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共4篇)范文

(作者:宁近时间:2019-12-12 17:13:44)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第1篇)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强河道管理综合整治,河长制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2018年3月,水利部督导检查组来我县督查河长制工作,认为我县在“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三个阶段力度大、措施好、效果好;2018年10月16日,省人大农业委调研我县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2018年度我县河长制工作在全省评为“全省河长制湖长制真抓实干先进县”,获通报表扬。现将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河长制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做到了三个到位。

1.组织体系到位,实现了“见河长”。县委县政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最高规格的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设置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形成了书记、县长双总河长制。全县共设置县级河(库)长16名,乡(镇)级河(库)长246名,村级河(库)长1144名,实现了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全覆盖。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结合“世界水日”在县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册;2018年9月7日举行了“爱我隆回、保护湿地、保护魏源湖、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并授予六都寨中学“河小青志愿者学生服务队”队旗和五十名“河小青志愿者”荣誉证书,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机制建立到位,实现了“见行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隆回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并相继出台了《隆回县河长会议制度》、《隆回县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隆回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隆回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隆回县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隆回县河长制考核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并印发到各级各单位。严格按要求设置公示牌和台帐,全县共设置河长公示牌301块,库长公示牌243块。建立了“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制,设立县级河(库)警长7人,乡级河(库)警长26人,村级警长259人,实现与“河长制”工作无缝对接,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去年以来,“河道警长”认真履职、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大水田乡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采砂案,刑事拘留2人。通过制度规范约束,各级河长严格按“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的巡河频次要求开展常态巡河行动,实行巡河APP打卡制。去年以来,全县各级河(库)长已经组织巡河(库)上万人次[1] ,其中县级河(库)长巡河(库)百余[2] 次,县河长办开展河长制全面督查3次、专项督查5次,发现问题35个,并以“一单四制”方式交办整改。同时,我县扎实编制了五条县管河道“一河一策”方案,正式编制方案已出台。安排乡镇开展样板河库的创建,确保在2019年底每个乡镇至少打造一条(段)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样板河(库)”。

3.专项整治到位,实现了“见效果”。主要开展了七大专项行动:一是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建立了属地管理的河道保洁工作体系,纳入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范畴。县城10公里河道河岸保洁由县城管局负责,安排清理保洁经费每年85万元。农村河道保洁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村级保洁员2300名,全年落实经费3500万元。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实行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市场化运作,去年建成垃圾中转站12个,金石桥镇、六都寨等25个乡镇530个村居的垃圾将得到集中收运处理,确保了生态安全。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安排补偿养殖户退养资金550万元,全县纳入退养范围的151家畜禽养殖场全部拆除到位。开展了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投入资金630万元,组织80余名工作人员,历时2个多月,对六都寨水库、木瓜山水库10万多平米的网箱和12处围网围坝全部拆除到位,水库和河流实行全面退出养殖,全面禁止网箱养鱼。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捕鱼、毒鱼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查办渔政执法案件315件,没收非法电鱼、捕鱼设备795台。目前我县水库和山塘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县饮用水源水库均达到饮用水源水质标准。三是开展非法采砂和非法砂石码头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建立了“水务交通牵头、部门配合、乡镇为主”的工作机制,安排专项经费115万元,对10 处非法采砂场、28处非法砂石码头进行整治,已拆除非法砂石码头25处,取缔非法采砂场10处,刑事拘留2人。四是强力推进“僵尸船”整治。安排专项经费312.8万元,强力推进“僵尸船”专项整治,193艘“僵尸船”全部拆解到位,确保了航运安全、行洪安全。五是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按照省第4号总河长令和市总河长1号令的要求,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和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和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决定》(隆回县总河长1号令),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我县县城自来水厂、木瓜山水库、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对全县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登记,共登记入河排污口75个,其中规模以上排污口17个,规模以下58个,生活排污口61个,工业排污口11个,混合入河排污口3个。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集中整治。六是开展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河库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生命,根据《省总河长5号令》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隆回县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河库“清四乱”(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治理整治行动工作。各乡镇按要求开展“清四乱”行动摸底排查工作和治理整治工作。乡镇摸排出5处“乱建”问题,其中3处已整治到位销号,河库面貌明显改善。七是开展湿地建设专项行动。为了加强水生态修复,我县开展湖南隆回魏源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该湿地公园总面积711公顷,其中湿地总面积458.3公顷,占湿地公园比重64.46%,是国家2013年批准试点建设,通过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建设,该湿地公园水功能区的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行政交界断面下泄流量合格率均为100%,园内湿地生物物种多样丰富,是我国南北鸟类迁徙通道给迁飞的鸟类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点,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功能。通过多年的试点建设,今年11月28日已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公园考核验收组验收。

