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3篇范文
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一
逢3逢8的年份是经济普查年,本次普查从2018正式开始。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的统一部署,2018-2020年期间开展“四经普”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普查准备阶段、单位清查阶段、普查登记阶段、普查资料开发阶段,业务流程主要包括13个环节。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包括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和培训等工作;单位清查阶段主要包括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等工作;普查登记阶段主要包括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等工作;普查资料开发阶段主要包括普查数据评估、共享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与普查总结等工作。
一、区经普办工作执行情况
面对此次普查登记时间紧,入户难度大,填报指标多,基层统计力量不足,录入系统不稳定等新挑战,区经普办在市经普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按照国家经普方案的要求,坚持以科学统筹、强化督导,细化任务为工作主线,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围绕夯实普查基础、建立工作机制、抓好重点环节和数据质量、提前谋划普查数据衔接等核心环节开展普查各项工作。工作开展重点如下:
(一)主体责任明确
1.区委区政府认真履职。宝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经普工作,于2018年5月印发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宝府〔2018〕18号),正式启动了我区“四经普”工作。并于2018年8月印发《关于成立深圳市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时机构〔2018〕16号),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39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经普领导小组。
期间,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多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普查登记中遇到的各种问题(PAD采购)并到普查一线检查指导。在普查初期,区政府召开了宝安区“四经普”动员会暨启动仪式,会上与各街道签订了《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责任书》,明确了各街道普查机构的职责;在现场登记阶段,组织10个街道在西乡召开现场办公会,检查经普数据审核工作和街道监督人员履职情况,在会上,专门强调各街道要切实履行职责,强抓经普数据质量和加强对统计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在普查登记后期,专题听取了“四经普”工作成果初步情况的汇报。
2.区经普办履职情况。2017年8月区统计局参照市统计局做法成立了区“四经普”筹备工作组及其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深宝统〔2017〕26号),统筹前期有关工作。2018年9月印发了《深圳市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内设工作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深宝统〔2018〕39号),成立区经普办,“四经普”正式启动以来,历时10个月,完成了普查机构的建立、普查方案的制定、专项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等阶段工作,目前我区普查数据已通过国家、省、市的验收。期间,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们坚持以科学统筹、强化督导,细化任务为工作主线,围绕各阶段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建立工作机制,有力推进报表审核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筹安排到位
1.制定整体方案。在普查登记阶段,区经普办按照《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做法,制定了《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深宝经普办〔2018〕10号),明确登记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时间安排等,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2.及时安排工作任务。结合不同时期工作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下发《关于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工作初步安排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8〕11号)等5份正式文件,做到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三)把实事求是贯穿于普查始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少报漏报——“两防”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增强“两防”能力,实事求是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确保经普数据客观、真实、准确,一是区党政领导在各种统计、经济会议上多次强调要实事求是,决不能弄虚作假;二是紧紧围绕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这一核心,区经普办在区、街道经普会议、培训中,都强调要区、街道经普办和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经济普查方案,严守纪律底线红线,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三是加强“两员”业务培训。制定《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业务培训方案》,采取分层培训方式,由区培训街道,街道培训“两员”的方式进行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在清查、普查阶段,区经普办开展了单位清查业务、普查综合业务、依法普查等35场培训,进一步强化“两员”队伍业务素养和职业操守。
(四)发挥区各专业统筹指导作用
