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情况汇报范文
一、基本情况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参公事业单位,单位级别为正科级,是全旗社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承担着全旗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的开展工作。
内设机构有10个股室,即:办公室、基金财务股、稽核审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企业养老保险和待遇发放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职工医疗保险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申报登记和个人账户管理股、工伤生育股。人员编制为27人(其中:合作医疗4个编制),现实有人数20人。
二、2017年重点工作简要回顾
2017年,全旗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职工医疗、居民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覆盖人数分别达到5233人、29629人、10483人、17226人、6430人、6330人,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一是积极推进落实扩面征缴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集中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活动,通过现场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册)、一封信等形式,采取“入户宣传、阵地宣传、媒体宣传”三管齐下的全方位宣传模式,提高了征缴效率和信息数据采集率,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二是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分别达到5017.71元和2243.45元;三是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将原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办公室职能、机构、编制整体划转至我局,统一管理;四是我旗36名区内异地居住人员和56名区外异地居住人员已全部录入了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信息系统。三家“两定机构”(正蓝旗医院、原德仁堂药店、原哈中心药店)已实现区内异地刷卡。正蓝旗医院已完成自治区内、外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接口改造,正式开展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五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核定及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六是深入贯彻落实“同舟计划”,与劳动监察部门共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截止12月底,全旗建筑企业9家,其中在建2家,新建7家,均参加工伤保险且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一次性缴纳保费,参保率达100%。
三、存在问题
(一)历年欠费问题。截止2017年底,我旗三户农垦企业欠缴1996年1月至2017年12月单位承担保费本金10871.76万元。其中五一种畜场欠缴6373.77万元;黑城子示范区欠缴3101.7万元;阿尔善图牧场欠缴1396.29万元。
2017年度,五一种畜场应缴741.77万元;黑城子示范区应缴429万元;阿尔善图牧场应缴165.91万元。
(二)不能按期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因三家国有农牧场欠缴养老保险费,共有155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其中:五一种畜场2016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55人,2017年度49人。黑城子示范区2017年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27人。阿尔善图牧场2016年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14人,2017年度10人。欠费问题将影响农垦企业到龄职工不能按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存在稳定隐患。
(三)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目前,我局实有人数20人(近期调动2人,实有18人),其中:退居二线3人,领导班子3人,现实有在职工作人员12人,公益性岗位5人,社区民生志愿者5人,聘用制职工4人。社会保险工作涉及参保人员基本资料和大量的业务数据以及基金管理使用工作,各项业务工作必须做到准确详实,人员短缺问题亟待解决。业务人员兼职过多岗位致使各业务之间不能形成相互制约,不能科学设置岗位。2018年,我旗社会保险各项工作将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前准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统一等工作急需工作人员,随之业务量也不断加大,我局现有人员编制已远远不能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我旗社会保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各项改革。一是进一步巩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成果,实行全民参保数据动态实时更新,与就业部门共同做好失联人员核查比对工作(失去联系2416人),确保不落一人。二是进一步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测试库系统本地化运行调试等工作,按照单位现有在编人员,核定2014年10月1日以来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按照养老金标准,做好2016年、2017年养老金清算补发和退休人员接收工作,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准备工作,完成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系统发放信息整理工作,做好参保数据和统筹项目的核准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工作。一是以全民参保计划为契机,坚持登记与扩面并重,以在我旗新落地投产的大项目、股份制和私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以及被征地(草场)的农牧民为重点,加强与就业部门协调配合,将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及其个人纳入社会保险。同时,按照盟行署时间安排要求集中开展扩面专项行动。二是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使用系统发放,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全部依据系统发放,加强与苏木镇党委、政府对接,将农牧民参加养老保险列入考核苏木镇、嘎查村的目标任务,提高参保缴费人数。
(三)做好医疗保险经办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对我旗未进入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尽快协助做好纳入系统联网工作;二是加大社保卡制卡和发卡力度,积极与旗联社协调开通城乡居民制作社保卡绿色通道,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实现待遇支付通过社保卡发放;三是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要与医院签订协议,在开展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单病种结算(包括自治区确定的83个病种在内的共133个病种),凡在当地二级医院能开展的病种,并且符合结算的,都要纳入单病种结算;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行署制定的《实施办法》和即将出台的《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盟级统筹实施细则》、《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锡林郭勒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管理办法》三个配套文件,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清理原来两个系统造成的重复参保和垃圾数据;五是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照“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筹资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新制度待盟行署下发后执行。
(四)做好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一是落实人社部制定的“同舟计划”。允许建筑企业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交通、水利、机场等六个行业建筑施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建立按项目参保的工作机制,落实和完善全员参保、动态实名、概算提取、一次性缴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政策要求。做好工伤保险勘验工作,凡重特大工伤事故,经办人员必须出现场,实地勘验,为认定和待遇支付提供依据。二是贯彻落实生育保险盟级统筹工作,在确保住院费用按时足额报支的基础上,做好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工作,同时进一步做好盟级统筹后的经办服务工作。
(五)深化作风建设,树好窗口形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自治区、盟委的实施细则,持续开展“慵懒散浮拖”专项治理,深化窗口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及服务态度,坚决杜绝“雁过拔毛”和“三难”现象发生,着力健全完善良好窗口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