专项行动成效明显,河库面貌不断改善,河库水质持续明显提升,河库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干净、整洁、生态、美丽的河库景象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我县河长制工作推进总体平稳,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乡镇河长制工作开展存在不平衡的问题。个别乡镇特别是村级因对政策掌握不到位,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存在处理不当,或延滞处理,还有少数乡镇因增加工作量而没有相应工作经费,从事河长制工作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二是从事河长制工作人员机构不明确。河长制工作是一项新兴的工作,需要一支稳定的队伍去探索,现在由于机构编制没有明确,人员不稳定,河长制工作能力水平难以提升,河长办标准化建设难以实现。三是巡河及监管力量薄弱。各级河长作为党委、政府主要责任人,由于还有其他大量的工作,在巡河方面难以投入大量的时间,对河库突出问题监管力度不够,履职很难到位。四是河长制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县管河道的“一河一策”已完成编制,要实施需要大量的治理资金,又加上我县河道治理工程历史欠帐多治理经费筹措难,“一河一策”将难以付诸实施或难以全面实施到位。五是社会参与、全民参与河长制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识程度还不高,还存在一些粗放性的生产生活习惯,与实现河畅水清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第2篇)

报按照省市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县紧扣黄金生产转型和旅游兴县的工作实际,以清障、治污、推进柔性治水,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现代河网水系为目标,全力以赴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潼关南依秦岭,北临黄渭洛河,地势南高北低,呈阶梯状分布,南部为秦岭山地,中部为黄土台塬,北部为黄渭河滩地。南部秦岭山区因地势变化汇集成了8条支流,中部塬区被862条支毛沟割裂的支离破碎,北部地势较为平坦,为黄渭河滩涂及一级阶地富水浅水区,全县总计有大小河流12条。

发源于南部山区的8条支流,形成双桥河、潼河、列斜沟河三大水系。其中,西峪、东桐峪、善车峪、太峪、麻峪五条南山支流在太要镇寺底村东汇入双桥河,从河南境内流入黄河;蒿岔峪、潼峪两条南山支流从南向北穿过黄土台塬,在秦东镇苏家村归入潼河于南街村流入黄河;列斜沟河位于县域西部,发源于南山峪道,穿越黄土台塬汇入渭河。北部为黄、渭、洛三河交汇区,黄河在潼关境内由北向南急折东流,河宽从4千米突然缩减为850米左右;渭河在潼关境内呈弯曲型,北岸为黄河漫滩,南岸居住着秦东镇四知村3764人,洛河在汇流区上游10公里左右处汇入渭河(仅入洛口左岸较小区域属我县区域)。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搭建有力落实班子。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我县位于黄渭洛三河交汇区和南部山区河道设障隐患多的实际,确定了县委常委和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担任境内各条河流县级河长,并落实涉水涉砂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各县级河长办公室主任。全县共落实县级河长12人、镇级河长21人,县级警长9人,镇级警长15人,村级巡管员24人,县级河长办公室7个。

二是积极推动,不断规范工作落实。4月23日印发了《潼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各级河长及其办公室职责。4月24日召开了县镇村三级河长参加的全县推行河长制暨防汛工作会议。5月15日明确了县、镇、村(社区)三级河长名单及主要任务,并进行了公示。各县级河长在5月初即开始对各自负责河道进行了巡查检查,及时处理了河流不畅不清及排污问题。同时,完成了《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河长制基层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制县级河长及办公室工作制度》及《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等各项河长制相关制度,基本健全了日常巡查监管、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是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结合铁腕治霾、环保治理、防洪保安等工作实际,着力强化对河流水系环境保护和防汛设障隐患整治两大重点问题的治理,县政府印发了水污染治理方案和土壤污染治理方案,对全县非法的采石厂和黄金企业进行了关停整顿。大力开展了南部山区河道隐患整治,建立了顺畅的废渣弃石清运机制,仅2017年清运废渣弃石50余万方。对西潼峪、蒿岔峪、太峪和双桥河寺底段进行了综合治理,初步解决了河流污染和重点区域防洪保安问题。正在按照“柔顺水势、柔养水源、清柔水质、柔承水韵、柔润水生”的总体要求,编制秦岭北麓生态治理规划和 “一河一策” 实施方案。

三、“三河口” 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黄河、渭河、洛河分别自北、西、西北流入潼关境内,在潼关北部秦东镇交汇,俗称“三河口”。按照原有的划界规定三河口在我县涉及黄河和渭河两个河长。吊桥渡口以西为渭河,吊桥渡口以东为黄河。渭河由县委书记樊正学任县级河长,黄河由县长严晓慧任县级河长。

