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精选多篇)范文

(作者:香水百合6078690时间:2020-01-08 20:27:15)

好范文网小编为你精选了多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范文,但愿能对你的工作学习会带来帮助。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第1篇)

根据临州人大办电发[2017]27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康乐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上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全县成立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整合并充实了县级层面的管理力量,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求各乡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各村社确定了安全监管员。二是出台规范性文件。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和《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康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康乐县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康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办法》《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多套规范标准,逐步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三是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规划。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把健全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构建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等内容纳入其中。

(二)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农资打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农业生产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重点深入牛羊交易市场、乡镇集市、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田间地头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截至目前,共发放《动物防疫法》《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单行本1万余册,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册单3.1万份,制作宣传展板230块,发放产地检疫宣传单1000张。二是开办学习班培训。县农牧局举办兽药、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20期、无公害栽培技术培训班29期,培训人员5000人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年集中开展“三品一标”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化种养企业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选送工作人员参加省州级以上法律培训,有力提高了生产、经营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一是依托项目推进富硒标准化示范建设。截止目前,已设置试验3项,当归富硒试验1项,当归根腐病药剂防治试验1项,当归麻口病不同制剂防治试验1项,有效发挥了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快“三品一标”发展步伐。农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初步建立。在西南部高寒阴湿区的五乡镇建立中药材标准化栽培基地6个,其中建成膜侧当归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示范面积300亩(白王乡孙家掌村150亩,上湾乡马巴村150亩);中药材育苗基地500亩,(五户乡打门村100亩、上湾乡东沟村100亩、八丹乡叶素村200亩、流川乡苏家村100亩)总面积800亩。通过“三品一标”生产技术规程、以及各类富硒农产品种养殖技术规程的示范,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编制完成了《康乐县农业标准化生产方案》,制作了粮食作物、中药材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完成无公害产地认定3个。

(四)加强检验检测,完善体系建设。一是大力开展果蔬农残检测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全县范围内农产品市场的果蔬农残抽检,截止目前已抽检1008个样品,合格996个样品,合格率达98.8%,有效的保障了全县群众的餐桌安全。二是强化动物检疫工作。对进入牛羊交易市场的家畜逐头查证验物,做好宰前和宰后检疫登记。截至目前,全县共检疫活畜禽26.47万头(头、只),其中:牛3.62万头;羊1.4万只;猪0.15万头;禽类21.3万只。屠宰检疫牛4520头、羊8365只,禽类10万多羽。消毒车辆300辆(次),消毒活畜市场、屠宰场等场所16.8万平方米。同时,县上与四家屠宰企业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了屠宰企业负责人责任,有效提高了养殖户和贩运户的动物检疫意识。

(五)加强综合执法,严格质量安全关。一是开展农业专项执法。组织“农资打假”、“夏季百日大整治”综合执法等活动,重点对种子、农药、肥料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查处各种违规销售和使用农资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了农资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进销货台账和发票管理,并签订了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二是严把畜产品安全检测关口。建立了畜产品从养殖场到屠宰场到市场的三级监测网络体系,不断加大对畜产品药物残留、违禁药品的抽检频率,有效扩大了检测覆盖面。每季度对全县所有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尿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测,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屠宰场的动物尿样进行检测,并利用检测结果分析、预警、查处、追溯、公示。重点监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禁用药物和药物残留,确保畜产品安全。三是加强养殖环节监管。依法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了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全县养殖场建立健全了消毒制度,从源头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强化投入品监管。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户)展开全面监督检查,发放兽药、饲料安全使用告知书400余份,签订兽药、饲料诚信经营承诺书61份。另一方面严格兽药经营企业准入机制,积极推行兽药GSP制度,发放兽药、饲料经营质量管理培训资料100份。同时,加强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对辖区内的15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定期检查,严厉打击滥用、违规使用兽药行为,覆盖率达到100%。

(六)加强技术推广,控制源头污染。一是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杜绝田间地头焚烧秸秆现象,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土壤理化性状明显改善,耕地地力与耕地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大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各乡(镇)分所制定专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措施。截至目前,全县共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98头、羊36只、牛6头、狗6条,并已按要求全部上报州农牧局。三是加大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力度。以控制病虫发生危害监测为手段,利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推行精准科学施药,控制乱用、滥用农药现象。通过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病虫害暴发率有所降低,有效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难度大。执法监管保障有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域广、环节多,涉及各个方面和多个部门,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

