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见实效范文
围绕一条主线 强化四大职能
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见实效
===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关于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及改革任务清单要求,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紧扣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强力推动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见实效。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改革方向不动摇。院党组始终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主线,时刻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人员认识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正确处理政治机关和业务机关的关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革推进措施,随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推进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举措,及时向县委、县政法委报告,把讲政治摆在推进改革的首要位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院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做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来,切实做到对自治区院、阿克苏分院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心中有数”,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改革任务“心中有数”。
坚持强化以办案为中心,以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完善检察职能。院党组严格按照自治区检察院、d检察地区分院关《关于印发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从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出发,完善法律监督“四大检察”格局,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并行发展。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相结合,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地区检察分院统一部署,==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经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按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和《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分配方案,改革后,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检察职能得以完善。机构改革实施以来,院党组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着力解决公益诉讼工作动力不足、人手不够、能力不强等瓶颈问题,扫除了线索及立案空白,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以服务大局不缺位,确保做到“十个手指弹钢琴”。院党组自觉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融入全县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当中,正确处理好加快推进改革和正常履行检察职能和社会职能之间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以来,院党组落实上级院和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坚持维稳不动摇,坚持严打力度不减,在“破网打伞”、“深挖根治”上持续发力;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根据区院的统一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涉金融风险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二是继续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犯罪,从严惩处向扶贫资金、困难群众伸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立足“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干部下沉等工作,主动把扶贫帮困等社会责任融入到脱贫攻坚中,切实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做好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加强对妇女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坚持以规范办案为突破口,严格规范检察官司法办案行为。一是继续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改革。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责任体系,坚决贯彻“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修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试行)》,使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更加全面规范完善,紧跟形势任务要求,服务司法办案需要。二是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的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法院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三是强化检察官惩戒和管理。制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惩戒工作实施方案》、《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办法》(试行),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加强检察官日常考核、考评。制定《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过制定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度,促进检察官依法履职,规范办案,公正司法。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坚强有力的检察干部队伍。加强队伍建设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院党组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的必选项目,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全院检察干部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在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着重对各科室负责人选的甄别选用,确保人岗相适,把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人放在科室负责人的岗位,带动全院工作取得进展。二是强化政治标准。院党组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的首要位置、第一标准,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干警,重点加以培养,在实践锻炼中让他们尽快成长;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对工作态度积极、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成效显著的干部,在后备干部推荐、检察官入额等重大事项上给以有限考虑,切实体现正确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