网上录入公开。作为天津市试点之一,街道引进公共法律智能终端,实现了和市、区两级法援中心的视频对接,并基于大数据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功能,将人工智
能应用于公共法律服务。街道和社区先后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专业律师定期在街道和社区值班,为辖区居民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讲解释明法律条文、指导辅助诉讼程序及非诉讼程序的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服务中心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居民以合法的方式和正确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律师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据统计,今年以来,新北街道共开展社区法治宣传教育38场,受众2000余人。
四、提升执法水平
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新北街道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在制度建设上,街道分别制定了《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和《综合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服务规范》,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工作合法合规、公正公开。一年来,街道累计清理辖区主次干道路、背街里巷占路经营1000余处、堆物400余处。组成夜间执法队伍,累计出动人员2000余人次,治理露天烧烤、马路餐桌600余处,清理夜间占路经营500余处。清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100余处,确保校园周边100米无摆卖食品、露天烧烤等违章行为。持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电梯500余部,有效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控烟执法400余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92次。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下达执法文书200余份,作出简易处罚30余件,处罚企业4家,并及时做好信息公示、征信工作。
新时代行政检察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路
张相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1]行政检察具有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手托两家”特点,与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具有独特优势。新时代新征程,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党中央《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找准行政检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路,从监督、预防、衔接、数据四个维度,“四管齐下”解难题、补短板、开新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中贡献行政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强化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是行政检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路径,既要切实履行传统的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又要积极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坚持诉讼内监督与诉讼外监督“双轮”驱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
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把个案公正“治标”和类案监督“治本”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行政诉讼监督是行政检察的基本职能,是做实行政检察的基石,主要包括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诉讼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机关通过发挥这些职能作用,加强“穿透式”监督,有助于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2023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117件,同比上升24.6%。[2]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发挥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办好每一个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在此基础上通过“逆流而上”加强类案监督,促进追溯治理,源头治理,发现行政管理漏洞和违法隐患,依法督促行政机关
“堵漏”“消患”,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二)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检察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是除立法机关的执法检查、监察机关的监察监督、行政机关的法治督察和行政复议、审判机关的行政诉讼之外,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行政监督体系中的新方式、新形态。党中央《意见》重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3],为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提供了政策依据。行政检察要坚决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4]的部署和党中央《意见》的具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不断积累实践经验。
(三)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促进行业治理、系统治理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先后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活动,联系微信rcjubi9,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仅有暖心的温度,更有惠民的力度。如,2022年以来,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针对违法占地非诉执行中“受理难”“准予执行难”“执行实施难”等问题,向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8万余件,直接推动涉及土地面积约30.2万亩违法占地问题得以解决。全国31个省级检察院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均建立了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明确相互通报涉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和行政检察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和重大案件、事项、舆情情况。又如,2022年在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针对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强化类案监督,类案监督案件涉及社会治安领域223件,涉及社会保障领域110件,涉及市场主体权益保护领域88件,涉及婚姻登记领域20件,其他领域533件,推动有效提升相关领域政府治理水平能力。[5]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将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再延长一年,并部署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以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行政检察要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
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重大部署,注重抓系统、系统抓,聚焦党中央重大部署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问题,通过专项活动,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二、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强化行政争议源头预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6]党中央《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这些都为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2019年至2022年,行政检察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万余件。2023年1月至6月,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770件,同比上升36.2%。[7]检察机关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保持中立地位,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没有自身特殊的利益,增加了争议化解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中立性,减少了行政相对人的抵触心理;同时,能够及时监督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主动支持合法行政行为,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行政检察要立足法定监督职能,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发挥调查核实和司法专业判断的职能优势,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的基础上,加大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力度,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以抗促调、促成和解、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围绕行政相对人的实质诉求,会同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共同化解行政争议。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行政争议,要坚持领导包案、上下联动、一体履职,形成化解合力。同时,要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在坚持国家机关分工负责的前提下,协同配合、凝聚共识,以公平合法、各方均可接受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争议。
三、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行政”+“检察”沟通协调机制,将行政检察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中予以落实
行政检察监督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作用的发挥,既有赖于检察机关的依法履职和主动作为,也有赖于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中落细落地。
(一)搭建党委领导下的“行政”+“检察”沟通平台
在党委领导下搭建“行政”+“检察”沟通平台,能够发挥党委统筹协调作用,为行政检察监督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上海市金山区、黄浦区等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行政与检察衔接不够问题;陕西省咸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设“行政检察和执法监督联络办公室”,联络办公室人员由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做好全市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工作。行政检察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行政”+“检察”沟通平台建设,通过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持续、紧密、良性互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将行政检察监督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与考核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政府已经按照纲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制定了详细的路线图、任务书、指标项。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要主动与政府部门联系,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内容和考核指标体系,增强监督的质效和刚性,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行政检察监督的自觉性和配合度,形成支持和监督行政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和有利局面。
(三)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对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移送主管机关进行处理的活动,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最高检党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积极适应党中央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新要求,围绕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将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中的监督重心,由目前的以刑事立案监督为主调整为刑事立案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重,并综合考虑监督链条的完整性、职能归口的统一性、监督办案的专业性,按照“一个部门牵头抓总,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院一体协同履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则,调整优化检察机关内部分工,明确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负责反向衔接工作,统筹推进行刑
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通过与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衔接配合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动形成更大的执法司法合力,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行政检察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紧抓住这次优化调整内部分工的重大机遇,认真负责地牵好头、负好责,围绕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统筹抓好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把检察机关不起诉后的“后半篇文章”做好,推进“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更好地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建立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互联互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数字中国建设”[8]。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9]。《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以专章对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作出了全面和详细的部署,强调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党中央《意见》明确要求,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顺应数字化技术发展趋势,赋能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监督是大势所趋。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已经成为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办案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的“自变量”,成为破解传统监督办案方式被动性、碎片化、浅层次等问题的“金钥匙”,成为推动行政检察监督质效飞跃的“云翅膀”,成为行政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新引擎”。
(一)搭建执法司法衔接信息平台
搭建执法司法衔接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搭建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有助于实现政府部门之间、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数据信息及时联通、共享,避免因“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导致的行政监管缺位、检察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如,江苏省南通市、山东省高密市等地检察机关针对企业恶意注销问题,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等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失信登记、府检联动等制度机制,有效堵塞“恶意注销”漏洞。又如,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在原有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基础上进行迭代升级,建成“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辅助监督平台”,实现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及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全流程监督。目前,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智慧执