(二)农产品规模、集约经营水平仍然较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农业生产总体上仍处于自给自足的千家万户经营方式,生产规模小而分散,产量低,产品供应期短而集中,效益差。大量果蔬需求依靠外地调入,难以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同时,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还不健全,多数农产品还没有统一质量标准,有的质量标准需要提升和完善,部分生产经营主体没有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三)技术力量少。资金投入仍显不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技推广服务、质量安全监测、执法监管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投入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同时,村级农技队伍处于瘫痪状态,乡镇、街道农技队伍年龄老化、知识退化、作用弱化,且分布不合理,县级农技队伍也存在技术推广指导针对性不强、办法不多等问题,满足不了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需求。

(四)宣传还不够深入。广大干部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之甚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认识亟待提高,重视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部分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眼前利益,盲目追求产量,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没有成为其自觉行动。

三、几点建议

(一)抓好质量安全法宣传。继续通过各种媒体,采用各种方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抓好农业标准化建设。以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为载体,以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建设和富硒产业发展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覆盖面。

(三)抓好农产品检验监测。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充实仪器设备,加强检验监测能力,提高检验检测水平。依法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计划,延伸检测区域,扩大监测范围和数量,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四)抓好农产品准入准出。依据法律确定的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加强对进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以及超市的瓜果菜等农产品的监督抽查,防止和杜绝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产品上市销售。

(五)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从严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把好农业生产源头入口。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第2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在,我就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

根据2015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区人大先后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制定出台了执法检查方案。在区人大的统一安排下,我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网格化监管。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区政府明确由农委、市场监管、海洋渔业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区农委与兽医站,区市场监管局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区海洋局与重点用海业主和重点养殖企业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二是健全监管体系。实行区包镇、镇包村、村包片的监管人员包干负责制,健全区、镇、村、企业(基地)四级监管网络,形成“层层负责、网格到村(基地)、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同时在各监管区域的显要位置予以公示,真正做到监管重心下沉、监管关口前移。今年3月,盐城市在我区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场推进会,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检测监管,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先后举办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4期、水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4期。同时创新形式,把农业法制培训由执法人员向农资经营业主延伸。

二、加强品牌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一是树立守法意识。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横幅、“12316”三农服务热线、发放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让生产者知规守法。今年以来,先后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明白纸和宣传标语8万多份。二是推广标准化生产。编发了《大丰区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通过“三点”工作法、现代职业农民培训、科技入户等多种举措,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先后开展各类培训49 期,培训职业农民 5588人,建成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32.98万亩。扎实开展农产品准出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推行上市前检测,确保农产品合格入市。三是加强品牌创建。充分发挥农业“三品”在产地管理、品牌引领、消费认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农业品牌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新申报农业“三品”73个,全年“三品”占食用农产品的比重预计将达到45%,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被国家认监委认定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被列为首批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南阳韭菜、辣根、柿子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

三、加大检测力度,推进常态化监测。一是提升检测能力。区农检站目前已有63个参数的检测资质,在盐城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全区所有镇级监管站均建有检测室,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区镇检测室实现联网联检,实时传送数据。同时,举办首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技能大赛,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二是加大检测频度。建立全区蔬菜果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加大抽检力度。区农检站每月对各镇实现一轮抽检,各镇检测站实现每周一轮抽检,每周确保有不少于15批次的速检信息实时上传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全区五个农贸市场开展检测活动,做到检测规范、上传及时、台账齐全、信息公示。今年1—10月份,全区共检测果蔬样品11163个,其中定量检测657个。三是确保检测成果。开展农贸市场检测活动,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通知下架并作无害化处理。今年8—9月,区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90个批次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对发现的3个不合格产品进行了调查处理,确保农产品合格入市。