“四经普”工作要求高、专业性强,普查对象分布广,区经普办各专业紧紧围绕普查各环节工作要求,靠前统筹指导,出台各专业数据审核要点和审核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13号)等文件,全力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并指定专人及时、主动为一线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答疑解惑,对区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至省、市经普办,并及时转发和告知街道普查机构上级普查机构的问题解答。
1.建立三级联审、联检。建立普查员、街道办、区经普办数据三级联审制度,以“防少报漏报,防多报虚报”为原则,通过日常检查做好数据监测,分行业、分地区监测、评估普查登记进度及数据变动情况,不定期监测、评估填报不完整、奇异值等情况,做好纵向横向数据比对分析,与历史数据比对、跨行业比对、跨专业比对,以便于及早发现异常现象,查摆具体原因,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2.加强数据评估。分行业、分地区每日监测、评估普查登记进度,每周监测、评估系统审核错误清单变动情况、主要经济指标汇总数据变动情况等,不定期监测、评估填报不完整、奇异值等情况,做好纵向横向数据比对分析,与历史数据比对、跨行业比对、跨专业比对,及早发现奇异值并下发各街道核实修正。为落实市经普办下发的《关于印发深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的通知》(深经普办字〔2018〕3号)及有关会议要求,根据上级各专业下发的拟增加值查询模板,形成疑似错误清单并下发各街道核实修正,确保我区普查汇总数据总量与结构衔接。
3.提早部署集中审核工作。针对2019年5-6月普查数据集中审核阶段,上级将下发的大量查询任务,核查工作量大的问题,在4月24日普查数据汇审会上,区经普办明确要求各街道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普查数据修改操作流程,核实核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修改流程规范、真实准确。上级累计下发的各类审核错误清单6.4万条,其中5月份5.9万条。5月13日系统审核强制性错误1302条、核实性错误6.3万条;至5月31日,系统审核强制性错误0条、核实性错误9292条。
(五)加强监督管理
1.规范入户登记流程。下发了《关于做好宝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1号)及《关于明确普查员入户登记行为规范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6号)等文件,要求各街道经普办严格流程、实地登记。普查员必须亲自到调查对象生产经营地,完成现场定位、数据采集、普查简表签字确认等工作,同时要求做好行走记录台账,确保入户登记全方位覆盖。
2.规范录入审核流程。下发《关于做好宝安区“四经普”普查数据审核修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切实做好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台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数据录入审核流程规范,要求现场执行数据审核,数据修改应经普查对象确认及报批后在平台上进行修改,并保留审批手续、修改依据、修改记录、修改台账等可追溯、可查核的资料。
3.开展质量抽查。制定了《宝安区“四经普”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分别于3月上旬、4月上旬、4月下旬、6月上旬,区经普办统一组织对各街道开展质量抽查,并按照上级事后质量抽查要求开展核查,对抽中普查小区普查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抽取部分单位检查主要指标的填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报表数据与系统录入数据一致性。在抽查过程中把规范普查流程、严禁弄虚作假作为必查项目之一,对抽查、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关于做好“四经普”数据质量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29号),要求各街道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有效控制数据质量。
4.区经普办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监管。为解决基层统计力量不足的问题,各街道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2018〕35号)要求,采用了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用“两员”。一是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四经普”登记阶段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深宝经普办〔2019〕4号)文件要求,2019年春节前后,区经普办督察组分别到各街道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督促各街道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管,严格按照普查方案流程上户登记,并做好相关台账和日常质量抽查工作;二是2018年10月22日、11月11日、2019年4月24日、6月13日,区经普办四次约谈了四家服务外包公司的负责人,传达市经普办有关会议及文件的精神,要求各街道加强对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管,明确各服务外包公司要确保“两员”足额到位,并严格按照“数据真实、不重不漏”的要求,做好经普数据质量自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
(六)完善监测机制
1.每日一报,监测进度。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新形势,区经普办在经普工作开展以来就组建了督导队伍,跟踪各街道任务落实,帮助解决责任街道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建立日通报制度,以“每日一报”形式,及时掌握各街道工作进度,就每日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解决。
2.每周例会,专题研究。每周汇总分析全区数据整体情况,并在局周例会和经普周例会评估分析数据情况和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在普查登记的冲刺阶段,将各街道经普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下发,主要内容包括:登记进度、主要经济指标户均情况、分专业汇总数据等,确保各街道按时保质完成普查登记工作阶段任务。