法、“互联网+监管”、全国电子政府统一平台、全国执法监督系统和执法数据库等数据平台正在加速推广和建设中。行政检察要适应数字中国发展新要求,切实落实数字检察战略,研究提出针对性的业务需求,积极配合技术信息部门推动实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数据平台互联互通。
(二)研发行政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研发行政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着力推进“数据赋能行政检察监督,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目前全国检察机关着力推动“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迈进,通过小切口突破,挖掘个案背后可能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一般特征,梳理监督规则,构建数据分析模型。如广东省检察机关研发行政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北京市检察机关研发涉刑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待遇发放法律监督模型、浙江省检察机关研发行政罚款非诉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监督等行政检察监督模型,为行政检察从海量数据中快速分析、高效发现监督线索提供了有益经验,在“数据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方面,构建起“个案发现—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行政检察要进一步依托大数据,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依托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和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充分挖掘运用“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数据资源,加强监督模型的研发、应用与推广,注重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与协同,做到“一地突破,全域共享”,推动个案监督、类案整改、源头治理,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路“快车道”
应城市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2023年9月21日)
用法治护航应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赋予当地的重要共同使命。牢记使命,该市近年来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来谋划、部署和推进。
2021年12月15日,应城市在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称号,这是该市自1993年以来,连续七届28年夺得全国综治(平安建设)荣誉称号;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市,2022年被中联办、国家信访局授予“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称号;应城市城中汪家台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应城市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和主体工程来谋划、部署和推进,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一项项沉甸甸的荣誉,标志着应城全市上下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应城市法治政府建设,一路“快车道”。
一、行路以“明”踔厉向前
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应城明确责任,注重抓住“关键少数”,明白行路,踔厉向前。应城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三项重点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以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评选“金牌调解员”三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基础性、关键性问题,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今年以来,该市累计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0件,选聘法治副校长79名,开展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等专题讲座97场次;共建立(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93个,聘任人民调解员1142人,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94件,上报重大涉稳信息34件。
在此基础上,应城召开市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和法治建设工作、法治专项督查、法治示范创建等四个会议,动员、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考核管理,严格奖惩兑现,推动工作落实,切实当好组织者、推
动者和实践者。
此外,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走深走实、落实落细。今年4月10日至20日,组织专班,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全市各有关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行路以“正”提升水平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和必行之举。
应城市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行路以“正”,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高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该市坚持依法决策,凡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事项,决策前邀请法律顾问团队进行法律论证,决策后实行跟踪评估问效。2022年引进的应城市两河流域治理项目总投资40亿元,该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针对合作模式、项目选址、绩效奖补、项目落地等难点问题全程跟踪审查、反复论证,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确保项目沿着民主、科学、法治的轨道运行。
与此同时,对各类行政执法活动实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督。今年上半年,应城市先后组织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排查、交通安全领域执法问题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系列专项检查活动,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8份,督促整改各类问题53个,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2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30个,选聘行政执法监督联系员40名。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该市注重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理清工作,累计清理各类文件116件。今年上半年,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考核位居孝感第一。
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方面,明确应城市司法局是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选配具备法律资格专业人才3名,聘请政府法律顾问2名。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其中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件。
各街道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实现行政执法力量和重心向基层下沉。截至目前,各街道乡镇均已成立综合执法中心并挂牌,基本落实了“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要求。
三、行路以“矩”激发活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具体实践中,应城市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从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环节综合施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由“找关系”向“讲法治”转变,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降低综合成本,激发创新活力,维护公平竞争。
该市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流程再造,93个“一事联办”事项上线运行,319个事项梳理推行“全省通办,,“跨省通办”,1684个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一网通办”。
同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企业开办“210”标准全面落实,124个事项实现告知承诺。纳税时间压减至90小时以内,非接触式办税率达94%。
深化政务环境监督改革方面,全力推动“无涉企保证金县市”创建、“评定分离”改革、“一网通投”、远程评标等工作落地落实。推行柔性执法,制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在开展执法活动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制定出台相关方案,积极开展省先行区创建,申报创建项目26个。大力推进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共计推广项目106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0项、省级项目48项、湖北自贸区项目8项。
四、行路以“效”浓厚氛围
法律信仰的形成,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滋养和熏陶。
应城市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市乡村三联动,将法治系列示范创建活动纳入法治建设的考核办法,以“考”促干、以“考”促创,部门联动,制定“1+4”创建活动方案,深度融合乡村振兴“三项行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还深入开展“法治示范镇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示范机关”“法治示范学校”“法治示范医院”等创建活动。应城市司法局在长荆公园打造的《民法典》主题公园,该市住建局打造的家和法治文化小区、纪委监委打造的领导干部法治文化体验基地、公安局打造的禁毒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场馆;打造应城市田店镇、东马坊街道办事处、汤池镇、郎君镇等为孝感市市级法治示范乡镇;打造应城市苏左村、大普村、土桥村、白杨村、江河村、三结村等为孝感市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该市检察院、司法局、文旅局、财政局等法治示范机关,郎君镇卫生院、东马坊卫生院、实验小学、陈河初中等法治示范创建院校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
呈,受到孝感市委依法治市办高度肯定。
据了解,今年应城市计划创建各类示范点40个,目前已验收通过21个,7月份向省司法厅推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个。
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伊通满族自治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2023年4月6日)
近年来,伊通满族自治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努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全面建设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任务,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体学习新法律法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下发了《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县政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重点内容,全县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日常普法工作有机结合,在主要街道设立法律咨询台,展出法律宣传板报进行集中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人民群众传递法律知识。通过举办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主题宣传等活动,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充分发挥广大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建设生力军的作用,推动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各类微信公众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LED大屏等新媒体推送转载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章,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二、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组织和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交流座谈宣讲等多种方式持续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用以指导实践。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扩大)学习会2次,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正在全面有序推进。
三、健全完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伊通满族自治县严格规范执法单位工作职能。全县各执法单位制定并完善了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形成规范化、全链条的行政执法闭环,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电子化程度。大力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严格落实包容审慎“四张清单”,逐步规范“四张清单”的适用规则,让行政执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人性化”。通过开展走访、调研、调查问卷等方式,摸清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将“双随机、一公开”与联合执法工作紧密结合,逐步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建立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并在县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下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着力构建新时代“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大普法”格局,进一步推动了各部门主动向执法对象、主管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促进了相关部门普法责任的深入落实。
四、深入落实依法行政扎实推动法治领域相关问题解决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开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打造“四个伊通”提供坚实基础。
以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万柏林区成功创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2023年10月11日)
从项目签约、立项、选址、建设到投产,用时不到两个月,落户万柏林区的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华北总部基地的项目负责人李根,感受到重点项目落地建设的“太原速度”,“值得信任的,正是这里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
良法善治,法润人心。万柏林区锚定打造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城区目标,以“五区”建设为重要载体和支撑,坚持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含金量”越来越足。9月18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万柏林区位列其中。
一、营商环境“暖”起来
“不用跑远,下楼就能办,真省心。”在长兴北街社区“营商驿站”,来并创业的孙女士不到10分钟便办理完开办美容院的所有手续,她对这项“保姆式”服务竖起大拇指。作为万柏林区商户企业最多的社区,长兴北街社区倾听商户需求,协调各方资源,开设了全市首个社区“营商驿站”,把审批权“沉下来”,让经营者办理百余种事项时实现“门口办”“楼下办”,打通了服务企业的“最后一百米”。
这种方便快捷的服务,得益于万柏林区不断深化的简政放权改革。市场主体登记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出企业开办“三免”服务,开设全省首家楼宇政企服务中心越来越多的助企改革事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用法治方式为市场主体织密“防护网”,让营商环境更温暖。
此外,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获批全市唯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和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省级试点,改革驱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后劲更足。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来,全区已新增市场主体3.9万余户,同比增长39%。
二、基层治理“活”起来
在万柏林区,不管是街道社区还是市场商圈,步行15分钟内就可以找到“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网点,方便群众获得法律帮助。“法律服务送到了家门口,遇到难事时,大家就不会‘病急乱投医’,有事找法律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万柏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让公共法律服务移步可至、触手可及。