四、瞄准突出问题,推进精准化整治。今年以来,区农委组织开展了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等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互查互评家家到活动,区海洋局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造浓整治氛围。专项整治期间,先后印发各类技术手册2万册,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画9000多张,发放《告广大生猪屠宰企业、经营户一封信》、《致广大蔬菜种植户的一封信》等各类宣传资料6万多份,在人民公园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2次,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在全区大蒜、韭菜、芹菜等主产村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立市场巡查工作机制和高毒限用农药实名购买登记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4个工作日。专项整治期间,先后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巡查执法51次、私屠滥宰联合执法检查行动3次;海洋渔业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对200多家水产养殖单位进行了检查。近期,区市场管理局还将组织对全区农贸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检查验收。三是加大办案力度。专项行动期间,蔬菜果品上,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7起(农药12起、肥料5起);生猪屠宰管理上,先后取缔私屠滥宰窝点5个,立案查处5起,查获私宰猪肉129公斤,关闭生猪屠宰企业6家、暂停1家,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

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本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稳定农产品产量,保障农产品安全,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监管责任体系,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为抓手,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扎实推进“网格化”监管、问题治理和综合执法,努力实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质量无事故、消费无投诉,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区镇常态化监测,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农药规范经营使用。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强化宣传引导、依法治质和作风建设,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台阶。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加大主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技术规划的普及推广力度,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区首批16家产地准出示范基地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积极推进农业“三品”申报和名牌产品创建,全年创建盐城市级以上品牌10个,以品牌引领农业标准化。四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突出建立红黑榜制度,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评选,评选出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弘扬典型,发挥正能量;对违法违规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常态监控。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第3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我办严格按照省农委《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常抓不懈,明确职责,很抓落实,有效地保证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心组织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的重要环节,直接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消费安全。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百姓关心领导重视。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办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年初,经研究专门制订了《关于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新农业办[2011]46号),并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开展,制订印发了《关于成立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及种子执法年工作小组的通知》(新农业办[2011]12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始终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两手抓、一提升”,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督,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采取了以下有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我办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组员;其次,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明确具体监管人员,实行“一对一”的监管;第三,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一是继续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在大力引用和贯彻执行相关国家、行业以及省地方标准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加快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标准的申报和制定,填补标准空白。今年我办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办实施国家级有机蔬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创建有机蔬菜胡萝卜、黄瓜、毛豆等省级地方标准,现已进入验收准备阶段;二是精心组织培训。突出标准化生产观念的提高和技术普及,重点组织镇级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和科技示范户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管理》等有关知识的培训,通过大力实施“标准入户”工程,结合“农民培训工程”、“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的实施,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以点带面来全面提高农民按标准生产的意识,让农民掌握标准化栽培管理的技术要领。同时发放各类培训资料近万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农业标准化入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整治等方面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规范基地生产行为。农产品生产基地应达到“三有”要求。一是有记录,按标准组织生产,督促建立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和生产记录,按规定完善生产管理档案;二是有检测,生产基地需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开展自检工作,或委托有关质检机构定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三是有标识,基地生产的产品须有包装标识,并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须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4、严格产地准出。各乡镇组织排查辖区内农产品企业和基地名单,摸清情况,对照标准认真筛选,对经筛选确定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切实加强监管。在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包装标识等方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准出制度,确保落到实处。

5、加强投入品监管。对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不出现因农资质量引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杜绝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对重点蔬菜产区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00%实行备案,督促其完善进销台账制度,坚决杜绝经营假劣农资和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同时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的规定。

6、及时沟通信息。我办及时通报农产品的抽检结果,同时,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沟通与配合,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查明问题产品源头并妥善处理,及时将情况上报,形成上下联动、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工作机制。

(二)、抓好“三品”认证及例行监测工作。

1、抓好“三品”认证和特色农产品开发。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和特色农产品的开发,积极推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截至目前为止共完成“三品”认证20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81个,绿色食品20个,有机食品3个。省级名牌农产品1个,市级名牌农产品9个,2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花生原料基地和“邵店板栗”地理标志申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中。下一步继续加强我市“三品”申报认证工作,提升我市农产品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农民增产增效。

2、完善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加强监测手段,增强监测能力,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水平,实行每周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查检测相结合。我们重点对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进行抽样检测,每月完成抽检农产品样品200次以上,合格率达99.9﹪以上。为动态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监管提供保证。

