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汇报范文
一、县政府和省供销联社合作开展“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思路及内容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的要求,加快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促进贫困群众尽快增收脱贫,充分发挥省供销合作总社和县人民政府的各自优势,加强双方全面、长期、稳定合作,实现资源统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共赢,全力做好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
按照“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发挥各自在资源、产业和政策上的优势,依托供销社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行业优势,围绕试点贫困县区特色优势产业,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与合作,引导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股权形式精准投入当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靠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示范带头作用,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经济效益和规模效益,促进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二)合作内容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依托农头、发展产业、带动脱贫”原则,共同推进县域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县政府与供销集团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协议,委托供销集团对该项财政扶贫资金行使出资人权利,选择管理规范、经营良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股权投资。县政府统筹协调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贫困户积极参与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
1、确定产业精准扶贫投资企业。县政府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发展,负责选择推荐县域内管理规范、经营状态好、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型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如县域内无符合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可商供销集团推荐选择县域外其他龙头企业参与,带动本县产业发展。供销集团对推荐的企业或联合社进行实地考察后,商县政府确定。对确定的企业或联合社,由供销集团将受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进行投后管理,帮助被投资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引导被投资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实现产业带动扶贫的效应及收益。
2、支持企业发展优势产业。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双方发挥各自资源和职能优势,积极支持企业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做大做强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省供销总社所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与县域相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经济组织开展全面深度合作,支持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确保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对企业在项目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并积极争取中省其它政策扶持。县政府成立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确定企业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在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统筹各方面资源予以积极支持,并给予相应资金配套和融资支持。优先将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县级重点项目管理,推荐申报争取省级和国家政策支持。积极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社建设和发展,对产业发展中土地流转、技术和人才给予协调支持。确定的企业或联合社等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共建农产品展销工程。双方以各自资源优势为平台,共同在西安、北京、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建立名优农特产品展示直销网络。省供销社确定由供销集团负责展示直销中心的选址、联系、宣传、推介和管理,为县域内企业在展销中心提供展位、专柜,在供销在线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线上销售店。县政府负责确定牵头部门,组织当地名优农特产品进行展示直销。县政府在该工程建设前期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
4、支持为农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省供销社支持县政府为农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参与电子商务扶贫工程。支持供销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县政府合作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县政府支持县域为农服务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5、开展人才队伍建设。省供销社从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人才,分别委派到确定企业或联合社担任出资代表、高管人员,完善试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经营管理团队,参与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提升管理水平。供销集团电子商务公司帮助指导县域电子商务企业编制相关方案、开展人员实际操作培训。省供销社直属学校根据县政府需求,组织开展农民经纪人、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人才培训。县政府选派大学生村官等优秀人才到确定企业或联合社,参与协调管理,对企业或联合社发展急需人才可选派到省供销社机关、企事业单位交流锻炼。同时,积极组织贫困户等到省供销社三所学校进行培训,提高其脱贫致富技能。
(三)合作机制
省供销社领导与县政府领导双方建立高层沟通机制,进行不定期座谈研究,共商有关重大合作发展事宜,具体事宜由省供销社办公室与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联络。
(四)投资收益
根据《省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资金委托投资协议书》约定,被投资企业具备分红条件时,按照投资资金的比例,投资收益分成达到投资资金5%以内的部分,收益分红为县政府所有,由省供销集团在收益分红到账15日之内支付县政府。超过5%的部分直接为省供销集团所有。
二、工作进展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多次和省市供销合作社衔接洽谈,今年九月份,我县被省政府列为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县。随后,我县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与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供销企业集团公司衔接,积极协调推进此项工作。目前县政府已分别与省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集团公司签订了《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合作协议》、《省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资金委托投资协议书》。
三、需要解决的问题
1、以县委、政府文件下发“县现代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为了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县财政列支5万元经费,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专项办公经费。今后县财政每年列支3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现代产业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