在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方面,万柏林区依托全区1899个网格,扎实做好矛盾摸排、风险评估、风险研判等应急管理服务工作,建立“3+N”型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成立全市首个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县(区)级综合性调解协会,以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工作为依托,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此外,打造智慧化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发挥“百邻一家·微格善治”网格治理品牌效应,以“一张网管治理”为切入点,推进“红色物业”实体建设,着力构建“五治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体系。
三、法治实践“动”起来
守正创新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鲜明特色。一直以来,万柏林区以改革创新作为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司法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推进全过程的公平正义,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全省首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衔接配合机制,印发《万柏林区关于建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衔接配合机制的暂行办法》;积极推广“诉讼服务+非诉解纷”诉源治理,建立街道(部门)涉诉执行案件通报制度和工作台账,以实现“点对点”快速查询;设立全市首家社区法庭,在基层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着力打造“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区人民法院联合兴业银行太原分行成立全省首家金融共享法庭,以“一网线、一屏幕、一终端”为标准配置,构建起“小额速裁当场调、疑难复杂协同调、立案诉讼就地办”的基层“一站式”、递进式解纷层级体系;启用道路交通法庭案件智能审判系统,创新智慧办案新模式,为交通案件审理提质增效。司法为民的法治之力,在各类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和公平正义的不断落地中生根发芽。
烟台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10月13日)
山东省烟台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成绩单”亮点颇多:2021年,获评年度全国营商环境创新城市;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进入省营商环境考评第一档次,其中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连续两年全省第一。
成绩的背后,是烟台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烟台市通过法治政府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科学高效的营商环境,不断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新方式,全力提升服务质效,提高法治服务水平,在一套“组合拳”中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便利实惠。“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转型发展、保障企业权益,让法治成为汇聚八方来客的最强吸引力。”烟台市司法局局长刘文家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一、创新行政执法监管方式
5月17日,在204国道超限检测站站口,一辆为烟台市快速路项目运梁的专用车,被执法人员发现存在大件超限运输情形。驾驶员称已经办理超限车辆通行证,但忘记带了。考虑到该车装载的桥梁构件为快速路工程所需,为保证正常施工,执法人员现场登录交通运输超限大件勘验查询终端进行查询,发现该车确实已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符合大件运输要求,只是驾驶员工作疏忽未随车携带。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开展了说理式执法,告知驾驶员虽然本次不因其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行为扣留车辆并予以放行,但以后要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大件运输通行证忘带可以不扣车,这是烟台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规范性文件中的一项内容。烟台市司法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烟台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第一批)》,明确规定对22项违法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违法事项,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烟台市司法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新方式,创新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和镇街执法统筹新模式,
构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镇域执法”协调协同新机制。在重点领域开展“铁拳”“蓝盾”等行动,组织各部门“一起走、一块看、一同查”集中式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公检法执”协作配合机制,创新推出“伴随式”执法监督,建立社会执法监督员队伍,2021年以来,开展监督60余次、涉部门90多个,评查各领域案卷400余份,发现、督促整改执法问题200余个。
二、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服务
为了给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烟台市司法局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接机制,提供“7×24小时”服务。今年以来,共接听电话4.4万个,为群众及企业节省法律咨询服务费1500余万元。
烟台市司法局还组织开展“暖心公证·护企同行”活动,抽调公证业务骨干成立公证服务团和服务专班,走访联络重点项目、企业290家,办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挂牌出让等涉企公证1900件。组织法律服务企业专家团开展“律企同行·护航发展”专项“法治体检”活动,服务企业1433家,提出法律指导建议1420项。
如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烟台市司法局在全市协调成立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18个重点领域行业调解组织125个,并在破产清算等方面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企业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联合全市网格员、企业职工等组成调解队伍,覆盖全市1000多家企业,及时发现、化解矛盾。
“我们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实时法治服务,以法治的力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正如烟台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廖伟健所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力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遇到的矛盾纠纷,积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破解企业群众办事堵点
4月28日,市民张先生来到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办证大厅,急需办理委托公证。原来,他刚刚接到卖房中介电话,他的房子找到了买家,但自己却订了去外地的机票,3个小时后飞机就要起飞。
了解到张先生的情况后,鲁东公证处公证员立即为其开启便捷通道。由于事发突然,张先生没有携带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如果回家取很有可能赶不上航班。公证人员让他通过“爱山东”App在线申领了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信息查询表等电子证照,并向公证员出示,公证员扫描二维码,获取电子证照相关
信息后,用于填写表单和存档。不到40分钟,张先生就办好了委托公证。
这是“烟必行”服务品牌高效服务的一个缩影。烟台市强力推动“放管服”工作,积极打造“烟必行”品牌,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实现“企业办事不跑腿、群众办事不求人”。
烟台全力打造无证明办事之城,按照“凡是在烟台市辖区内政务服务活动中产生的证明材料及结果一律不允许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凡是在烟台市辖区内政务服务活动中产生的证明材料及结果一律由事项审批部门归集并按程序提供”的“两个凡是”目标,在全市范围开展减证便民攻坚行动,开发建设了“无证明城市应用系统”,实现证明材料由“主动索取”变为“自动收集”,市县两级1131个事项的1712项证明材料已实现免提交,办事材料精减三分之一以上,审批效率提高40%,真正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
虹口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以法治推动善治,为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3年8月18日)
在政务公开领域实现多个“全市首创”,连续六年在“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中位列全国前十,“虹馨·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等多条“虹口经验”在上海推广使用……近年来,虹口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新进展。虹口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推动善治,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项成效名列全市第一
打造全市首个“政务公开双语会客厅”,同步发布全市首个数字官政策解读视频(双语版)和全市首份为外籍人士专属定制的英文版政府公报,并首次在政务公开专区启用外籍志愿者。
这是虹口区以科技和数字化技术赋能政务公开的新应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的新探索。在今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
《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中,虹口区在全国县级政府评估结果中排名第七。聚焦“五公开”,虹口区持续推进“阳光政务”,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
加速政务公开提质增效,逐步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多种形式、多方参与,使重大决策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同时,提出“聚势赋能政策公开服务”,包括推进政策集成发布、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等举措,力争用政务服务的“公开指数”,迎来群众的“幸福指数”和企业的“发展指数”。
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审批服务,并在全市创新实现在区、街道、社区三级层面设立“政务公开服务专区(点)”。全面推进“两个集中”,法人审批事项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集中,并延伸至市民驿站。全面实施综合窗口改革,各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全覆盖,并实现“一网通办”统一预约平台全覆盖。全区在线政务服务事项可“只跑一次,一次办成”的达98.9%,可“0跑动”的达90%以上,“两个免于提交”落地率100%。即办程度、区级自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成效在2022年全市“一
网通办”第三方调查评估中名列第一。其中,北外滩街道依托“一网通办”,推出“开店一件事”政务服务,以“管理要求一次告知、街道事项一站办理、审批监管一网联动”的“导航式服务”,为企业办事定制“最优路线”,打造营商环境新标杆。
二、首创“知权明责”数据赋能项目,以“数智”筑基规范权力运行
依托电子税务局工作平台,开设“知权明责管理”模块,探索实现“权责认领书”签署信息化、动态化、常态化管理——虹口区税务局首创的“知权明责”数据赋能项目,以“数智”筑基规范权力运行,被税务总局列入新一轮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的九大创新重点项目。
推行税务权责清单制度是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对内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对外提升政务服务能级。虹口区税务局由此梳理了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类64项138条权责事项,并将权责清单、信息表、办税流程图等通过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一站式公示”,让纳税人明明白白办税。这也厘清了与税收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主体,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的权力事项,公开了每项权力的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既促进了税务人员规范执法,又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此外,该局探索建立的“理论学法”
+“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的“1+2”应诉工作机制,将法律理论与实际工作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三、打造“信易贷”平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日前,从事专业装备制造的W公司需要两天内支付上游供货商500万元,因时间太紧筹款陷入了困境。工行虹口支行对企业资质和核心技术进行认定评估后,在短短一天内便为客户完成了从业务申请到贷款发放的全部流程,实现了“秒批秒贷”。
这是虹口区通过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信易贷”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助力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又一成功案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主要是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政府应建立并完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2021年11月,虹口区“信易贷”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通过整理发布企业信贷需求、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产品,并引入特色产品信用评分,对银行信贷产品进行分析对比,优先推荐,有效解决了信息共享机制缺乏所导致的问题。2022年3月,“信易贷”平台(二期)建设启动。在上海市信用中心、上海市大数据中心等单位的支持下,打通系统壁垒,统筹归集企业信用报告、税收、水电煤、知识产权等数据,提升企
业贷款审核成功率,降低银行尽调成本,并通过贷后跟踪,做好风险管控。此外,“信易贷”平台还在北外滩地区开展创新试点,通过多部门合作,对A级分级分类监管对象、信易+覆盖企业提供上门服务,变“信用审核”为“信用服务”。由此,免除中小企业后顾之忧,努力营造科学家敢干、资本敢投、企业敢闯、政府敢支持的创新生态。
目前,共有21家国有银行及城商行入驻虹口“信易贷”平台,实现落地注册虹口区的银行全覆盖,活跃度100%,“秒批秒贷”放款占申请总量的23%,贷款申请成功率高达86%,为融资难的中小企业“雪中送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创新“三所联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向全市推广
因加装电梯施工方操作不慎,导致楼上厨房污水漫入自己家中。屡次沟通无果后,房主找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属地凉城新村街道司法所立即牵头组织街道加梯办、施工方、房主、律师、社区民警、居民区调解员等召开“三所联动”会议现场协调。经过多次协调,上月底,房主与代建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矛盾彻底化解。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在基层纠纷调解过程中,更需要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公信力、权威性。虹口探索的“虹馨·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派出所、司法所、律所“三所”发力、资源赋能,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化解在萌芽阶段。
同时,该机制改变了解纷主体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把公安、司法、行政公共服务等资源整合在一起,为化解各领域矛盾提供联动解纷平台,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从“碎片化”向“一体化”转变。
“三所联动”机制持续坚持和创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今已从虹口实践上升为全市推广的经验做法。
以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山西省太原市市长 张新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太原市作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近年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法治思维,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保障,努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首要环节。太原市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出台《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在全省率先开展市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管理,确保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依法。
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我们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原有214支执法队伍整合精简为10支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了基层治理“下成一盘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82个市县行政执法主体全部建立清单、指南和工作流程图,在市政府网站公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和规范用语400余条,配备音像和执法记录存储设备8400余台,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立法制审核机构170余个,开展法制审核案件1.9万余件,防范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