3、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今年以来,我办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本市蔬菜生产基地瓦窑、草桥、新安等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户是否按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生产中是否使用了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是否有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情况等。加大监控“三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等,坚持产地环境监控与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相结合,规范使用与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相结合,包装标识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相结合,积极打造从田间到市场的安全链条,促使获证单位普遍做到“环境有检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开展“三品”标志使用专项检查,联合质检等部门对“三品”标志使用是否规范等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制止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标志违规行为,并要求“三品”生产企业使用规范的包装,切实维护“三品”市场秩序。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经营和整治,加大对农资市场经营农业投入品违法查处力度,向经营户发放禁止经营销售禁用高毒农药告知书,并与经营户签订不销售高毒农药承诺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农药,确保农户使用放心药。加强对本区域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商户的监督检查,对其生产经营资质、经营种子品种来源、审定推广区域、质量、包装、标签等,逐一审查,并做好质量抽检工作,把好种子源头关,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好本区域的品种布办,以政府推介品种为依据,引导农民科学选种,发挥品种最大的增产增收增效作用。此外,积极处理解答农民投诉举报及生产中的问题,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严查肥料生产经营中假冒肥料登记证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复混(合)肥行为,检查复混(合)肥生产企业登记证是否有效,肥料标签内容是否完整,确保农户使用放心肥。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二、目前存在问题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施行以来,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监管职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尚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还没有引起生产者、消费者以及个别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执法检查中发现,一方面群众消费呼吁食品安全,但一些企业和农户缺乏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认识,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不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认识停留在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基础支撑较弱,检测手段滞后,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人员匮乏,制约了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难以适应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生产地环境监测、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监管、基地建设控制、流通环节监控以及设备设施的配套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投入,但没有建立有效的投入机制和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撑,应有的监督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保障。

四是分散经营实施监管困难。我市农产品生产以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为主,一家一户单独面向市场,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种植养殖、收割屠宰、储藏运输、保鲜、包装、批发零售等许多复杂环节。任何一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加上监管人员有限,实施监管很难做到面面俱到严丝合缝。

三、今后工作打算

针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存在问题,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应成立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议政府尽快解决人员编制不足和经费缺乏问题,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服务社会,造福人民。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和实际困难,今后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围绕重点,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无公害基地建设。继续完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加快完善农业标准化制定和申报,填补农业标准化空白,争取创建国家级绿色食品花生原料基地,提高我市农业标准化水平。加强培训工作,重点培训乡镇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和科技示范户,通过以点带面来全面提高农户按标准化生产意识,大力实施“标准入户”工程。

(二)、认真抓好“三品”及农产品品牌认证和开发工作。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的发展和特色农产品的开发,继续搞好“三品”认证及复查换证工作,协助企业做好优质品牌产品开发规划,指导其按照标准管理和生产。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坚持实施例行检测制度,强化证后监管。进一步完善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对我市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进行农产品定期检测工作,切实有效地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促进农产品生产的健康发展。

(四)、加大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监管。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深入普及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知识,指导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业投入品违法行为,确保农民使用放心投入品。

(五)、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级检测站项目建设。认真完成农产品县级检验检测站项目建设,在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支持下,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建成一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范文(第4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06年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要求,各县(区)也相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质性启动开展。2007年,安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中心正式挂牌成立;2009年通过计量认证,西秀区、关岭自治县、平坝县、镇宁县等也相继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其余各县(区)也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10年全市建立了21个市级蔬菜农残监测点;2011年全市建立了16个省级农残电子监控点并全部投入运行。截止目前,农业系统在全市设立了74名监管员,畜牧系统在全市设立了1838名防疫员。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做到家喻户晓,我市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区)各职能部门也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各类横幅、条幅等公益宣传广告,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单行本,举办技术培训班宣传和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2012年,全市农业部门结合开展冬春季农业科技大培训活动,共开展各类宣传和培训活动2.79万人次,发放宣传及培训材料30万多份。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更加关注,广大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认识显著提高。

