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范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怀化市科技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加挂资源配置与管理科牌子)、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成果转化与科技合作科、科技人才与基础研究科6个科室。下辖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市农村科技发展中心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市科技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改革,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督机制;编制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和其他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牵头市级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学研结合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组织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和国内智力工作;负责省科学技术奖、国家、省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项目的实施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国家、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15〕8号)、《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怀办发电〔2018〕57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前资助和后补助的支持方式,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科技计划专项资金是市财政为支持科学研究与创新,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用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政策引导类计划和后补助支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主体活力和创造力,2020年度市级预算安排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776.97万元,其中,前资助资金199万元(2020年度应用基础研究计划24项72万元、2020年政策引导类计划6项127万元)、后补助资金577.97万元(2019年度《行动计划》第三批奖补项目261项577.9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理念,践行省委“三高四新”战略,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总揽,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度具体目标是:一是举办“科技列车怀化行”科技惠民服务活动。以“科技抗疫,创新驱动”为主题,深入怀化市乡村、学校和社区,开展科普宣传惠民生和科技服务助脱贫系列活动;二是筹建刘良院士(正清)工作站。以正清集团为依托单位,联合湖南省中医药大学、广东省中医院共同组建刘良院士院士工作站;三是切实加强基础研究。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焦目标,突出重点,集聚优势队伍,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一批基础研究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四是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选派一批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五是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奖补兑现,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通过财政资金激励,最大限度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进一步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六是加大科技行业扶贫工作力度,助推精准脱贫。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提升公民科学素养,提高科研主体自主创新能力和积极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财力增长、企业增效、群众增收;为社会培养专业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技能;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示范样板,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一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局监督与诚信部门牵头,其他业务科室配合完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二是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21〕6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评价方案,确定了绩效评价的对象、方式、内容、方法、标准、组织、工作进度、项目单位自评报告及附表格式等。
(二)组织实施
5月12日,市科技局在官网发布了《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科发〔2021〕8号)。
5月31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佐证材料,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编制绩效自评报告,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交推荐单位审查。
6月7日前,推荐单位统一提交至市科技局归口业务科室。
6月16日前,市科技局各业务主管科室对所负责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审查。
6月25日前,市科技局监督部门汇总各科室绩效自评材料,并起草形成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合报告。
6月30日前,2020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程序报送市财政局,并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泛监督。
(三)分析评价
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此次绩效自评通过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查看政策文件、翻阅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立项评审、项目实施情况等资料,采集项目绩效及经费使用数据,汇总分析以上资料及数据,得出2020年度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综合评分为92.5分,评分细则与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市财政安排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776.97万元,根据项目单位自评反馈及业务科室审核,776.97万元均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拨付至项目单位及个人,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实际到位的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776.97万元中,已累计使用729.1702万元,占到位专项资金的93.8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主要支持能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自主创新活动。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按要求拨付,采取前资助和后补助方式给予创新主体支持。同时,积极探索科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方式,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进行支持,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投入科技项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将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承担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前资助资金199万元。2020年3月3日,市科技局下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市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经项目主体申报、县级相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市政府审批、项目公示,2020年7月20日,市科技局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市科技计划(技术创新引导<含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的通知》(怀科发〔2020〕8号),并由市财政下拨项目资金。