渭河目前已完成了一期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投资1.6亿余元,累计加宽堤防4.483km,新建堤防3.32km,铺筑路面7.8km,新建堤防交通桥一座、滩面生态整治景观一处,堤顶和堤防边坡均实行了绿化美化,栽植树木1.39万余株,建设绿地8万㎡,同时修建了渭河入黄口堤顶护基工程、四知弯道控导工程、堤顶外侧排水工程等。黄河近年来在修建了七里村控导工程的基础上,又先后修建了潼河口控导、渭河入黄口流路调整两处控导工程,有效地改善了黄河对黄河南岸西段和渭河入黄口的顶冲。

按照目前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黄河、渭河的防洪问题基本得到缓解。境内也没有大的支流和污染源注入。主要任务在于提升改进。针对于此,我县结合全域旅游和维护河流生态的要求,由林业部门编制了陕西潼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由水利部门编制了潼河口水生态治理工程和渭河生态治理工程两个规划。目前正在实施八百里秦川健身长廊和裂斜沟口堤防建设工程。同时,加紧渭河综合治理已成工程的验收,积极筹建渭河生态区管理局,为从根本上保障渭河及三河交汇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划分流域,全面强化水保护与利用的管理。以流域为单元,从水之源头抓起,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倒逼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全面清理整河道各类垃圾,做到河道无明显垃圾漂浮,河岸整洁干爽,无垃圾随意倾倒、堆放点。根据排查河道的污染状况,实行标本兼治,力争明年年底整治到位,基本消除或有效缓解河道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是整体规划,系统抓好河库水系联通工程。结合潼关骨干水源紧缺的实际大力支持潼关在南部兴建新的骨干性水源工程。编制综合利用南部山区雨洪资源的总体方案,通过大小不同的工程和渠系最大程度的把水留住,使地下水资源得到补给,减少开发;满足河流、沟壑生态用水需要。今年要抓好太潼灌区的建设工作,最大限度的利用雨洪水资源。

三是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水土保持等措施,最大程度的保护和涵养水源。禁止在河道、沟壑和低洼地区倾倒废弃物。大规模实施植树造林。严厉打击在河道、沟壑内从事非法生产。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挖、乱搭、乱建。在实施双美创建等工作时,把基础设施建设与水环境整治更加衔接贯通,积极建设可排蓄兼顾的涝池,美化小环境。

四是全面推行巡查工作。强化河长巡查,基层河长通过对责任河道巡回检查,对河道发现的问题 “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要求各级河长对管辖的河道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道、河段的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限期整改。为更好的落实 “一河一档”及“一河一策”打好基础。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第3篇)

推行“河长制”,是保护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市“河长制”工作自2016年12月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总河长”、“副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在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成效初步显现。

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清镇市位于贵州省中部,乌江上游鸭池河南侧,是贵阳市所属县级市,东接贵阳的观山湖、乌当、花溪三区,西临织金县,南与平坝接壤,北与黔西县、修文县交界。全市行政区域总面积1387平方公里,下辖6镇3个乡7个社区共181个行政村。涉及河流的乡镇有6个镇、3个乡、5个社区。

根据《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乌江珠江流域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的紧急通知》(筑生态文明委通〔2016〕208号)的要求,我市于2016年12月22日下发了《清镇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乌江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方案》(清委办通字〔2016〕68号),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就在有序的推进中。

1、工作方案。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2017年3月30日,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黔委厅字〔2017〕22号);2017年5月5日,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贵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筑委厅字〔2017〕37号)。根据省、贵阳市《方案》的要求,结合清镇市的实际制定《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于6月份行文下发;13个乡(镇、社区)全部依据县级以上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乡(镇、社区)党委、政府文件印发出台了工作方案,实现河流全覆盖、无死角,明确了成员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任务。自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以来,办公室就承担起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组建了工作群,具体承办上级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文件的草拟、基础工作的开展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自河长办成立以来出简报15期、专报20期以及14条河流的情况调查、公示牌的校对安装,共开展工作调度6次,组建督导工作组深入乡镇、河道开展督促指导工作。

2、组织体系。1河长设立和公告:根据省、贵阳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实行“双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李瑞同志、市政府市长孙绍雪同志担任市(县)级“总河长”;分管生态和水务的副市长担任县级“副双总河长”;“河长”以市委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为主体,共16位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担任市(县)级河长;明确了24个市(县)级责任单位、6镇3乡4社区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各乡(镇)、社区设立“双河长”,由各乡(镇、社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1名副总河长,由1名具体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村级设立“双河长”,由村支书、村主任共同担任。我市市级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以及11个乡镇工作方案和河流名录,全部在市级门户网站和乡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和发布。(2办公室设置。成立了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市生态局、市水务局各一名副局长担任副主任,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按照省、贵阳市河长制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我市已向市编制管理部门申请成立河长制工作科,市编办于2017年10月11日进行了批复。