(三)认真制定标准化生产体系。近年来,我市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农产品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创建了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1个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1个,成功申报了“安顺山药”、“紫云红芯薯”、“黄果树毛峰”等农产品地理标识保护。截止目前,我市共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5个、面积20.13万亩,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3个、面积8.46万亩;认证无公害畜产品89个,建立畜产品国家级标准化养殖场3个,省级标准化养殖场25个,市级标准化养殖场40个。通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减少了农药使用量,改善了产地环境,推进了乡村休闲观光农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业标准化已成为推动现代农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市农业部门、畜牧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了以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为重点的农产品抽样监测工作。2012年,全市共抽检蔬菜、水果190批次,共计抽检2440项次,抽检合格率为100%;抽检畜产品、水产品、饲料、兽药344批次,合格率为100%。同时,还重点加强对两城区“保供、稳价”速生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8个农药残留监测点共检测蔬菜样品1863个,合格率为98.34%,为市民能食用安全可靠的农产品提供了保障。在全市各大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行农残自检、挂牌公示制度,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百姓家庭。认真开展兽药清查和农资打假行动,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全市农业、畜牧部门还全面开展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瘦肉精等违禁农兽药和其它违禁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的监督检查。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市农业部门、畜牧部门先后出动执法人员5600余人次,检查市场1056个(次),检查经营户6559户(次),检查企业62个(次)。全市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诚信经营责任书”2568份。通过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有效防止了违禁农业投入品进入农产品生产领域,农业投入品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整顿和规范。

(五)初步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今年,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到乡镇的工作要求,我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快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今年8月,市编委办印发了《关于各县(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的通知》(安市编〔2012〕190号),全市各县(区)均按要求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加挂乡镇农畜产品监管站牌子,截止目前,共有83个乡镇(办事处)全面完成挂牌工作。

(六)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截止目前,我市共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20个,共发放生产记录档案6910册,全市所有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均已建立生产记录档案,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追溯,逐步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影响了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经费投入不足,检验检测设备落后,检验检测工作开展受到限制。三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还需加强。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力度还需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可靠保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市将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一是积极开展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切实抓好农资监管,落实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特别是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等违禁药物行为。

二是加大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行为。切实把农业标准化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业效益、确保农产品放心消费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坚持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与标准的实施推广相结合,规范农业行为、严格执行生产安全期制度,不断推进农业标准制定工作,切实把标准化和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到2015年使我市60%以上的优势农产品和大宗农产品均按标准进行生产。

三是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逐步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农残例行监测。到2015年全市所有县(区)全部开展农产品农残例行监测工作、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对全市开展产地环评及产品质检工作。

四是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市场准入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从批发市场、超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柜开始,逐步向全市的农产品延伸。确保2013年全市农残监测点扩大到200个,2014年扩大到300个,2015年扩大到400个。不断建立健全全市农产品农残抽检例行信息发布制度,每年对各县(区)农残抽检情况进行四次信息发布,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市农残抽检情况分析,到2015年完成全市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

五是积极培育优质农产品、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认证面积。逐年递增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在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已达60万亩的基础上,确保2013年达80万亩,2014年达100万亩,2015年达120万亩。绿色农产品基地以每年10万亩的面积递增,到2015年达50万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范本(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全市农产品消费安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1月上旬,市人大农民宗侨委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开展了执法调研。

执法检查组一行前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和县区,深入部分乡(镇)村、农业园区、种养殖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采取听取汇报、现场随机抽检、查阅相关资料,与业主、基层干部和监管员交谈、召开市级职能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了相关情况,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现就调研情况向本次主任会议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着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

(一)加强协调领导,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社会氛围。一是市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了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目标考核重点,建立完善了市级部门、市县监管协调联动机制,落实了监管责任。加强了对农资和农产品市场巡查、检查,监管单位与农产品生产经营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承诺书,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自觉性。二是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采取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累计达200余场次,发放、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明白纸和宣传标语8万多份,努力营造生产者安全生产、经营者依法经营、消费者健康消费、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体系,增强监管能力。一是完善了市、县、乡农产品质量监管(检测)、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防疫、植物检疫、水产渔政等监管机构,有监管人员143人;乡镇全部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了乡镇监管员、村协管员和生产单位信息员监管队伍,有村级协管员194名;构建了县、乡、村、企(基地)四级监管网络,形成了“层层负责、网格到村、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作用。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形成了农畜水产品、农业环境、肥料、农药等4大类216个参数的检测能力,对农产品质量监测进行全覆盖;米易县、盐边县完成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项目建设,拥有了实验室检测能力;积极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所有乡镇监管站均建有检测室,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建成了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和企业“3+1”检测能力。