3.加强监测,集中审核。根据国家普查方案的要求,各级普查机构5月份开始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并逐级下发大量的审核清单。区经普办根据数据逻辑关系,利用系统审核功能,结合上级下发的审核要点和审核清单,定期汇总监测各街道数据核实情况,督促并指导各街道审核修改要注重流程、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按照强制性、核实性、可忽略性要求对发现的各类疑似错误逐一审核, 对核实无误的,在系统上填写情况说明。
(七)宣传普及到位
1.制定宣传方案。区经普办和区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并成立“四经普”宣传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全区三年的宣传预算就多达162万,是历次大型普查之最。
2.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共交通、微信微博、LED户外广告等,多方面、全方位进行经普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例如:在宝安商业最为发达的壹方城商业区LED屏循环播放经普公益宣传片;在《宝安新闻》栏目开设《经普工作人员的一天》节目;在宝安日报开设“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栏等。目前,共编印经普简报18期,在微信微博宣传报道15次,各类报纸刊登报道7次,电视广播宣传报道170多次。
二、各街道“四经普”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深圳市宝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临时机构[2018]16号),各街道经普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普查人员、经费、办公设备及场地等保障工作到位,认真做好本街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各物管公司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
落实人员、经费、物资和场地。2017年底编制了经普预算方案,全区10个街道2018-2020年经普预算共约为4千万元。2018年9月前,全区10个街道均成立了经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置了专门的经普办公场所,并根据区统一部署,自行采购了数据采集设备PAD。各街道经普办按照市统一做法,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通过招标确定了第三方统计服务公司,并完成“两员”选聘工作。全区共选聘普查指导员273人,普查员2178人,“两员”共计2451人。
(二)单位清查阶段
1.绘制普查小区。2018年10月初,各街道完成了普查小区绘制工作,全区共划分141个普查区和1338个普查小区,并按照市局要求将地图和区划上传。
2.清查业务培训。截至2018年10月中旬,各街道按照区经普办培训内容及要求,完成了“两员”全覆盖业务培训,累计培训超2000余人次。
3.“地毯式”清查。各街道对全区1338个普查小区的每栋建筑物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并联合街道安监、网格办等部门和社区、物业公司等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截至11月15日,我区登记单位17.5万家,登记个体经营户12.9万户,单位和个体清查数量居全市各区之首。
(三)普查登记阶段
1.普查登记综合业务培训。按照区经普办普查综合业务培训方案的要求,各街道对普查方案、通用普查表及专业普查表指标、入户登记技巧、依法普查知识和全面质量管理办法等进行了“两员”全覆盖培训,累计培训超1500余人次。
2.落实区经普办各项工作机制及要求。根据区经普办严格流程、实地登记的工作要求,各街道开展了入户登记和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并建立了行走记录台账和修改登记台账制度。根据区经普办的日通报制度,每日报告进度情况和工作难点问题。
3.开展数据评估与审核。根据区经普办下发的审核要点和查询清单,各街道自行监测辖区经普数据汇总情况,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数据核实工作。
4.履行主体责任。各街道对服务外包公司进行监管。以合同约束服务外包公司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并不定期抽查检查外包公司工作质量,如新桥街道,自普查登记阶段以来,以抽检普查报表方式开展质量检查,累计抽查报表510余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全国“四经普”工作统一部署,目前我区“四经普”工作正处于普查数据评估、共享和发布阶段,按照10月12日召开的全市经普办主任会议要求,下来我区重点工作为发布经普数据,撰写普查公报,明年主要工作为普查资料开发与课题研究。近期上级将陆续发布普查数据及公报,待市经普公报发布后,区经普办将及时提交区经普公报报区经普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
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2018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北京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坚持首善标准,圆满完成了主要工作任务。我市普查数据质量居全国前列。
一、普查工作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政府行为,确保普查对象应登尽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将四经普列入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并由市政府督查室开展督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各区领导深入普查一线督促指导,推进普查工作开展。经过清查登记,全市共有107.9万个单位、32.1万户个体经营户如期申报了普查资料。
二是突出手段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针对市场主体大幅增加、经营方式日趋灵活等特点,市经普办在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的前提下,坚持以服务基层为出发点,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有效减轻普查对象填报负担和基层机构工作难度,确保了全市普查数据质量。
三是突出北京特色,全面反映经济发展进程。按照市政府“满足国家要求、体现北京特色、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们在国家普查方案的基础上增加了5张普查表,300余个指标,全面摸清我市二、三产业的底数,准确反映首都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特征。
四是突出成果转化,切实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全面完善全市经济普查数据库、统计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普查数据的共享共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利用普查初步成果提前开展课题研究,及时服务政府决策、服务百姓生活。
