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报告范文
师范学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报告
2014年,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建设和执纪监督,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自查材料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力度。按照《**师范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和院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在院系、职能部门实施了“一岗双责”制,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内容纳入各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学院党委书记和各单位班子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职能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监督,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及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对学院上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审计工作进行总结,专门研究部署201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审计工作会议,并对领导干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班子主要领导除在大会小会反复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还自参与设计和讨论招投标等监督管理办法,亲自安排审计项目和查办重大案件,亲自做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积极参加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分管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学习活动,对分管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并在年中考核中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分管单位民主生活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同时,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将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配备到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力度,认真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编制和办案经费,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与党委其他工作部门负责人同等职级对待,监察室主任坚持列席院长办公会,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支持和保证。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完善执纪监督,扎实推进学院惩防体系建设。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长期以来,我院坚持把“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放在第一位,积极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学院党委中心组认真开展了《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等文件规定的学习活动,并利用校园网、微博、橱窗等形式强化宣传,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党总支、党支部和每位教职工,坚持把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通过思政课主渠道、形势政策课和党团活动,坚持不懈地在各族师生中开展无神论、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四个认同”教育,开展新疆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和国家、自治区宗教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引导师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新疆大局稳定,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对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了中央、自治区和学院党委的政策决定的贯彻落实。一年来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况从未发生,有力地维护了校园稳定。
2.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2013-2017工作规划要求,扎实推进学院惩防体系建设,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对如何构建学院2013-2017工作规划做了充分的调研,对惩防体系的构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体制上,要求学院领导和各院(系)、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把关、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稳步推进院、系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畅通师生员工参与监督领导干部和各种管理工作与事务的渠道;认真落实“监督与实施分离、采管分离”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投标工作管理体制,不断强化对学院预算执行及财务决算情况的审计和基建项目与大宗物品采购项目实施的监督监察,积极促进集中采购、财务管理、工程建设与修缮工作不断规范化,防止了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在具体措施上,大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评选确定各类“奖、助、贷、勤、补”学生资助工作中,坚持“三公示两监督”、科学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不断加强对各种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使用、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和案件查处与审计工作相结合,严格责任追究。
3.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师范学院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在2013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础上,为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变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提高行政效能,2014年学院以纪检委牵头成立了7个督查组,纪检委牵头成立了7个督查组,深入基层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师生的需求及不满意的地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在年、节等关键时期学院纪检委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公开监督方式,扩大监督渠道,接受广大教职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学院党委十项规定情况及“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教学是高校的核心,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学院督查组对教师学习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及学生遵规守纪情况进行为期一年的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网上通报制度,对群众不满意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纪检委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被督查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目前,我院正在总结督查工作经验,摸索长效机制建设,为持之以恒地抓好学院作风建设、教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提供政治保证。
4.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学院坚持在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权力观、利益观和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全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逐步建立并日趋完善。2014年我院坚持把廉洁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教学计划中增加廉洁教育内容,扎实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引领校园风尚,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文化氛围,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都通过评选表彰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淡泊名利、廉洁从教、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优良学风教风。同时,实行师德评价结果在教师晋升、评奖等一票否决制。
5.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2014年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基础上,严格执行《**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师范学院公务用车规定》、《**师范学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有效制止了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为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我院坚持把《廉政准则》细化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等措施,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将贯彻《廉政准则》落实到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之中。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处级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等制度,围绕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不准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关于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通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坚持勤俭办学,强化了对干部廉洁自律的约束。
二、认真落实案件审查、案件剖析、“一案三报告”及案件通报制度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坚持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确保及时跟进中央及自治区纪委的决策及工作思路。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纪委全面执行案件审查、剖析等制度,将典型案件在年度党风廉政教育月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起到警示作用,努力形成干部不敢贪腐的心理。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探索“一案三报告”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在《案件调查报告》、《案情剖析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办案体会报告》,注重总结案件发生的规律,研究容易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环节,剖析发案深层次原因,达到了查办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警示一批干部的目的,有助于在今后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有的放矢。