后补助资金577.97万元。2019年5月15日,市科技局印发《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2018—2020年)>2019年奖补工作的通知》(怀科发〔2019〕13号)、《怀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2018—2020年)>2019年度相关类别奖补项目的通知》(怀科发〔2019〕14号))等申报通知,经项目主体申报、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市政府审批,2020年3月27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9年奖补项目及资金的通知》((怀科发)〔2020〕4号),并由市财政下拨项目资金。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管理方面,一是加强任务目标管理。业务科室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落实法人监督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提升其内部管理、法人负责和科研人员自律水平。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市、县两级科技管理部门实行定期调研和不定期走访相结合、书面自评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三是严抓问题整改。紧盯问题反馈及整改落实,确保项目运行规范有序。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我局注重成本控制和成本规划,要求各项目单位规范内部财务制度,提升控制项目成本意识,用好用活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2020年度应用基础研究计划24个项目实施期为2年(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其他计划项目实施期为1年,整体而言,项目实施情况良好,所有项目均已启动实施,并按时序进度推进。
(2)项目完成质量
2020年度怀化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对提高怀化市科研水平、推进成果转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我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8%,居全省二类地区前列;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从2019年的252家增加到2020年350家;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由2019年的261家发展到2020年410家,同比增长57.1%;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到350家,总量位居同类市州第一、全省第六;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稳中有进,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8%;全年技术市场合同成交总金额超过10.03亿元。2021年1月26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0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湘政办发〔2021〕1号),我市获评“落实创新引领战略等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县区和园区”,这是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继2019年后再次获省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为怀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带来了可持续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
▲前资助项目199万元
——2020年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共实施24个项目,安排项目资金72万元。重点支持在怀高等院校、市本级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组织开展相关前沿技术及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如“基于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下的口罩用生物质基纳米多孔炭吸附材料的研究”已研究出一种病毒防护口罩用的纳米多孔吸附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并申请发明专利1项,发表SCI论文2篇,培养博士1人;“怀化大峡谷石灰岩植物多样性调查及其迁地保育技术研究” 项目组已完成15次外业调查,调查植物种类500余种,布设并调查样地3个,采集植物标本500余份,拍摄植物照片1000余张,发表论文1篇,申请专利1项,选育植物新品种1个,建立示范基地1个,面积2亩,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培养科技创新人才6名; “POGZ缺失导致孤独症发病机制及基于侗药的挽救研究”项目已通过三箱实验和相互交流实验明确Pogz基因敲除(Pogz+/-)小鼠社交能力显著降低,存在社交缺陷表型,通过开场实验、明暗箱实验、高架十字迷宫实验、悬尾实验和强迫游泳实验,明确Pogz+/-小鼠存在焦虑抑郁表型,并发表论文2篇。
——2020年政策引导类计划
成功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技列车怀化行”,科普惠民成效显著。活动内容丰富多彩。2020年9月3-8日,由科技部、国家民委等11个国家部委及省政府共同主办的“科技列车怀化行”在全市成功举办。以“1+4+8”模式,分为启动式、科技服务、建言献策会三个阶段,组织了院士领衔的农业、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地质、气象等领域130余名全国知名专家和外国学者、60余名省市县科技特派员,深入全市13个县(市区)的乡村(社区)、学校和企业,开展专题讲座、科学普及、科技服务、医疗义诊、政策宣讲等300多场活动,辐射群众10万多人,呈现出科技专家大融汇、服务区域大覆盖、产学研用大联合、科普服务大收获、宣传报道大反响等特点,得到了部、省领导和社会各界好评。科普宣传形式多样。专家们深入到乡村、学校、社区和企业等开展讲座、义诊、宣教等200多场科普活动,其中专业技术培训140多场,讲座30多场,播放科教电影1560场。重点活动“科学之夜”通过现场演示、情景表演、科技互动、科学展览、VR体验等形式传播现代科学知识,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获得者、英国籍戴伟教授登上“科学之夜”舞台,这是“科技列车行”首次邀请到外籍专家参与,约8000人次参加体验。民宗、林业、地震等6个部门,市四医院等5家医院,通道县坪坦乡中心小学等4所学校分别获赠科普物资、医疗设备和教学器材,总价值达2300万元,是活动捐赠物资最多一次。科技服务成果丰硕。110多名农业专家开展现场指导162场次,解决技术难题31个,参与农民3万多人次。针对怀化茶叶、杨梅、茯苓、魔芋等特色种养及加工关键技术,23名专家分成9组深入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难题。针对黑老虎、虫茶、虫白蜡、山核桃、油茶、原料林人工栽培等关键难题,15名林业专家深入通道、芷江等县开展技术指导。市政府、芷江县政府分别与中国林科院,市科技局、市科协与上海科技馆、广东科学中心,市林科所与中国林科院资源昆虫研究所等分别签订7个战略合作协议,溆浦县与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组建山银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建言献策会上,专家们围绕农业、林业、养殖、医疗、生态、地灾监测、脱贫攻坚等领域提出200多条建议,为怀化创新发展献智献策。
成功创建刘良院士专家工作站。2020年7月11日,刘良院士专家工作站授牌暨启动仪式在长沙举行。刘良院士工作站是以正清集团为依托单位,以广东省中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为共建单位的跨省区(湘粤澳)合作的工作站。工作站将聚焦提高风湿免疫病和癌症等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水平、聚焦发展高质量创新中药产业、聚焦大湾区发展机遇,构建中医药临床研究和产业发展的高质量协同创新平台、构建适应中医临床研究和创新中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平台、构建多学科结合的高水平“产学研医”人才队伍,做好提高风湿免疫病和癌症等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水平、发展高质量创新中药产业和抢抓大湾区发展机遇等重点工作,形成院士与一个企业、两所大学的合力,企业与两所大学的合力,“政产学研”的合力,推动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湖南中医药研发水平和湖南中医药产业发展国际化水平,深化湖南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对接,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步伐。
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专项。共选派3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全市13个县市区的特色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通过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示范带动等形式,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积极防控疫情和应对瘟疫。在疫情防控中积极作为,克服不能及时现场指导的困难,利用微信、QQ等平台、视频、快手等手段进行远程指导、线上培训,助力春耕春种。在我市非洲猪瘟、禽流感等瘟疫爆发期间,各派驻养殖企业的特派员主动服务,利用专业知识,帮助企业科学应对瘟疫, 2020年为各类养殖户和养殖场挽回经济损失达300万元,得到养殖户的一致称赞。全力发展产业和转化科技成果。30名科技特派员紧紧围绕当地的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技术帮扶服务,帮助派驻点制定种养流程规范、技术标准,指导建立示范基地,引导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引进一批新的科研成果到基层进行转化,促进农业生产技术提升和农业新品种引进、推广,举办线上线下各类培训200多场次,培训人员3000多人次,为当地培养了一大批农业技术人才,培养起自己的乡土技术骨干、“土专家”、“田秀才”。巩固脱贫成效。特派员通过派驻点,直接服务24个农业企业、6个农村合作社,以点带面,通过“产业+脱贫户”的形式,建立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保持和巩固了脱贫成效。
