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重点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政府乡长 ***
2016年以来,**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乡党委、乡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惠农政策,以改善民生、发展民主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致力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平台,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打造了良好的民政服务形象。
一、基本情况
**现辖14个行政村,113个村民小组,总户数4707户,总人口22564人,涉及回、汉、东乡、保安、撒拉、土、藏7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总人口3391户1650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73%。全乡农业人口21932人,占全乡总人口的97%。2017年第一季度全乡有农村低保1575户5785人,第二季度新增2户7人,现有农村低保1576户5791人。五保供养222户284人,残疾人232人,孤儿32人,优抚对象57人。全乡2013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2124户9440人,2014年脱贫568户2440人,2015年脱贫532户2411人。2016年重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24户4589人,贫困面为20.3%;截止年底,已实现脱贫217户927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20户4201人。今年计划在巩固提高寺庄、中路、韩门、关滩、赵家、郭东山6个村扶贫成果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寺沟、大坪、三台、卧龙沟4个村整村脱贫的计划,全乡预计脱贫人口2300多人。
二、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农村低保工作, 2016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568户5831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823.2408万元;低保金实行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已全部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的通知和临县府办发〔2016〕72号文件《关于全县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乡党委、乡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了农村低保“回头看”专项行动,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7户46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五保工作,共有五保供养人员222户284人。2016年,共审核发放五保资金123.4万元。三是优抚工作,2016年,全乡共为57名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办理并发放退伍补贴25.9万余元,优抚对象的各种优待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四是大病医疗等业务工作,围绕“病有所医”,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症病人的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全年共救助 121人(次),发放救助金 35.88万元;发放冬春补贴157.9万元,发放孤儿救助资金32人6.144万元。五是基层“两委”政权建设逐步加强。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乡14个村的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已全部按照州、县的换届选举程序和时限要求换届完毕,共选举产生村委会委员 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 名,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各14名。
三、主要做法
一是进一步规范基础档案资料。为了从源头杜绝和防止部分村干部在落实自然灾害临时救助资金、危旧房改造、农村低保等惠农资金时,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优亲厚友的现象,今年以来,**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由各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负责信息采集,对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监委会主任)直系亲属进行建档登记,形成“村干部亲属档案”。“档案”对农村“两委”班子中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文书、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配偶、父母、子女(侄子女)、兄弟姐妹(堂亲、表亲兄弟姐妹)、孙子女(侄孙子女)的姓名、年龄、职业、健康状况、家庭收入、是否享受民生项目等基本情况进行建档立卡,并在各村公开栏上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村干部亲属档案”由乡纪委统一建档,并共享到民政办、农经站、财政所、扶贫办等窗口单位存档,以便在拨付和发放惠农资金和民生项目资金过程中,对各村上报的花名等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违规申报、违规安排的村干部亲属,一律取消低保、危改、救灾救济等支农政策的享受资格,并追查相关村干部的责任。通过建立“村干部亲属档案”,实现了对全乡55名村干部亲属的监督监控,有效杜绝了村干部在实施民生项目中违规操作、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达到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的目的。
二是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加大因病因灾家庭的摸排梳理,做好大病(灾)贫困家庭临时救济(助)工作;对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和精准扶贫户等虽然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专项救助,做到应救尽救。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政策集中宣传。加强灾害应急处置,及时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冬春荒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为老服务新思路,努力做好老龄证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等各项为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关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的动态,及时开展救助活动,加强孤儿申报和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的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程序不够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农村低保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认定不够准确。
(二)宣传工作不够扎实,政策知晓率不高。由于当地群众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理解存在一定困难,对惠农政策和标准认定不够清楚;部分村社干部责任意识不够强,宣传力度不够。
(三)工作督查力度不够。由于乡民政办工作繁多且人员不足,很难按时督查检查到位。致使档案管理不完善,基础工作欠扎实。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要规范操作行为,注重民政工作的实际效果。一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增强困难群众的主动性和对自身权利的认识,尽可能地减少主观操作行为;二是要注重公示的实效,三榜公示的程序要完善,公示地点扩大到涉项村民小组;三是要使真正贫困而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享受到低保,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非常进入”; 四是对低保的申请、入户核查、审批公示和审核工作,应经常化和制度化。
(二)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以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群众对于民政各项工作的知晓度。部分的困难群众对民政政策缺乏了解,为此,要广泛地开展多样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工作,宣传的方式尽可能地贴近农村实际,易于接受,通俗易懂,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能够基本了解低保的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使享受对象能够基本知晓低保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民政工作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面对社会的弱势群体,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还需要相应的爱心和耐心。必须照顾到救济对象的尊严,在人格平等前提下进行救助,要避免施舍、恩赐等错误的想法及态度。
(四)加大督查接访的力度,把好监督环节关。要建立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全程跟踪监督制度,加大查处的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国家利民惠民制度良性运行。
我乡民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在“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下,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贫困、弱势群众体为重,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为我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环境。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