转变职能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重点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五减三化”改革(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减少审批事项56个、审批环节423个、申报材料近2000项,办理时限压缩65%,“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成为太原审批服务新名片。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太原名列全国省会第四。在央视发布的《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中,太原上榜营商环境创新城市,公共服务优化、区域壁垒破除等指标成为全
国标杆。
学法用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保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观摩活动,市政府班子成员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参加,培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我的太原”APP,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形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良好氛围。
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推动了社会治理效能的新提升,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2021年,太原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121.61亿元,历史性突破五千亿元大关。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571.17亿元,在全国城市中排名保持50强,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名第17位。“十四五”开局两年来的GDP增量合计达到1416亿元,相当于“十三五”时期五年增量。
二、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有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发展与安全是城市治理永恒的主题。随着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口结构复杂化和城市功能多元化,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增多,城市的脆弱性特征显著。当前,城市安全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运行风险防控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必须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太原市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细化防控举措,有序做好流调溯源、隔离管控、医疗救治、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一线保供、民生保需、交通保畅、社会保稳,牢牢守住疫情防控阵地。
2021年10月,面对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强秋汛,太原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太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决策、果断处置,出动救援人员5万余人次,调集救援设备5000余台,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6万余名,未发生人员伤亡。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在防汛救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目前太原市已经完成17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构建起适应新时代大应急、全灾种救援要求的预案体系,全市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实践证明,只有循法而行,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
风险,才能科学应对和处理突发问题,才能实现社会稳定。
三、突出抓好源头管控,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领导者和指导力量,必须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多元调解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系微信rcjubi9,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出台《太原市行政调解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构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将基层问题、群众诉求“一网兜住”,从而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商事调解创新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实施“双百工程”,在105家商会建立调解组织或派驻商事调解员,向10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派驻商事调解员,实现商事调解服务全覆盖。成立全省首个商事纠纷化解中心,建立“调解+保险”商事纠纷化解新机制,填补了全国定向法律调解服务类保险的空白。2022年共受理调解案件566件,涉案标的额15.91亿元,调解结案率90.28%,调解成功率58.32%。
自治强基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依法完成全市634个行政村、758个社区的换届选举,把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充实进村(居)委会班子,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对全市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有力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和谐文明建设。增强村组织动员和服务能力,在全市各村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设立1380个固定帮办代办点,14036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基层网格员担任代办员,惠及基层群众近50万人,解决民生实事16万件。
全科网格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新路径。出台《关于推行“全科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形成网格化服务管理“1+8”制度体系,将各级职能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性网格,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将城乡网格打造成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政策法规、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借
此激活社会治理“末梢神经”。2022年,通过全科网格,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和治安问题85万起,处置办结84.85万起,处置办结率达99.82%。
四、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社会治理更有温度
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促进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性工程。太原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眼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80%左右,千方百计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就业难题,2022年新增就业8万人以上。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5000个、基础教育学位2.4万余个。着力解决医疗布局不平衡问题,获准实施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让广大群众就地享受到高水平医疗服务。着力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新增公共停车位1万余个。着力解决老城区群众住房问题,实施老旧小区改造688个,完成棚户区改造4213套,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8万平方米。着力解决青年人住房难题,筹集租赁住房3万套,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式投入运营。着力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新建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6个,新增家庭养老照护床位3000余张。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难题,每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以及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办好一件件民生实事,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果切实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检验社会治理成效的最终标准。
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平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2023年1月13日)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新时代下,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平顶山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用一系列看得见的成就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写下生动注脚:
制定印发全市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规划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大幅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强化;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稳步提高。
一、久久为功全力打造“金字招牌”
新年伊始,喜讯传来:平顶山市正式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这标志着我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成效经受住了最严格的考验,成功创出了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这块“金字招牌”。
法治是安邦治国的基石,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证。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平顶山市多年来孜孜以求。一路走来,目标明确,步履铿锵。
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体推动法治鹰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深走实。
根据前期经验探索,我市及时调整升格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指挥部,组建配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全市创建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压实创建责任,在全市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市县乡三级同建同创的工作机制;完善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实现“全方位部署推动、按节点加强督导、实景化展示效果、按实效考核评价”。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树立法治权
威。机制既定,就要抓出实效。“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躬身入局;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纳入市委巡察、领导干部述职等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关键少数”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一把手”访谈活动126期,让“一把手”表决心、谈思路、定措施、出实招。
以督促改,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实现全市12类138个对象全覆盖;通过电话调查、网络调查、针对性面访等方式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回应群众关切;成立7个督导组,以10类69个单位为督导重点,围绕5个方面、35项重点督导事项、55项具体督导任务清单进行轮回督导,持续跟踪问效。
二、壮士断腕以换人民长远之利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法治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重要保证。
一场政府自我革命逐步向纵深推进,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最抢眼的亮点,在它的背后,是壮士断腕的勇气与精神一以贯之,政府正在以刀刃向内的革命换来人民长远利益。这就是“放管服”改革。
深化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现383项政务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尖办理”、100余事项自助办理,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达100%,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97.95%。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动态调整、保留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
规范执法环境。我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公布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完善行政执法岗责体系,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在全省首家设置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全面公示市本级29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信息,实现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依法公开。同时,平顶山市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事中公示。
政务服务日益优化。加快打造“7×24小时、365天不打烊政府”,建成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全省首个“有诉即应”窗口,实现市、县(市、区)政务大厅全覆盖;推进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开通涉企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综合服务;在全省率先实施企业开办十部门联
合“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药品零售行业和医疗器械行业“一业一证”综合许可改革、“帮办+模板+指导”助企模式等改革创新措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良法善治为促政府全面履职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环节,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
政府作为立法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依托作用,承担着大部分法规的起草和规章立法工作。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聚焦建设绿色宜居城市,出台《平顶山市城市绿化条例》;聚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聚焦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出台《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聚焦保障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出台《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规定》自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3部,实现地方立法与发展共鸣、民意呼应。
良法已立,善治何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全面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目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步完成,各县(市、区)普遍推进行政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整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扎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公布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权责清单,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依据、事由和权利义务已成为执法常态。我市32个单位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约束权力对懒政怠政“零容忍”
回应群众期待,汇聚群众智慧,凝聚社会共识,从制度层面解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平顶山,行政权力的运行正在受到更多的制约和监督。“红头文件”想
发就发?不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我市持续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合法性审核机制普遍建立,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越权文件、违法文件、“奇葩”文件的出台。
重大行政决策想出就出?不行。依据国务院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都要依法履行法定程序。