3、制度落实。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级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后于11月20日印发执行;2018年出台了《河长巡河制度》、《执行河长工作制度》等。

4、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河长制监督检查工作。河长制办公室加强巡查及监督工作,组建督查检查组长期开展深入乡镇河道监督检查,共下发20期《督查专报》,督促全市各单位开展辖区内河流、水库河道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效果明显,河道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5、基础工作。一是形成县级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滚名录54条;二是根据河流名录,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于4月初完成了56块公示牌的安装;各乡(镇、社区)根据安排,开展了乡(镇)、村河长制公示牌安装,目前共安装公示牌71块。三市生态局于2017年4月初按照设置的河流河段段面开展监督检查和水质取样分析工作,第一次河段54个段面和9个水源地水质水样监测已于4月27日全部现场取样、分析完成,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54个河流段面达标26个,达标率仅占48.15。通过河长制工作的开展在2017年11月开展第二次河流段面水质水样监测中还有东门河水质不达标,长冲河下游水质不稳定的情况,其余全部达标。2017年6个规模以上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排放量和排放标准合格率100%。四是河长大巡河。贵阳市9名市级河长、清镇市16名县级河长以及乡镇级河长全面开展了巡河行动。开展《清镇市水资源规划》(修编)、《清镇市水土保持规划》和《清镇市中水回用规划》编制工作,预计2018年10月完成。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10月初开展县级5条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初稿。八是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清镇市电视台每天在屏幕下方滚动播放河长制宣传标语及保护河流知识,各乡(镇、社区)、市级责任单位共制作固定墙体广告17幅和宣传标语24幅进行广泛宣传。九是全市汇编完成河流名录74条(县级以上河流名录14条、乡镇级河流名录60条)

二、切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根据贵州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黔河长办〔2018〕8号)精神,我市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强化整改:

(一)河长湖长的调整、公告工作

针对贵阳市主要领导的变动,猫跳河河长我市已于5月分进行了公示牌的更换;我市2018年人事调整不大,县级目前仅有东门河左二支流县级河长由于岗位变动,其余的都没有变动。目前,由于现分管领导已是其他河流的河长,正与政府协调明确新河长事宜,待新河长明确后立即发布公告和重新安装公示牌。

(二)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三)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完成贵阳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已完成初稿,待征求意见修改后召开专家审查会议。

4、最高设乡级河长和仅设村级河长的河湖“一河一策”方案我市已于2017年安排各乡镇、社区组织编制,目前正在编制中。

(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我市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全市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下发了《执行河长制度》、《河长巡河制度》和《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于6月我市印发了《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细化方案》。为强化工作的落实,市政府于5月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汇报了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会上明确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市政府每月常务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并在会上通报各乡镇、社区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各乡镇社区、部门联动机制,以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工作推进情况

(一)统筹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工作。

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水功能区划及纳污能力)规划》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

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指数11项二级指标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三项指标:根据贵阳市下达的“十三五”期间清镇市目标值,利用直线内插法核算,2018年我市用水总量目标值是1.945亿立方米,2018年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比2015年降幅目标是18%,2018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降幅目标为15%。按照省水利厅下发的测评方案,要求各市(州)、县提供重点工业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调查成果表,核算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所需年度总人口、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国民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由省统计局提供,指标核算机构是省水文水资源局。因此,此三项指标需到年末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确定后才能核算出结果。经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17年度此三项指标我市已完成。

目前按照省及贵阳市要求,已对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贵州水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科伦药业、贵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联塑科技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清镇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等7家重点取用水户进行2018年第一季度用水情况调查,经过统计核算其用水情况与2017年同期相比保持平稳,随着清镇市地方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较好的增长速度,我市2018年用水总量指标、万元工业增加用水量降幅、万元GDP用水量降幅预计在控制目标。

二是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经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对样本灌区实测和省水利厅考核确认,2017年度此项指标我市已完成。目前各灌区农田灌溉工作已开始,样本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实测工作由省水科院开展。

三是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经与市生态局对接,目前涉及我市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是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2018年我市应完成6家规模以上高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目前塘寨发电有限公司、三联乳业预计8月份完成创建工作,另外4家(宏博塑业、中兴南友建材、山星建材、刘妈妈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相关创建工作。

五是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率:经与发改局对接,2018年1-3月需办理取水许可涉水建设项目初步确定有1个,目前已通知业主办理,业主已回复同意办理。