(三)狠抓执法检查,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一是市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非法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保障。在全市农资市场全面禁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积极推行农(兽)药安全使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在重要农时季节,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二是严格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投入品使用检查,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四)实施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提质增效。积极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推进优势特色农业发展。一是围绕特色水果、早春蔬菜、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制定了芒果、番茄、肉牛、罗非鱼等200余项农业技术规程(规范)和地方标准,建立起了我市农业地方标准体系。二是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全市建成农业部热作标准创建园16个,示范推广面积4万余亩,辐射带动50万余亩。建成蔬菜标准园5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1个、规模化养殖场80家,6家养殖场获得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5家养殖场获得四川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国家级4个,省级2个)。成功创建为中国特色农产品(芒果)优势区,“攀枝花芒果”被评为全国“消费者最喜爱的百强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品牌价值达32.72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干部和农业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真正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我市农业生产经营主要还是以分散种养为主,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部分分散经营者在生产过程中,违反规定使用和随意添加药物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还比较薄弱。目前县、乡监管队伍人员不足,存在断层和缺位现象,一些乡镇仅靠农技站人员兼职作检测工作,村级协管人员多数为村干部兼职,监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监管难、处罚难、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农产品检测设备配备不够,乡镇一般只配备了农药残留快检设备,存在检测项目少、检不出、检不准等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到农业、食药、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监管信息没有达到互通互用,重复监管与监管盲区并存。产品检测没有达到全覆盖,不少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或未经质量检验便进入了市场,导致农产品准入准出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监管作用发挥有限。

(三)质量安全标准推广相对滞后。由于我市分散经营农户面宽量大,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实施难度大、推广力度小、实施面较窄。同时部分企业存在重拿证而轻使用、重培育而轻管理以及乱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等现象,影响了品牌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公信力。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良好氛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职责,进一步做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方法等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和生产经营者依法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消费者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各级监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及时调整和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各级检测服务站人员不足、设备简陋等具体问题,整合监管检测资源,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问题,真正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实效。探索试点在中心城区关闭活禽宰杀市场,在城郊建立规范化的活禽定点屠宰场,有效防止禽类疫情传播。

(三)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各项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地落实。逐步建立起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加大对产业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抽检力度,依法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过程监管,努力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追溯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四)高质量推动攀西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按照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突出绿色农业的基础地位,推进绿色农业规模化生产、专业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标准化种养殖场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适度规模化生产,从根本上解决分散经营的弊端。结合本市实际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全市农产品标准体系,促进农产品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第6篇)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9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去年基础上再次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综合运用了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恳谈会、汇报会等形式,采取小分队暗访、随访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9日召开动员会,集中学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安排部署了执法检查工作。9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分两组深入六县(区)畜禽养殖企业、屠宰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资门店、农贸市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等开展暗访、随访。9月17日,分别召开部分涉农省、市、县人大代表和农业经营主体业主代表座谈会。9月19、20日,深入东坡、仁寿、洪雅县(区)开展集中检查。10月12日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全市上下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一)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乡、村“四长”层级负责制。二是压实监管责任。明确各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实行“一把手”履职报告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三是建立了政策激励机制。分别设立了泡菜和柑桔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1000万元,连续出台东坡泡菜产业发展、晚熟柑桔产业发展、市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设3个扶持政策,现代农业发展势头良好。

(二)生产基础逐步夯实。一是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制发了《眉山市实施“三长制”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实施意见》、眉山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工作方案,农田、农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二是绿色生产扎实推进。全面推广水肥一体、测土配方施肥、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农作物秸秆、人畜粪便综合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实施了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三是标准化工作稳步开展。制定了首个国际标准——《泡菜<盐渍发酵蔬菜>规范与试验方法》,“微生物多态发酵解析及调控泡菜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应用”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全市标准化生产步伐加快。

(三)优势产业集约发展。一是园区引领作用凸显。以园区建设带动产业集群发展,有效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制定了《眉山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改革工作方案》,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品牌创建有序推进。坚持品牌强农之路,大力实施“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战略。