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而监督则是保障。为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稳落实,我市创新构建“市委全面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对10个县(市、区)、41个市直单位进行督导,形成“1134”工作推进机制,对庸政懒政怠政“零容忍”。同时,我市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县两级实现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并成立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委员会,构建府院联动解纷机制。
舵正风满立潮头,不忘初心谱新篇。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最终版,只有加强版,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我市将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块金字招牌,续写法治政府建设更加辉煌的鹰城篇章,为在法治轨道上“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乌海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2023年8月10日)
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到农区、社区、学校、机关等处开展讲座,《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大街小巷的文化墙画着一幅幅通俗易懂的法治漫画如今的乌海,随处都能感受到法治建设工作铿锵有力的前进步伐。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标准要求,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乌海实践”,不断汇聚法治护航改革发展稳定的磅礴之力,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政府建设的丰硕成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乌海。
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
激发法治政府建设“源动力”
强化统筹推进呈现“新常态”。我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市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等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示范引领迈出“新步伐”。我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实评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通过领导点评、单位互评、民主评议“三评”方式组织召开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会议,有效发挥法治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推动实现市、区、镇(街道)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强化法治教育达到“新水平”。我市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年度全市干部教育计划和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培训内容,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全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合作基地。目前,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380余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考试61次,在市委党校举办各类培训班35期,覆盖人员4800余人次,切实推动“关键少数”学在前、作表率。
在发挥政府职能上出实招
点燃法治政府建设“新引擎”
紧盯“实”字,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市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先后将14个部门9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集中行政许可范围。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梳理并向社会公布《乌海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涉及改革事项共116项。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行动,133项事项实现“免证办”。持续深化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录入监管数据11595条,为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紧盯“质”字,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我市聚焦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改革行动,市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事项占比99.7%,综合受理事项1197项,集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28项,向社会公布86项帮办代办服务事项。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1+4”护航企业发展模式,用活用好“蒙企通”平台,着力解决企业反映诉求问题。我市“一网通办”“全市通办”成功入选2022年“全国政务服务软实力·夯基筑本助推线上线下融合金典案例”。
紧盯“优”字,优化便民利企举措。我市全力打造市民诉求回应解决的最强“总客服”,整合41部行政企事业单位热线和22个网络受理渠道,建立乌海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接听、一号响应、一号服务”工作机制,构建起“线上+线下”的多渠道全方位受理格局。12345热线年均受理处置群众诉求60余万件,诉求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均居自治区各盟市前列,荣获2022年全国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优秀奖等荣誉。依托市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综合平台,吸纳优质商家1300余户,开通家政、挪车、道路救援等12个特色服务项目,形成了“群众点单、平台派单、商家接单”的综合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专业、便捷的服务。
紧盯“真”字,释放信用惠民便民红利。我市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乌海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建立了信用相关制度,形成了全市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全市信用数据737万余条,为信用信息和数据共享等工作提供便利。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乌海)”门户网站,公开“双公示”、“红黑名单”、信用承诺书等,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持续推进“信易贷”
平台推广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我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城市中综合信用指数排名中最好成绩为第7位,持续位居自治区第1位。今年8月,我市获评全国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取得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成为自治区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在科学民主决策上求突破
守好法治政府建设“生命线”
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上出实招。我市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1年以来,针对市政府出台的22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0余条,审查发现的问题已全面纠正,决策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得到有效保障。
在凝聚依法履职强大合力上使真劲。我市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外聘律师为辅的法律顾问队伍,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2022年,我市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共188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
在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核上动真章。我市注重源头把关,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定期清理与即时清理相结合。2021年以来,开展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共10次。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零死角、全覆盖”。2021年以来,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达100%。
在促进规范执法上见实效
稳住法治政府建设“基本盘”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市圆满完成交通运输、农牧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市本级共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10支,精简比例为77.3%,推动实现执法体系由“条块分割”向“统筹整合”转变、执法力量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圆满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案件审限内办结率达100%,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区行政诉讼败诉率平均水平。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以来,市级层面累计评查案卷1119卷。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上报的3卷渔政执法案卷被评为全国渔政执法优秀案卷。我市法院系统综合执行改革4项指标居全国前列,检察系统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整改率达100%,公安系统“乌海24小时警局”被自治区改革办推广,“乌海强制隔离戒毒标准化试点”通过国家验收。
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我市坚决扛起黄河入蒙首站首责,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和部门联动协作长效机制,构筑起生态治水法治新保障,成为首批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市水土保持工作站获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扎实开展“衣食住行”等领域各类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700余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6万余家次。高效有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021以来,共检查重点领域企业633户次,排查问题隐患8487条,行政处罚案件共182起。
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我市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明确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完善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定期开展实战应急演练,依法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全市无较大及以上事故,无重大突发事件舆情。
在法治成果普惠于民上抓落实共享法治政府建设“红利股”
着力打造“枫桥经验”安民“金字招牌”。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市、区、镇(街道)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现全覆盖,组建常驻专业性调解团队,采取“长期进驻”+“定期进驻”+“随叫随到”的方式,建立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平台(ODR),实现矛盾纠纷线上线下全流程闭环式处置。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聚力打造法律服务暖民“金字招牌”。我市全力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深入开展“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共107个,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内蒙古锐信律师事务所、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先进律师事务所。
倾力打造法治宣传育民“金字招牌”。我市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创新开展“菜单式”普法、“普法早市”、“法治乌兰牧骑基层行”等宣传活
动,成立了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队,以“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法治宣传方式提升普法效果。今年,共有13篇普法工作信息先后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媒体转载。目前,全市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7个,建成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各类普法阵地107个;创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24个。
厉行法治,久久为功。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统筹谋划推进,奋力开拓创新,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乌海样板”,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乌海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宝丰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以法治之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3年6月6日)
宝丰因“宝货兴发,物宝源丰”而得名,初夏时节,走进千年古县、父城大地,处处呈现出项目建设的火热景象,处处跳动着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劲脉搏。宝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得益于良好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宝丰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打造法治化、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动政府权力“瘦身”、市场“强身”,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荣获“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称号。
宝丰县委书记王代强说:“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我们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攀新高峰,以法治之力护航宝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高位推动构建一体化格局
宝丰县委、县政府坚持高位谋划推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人大、政协充分发挥监督支持作用,形成以上率下、左右协同、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以身作则,做到依法行政;县四大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
据宝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志举介绍,该县在全市率先成立县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一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并及时调整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订符合宝丰实际的《宝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法治宝丰(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与领导。
建立了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挥部,对示范创建99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量化,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压实责任,确保示范创建指标全面高效完成。
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创建指挥部的安排要求,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常态抓、持续抓的工作机制,为示范创建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宝丰县司法局作为创建工作的总牵头单位,扛稳政治责任,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检查、督办、考评作用,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
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围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宝丰县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
依法决策机制日趋完善。建立了重大决策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咨询论证、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审查、集体讨论等一整套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重大决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仅2022年对全县现行10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87件,废止17件。