二、主要数据情况
普查结果显示,5年来全市经济呈现出总量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空间布局日趋合理等特征。
(一)经济总量稳步提升
从单位数量看,2018年末全市二、三产业各类单位107.9万个(其中,法人单位98.9万个),比三经普增长50.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6.1万个,比三经普增长16.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92.8万个,比三经普增长60.3%。
从资产总量看,全市二、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量211.96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73.6%。其中,第二产业8.69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69.1%;第三产业203.27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73.8%。
从负债情况看,全市二、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53.2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61.9%。其中,第二产业4.73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62.8%;第三产业148.47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61.9%。
从营业收入看,全市二、三产业营业收入18.31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34%。其中,第二产业3.85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28.1%;第三产业14.46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35.6%。
从从业人员看,全市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61.1万人,比三经普增长22.5%。其中,第二产业203.6万人,比三经普下降6%;第三产业1157.5万人,比三经普增长29.4%。
根据普查数据核算,2018年,北京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为3310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278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1亿元,增加2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477亿元,减少171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7508亿元,增加2955亿元。三次产业的比重调整为0.4:16.5:83.1。
(二)经济结构持续优化
第三产业比重持续上升。全市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的比重由三经普的8.2:91.8调整为6.1:93.9;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三经普的22:78调整为21:79;从业人员的比重由三经普的19.5:80.5调整为15:85。
制造业占比下降、质量提升。全市制造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占全部二、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下降了2.6和5.4个百分点;资产总量和营业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下降了0.2和1.4个百分点。人均资产总量由三经普的128.7万元/人提升到275.9万元/人,人均营业收入由105.1万元/人提升到175.7万元/人。
第三产业主要行业优势地位更加明显。从资产总量看,位列前5位的行业是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这5个行业资产总量189.58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71.3%,占全市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89.4%。从营业收入看,位列前5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这5个行业营业收入合计12.59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34.4%,占全市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68.8%。
(三)空间布局日趋合理
核心区首都功能特征明显。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单位数9万个、资产总量153.8万亿元、营业收入4.7万亿元、从业人员219.8万人,占全市比重分别为9.1%、72.6%、25.7%和16.1%。核心区资产总量占比前3位的行业是:金融业(89.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营业收入占比前3位的行业是:金融业(40.1%),批发和零售业(26.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8%)。
其他中心城区保持多元发展格局。其他中心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单位数49.3万个、资产总量41.19万亿元、营业收入8.95万亿元、从业人员719.8万人,占全市比重分别为49.8%、19.4%、48.9%和52.9%。本区域资产总量占比前5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4%),金融业(24.3%),房地产业(12.2%),批发和零售业(8.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4%);营业收入占比前5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0.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7%),建筑业(9.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7%)。
远郊区发展势头强劲。远郊区单位数40.6万个,比三经普增长105.1%,占比比三经普提高9.7个百分点;资产总量13.09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124.2%,占比比三经普提高1.4个百分点;营业收入4.58万亿元,比三经普增长64.1%,占比比三经普提高4.6个百分点;从业人员413.2万人,比三经普增长32%,占比比三经普提高2.2个百分点。
三、下阶段主要工作