三、建立办案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及文明办案制度执行情况。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结合上级关于查办案件的有关精神,为强化办案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高文明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我院纪检委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检查案件登记制度,无论是谁接受的举报和信访件,都要在信访登记本上做好记录,明确举报人的诉求、时间、联系方式等,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二是坚持案件办理的程序和原则,按照我院信访工作流程,每个案件的调查都是按照程序和原则办事;三是坚持案件分析制度,每办理一起案件,我们都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积极寻找预防的办法和途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四是坚持信访案件统计台账制度,每年学院都召开纪检监察会议,汇总并通报上一年的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做到警钟长鸣。
截止到2014年11月,学院纪检监察室共接到来信访9件,其中2件正在办理。其它信访件本着“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工作要求,纪检委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对上级转批来的信访信件,做到了查清之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回复,办复率达100%。对其中群众反映强烈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对有违纪线索但达不到处分条件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维护了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本单位制定廉政风险有关制度规定及执行情况。
(一)强化权力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规范权力运行,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2014年我院制定了《**师范学院2014年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院逐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通过查找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制定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避免了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三重一大”的要求,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自觉维护党委的核心地位,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强化了权力制约。同时强化日常监督,对用人、招生、采购等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学院和谐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相关制度的执行。一是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坚持议大事、抓大局、管方向,支持院长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落实好党委的决定。完善学院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党委工作例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更好地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民主决策作用,保证党委会议议事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在教学院(系)和行政单位分别认真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部(处)务会制度,健全了基层单位工作决策机制,保证民主集中制在基层单位的有效贯彻落实。二是坚持学院领导联系点制度。学院领导经常到所联系单位进行调研、参加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等,加强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班子成员在贯彻党委决议过程中,既广泛听取职能部门、院系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又及时向党委反馈决议执行的情况。三是不断完善对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师范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师范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师范学院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师范学院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采购招标工作的监督。四是积极推进院务、系务公开制度。要求学院和各院系重大事项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建立公示制度,各院系都建立了经费审批小组(一般三人),并定期向广大教职工通报执行情况,促进了学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了院内违纪行为的发生。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按照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党委班子成员都能参加负责单位的年终述职述廉工作,院党委、纪委坚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建议,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凡是执行党风廉政工作不力、发生违纪行为的单位,不准参加任何评优,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五、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
(一)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制度。学院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并集中统一管理全院的非税收入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医疗票据,建立购买、领用、检查、核销等管理制度,有效的监督和规范了学院收费行为。非税收入按相关政策归集,经营收入和其他收费也都按新规定增设非税项目,所有收费全部上缴自治区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学院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二)规范了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教育收费公示,实行学校收费公告制度,在校园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并设置“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在专栏和网页公示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此外,在我院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教育收费收支情况,并且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院师生员工监督,真正落实“阳光收费”。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校园橱窗等广泛宣传规范教育收费的意义、政策、措施和成效,充分展示我院坚持依法办学、从严治教、规范收费的良好形象,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三)认真开展收费项目自查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认真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全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医疗票据,建立领购、使用登记、检查和核销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实行票款分离制度。协同**州物价局对学院教育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没有发现巧立名目乱收费现象,各类收费项目均符合国家政策,有收费依据、有批准文件。学生学费收费标准一直保持2000年的标准不变,没有随意调整收费标准的情况;没有接到对教育收费的问题举报;教材费以预收形式收取,按学年“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没有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没有对学生收取各类押金;没有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明目的费用;学校没有设置账外账,也没有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严格落实执行了教育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保证了专款专用,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2014年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院本着“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把每年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都从七月延长到9月底。2014年7月,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我院召开了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会,党委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开展好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并以各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录像,通报自治区纪委和**州纪委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情况,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及时通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剖析院内案件发生的原因,以生动、现实的各种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廉洁勤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党风廉政教育月为契机,我院积极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课堂”活动,坚持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中安排2-4课时廉洁专题教育,同时积极拓展廉洁文化第二课堂,在学生党课、团课和形势与政策课中融入廉洁文化教育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廉洁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渗透力和亲和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校园氛围。
**师范学院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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