公正文明执法更加规范。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乡镇政府,统筹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连续四年在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创新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在全市率先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热线和12345民呼必应热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成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15个、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9个,县卫健委被省政府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行政权力监督持续强化。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大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污染防治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以审计促落实、保发展;大力推进全县政务新媒体整合,全县保留各类政务新媒体41个,减少21个。
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有效。积极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设立县政府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统一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规定程序出庭参加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在全市率先建立“五调合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群众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动员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一线排查纠纷、化解矛盾。
三、全面普法打造立体化模式
在宝丰县,金素珍这个名字被很多人知晓。她成立三八红姐法治文艺宣传队,进社区、走乡村,唱响时代好声音,义务为群众演出法治文艺节目上千场,被誉为“普法之花”。多年来,该县乡(镇)村庄、敬老院、公园、广场,以及平顶山、南阳、郑州、北京等地都留下了金素珍及其姐妹们的足迹——累计演出千余场次,观众百万余人次。
由于成绩突出,金素珍先后获评“河南十大法治人物”“鹰城十大法治人物”,2022年又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这是宝丰县打造“立体化”全面普法模式的一个缩影。
宝丰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志刚介绍,该县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阵地巩固提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执行“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在县城建成了集法治宣传与休闲娱乐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及法治长廊、灯箱宣传栏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建成了全市首家法治文化中心。截至目前,全县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全县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5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4个、法治文化中心一个、法治长廊20个、法治书屋26个。
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利用“曲艺之乡”“魔术之乡”文化特色优势,依托全国闻名的正月十三“马街书会”、中国宝丰魔术文化节等平台,形成了法治魔术、法治小品、法治灯谜等“法治文艺百花齐放、魔术普法一枝独秀”的法治文化宝丰特色;利用全省首创的“掌上红鹰”系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与各村(社区)群众视频对话,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依托中原军区暨中原野战军司令部旧址、中原解放纪念馆、宝丰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教育点开展普法宣传,为发展繁荣红色文化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此外,该县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深化警校共建,为每所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和法律顾问,建立了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四、夯实根基助推社会化治理
去年,宝丰县司法局依托云上宝丰手机App多次举办了宝丰县“法律明白人”线上直播培训会,全县在线观看人次9万余人。这是宝丰县夯实根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助推“社会化”治理的一个缩影。
宝丰县委、县政府着力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功夫,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广泛。在全市率先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个,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工作深度整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城乡法治建设更加巩固。在全市率先试行诉前调解机制,创新建立“服务调解委员会说事一平台”。目前已成立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7个,每社区配备“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队伍;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1734人,打造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50户;实行“承诺制”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76件,帮助受援农民工成功讨薪26.8万元,帮助受援群众挽回损失386.2万元,共计413万元。
法律资源布局更趋合理。创新推行法律顾问“六个一制度”,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建立律师值班办公室,把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了全县各个角落,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建成了县、乡、村三级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43个,宝丰县联合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法治政府建设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后,我们要不断擦亮这块金字招牌,不骄傲、不自满,奋力续写法治政府建设更加辉煌的新篇章。”宝丰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海亮说。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贺小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当前,数字技术给生产要素构成、资源配置方式、经济运行逻辑等都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也给政府治理理念、模式、实践等带来新挑战新要求。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政府治理法治化与数字化建设有机结合,协调促进,融合发展。
一、法治引领:深刻认识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的关系
从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的关系来看,数字化是促进依法、高效、科学行政的重要手段,法治化是解决价值冲突的重要路径。既要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政府治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又要融入法治价值导向确保数字政府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前进,这是健全完善政府治理体制机制的重要方面。
(一)数字技术赋能政府治理转型。政府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解决公共问题、提供公共服务、实施公共治理,既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动能,也是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一是促进高效行政。数字政府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作用,首先体现在对政府效能的提升上。数字技术通过自身强大算力,将比例原则所追求的适当性、必要性和最小损害要求更加精准化,实现行政行为效益最大化。依托数字技术,公民通过远程终端即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审批,或者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和建议等,提高政府与公民互动效率。二是促进依法行政。微观执法层面,数字技术将程序和标准固定后,执法人员不能滥用权力作不实记录或者违法裁量,能有效保障执法规范性;宏观决策层面,将技术分析预测、专家论证等环节设定为决策必要程序,可以减少决策主体“拍脑袋”乱作为。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政府行使权力留痕,既便于有效监督,还可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效果。
(二)法治保障护航数字政府建设。政府运用
数字技术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同样需要严格执法,确保各项权力都
在法治轨道上运行,通过公正与效率等法治价值保障数字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一是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价值导向。数字技术本身系价值中立,通过法治所倡导的公平、正义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价值导向,推进政府治理实现善治。二是保障政府数字化改革依法推进。一方面通过法治形式保障国家层面政府数字化改革整体推进,防止政府数字化改革过程中为追求效率而逾越法律底线;另一方面出于维护社会秩序的考量,推行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确有必要时应当通过立法机关授权调整有关制度或者法律法规的适用。
二、实体保障:妥善处理公民数字权利与政府数字权力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公民数字权利一方面需要公权力保护,另一方面又可能面临公权力约束。例如,外卖配送员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器后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其根本原因是外卖平台管理制度和算法设计迫使外卖配送员“争分夺秒”。此时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审查外卖平台相关管理制度,对有关算法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调整外卖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数字权利关系就很有必要。再如,疫情防控期间,基于公共安全考量,疾控部门要对感染者所经路线的时空伴随者进行核酸检测,为此需调取移动通信运营商定位数据进行甄别,前述过程中,公民数字权利与政府数字权力就可能形成一种紧张关系。如何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
(一)坚持以公民权利保障为中心。保障公民
权利是法治的核心。面对数字政府建设中权利与权力的紧张关系,要以保障公民权利作为实现政府效能的前提,应当特别注意信息时代下公民隐私权、劳动权和休息权、人格尊严、个人信息权益等重要权益的保障和维护。
一是保护个人数据权益。在数据和算法管理下,人民群众日常通信、购物记录、浏览记录、活动轨迹等信息暴露在互联网中,“算法操纵”“信息茧房”等就是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典型例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六章专门规定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内容,第1034条明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具体规定通过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该法第11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预防和惩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加
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两部法律为个人信息保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构建数字时代数据安全体系,保护公民、企业的公共数据权益。司法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加强数据权益保护:(1)自然人对其个人数据的权益,可以适用《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予以保护。(2)如果相关主体对数据进行编排整理等,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予以保护。(3)如果相关主体控制、持有的数据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则予以保护。(4)对于相关主体控制、持有的数据,其他主体具有不当获取、使用等行为,妨碍竞争秩序的,可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则处理。(5)相关主体之间对数据进行市场交易或者存在数据侵权情形的,可以依照《民法典》合同编或者侵权责任编的基本规则予以保护和处理。
二是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在明确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和免责事由。《民法典》第1035条第1款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第1036条规定三类免责事由,明确为维护公共利益,合理实施的处理个人信息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规定、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等均予以明确。当前,政府治理中使用个人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一是在国家政策制定中,利用数据建模技术,使用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二是针对个人实施特定具体行政行为时,利用“数据画像”技术,使用特定的个人信息;三是使用特定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甄别特定对象身份,如确定犯罪嫌疑人等。不同使用方式带来的安全风险不同,对其处理方式的规制也有差别,个人信息识别度越高的数据,政府使用时越需要谨慎,相应限制也越多。
三是尊重保障数字人权。有学者认为,数字时代“数字人权”作为“第四代人权”,具体包括数据信息自主权、数据信息知情权、数据信息表达权、数据信息公平利用权、数据信息隐私权、数据信息财产权等方面。一方面数字时
代个人缺乏信息资源与算法制衡能力,难以实现个人信息“自决”和侵害预防,往往只能通过事后救济模式寻求保护,难以防止大规模、持续性信息处理侵权风险;另一方面受个体经济情况、学习能力、教育水平、生活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数据获取、理解和使用能力差别较大,特别是残障群体、老年群体、未成年群体等,会因数字鸿沟陷入机会不平等。立法层面,应当对这类群体予以特殊保护。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1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行政层面,政府应当有效防范数据处理风险,让个人免于被数字支配和控制的“恐惧”。例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应当便利老年人安全使用算法推荐服务,对用工管理算法亦作了特别规定。
(二)依法推动数据有序流动。数据是数字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现有法律体系仅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作原则性规定,对数据的权属、使用、交易、共享等没有作出明确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指出,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数据权益,涉及人格权益与财产权益、信息保护与数据共享、数字安全与数据利用、规范秩序与促进创新等价值和利益衡量,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流通共享往往此消彼长。政府自身要扩大数据开放,促进公共数据有效利用,同时要建立数据分享平台和机制,完善数据确权,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有序享有数据权益。司法要发挥引领作用,深刻理解社会价值,更加突出人格权益保护,统筹平衡各项利益关系,在维护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前提下,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取得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有效维护数字经济秩序。2022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第22条要求,“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第23条提出,“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数字平台经济活动中,通过算法、技术等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劳动者和其他经营者利益的现象时有发
生,如“大数据杀熟”“平台二选一”“外卖骑手困在系统里”等。数字经济中不同市场主体对市场的控制力量悬殊,难以通过市场自我调节实现平衡,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干预,防止“市场失灵”。
三、程序规范:有效平衡数字效率与程序正义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算法自动化决策等数字技术应用于公共行政领域,广泛运用于资格审查、健康码、食品安全监管、环境污染检测和治理以及社会风险预测预警等社会治理诸多领域,构成公共行政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社会治理新范式。同时,数字技术的运用可能危及参与、透明、公正等程序正义的基本要素。如何平衡数字效率和程序正义的关系,推动实现数字正义?
