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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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XX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请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A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大事,是一项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人民福祉的重要工作。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监委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质量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精准发力惩治微腐蝇贪,有效遏制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020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各类专项监督和治理活动47项,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4人。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履行“两个责任”
一是县委扛牢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坚定有力。近年来,县委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作风建设“蜗牛奖”、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层层传达责任压力,构建履职尽责工作闭环,形成县委牵头抓总、监委监督推动、乡镇部门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监委履行监督责任,担当作为执法亮剑。监委坚持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监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扶贫、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行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等,在日常监督、政治巡察、专项行动中不断加强对惠民富民、脱贫攻坚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监督问责力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从严处置问题线索,深入整治了一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作风不实、失职失责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不断提升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治理常态长效。深入贯彻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抓实工作举措,全面推进乡镇监察办规范化建设,创新推出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动态循环双重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交叉监督,全面提升基层精准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制定《关于深化精准监督推进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明确41项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监督基础。聚焦“三资”管理、扶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出台《XX县村级“小微权力”三级监督责任清单》《XX县村级“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等制度,细化权力运行流程,完善监督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发生。
(二)强化基层监督,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持续深化巡察监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政治巡察定位,进一步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上下一体谋划、联动协同,实现XX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2017年以来,共完成14轮次对88家单位和261个村(社)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4965个,整改完成率99.83%,推动解决雁过拔毛、优亲厚友、违规领取津补贴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27个;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123件,给予诫勉谈话22人、党纪政务处分32人;追回各类违规资金771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872万元。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267个,有效保障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探索推行巡察整改“五步法”“量化评估办法”等新模式,着力打造巡察整改闭环,相关做法得到省纪委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二是持续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提升群众“满意指数”。实施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积极推动村(社)治理体系现代化,探索推广“纪律学堂”、村干部廉洁履职量化管理、村级小微权力“三级监督”等特色做法,织密基层监督“一张网”,有效提升监督质效。在全县261个村(社)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充实村社廉情信息员796人,常态化开展交叉监督,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切实管牢村级“小微权力”。全面打造廉洁文化矩阵,全方位挖掘提炼具有XX特色的廉洁文化元素,培育打造了XX镇XX村X氏清廉文化、XXX乡XX村博士文化、XX乡XXX村父子御史文化等一批廉洁文化阵地,逐渐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清廉文化印记,浓厚全县“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
三是持续化解基层涉纪信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针对我县涉纪信访量相对较大的现状,由县监委主任“主抓直管”,把信访举报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全力构建统一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始终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放在首位,重点办理反映集中的农村“三资”管理及工程领域信访件,对重点领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治理,精准靶向施治。深入推行“阳光信访”“清风合议”等工作机制,提升涉纪信访的办理质量和效果,有效破解重信重访难题,全县受理涉纪信访举报量、检举控告量逐年下降。今年共受理检举控告104件,同比下降6.3%;重复举报量同比下降40%,减存量、遏增量、提质量效果明显。同时,在全市率先出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工作办法》,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2018年以来已澄清正名32人,打击诬告陷害行为2起。
四是持续推动监督数字赋能,提升发现群众身边问题能力。扎实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数字化改革融合贯通,成立纪检监察数字化改革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红色预警的快速核查,持续推动村级业务流程化、公开化、数字化,截至目前,共录入各类村级行权数据5.3万余条,查实27条,处理24人。扎实开展信访领域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试点工作,制定“特定领域治理”“信访人重复访预警”等信访事项办理监督模型规则12个,发现红色预警42个,查实27条。运用“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应用”平台,开展拆迁拆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发现征收拆迁领域红色预警119条,及时督促征收中心建立健全征收相关规章制度。
(三)强化专项治理,全力服务保障民生利益
一是动真碰硬纠治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紧盯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常态化推进正风肃纪“月亮”行动,先后对68名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追责问责。创新设立作风建设“蜗牛奖”,出台《作风建设“蜗牛奖”认定暂行办法》,围绕民生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群众关注内容,广泛征集问题线索96条,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2018年以来,县委书记、县长在全县大会上共颁发“蜗牛奖”8个,有力推动一批工程项目从“蜗牛”秒变“快牛”。“蜗牛奖”相关做法多次被央视新闻频道、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XX卫视等新闻媒体报道点赞,并荣获首届“基层清廉建设(XX)十大创新经验”,成为XX作风建设的一张“金名片”。同时,聘任22名党风政风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是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紧盯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从“小切口”入手,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部门清单式项目化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电信网络诈骗问题等23个专项治理项目走深走实。坚持精准施治、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教育、国企、医疗、人防、拆迁拆违、粮食购销等领域20余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查“小官大贪”和基层“微腐败”。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40起,推动建立健全制度12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三是精准发力惩治村干部“贪蝇”。针对我县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问题,进一步深化“室组地”联动,通过巡审联动、交叉监督、提级监督、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村一级,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聚焦低保、住房、扶贫、养老等民生领域,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快查快办工作机制,打好分期交办、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督查评估“组合拳”,严厉查处“村霸”“蝇贪”。2020年以来立案查处村干部10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人。强化村级“三资”管理,紧盯基层群众关注的“三资”方面重点、焦点问题,精准靶向施策,推动健全完善长效制度26项,持续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四是重点整治教育领域腐败问题。部署开展教育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聚焦招生管理、物资采购、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全面开展排查治理,提升整治针对性、实效性。2020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教育系统29人。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县教育局落实落细24项小微权力清单,建立清廉食堂、阳光分班等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放大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五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决策部署,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主攻方向,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共办结问题线索127条,立案查处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4个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均查实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实率达100%,监察机关立案查结率达100%。202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扫黑除恶斗争成绩突出集体;2021年被授予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紧压实。少数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仍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具体等问题,导致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甚至窝案串案易发多发,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二)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形成合力。防范和杜绝各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当前,在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过程中,部门之间沟通不畅、信息不通等问题仍然存在。例如,纪检监察部门在推动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作上还存在短板,沟通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发现问题线索渠道不多,没有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三)基层监督需进一步提质增效。虽然构建了全面覆盖、层层联动、运行顺畅的基层监督体系,但“四项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基层监督相关制度和措施执行还不够严格、干部监督本领不够高强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有令不行、责任虚置、制度空转等问题还较为突出,导致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依然存在。基层信访举报反映村干部违规承揽工程、插手工程建设、优亲厚友等问题相对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治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坚持以A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目标,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更加关注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各项部署,更加紧盯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聚焦责任落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健全县乡两级党委主抓直管机制,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监督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服务群众措施不到位,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严肃问责追究。健全完善基层监察监督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乡镇监察办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推动乡村两级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再跃升,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二)聚焦群众关切,以专项治理“小切口”做实清廉建设“大文章”。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持续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查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治群众身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聚焦群众难点堵点跟进监督,拓展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常态化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突出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推动清廉建设有形有效。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强烈信号。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三)聚焦改革创新,织牢织密基层监督网。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研究,不断推进法治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持续推进开发区(园区)体制改革,深化派驻机构专项监督工作,以“常规+自选”方式实施立项式监督、个性化监督,推动派驻改革释放更大效能。深化区域协作和一体化机制,推动“室组地”高效联动,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积极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用好基层小微权力平台,加强对红色预警的快速核查,坚持举一反三,督促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快整改、建章立制,切实以监督成效推动治理变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县监委将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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