六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率:2018年我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0个,已对7个进行了设置审批,另外2个(朱家河污水处理厂、站街污水处理厂)需补办设置审批手续,目前已督促补办设置手续。水晶集团生活污水处理站预计年内关停。

七是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率:目前我市应开展监测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有9个,全部进行监测,监测率为100%。

八是水资源年度工作完成率:目前无证取用水户清理整顿工作还未全部完成,我局已向清镇市水务公司下达所属乡镇水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通知,清镇市水务公司已正在开展迎燕水库至新店、王庄取水许可手续的办理,涉及各乡镇无证取水的问题可得到解决。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2018年贵阳下达的目标任务至少创建3家节水型居民小区,目前正在通知相关小区6月底报送资料。 

九是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2018年我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25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15平方公里治理任务。

(三)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组织开展清洁家园集中行动,开展河道沿线企业、群众宣传教育工作,严禁生活垃圾入河及入水源地;将垃圾处理、河道管理纳入村规民约;生活垃圾已基本形成“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所有乡镇均配有垃圾车辆和收集设施,统一将生活垃圾拖运到海螺水泥厂焚烧处理。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2017年搬迁养殖场1家(规模以上);2)全面落实禁止饮用(备用)水源地水库网箱养鱼,2017年对鸭池河网箱养鱼进行撤除,截止到目前累计拆除网箱88亩,占网箱拆除总数125.4亩的70%,其余37.4亩力争年底全面拆除。3)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上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防治病虫。4)示范推广高效低毒农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推广高效低毒农药20多个品种,提高主要作物重要病虫防治效果,减少施药次数和用药量。5)示范推广静电喷雾器。静电喷雾器施药省药40%以上,节水90%,节省劳力3倍以上。6)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控制除草剂使用对市境内农药经营户严格监督管理,每户每年平均监督检查4-6次,对部份药进行抽检,年抽检20个以上农药品种。高毒、剧毒、高残留等国家禁用、限用农药已得到有效控制,从源头上把好农业投入品的质量。三是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红枫湖保护区不符合环保政策的5家企业(红枫塑料包装、塘关灰场污染治理项目、天筑绿色墙材、正和加气、油脂化工厂)进行了拆除和搬迁。

(四)强化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1、水源保护:完成红枫湖一级保护区围墙3000米,围栏1500米,标志牌150块,警示牌32块,隔离网1.5公里,大冲村挖力组至右二村沙坡组隔离网约9公里,现已实施完成6公里。2、河道治理:一是实施红枫湖入湖7条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其中簸萝河综合治理全线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其余六条河流治理可研报告已于11月经清镇市发改局进行批复,待资金落实立即实施。二是东门河下游河道清淤工程(其中东门河主干流全线长4400米,争旗冲支流段全长2900米,娃娃桥至朱家河1400米),已于2017年3月全面完成。三是实施东门河上游段(东门桥至火车站)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1亿元,已于2017年5月动工,预计2018年上半年完成。四是计划开展中小河流(暗流河石牛坝至蔡水段)河道治理项目,计划投资3600万元,治理河道14.6118公里,预计2018年初动工。五是计划实施梯青塔湿地公园三期建设。总投资2.33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人工湿地、沿河步道、康复公园、生态修复、景观绿化等,现规划方案、红线图已完成并通过审查。3、污水治理: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启动了红枫湖沿湖128个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水水质总体达到《城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NH3-N、TP达到地表水Ⅲ类后经湿地或净化池处理后回用或排放。目前全部完成有红枫湖镇骆家桥村骆家桥一、二、三组、白泥村坝上组、站街镇杉树村大坡组、杉树村张关组、杉树脚组共7个村寨项目,其余村寨正在施工中。是实施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5亿元,现完成征地拆迁、线路迁改、平场、地勘、水电配套及主体施工,待主体验收后装修及安装设备。配套管网完成放线,已开始施工。2)东门河三年变清工程。项目总投资34760.74万元:实施娃娃桥污水处理厂和争旗冲污水处理厂建设。3)投资2500万元,实施王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已于8月22日建成,目前正在办理排污口审批手续。4)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4799.2万元,将原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一级B标)提高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现正在设备调试运行阶段。5)姚家寨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总投资17589.44万元,现厂区已建成,正在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是实施职教城污水处理项目。1)职教城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6230万元,现已建成试运行。2)职教城西区分散式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省水利水电职业学院、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贵州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5个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移交贵州科林净达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运行管理;贵州(清镇)职教城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工程(职教城西区安置房二期)、(贵州财政学校)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五)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市生态局加强清镇市公益林监管,全市公益林总面积49.57万亩,每年补助资金510万元,2017年以来共补助资金1020万元;水源涵养林建设2017年新增3.55万亩。