科技助力精准扶贫。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中心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实施科技项目,促进了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增加了三江镇金龙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强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信心和能力,实现了项目支撑产业、产业引领脱贫。
▲后补助项目577.97万元
——2019年《行动计划》第三批奖补
通过启动实施“育苗行动”“固本行动”“提质行动”“金穗行动”“强基行动”,共兑现奖补资金577.97万元,奖补单位256家576.96万元,奖补个人5人1.01万元。
单位奖补中归口市科技局奖补资金36.66万元,分别为获批高企1家25万元,研发奖补2家1.66万元,人才团队1家10万元;归口市工信局奖补资金509.78万元,分别为新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家30万元,企业上云(对“上云”中小微企业进行补贴,对云服务供应商进行补助)202家20.04万元,技改奖励28家459.74万元;归口市农业农村局奖补资金15万元,为新品种1家15万元;归口市商务局奖补资金15万元,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5家15万元;归口市市场监管局奖补资金0.54万元。分别为专利授权1家0.5万元,专利年费补贴2家0.04万元;归口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共同管理的个税返还奖补资金0.99万元,为4人个税奖补0.99万元。
总体成效:《行动计划》2019年第三批奖补是对2018年全市取得的各方面科技创新成效进行的奖励。通过财政资金激励引导,2019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R&D经费支出29亿元,强度达到1.8%;地方财政科技支出8.5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803.4亿元、增加值27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16.7%;高新技术企业252家;发明专利申请量1819件;各类科技创新平台422个;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581人,引进外国专家23人;新增规模工业企业80家、服务业企业103家,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为8.5%,全省排名第四;完成技改投资122.5亿元,同比增长50.2%,位列全省第二。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再次实现大幅增长,增速均居全省第二方阵前列,较好地完成了小康、绩效考核指标任务。2019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表彰激励”。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至目前,2020年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的实施,已研究形成新技术22项,其他应用技术21项,申请发明专利5项,获得国内专利授权10项,发表论文17篇,其中EI1篇, SCI/SSCI4篇,植物新品种授权1个,出版科技著作1部,建立企业标准9个,建立示范点1个,建立产业化示范基地8个,建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培养科技创新人才350人,增加就业人数35人。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专项的实施,促进了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创新要素向创新主体集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了我市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为我市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此次绩效评价通过访谈业务科室、查看政策文件、翻阅项目计划任务书、项目立项评审等资料,采集项目绩效及经费使用数据,汇总分析以上资料及数据,得出2020年市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综合评分为92分,评分细则与计算方法详见附件。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一)建议市财政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科技经费规范化使用的督查和指导。
(二)建议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使用绩效,充分发挥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向创新集聚。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 项目监督覆盖科研管理全过程。综合运用“制度+合同+技术”的手段,将监督和评估工作融于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前,开展信用信息审核、查重、现场考察、立项公示等事前监督工作,当好守门员;在项目立项后,组织开展对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检查和督导,积极当好项目管理的裁判员,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积极开展项目验收和综合绩效评价,加强事后监督。
2. 信用管理覆盖科研管理全流程。全面实行诚信承诺制和审核制,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工作中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要求从事申报、评审、评估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严格执行《湖南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将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参与科技计划申报的必备条件,对列入黑红名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相应的奖惩,对涉及信用问题的项目予以“一票否决”,净化科研风气,构筑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 财政科技投入严重不足。财政科技投入是引导撬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进行创新的先导,能够激发引领全市进行技术创新活动。2020年,我市科技计划专项前资助资金仅199万元,仅为湘西州的1/10,衡阳市1/20,长沙市的1/50,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兄弟市州比差距过大,与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不相适应。
2. 部分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与合同书内容不一致。部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科目与原预算内容不相符,科目之间调整较大,预算调整未按程序进行;二是部分项目单位财务报销时间过长。如湖南医药学院,因财务部门12月中旬至次年的3月关账,导致项目负责人未能将已使用经费及时报账。
(三)建议
1.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优化创新环境。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优化经费投入结构,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2. 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要求,尊重规律,尊重科研人员,对与新出台政策精神不符的规定进行清理和修改,切实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增添动力。
3. 改革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周期。一般项目资金投入后,产出效果较为直观,比如基建工程花了多少钱盖了多少栋楼、修了多少公里路一目了然,所以此类项目可以按年度甚至按季度进行绩效评价。但科研项目不同于一般项目,资金投入产出有其特殊规律,尤其是一些基础研究、前沿探索项目,存在研发周期长、研究路线和方法不确定性大等问题。建议改革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周期,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结合项目验收开展综合绩效评价。
3. 探索包容创新的审慎监管制度。科技计划专项资金不同于基础建设类、民生保障类等专项资金,科研活动具有其周期性、风险性及溢出效应等特点,在成果产出、企业利润以及人才培养方面,往往是较为长期的过程,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不能在短期内产生直接的成本效益或产出效益。建议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估体系,充分考虑建立科研活动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在全社会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为创新尝试者提供最大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