二、主要问题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作用仍然较差。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户可控散户难管”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大户”难引领。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从自身长远发展出发,比较重视生产、经销等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但仍有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业主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加之优质优价的农产品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相关利益缺乏有效联接,对“三品一标”创建无积极性,既没有做好自身农产品质量安全,更不能很好地引领“散户”。二是“散户”不易控。目前,传统式、分散于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组织形式在我市仍占50%以上,他们在生产、经销农产品过程中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加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面对点多面广监管难题,严重制约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追溯管理,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欠账不少。县级农产品检测站、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仍普遍存在“一少两缺一差”问题。一少,即人员少。按照农业农村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达到10—15人。目前,全市6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实际在岗人员共15人,其中仁寿无人员在岗。二缺,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经费缺。按照检测机构“双认证”考核标准,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应达到5人以上,且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目前我市6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共4人,其中彭山、仁寿、丹棱县(区)无人获得相应职称,东坡、青神县(区)仅各1人获得相应职称;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既无专业人员、又无专职人员。六区县2019年县级检测站运行费只有20-30万元不等,乡镇更显困窘,连采集农产品检测样本经费都没有,导致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形同虚设。“一差”,即创建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双认证”工作进度差。按照《2019年全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细则》要求,我市6个县级农产品检测站要在2020年前全部通过“双认证”,但目前仅洪雅县取得。

(三)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机制尚不健全。一是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履行差。由于受利益驱使,农贸市场开办者既是市场的经营者,又是市场的监督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市场内的农产品的抽检很随意;众多的个体户售卖各类农产品农药、化肥是否超标、是否度过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不得而知;绿色、有机等标志标识任意粘贴,以次充好,以劣充好等乱象丛生。二是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仅开展了日常监督性抽查,没有做到监督性检验检测与对农贸市场开办者严格的监管有机结合;尚未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和情况通报制,对违规违法经营惩处不具震摄。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一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一些群众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认识有偏差,对政府监管不信任;对一些农产品生产者特别是“散户”,以及为数众多的投入品经销商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针对众多的消费者,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上做得不够,传谣信谣,以讹传讹现象较为突出,社会共治氛围没有形成。二是培训的有效性不够。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尤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和一些集中连片的“散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上存在很大缺失,致使少数生产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使,违规使用禁限农药、超范围超剂量施用农药化肥、非法添加各类食品添加剂、不严格执行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建议意见

(一)坚持规模经营。一是强化主体培育。继续坚定不移地大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以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加快建设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强市步伐。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不断培育和壮大,尤其是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使之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大资金、技术、管理和产地环境保护等的投入,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真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可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品牌创建,充分发挥泡菜产业、晚熟柑橘产业、现代农业园区建设3个扶持政策的引领作用,强化农业品牌创建,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的全过程监管。二是强化带动引领。要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区域内“散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政策引导支持等方式,带动更多“散户”走上质量兴农之路。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检测体系。各县(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研究落实县级农产品检测站人员、经费保障问题,确保县级农产品检测站专业检测和管理人员达到10人以上,有稳定的运行经费。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招引,让人才招得来、留得住。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6个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站全部通过“双认证”,取得法定检测资质。二是夯实监管体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

(三)严格市场准入。在市本级和各县(区)各选择一个条件较好的大型农贸市场,试点建立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机制,以严格的市场准入倒逼产地准出。一是严格落实开办者主体责任。将农贸市场开办者对进入本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责任落到实处,规范农贸市场入口,探索将农贸市场划分为已检区和待检区,对进入已检区的农产品做到凡进必检,并将情况通过大型显示屏予以通报,引导经营者规范合法经营,促进优质优价机制尽快形成。二是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的履行。建立健全对农贸市场开办者严格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同时不断丰富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增强抽查的频率和覆盖面;尽快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打击力度,建立顺畅的“两法衔接”机制。

(四)推动社会共治。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鼓励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妥善处理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虚假信息和谣言,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二是强化系统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借助农民夜校、各种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等,不断提高各类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投入品经销商、农贸市场开办者及广大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增强,真正形成自觉和自律。

好范文网小编希望你能喜欢以上几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范文,当然你还可以在好范文网搜索到更多相关内容的范本。

word该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精选多篇)范文,全文共有21278个字。好范文网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下载全文: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精选多篇).doc》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精选多篇)下载
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