市生态局实施红枫生态体育公园建设。在清镇市青龙村东门河左二支流两侧,规划面积630.69亩,主要总投资1.6亿元。公园建设前该区域大部分为荒地,左二支流成自然状态。主要对左二支流进行河底清淤、生态驳岸建设,并在两岸种植柳树、水杉等植物进行净化美化,目前项目还在实施中。

(六)加强水域岸线及河道挖沙采石管理工作。

1、配合省河长办开展猫跳河、乌江干流鸭池河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2、配合贵阳市开展贵阳市级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3、针对清镇市5条河流正在开展《清镇市河湖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划定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

(七)严格执行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及制度工作。

我市按照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防洪影响评价制度、河道管理保护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规定规范相关建设行为等工作。

(七)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工作。

开展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自2017年4月以来,我市组成河道监督检查组,长期坚持深入河湖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开展调查,并形成法律文书;同时对河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曝光和下达整改通知,自综合执法检查以来,出具执法文书9份、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通过复查全部整改。

(九)加强河湖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

我市明确了河流保洁人员133名、市(县)级义务监督员33名,乡(镇、社区)、村级义务监督人员76名,为实现长效监督保洁提供了保障。

(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根据省、市级工作安排,为统一信息平台建设,明确由省统一开发,待省、市平台建设完成后,地方直接运用。

四、各单位工作情况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工作较好的单位有站街镇、卫城镇、新店镇、新岭社区、红塔社区、水务局、发改局和财政局等单位

从资料报送情况看:按照《关于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的通知》要求,结合《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清镇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各乡(镇、社区)和各市级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及时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QQ群号为:694052050)”。一是各乡(镇、社区)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河长制工作旬报(上、中、下旬)三期,各乡(镇、社区)均按照要求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但是部分乡镇未及时拟写工作动态简报上报。二是各市级责任单位每月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和工作动态简报至少1期,可是,部分市级责任单位不重视河长制工作,至今未安排专人加入“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也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生态局和商务局;部分单位安排人员加入了“清镇市河长制工作群”,但至今未按要求报送资料,主要是交通局、文广局和国土局,部分单位资料报送不齐全。

从工作开展及环境卫生情况来看:自河长制工作以来,全面开民清河清岸行动,大部分乡镇都认真开展河湖保洁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部分乡镇还存在形不成长效管理机制,河湖保洁突击性情况仍然突出。如麦格乡、犁倭镇。麦格乡河道特别是沿河流周边有村寨的河道长期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垃圾转运不及时的情况。犁倭镇河溪洞养鸡场环境卫生没有得根本解决。

从河长巡河情况来看:乡镇级河长巡河没有得到较好的执行,在各乡镇报送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河长巡河、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措施的情况出来。这是普遍的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流沿线村寨较多,村寨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大部分生活污水都未经处理直排入流河,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是由于河道治理跟不上,部分河道护堤、拦河坝垮塌,部分河道淤泥堆积,河道两岸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人员难以深入管理,沿河两岸绿化不足,河堤杂乱,需加快河道综合治理力度;三是河道保洁经费困难,配备的河道管理人员补助不能有效保证,队伍极不稳定,河道保洁管理不到位。四是河湖保护上级下级联动没有得到充分的调动。

六、下步工作建议

为切实开展好河长制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及措施:

一是各包保单位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及时熟悉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按照《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清委办通字〔2017〕53号)文件要求,了解、掌握单位包保河流的基本情况,安排专人抓、专人管,及时与贵阳市包保单位进行对接,形成合力开展工作。

二是做好各级河长的参谋助手。认真执行《清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执行河(库)长工作制度》,当市级河长待定期间,相关工作由市级执行河长(河流包保单位主要负责人)代管。平时按照《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要求,结合市级河长的时间每季度开展巡河不少于1次,并建立巡河台账;对责任河流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及时报告市(县)级河长;组织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的建议,提请河长明确问题督查整改意见后,拟定措施台账;做好问题措施的跟踪落实,建立落实台账;将巡河情况、问题的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形成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并附以上台账,于每月20日前报清镇市河长制办公室,便于河长制办公室及时将情况录入国家级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同时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河(库)流经(所在)乡(镇、社区)、村及责任单位,召开责任河(库)的管理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沟通河(库)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是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两代表一委员”所在的岗位、居住的处所及附近河流等的实际,制定出《清镇市推行“民间河长制”实行河湖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在6·18生态日之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下发,力争所有河流有民间河长全覆盖,切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是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和联动全面落实市(县)级河长的领导责任,乡镇村级河长的主体责任,联系单位的具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村组干部的巡河责任,做到责任到乡镇村组、到人。建立大流域、多乡镇、多部门联防协调机制,综合整治河流污染和环境治理工作。