(一)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民主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要遵循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等程序。以《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为例,程序是否合法是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的主要方面之一。数字时代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为行政决策提供了精确、量化的基础数据,算法动态、精准的决策手段,为公众参与决策提供了技术平台;但也对基础数据和决策系统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算法、数据出错,如数据输入错误、不全面、不客观等,都会引发诸如算法歧视等决策错误情形,且由于算法解释不规范或者算法不透明,导致难以明确责任主体,难以追责。因此,应当推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动态管理、全过程监督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落实数据与算法安全审查机制,构建面向行政人员、数据管理者、算法开发者及审查评估者的问责机制。
(二)行政执法中的程序保障。数字时代,行政执法程序的启动、调查取证、作出决定、期限和送达均呈现新的特点。在数字应用场景中,行政权应当受行政法治价值系统调整。必须警惕“科技决定论”,对于通过数字赋能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应当保留最终决定权,人民法院在审查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性时,应当结合数字技术特点作出相应判断。例如,在取证手段上,要审查技术手段使用的合法性;在证据形式上,要审查电子数据作为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在举证责任上,要依法适当兼顾电子信息手段特点确定责任分配;对于期
限和电子送达是否合法,也要结合技术特点依法作出相应认定。
(三)行政公开中的知情权。数字时代的行政
公开,既要通过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又要满足保障公众知情权、建设阳光政府的要求。一方面,积极研究数据开放、保护制度机制,实现对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储存、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促进政府数据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有序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数据流动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在数字行政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将运用信息技术等作出行政决定。应当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程序选择权,由其决定是否适用数字行政系统,并且对高频服务项目,如医疗卫生、从业资格等保留线下办理途径,防止“数字鸿沟”影响其知情权;行政相对人自行决定适用的,行政机关应当保留相应处理记录,当发生纠纷争议时,行政机关依法承担举证义务,依法对其行政决定之合法性作出解释和说明。
用法治“含金量”保障发展高质量
临河区法治政府建设综述
(2023年8月29日)
近年来,临河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我市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取得显著成效,被评为“全区文明城市”“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将相关学习内容及时列入区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和党校学习计划,对全区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落实“两规划一纲要”。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时,制定印发了临河区贯彻落实“两规划一纲要”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法治任务。健全依法治区工作机制。调整完善了依法治区委员会、三个协调小组和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成员,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定期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各级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健全法治提醒督办函询制度,对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函询督促,累计函询25份次,向依法治市办报送旬报信息562篇。
二、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全面履职科学治理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区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部门32个,6类376项权力事项进驻中心办理,比例达到98.6%,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率86.1%,设立105个办事窗口,可办理事项1499项,国家、自治区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分两批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2021年以来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42.6万件。二是全面提升线上服务水平。“一网通办”事项覆盖率100%,网上办件量15.47万件,办件率86.9%。为乡镇、街道配备了21台政务服务智慧终端,新增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1个,电子政务外网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制定印发了《临河区关于进一步做好
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的通知》,完成电子证照汇聚61.22万个,签章率99.97%。三是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累计上线139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一次办”总办件量为14.1万件,办事材料相比改革前压缩84.7%,办事环节压缩81%,办理时间压缩54%,跑动次数压缩78.9%,实现企业开办登记0.5个工作日办结,梳理编制告知承诺事项13项,把“多次跑”变为“最多跑一次”。四是全面提升“帮办代办”能力。制定印发《临河区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8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示范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自治区调研督察组对临河区“放管服”改革及帮办代办工作给予好评。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巴彦淖尔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临河区政府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建立了全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机制,25个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职能部门按时归集本部门信息并做好报送工作,实现了与全国、自治区、市级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和网站链接。二是健全“褒奖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了守信激励机制和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简化程序办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严格落实了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的行为,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三是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加强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对失信典型的曝光,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报道和普及政策法规知识,引导全社会牢固确立诚信意识。
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临河区坚持开门纳谏与联动共治相统一,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企业家、行业协会等代表参加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座谈28次,针对反馈的82个问题和调研走访征集到的36个问题,制定完善26项相关制度机制。二是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完成进驻企业27个,参与法治体检律师59人次,出具法律意见180条,开展法律咨询16场,召开与民营企业家座谈讨论会10次,实地走访20家,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23个,协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7件,帮助企业审查完善规章制度6项,出具法治体检报告5件。三是开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直通车”。对涉企案件提供“一站式服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平稳发展。
三、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依法行政制约监督体系
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核。2021年区政府对列入清理范围的2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继续有效18件,修改后重新公布2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6件,以政府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2022年区政府制定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备案,同时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接受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了《临河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公布了2021年、2022年、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2021年以来,临河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提供法律意见书、参与诉讼等多种方式,在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拟签署的重大协议等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以来,临河区法律顾问累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2618件。临河区9个乡镇、151个行政村、57个社区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团队。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重要规划等热点信息,2021年以来,临河区政府网站累计公开信息4402条,以信息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
四、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体系
深化行政执法体质改革。制定了《临河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区本级只保留城市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督和社会事业、农牧业、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6支综合执法队伍,9个乡镇分别设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先后分两批将97项行政权力下放到各乡镇、街道,涉及行政执法、处罚事项80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案卷等情况进行详细督导检查,2021年以来,共501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电子版执法证。认真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法定要求,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严格案件审核机制。坚持“事前介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的工作方法,开展网上执法“砺剑”巡查,对案件证据链是否完善、法律手续是否完整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涉企案件办理的法律和业务指导,防止和纠正对涉企案件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
五、强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优化“1+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优化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机构职能职责设置,强化人员选配,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公室、调解室,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39个,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物业、供热、金融类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2021年以来共结案11522件,为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40520万元。强化网格化管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新“三圈两制1+5+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并联司法所与派出所、法庭、土地所等部门,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就地化解”的网格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目前,20个乡镇、办事处均已挂牌成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办公室,2021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9925件,调解成功17236件,调解成功率达86.5%,其中信访结案278件。
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到“应纠尽纠”。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向基层延伸,乌兰图克司法所率先成为办理全自治区首例行政复议案件的代办点,2021年以来共收到区政府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76件,经审查后立案38件,经调解当事人自行撤回。强化普法宣传,助力法治社会发展。建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和评议机制。对“法治临河”微信公众号进行升级改造,在“黄河金岸魅力临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报道820条(篇)。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开展了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全区44所中小学、6所公办幼儿园配备法治副校长111名;建设了1区、1公园、1广场+N街角法治阵地;临河区狼山镇富强村获得“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红旗村被自治区评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称号。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修订完善了《临河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7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督促辖区100余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突能力。
