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社保局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 改革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旗政府关于印发《正蓝旗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排查“放管服”改革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现将此次问题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及方面及问题
(一) 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过多过滥
1、办理企业社会保障登记时,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
整改情况:通过登录工商质监部门有关网站进行核实信息,经审核无误后通知参保单位办理人员信息录入。
2、小孩出生后,报销生育相关费用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计划生育服务证。
整改情况:整改前按照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室《关于转发锡林郭勒盟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发〔2004〕74号)文件执行,现已不需提供出生证,我局与医疗机构进行核实。
3、小孩出生后,办理社会保险卡和办理小孩的户口迁移,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整改情况: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目前无法实现信息共享,该问题还需自治区统筹协调解决。
4、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时,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5、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时,需要提供参保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整改情况:通过与民政、公安部门核实,现已不需要提供人员死亡火化证明。
6、医疗保险报销材料复杂,流程不清,要去医院打印例如结算单、病例等资料。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报销住院前急诊费用时存在,按照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盟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锡人社发〔2011〕170号)文件规定执行,本地实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目前报销药费只需提供四项内容,外地的需国家、自治区级顶层设计解决数据共享问题。
7、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还要本人到就医地社保部门盖章确认医院是否为本地定点医院。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8、医保个人全额垫付费用申请零星报销,交完申请材料后等待时间较长,能否查询办理进度。
整改情况:医疗保险保险药费需要进行医药费用录入、核算、签批。公开需报销的材料,窗口受理之日起,18个工作日将报销资金打入参保人员账户,查询电话0479-4227689,接受群众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9、办理医院报销时每次都得出具生育保险就医确认。
整改情况:经排查核实此问题不存在。
10、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缴费档次无法网上办理,必须到金融网点柜台或人社部门经办窗口办理。
整改情况:目前该功能还未开通,还需国家、自治区级顶层设计解决该问题。
11、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社保部门可通过其他渠道掌握待遇资格情况,但每年还要集中认证一次。
整改情况:整改前按照盟委办.盟行署办关于转发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盟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03〕115号文件规定执行。目前,根据盟人社局转发《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集中认证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18]170号)文件要求,通过利用手机APP、电脑生物识别等互联网自治区认证,并与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统计数据、信息比对,对高龄、残疾等进行上门认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是做好自查自纠长效机制。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成立内控检查组不定期对业务运行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有关业务股室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当中,确保权责分明。
三是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社会保险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完善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打造“阳光政务”。
四是持续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如医疗费用报支,为切实方便参保群众就医结算,提高工作效率。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对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拨款日期进行固定为每月5日—10日,医疗费用的支付、报销工作于拨款后5日之内完成。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放管服”工作,服务我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