五是结合“一河一策”开展管理保护活动。“一河一策”编制完成后,各相关单位及乡(镇、社区)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流健康的行为发生。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各乡(镇、社区)、包保责任单位要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堰管护的良好氛围。

七是加强督查督导切实推进工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政府督查办、市河长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第4篇)

尊敬的易志隆副主席,各位领导:

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沐川检查指导我县全面落实推行河长制工作,我代表沐川县河长办就沐川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河流均属岷江水系,集雨面积大于50km2的河流14条,即:大渡河、罗叶溪、马边河、八一沟、凤村河、中桥沟、洋溪河、张坝河、双溪河、沐溪河、富溪河、龙溪河、商州河、同福河。集雨面积大于100km2的河流6条,为大渡河、马边河、洋溪河、沐溪河、龙溪河、罗叶溪。中型水库1座为金王寺水库、中型灌区1座幸福堰灌区,其余为乡镇河流,其中省管河流1条,市管河流3条,县管河(库堰)12条。河流长度共354km,总流域面积1561km2。

全县除马边河、龙溪河、沐溪河外,其余河流的特点是河道弯曲迂回,流量随降水变化而变化,水系发达,水源丰富、水质较好。三条河流和其它80%的小河流扬程低、切割深、农田扬程高,不利灌溉。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中央决策、省、市级部署贯彻情况

我县自省市下达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文件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于5月15日参加了全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电视大会。所有县级领导、50名县级各部门负责人,19个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参加了会议。会后立即召开全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会议,县委书记鲁力就全县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会后,各乡镇迅速召开镇村干部会就有关精神进行了传达,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县委、政府领导对河长制工作批示达25次以上,县级河长召开河长制相关会议10余次,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传达到最基层。

(二)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县委县政府结合沐川县河道管理实际,2017年4月10日,中共沐川县委办公室、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沐川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主体目标、实施范围、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和保障措施,落实了16条县级河流的县乡村三级河长以及联系单位,成立了总河长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了成员单位,并结合实际对河长制工作的六大任务进行了细化。19个乡镇根据县级《工作方案》于2017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19个乡镇工作方案中全面落实了乡、村两级河长,成立乡级河长制办公室。

(三)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全面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全县共落实167条河流(含12座水库、4条堰渠)的县乡村河长,其中县级河流16条,乡镇级河流 151条,共设立县级河长23名,乡级河长199名,村级河长366名,并于6月在绿色明珠网公示。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任副组长的“沐川县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总河长办公室,设立鲁力书记、余斌县长为总河长,副书记严勇、常务副县长张强为副总河长,常务副县长张强担任总河长办公室主任。4月10日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在县水务局,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我县因今年脱贫攻坚,冻结人事转移,因此尚未落实编制,但安排县水务局下属幸福堰管理站调配3人至县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工作经费经县水务局请示,县政府批示已全部解决,不足部分已纳入2018年预算中。河长制办公室组成部门责任分工明确,组织协调得力,县级16条河流(库堰)25个河长公示牌和各镇乡河长公示牌已于6月30日前全部安装完毕,对河长工作职责、管护目标、河流概况、举报电话等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县级河长经过两次集中调研,梳理了所管河流的基本情况、找到了存在问题和制定了初步治理措施。

(四)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

制定了河长制会议制度、联系单位工作制度、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制度、基层“河长”巡查工作细则、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验收制度。

严格执行“县级总河长1月1巡、县级河长半月1巡、乡河长1周天1巡、村(社区)级河长2日1巡查”,河长巡河和乡、村有效结合,巡河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五)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

建立了巡河日志,县、乡、村各级河长对发现的问题均作了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事一办”,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做到交办、督办有整改结果或对整改未完成任务有追踪。巡河台帐制定规范,有河长巡河签名或授权委托手续。利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微信公众平台与网民进行网络对话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共受理信访件4件,其中乐山转办4件、自办2件,办结率达100%,答复均为满意。强化河长制工作宣传,制定了《河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建立了县、乡信息报送体系,撰写信息3篇;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工作群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各级河长和河长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6次,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

(六)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并落实河库堰名录167条(含12座水库、4条堰渠),建立了一河一档。按照中央和省市河长制工作和县总河长的要求,我县县级河长在5月、9月集中开展了两次一河一策的调研,并编制完成了沐川县县级河长一河一策调研报告。

