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范文
区委第三巡察组: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安排,现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18日,根据区编委《关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更名的批复》,沙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更名为沙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挂沙市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牌子,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机构为副科级公益一类单位,隶属沙市区卫计局领导,编制21名。主要承担全区卫生计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非法行为;开展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监督检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过程管理,依法查处“两非”等非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等工作。综合监督执法对象包括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4家乡镇卫生院,68家村卫生室,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5家预防接种单位及334家个体医疗服务机构。
局机关现设五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科、医疗服务监督科、计划生育监督科。现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在编在岗13人,借调区卫计局工作3人,借调参加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2人,借用区人民医院1人),退休3人。班子成员2名:局长1名(副科级),副局长1名。
2015年12月成立以来,在区卫计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区卫计执法局分别在2016年度,荣获荆州市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先进单位、荆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先进单位、荆州市汛期救灾防病应急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度,荣获全市卫生计生监督系统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先进单位,沙市区卫计系统绩效考核优胜单位。沙市区卫计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优胜单位、沙市区卫计系统职工运动会组织奖等荣誉。
二、主题责任落实情况
区卫计执法局2015年12月成立以来,在区卫计局的坚强领导下,局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书记亲自抓,支委具体抓”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出问题是渎职”的理念,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民主决策,做到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通力协作,全局一盘棋。坚持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抓党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过程中,聚精会神抓班子、带队伍、打基础、出成效,使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及时得到贯彻落实。
(一)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局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首要任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通过深入开展“党员示范”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章》和党纪党规,参加了《准则》、《条例》学习测试,使我局干部在执法工作中严守廉洁纪律,不逾越红线,唤醒顾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党章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牢记宗旨、立足岗位、实干奉献、建功立业,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信念和能力,较好地保持执法队伍的形象。
(二)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能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到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党支部会议等相关程序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严禁“一言堂”。二是扎实推进党务公开,除了应该保密的事项以外,其他事项都在一定的范围公诸于众,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对群众举报认真受理、及时答复、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向服务对象、监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四是制定完善了局机关各项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人”和“用制度管事”。六是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能够端正心态、直面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剖析自己动“真”格;开展批评直言不讳、坦诚相见,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三)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局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党支部书记负总责,科室长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
(四)强化廉政教育,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纪委通报,收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各项活动,认真参加《准则》、《条例》知识测试。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严禁违反规定乱收费,严禁索要钱物,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向监管对象推销产品。领导班子成员、科室长、一线执法人员实行廉洁承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没有以开会、考察、研讨、培训等名议变相公费旅游等行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书记亲自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各科室、队负责人同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谈心,通过及时提醒,批评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五)坚持用人导向,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局党支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坚持以德取人,以才用人的任人原则。把群众公认、能干事、有实绩的干部提拔起来,大胆使用。在讨论研究干部问题上,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和要求,严把选拔关、考察关和任用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好、懂业务、会监管”的干部队伍,并加强对中层干部履职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出现人事任用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8年以来,从新任命配备了6名中层正职,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多次选派干部参加了省、市卫计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使干部增长了才干,提高了综合素质。我局没有擅自设置职务,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带病提拔”,违规兼职的现象,杜绝了任人唯亲、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不正之风。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在推进执法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离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开展党组织活动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学的多、讲的多,但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不够,结合工作实际少,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少数党员干部对于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缺乏积极性与自觉性,存在被动学习和应付学习的现象。在开展“三会一课”时,只满足于上级要求的“规定动作”,内容和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性。在上党课环节上没有较好地结合党员队伍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倾向性问题,认真备课、上课,深入开展讨论,触及思想灵魂,使全体党员更好地接受党性锻炼。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好、质量不高。
(二)管理上要求不严, 工作标准不高。主要表现为:个别干部工作中缺乏责任感、事业心,存在上班迟到、早退问题,有部分干部存在不按规定要求参会,在办公区域吸烟等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多,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跟踪问效少,为解决执法难的问题措施不多、办法不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