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范文
2019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我乡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环保行动,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乡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的促进了全乡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石乡位于垫江县东部,距县城31公里,东接忠县双桂镇和丰都县许明寺镇,南邻裴兴镇,西边、北边与杠家镇接壤,幅员面积32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50个村(居)民小组,人口1.7万。有小学两所,卫生院1所,邮政、农商银行各1家,工业企业5家,商贸企业4家,个体餐饮服务业13家,畜禽养殖场34家。近年来,大石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县环保局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碧水、蓝天、绿地、田园、宁静”环保行动,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抓住薄弱环节,下大气力整治环境污染问题,乡村环境治理有效,全乡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
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近年来,大石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垫江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16〕16)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了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每年都将环保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制定环保目标任务,明确环保工作责任。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环保工作由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及村(社区)按照职能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抓好环保工作,确保了环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乡党委、政府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悬挂过街宣传标语、书写岩标、在LED屏幕和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环保知识。每年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搭建环保宣传台,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
(三)齐抓共管,推进有力。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各部门、村(社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整改,狠抓工作落实。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综治办、畜牧站、派出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每年年初都组织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经发办、农服中心和畜牧站等部门对全乡的污染源进行详细普查,包括工业企业、商贸企业、个体餐饮服务业、畜禽养殖场、集镇及新村的污染源等,对普查出的污染源建立了台帐并适时进行更新和销号。目前,全乡有工业企业污染源5个、商贸企业污染源4个、个体餐饮污染源13个、畜禽养殖污染源34个、其他污染源2个(大石集镇和石良新村生活污水)。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了全乡污染源情况,为污染源的治理打下了基础。
2.切实抓好环境治理。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以各项具体措施深度治理环境污染,加大整治力度,有效促进了全乡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一是主动配合县城管局和县环保局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用地和青苗补偿纠纷。建设豹山社区、高生村、大石村污水管网10.8公里,大石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工已开始试运行,基本实现了集镇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二是抓企业污染源的治理。加强对全乡各类企业的管理,不定时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采取防治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现象。同时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规范混凝土搅拌站(场)扬尘防治措施,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大力推进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三是开展秸杆禁止焚烧工作,明确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共同负责各辖区的巡查监督,乡农服中心制定了秸杆禁烧工作方案,完善了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和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时组织村(社区)干部入户加强思想教育,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了焚烧秸杆弊多利少,危害大,多数农民群众主动停止危害环境的行为。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全乡辖区内无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发生。四是抓畜禽养殖的治理。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畜牧站和农服中心通力协作,争取县农委补助资金 285.9万元对禁养区14家畜禽养殖场顺利进行了关闭取缔,督促落实其他34家畜禽养殖业主完善了污染物治理设施,确保养殖污染达标排放,严格限制新建畜禽养殖场。五是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从2016年以来,大石乡按照全县建立的“户投放、村(镇)收集、企业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通过强化宣传、压实责任、严格考评等措施和扎实开展“康养垫江·清洁家园”“康养垫江·清洁田园”“康养垫江·清洁水源”“康养垫江·绿色村庄”四大行动,全乡农村生活垃圾、废旧农膜等白色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修建垃圾转运站1个,配备了垃圾运输车1辆,规划垃圾收集点249个,投放3立方垃圾箱体66个,发放240升垃圾桶164个、手推车100辆,建立乡村资源回收站8个,确保各村社、各居住点全面覆盖,实现垃圾收集无盲区、死角。各村(社区)开展了对所辖公共区域、公路沿线、河道、田间及农户房前屋后的垃圾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保洁人员并压实保洁人员责任,督促广大农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农村垃圾治理常态化保洁机制基本建立。六是抓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规范设置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宣传栏和隔离防护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七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对我乡境内石宝河和余马河推行河长制,由乡党委书记和政府乡长分别担任总河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河长,具体负责所辖区域的河长工作。乡党委、政府印发了《大石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了河长制度、确定了乡河长办设在乡农服中心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对全乡所有河流、水库、山坪塘等的污染治理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做到了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八是认真抓好中央及重庆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涉及全乡的环境问题分块落实了联系领导和牵头部门,明确了整改时限,各项整改工作推进顺利。九是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建立了普查工作机构,落实了普查工作办公室、人员和经费,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3.严格环保执法。通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加强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不按规定、不讲规矩、不投入治污设施导致环境受到污染的企业和个人,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严格执法,对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了县环保局进行处理。
(四) 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乡党委、政府每年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乡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环保工作的督查,对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及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年度环保目标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实行诫勉谈话,直至“一票否决”。对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三、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群众、企业负责人和私营业主环保意识不强。在环保宣传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少数群众、企业负责人和私营业主文明素质不高,乱扔、乱倒、乱吐、乱排、焚烧秸秆等不文明现象还时有出现,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二)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面宽量大,养殖业主重经济轻环保,需投入的环境治理资金及人力较多,整治的任务还很繁重。
(三)集镇原建污水管网设计较差,管网没有实行雨汚分流,污水量收集较差,导致污水处理厂收集的污水浓度达不到,处理效果不好。
(四)环保基础设施设备投入还不够,垃圾箱体、手推车、垃圾桶等设备配置还不足。
(五)乡环保工作人员与环保工作任务矛盾突出。环保工作专业性、政策性都比较强,而乡环保工作人员少且没有环保专业人员,这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和环保工作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六)村(社区)保洁人员配备不足,环境治理人员经费还很欠缺。
四、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利用会议、专栏、标语、网站等宣传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环境保护;二是利用“四·二二”世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发挥和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等手段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扩大宣传面,力争做到宣教形式多样、社会各阶层易于接受,为环保工作奠定广泛、扎实的群众基础。
(二)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县财政应加大对乡镇环保经费的投入,确保乡镇有经费配备环保设施、环卫人员和改善治污基础设施,为持续改善环境提供保障。
(三)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尽最大努力充实环保工作队伍,并积极支持环保工作人员参加各级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筹措资金,帮助解决各村(社区)环保经费不足的问题,配强配齐各村(社区)保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