六、强化数字化保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速
打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总客服。针对热线办理情况多次专题研究部署、不定期召开疑难工单调度会,加强催办督办,实现受理、派发、办理、督办、回访的闭环管理。2021年以来,临河区受理各类诉求26万件,其中直接答复17.98万件,派发办理3.3万件。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网站建设。利用法治巴彦淖尔平台开展法治政府等工作考核,并将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相关资料全
部录入并公示,梳理公布全区27个单位行政许可清单223项,办理依申请公开9件,解读政策文件8件,发布调查征集2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62条。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167条,收到公众咨询125条已全部回复。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便利度。分别在临河区法律援助中心、金川街道办事处、汇丰街道办事处和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投放“无人律所”终端设备,为群众提供涉及工伤、合同、遗产继承分配、邻里纠纷等法律问题在线视频法律咨询,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
玉州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莫贵珍
(2023年5月9日)
本报玉州讯2022年,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在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丰硕成果。
2022年以来,玉州区政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指导。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狠抓“放管服”改革深化,开展政务服务数据治理,全面推广企业营业执照“网上办”,企业“网办率”提升到93.94%,行政审批承诺时限缩短至0.5个工作日内;将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走深走实,目前玉州区8个镇(街道)均已完成改革,覆盖率100%。
全面落实“一站式办理”和“一网通办”,网上办理率大大提升,玉州区网办事项1054项,可网办率达99.34%,创新开展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全面释放政策红利,累计为612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83亿元。
坚持依法监督,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19年至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2起,审结39件,撤错4件,综合纠错率达到9.5%,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得到全面履行。2022年,36个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推进“党建+网络+数字化”社会治理综合体系建设,玉州区各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均完成与同级综治中心的衔接,受理矛盾纠纷4346件,成功调解4310件,调解成功率达99.17%,同时创新打造治理品牌“5A幸福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形成了依法治理乡村的“玉州模式”。
玉州区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制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坚持良法善治,持续推进规范行政执法,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推玉州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筑牢池州现代化建设的法治根基
池州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综述
(2023年2月11日)
2020年1月1日,在池州市法治史上,是一个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日子。这一天,全国首部创制性立法《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并在当年入选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业界认为,条例的颁布,填补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立法空白,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特色经验。
“滚动排查、动态销号”——建立信访隐患排查化解“一单”管理制度,将信访事项办理周期平均压缩50%以上、一次性办结率95%以上,获“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2021年,在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上,石台县继2017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之后,蝉联这项全国综治最高奖。2022年,在全省率先立法出台《池州市自建房屋条例》,获评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调查结果显示,2022年,池州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指数分别位居全省第一,营商环境工作位居全省第五名,信访工作季度总评全省第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位居全省前列。
……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以改革推动法治建设,以法治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蹚出一条具有池州特色的法治建设之路。
一、坚持党的领导,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的领导是“定海神针”。2021年以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5次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0余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重要法治工作17项;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研究法治工作60余件次。
在全省率先制定《池州市法治建设规划(2020-2025年)》《池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池州法治社会建设
实施方案(2021-2025年)》,高标准、高质量谋划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施工图”。
“我们以法治考核和督察为抓手,推动形成全市法治建设‘一盘棋’联动格局。”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已建立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盘点”机制,召开8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调度会议推动工作落实。
聚焦“关键少数”,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池州市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率先创办“一把手谈法治”电视访谈节目,创新实施“高质量发展局长讲堂”等活动,倒逼政府部门形成法治建设新思路、新举措,助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从而带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致力良法善治,全力护航池州高质量发展
一直以来,“绿色”是池州最亮丽的颜色,“名山、秀水、富硒地、好空气”是池州最珍贵的本底。为呵护这一方好山好水,池州以法治之名,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先后出台《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全省首部市级河道采砂条例《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守护绿水青山;出台《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还给市民一片“池州蓝”法者,治之端也。自2015年获授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坚持“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共制定了10部地方法规、4部规章,书写了高质量依法治市新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池州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经济提质扩量增效。
去年11月,位于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的安安新材科技公司,以产业专利质押融资1.1亿元,成为目前全市单笔最大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骄人成绩背后,离不开集中区的精心扶持。近年来,该区围绕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搭建政企银沟通桥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行动,不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池州营商环境越来越好,让我们感到很暖心、发展更有信心。”安安新材科技公司董事长刘沛峰说。
没有好的法治环境保驾护航,再好的硬件环境、再优惠的招商政策,都难以吸引企业投资发展。为此,我市频出实招:
——为企业开办审批事项做“减法”,实现20类事项110个“办好一件事”零次跑或“最多跑一次”。
——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靶向抽查、精准监管,做到既“无
处不在”又“无事不扰”。
——擦亮“‘池’久满意”营商环境品牌,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全心全意为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为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体检”,以优质法律服务,助推民营企业发展。2022年的池州营商环境工作在今年全省“新春第一会”上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
三、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你好,请将店外杂物及时清理干净,注意保持市容整洁。”去年开始,贵池区牛头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走上街头,除了对集镇主要交通路口、生活小区环境进行检查外,还深入农贸市场、商超,劝导规范经营。作为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牛头山镇组建了“1+X”综合执法队伍,以联合执法替代“多方检查”,形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执法新格局。
2022年,我市以开发园区和经济发达乡镇为试点,积极整合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等方面力量,深化执法体制改革,逐步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促进基层治理规范化、效能化。值得一提的是,池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2022年度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为政者须率先奉法。我市出台全省首个涉企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开展“三项制度”提质增效活动,大力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制定15个领域338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为行政执法戴上“紧箍咒”,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政务服务透明度往往直接影响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我市率先在全省上线运行池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规范“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务微博微信运行,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2020年以来,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927条;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5104条、微博微信发布政务信息17000余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加强制约监督,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协商民主机制,实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规范率、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大力推行审计全覆盖,2020年以来全市共审计(调查)328个单位,其中2022年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430条。四、推进法治惠民,不断提升群
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指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前不久,有群众在青阳县公安局丁桥派出所“洛家潭村网上警民议事厅”微信群内反映,在某厂区发现一老人疑似迷路,请求公安机关帮忙救助。看到信息后,民警立即前往,发现该老人下半身粘有泥垢、脸部有轻微擦伤,便连忙搀扶老人到厂区办公室暂歇,随后便联系上了她的家人。
诸如此类的暖心事,如今在池州频频上演。池州公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日常警务工作融入微信群中,发挥“网上警民议事厅”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枫桥经验”的池州实践远不止于此,在化解矛盾、调解方面,我市还规范运行公调、诉调、访调对接3类调解工作室,引领创建18个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温暖家事”“温暖控申”“温暖联调”“温暖调解”品牌;建立池州市人民调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为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力量就在身边,我市建立完善市、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743个,681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以来,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7万余件,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市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市建立基层法治建设联系点11个,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省级55个、市级155个,包公法治文化基地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去年,我市坚持依法治理,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上成效显著。全年开展乡村普法宣传400余场次,石台县法治文化长廊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包公法治文化基地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面完成安徽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08件。构建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成的大调解体系,推进501个“百姓说事点”平台建设,全年办理人民调解案件9914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向美而行,法治铸魂。法治政府建设如春雨般润泽着池州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法治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新征程上,池州将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池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让法治成为池州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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