我县尚未建立河湖信息管理平台,但已和相关信息技术公司联系,将生态下泄流量监测、排污口监测与河湖信息管理平台结合建立。

(七)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1.水资源保护。用水总量得到控制,2016年目标值0.5101亿立方米,实际用水总量0.51亿立方米;用水效率明显提升,2016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实际下降6.72%(87.4立方米),16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44.2立方米),2016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0.465;入河排污口总量明显下降,2016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2017年沐川县拆除了1247小火纸厂,并对禁养区养殖厂进行了拆除和搬迁,水质大幅度提升。

在沐溪河二级支流芹菜坪洗脚溪(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隔离防护网,安装10个监控摄像头,实现监控全覆盖,更换了所有破损的保护区标识,搬迁了一级保护区内的4户农户,控制周边生活污水、种养殖污染。完成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资源论证报告,划分水源地保护区,在2017年底前完成工程性保护措施。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我县已于今年9月于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合同,对全县16条主要河道进行测绘及河库范围划定,由于是与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同步实施,所以进展较慢,预计明年上半年能全部完成。我县今年对河道清淤疏浚共15km,对沐溪河县城范围内非法在河道内种植庄稼作物等进行了多次清理,有效保护了河道范围。在执法巡查过程中,主抓河道非法采砂,共取缔非法堆砂场1处,撤除停建涉河建筑2处。

3.水污染防治。我县落实专项小组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做到了“一个一致”、“两个到位”,即与水利普查数据一致,水功能区范围的排查到位、发放排污许可证的统计到位。县水务局负责核查排污口的设置情况和上报相关数据,县环保局负责清理已发排污许可证单位的排查,县发改经信局负责重点企业排污口的排查,县住建局负责乡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的排查,县农业局负责规模以上养殖场(存栏达到百头以上)和屠宰场排污口的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业紧密配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通过多次核查,我县共清理入河排污口40个。水利普查核定的规模以上工业废水排污口2个(无变化),无规模以下排污口,排查38个新增排污口,对排污许可证已过期或者企业已停产,但排污口仍然存在的实行封堵。6月底,全县1247户土法造纸作坊已经全部关闭,彻底解决了土法造纸作坊污水直排入河污染源头。7月底,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户)55户、限养区养殖场(户)93户关闭(搬迁)工作,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控制了养殖污水直排入河。同时,严格落实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治理措施,督促加快整改,做到达标排放。通过对排污口的核查、封堵,以及小造纸厂关闭和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闭,全县河库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4.水环境治理。我县城区河道由县城管局负责每天专人专船打捞,马边河在五月爆发蓝藻和浮萍,我县武圣乡、凤村乡、利店镇、舟坝镇、杨村乡、黄丹镇耗时2个月,落实环保专项经费50万元对舟坝库区打捞清理浮萍、蓝藻、水葫芦和生活垃圾。由水务局牵头于2017年6月13日在武圣乡、凤村乡放养鱼苗4654公斤,约60万余尾用于生物防治水环境。

5.水生态修复。我县持续推进水生态建设,重点放在马边河、沐溪河和龙溪河。加强水资源的生态调度,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全面摸底,制定了整改方案;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涵养区等典型生态系统建设,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成果,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7.34%;积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建成沐川县醉氧公园、幸福新城区湿地公园等重点项目,2016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0平方公里。

6.执法监管。我县农业、公安、水务、交通组成了联合执法组,主要对开展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和偷砂盗砂等非法采砂行动。通过联合执法打击下,河道电鱼毒鱼和偷砂盗砂情况得到了明显遏制。

四、存在问题

1.资金投入量大。通过梳理,各条河存在的问题都很多,仅沐川关小火纸厂一项就需投资4000万元。我县为乌蒙山区贫困县,为2017年脱贫摘帽已用尽财政资金,请市河长考虑我县具体情况,给予解决一定的市级河道治理资金。

2.河道巡查管理还有不足。由于今年我县脱贫摘帽,河道巡查管理精细度还不高,发现的问题还没有及时解决等。

五、下步工作

(一)建立协调机制。建立县级协调机制,在县级总河长的领导下,建立沐溪河、龙溪河、马边河三大流域内多乡镇、多部门联防协调机制,综合整治河流污染和环境治理工作。

(二)落实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县级河长的领导责任,乡镇村级河长的主体责任,联系单位的具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村组干部的巡河责任,做到责任到乡镇村组、到人。

(三)包装治理项目。根据河流四个清单,有关部门对应国家省市政策,规划包装治理项目,上报争取落实流域治理资金。

(四)继续实施四大行动。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相关单位要在“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四张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区域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马边河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堰管护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督导。县委、县政府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县委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办、县河长办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查,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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