根据国务院经普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下阶段,将着力做好以下3方面工作。
(一)加速成果转化,做好资料开发及总结
我市将及时发布普查公报,同时聚焦新情况、新变化做好数据解读,更好宣传首都经济发展新成就。加强资料开发,各部门、各区充分利用普查数据,围绕首都发展需要,对普查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推进数据共享,为科学制定北京市“十四五”规划提供数据支持。做好总结表彰。
(二)巩固普查成果,夯实统计基础工作
针对普查新增量,认真开展分析研究,完善我市“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统计管理体制,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统计调查单位管理,实现应统尽统,确保全市统计数据质量。
(三)以普查为契机,优化统计制度方法
推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紧贴需求、优化设计,为市委、市政府管理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情况报告三
市统计局:
按照省、市领导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米易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讲话精神及工作要求的情况
(一)传达精神,精细部署攻坚任务。
3月20日下午,王波市长主持召开全市一季度经济运行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题会。为认真落实全市专题会议精神和王波市长工作要求,3月21日县长班宏立即主持召开全县一季度经济运行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对王波市长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对我县经济运行及“四经普”入户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判,并以问题为导向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县统计局全面统筹、有的放矢,强化对各主管行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对更换了统计人员的部门、乡镇和企业要及时做好业务培训,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学懂弄通统计各指标含义及核算方法,以普查为契机,做好升规入库、各行业结构调整的相关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确保统计队伍稳定。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统计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做到学统计、会统计、精统计,在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基础上,真实反映米易县高质量发展情况。
(二)高位推动,领导靠前指挥。
县长班宏要求县经普办按日对各乡镇上报进度、数据质量、数据存疑需核实企业等情况进行汇总,由县政府办每日将入户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向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进行通报,并及时向各分管县领导报送,直至攻坚任务结束。班宏县长每天对通报进行批示,对进度滞后、数据质量低的乡镇,由其亲自约谈主要负责人;对我县个别不予配合的大企业,亲自协调,确保普查员能进门、能采数、普准数。同时,各专业分管县领导亲自带队进行入户普查登记工作。
(三)紧密配合,加强制度建设。
在入户普查登记攻坚期,为把控好进度与质量,建立了的每日会商制度、每周专业会商制度、每周数据联审制度。一是动态跟踪,把控进度与质量。将全县总体进度倒排工期,制定进度计划,每天进行会商。会商“走基层”中收集的问题、经验和建议及乡镇进度,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并将问题进行归类汇总,及时与领导、各专业组进行对接,寻求多方配合,共同解决普查困难和问题。二是集智集力,各司其职齐攻难题。安排县经普办每周五与各专业组负责人会商,各专业组就专业问题及市经普办专业组的工作要求进行反馈,县经普办就省、市经普办下发工作要求、问题清单进行反馈,对问题和难点集中讨论商定,做到“一户一策”,并使普查工作无缝对接,有效推进普查工作高质完成。三是三方联审,确保数据质量。为确保数据审核工作高效有质,乡镇、县经普办和主管行业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乡镇指导员审核指标是否填报齐全;县经普办按照行业类别对主要经济指标逻辑性把关;主管行业部门以基础数据和行业发展近况为依据,对指标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是否真实反映发展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并将存疑普查表现场反馈至乡镇指导员,乡镇指导员立即与普查员再次进行核实。在审核过程中,大家及时提出疑问,共同研究讨论,让问题及早发现、及时解决。
(四)密切配合,合力攻坚。
积极调动部门力量,将各乡镇“失联”单位名单汇总后按行业分类,发“点球”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县经普办、乡镇普查员组队共同发力,实地逐户查找单位,反复核查,务求将我县单位统全、统实、统准。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县经普办,与数据存疑、失联的普查对象进行沟通衔接;对下属企事业单位数据进行审核把关。
(五)各乡镇专心致志、全力以赴。
一是各乡镇领导班子对当前工作难点进行梳理、研究、剖析,制定解决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针对普查对象不配合、企业数据存疑等现象,各乡镇领导班子亲自带队,给普查对象做工作,争取普查对象的如实申报。另一方面,时刻关注普查队伍的状态,在攻坚关键期打起十二分精神,全力以赴。二是指导员积极与县经普办、各专业对接,及时梳理问题与普查员共同解决。三是普查攻坚期普查员坚持“白加黑、5+2”,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做好查遗补漏工作。普查登记不结束,查遗补漏不停止。对普查登记中新发现的不在普查底册中的单位,将作为新增单位填报普查表。及时组织开展新增、变更单位的普查登记。对重点单位、标志性单位要进行重点核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应统尽统。对目前已经掌握失联、停业停产的普查对象,深入细致核查,确保普查工作扎实牢靠;对已搬迁的普查对象,做好与搬迁普查小区的对接,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意识,将严控普查数据质量作为最重要的工作底线。一是加强督导检查。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普查登记全过程的实际情况,细致分析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解答面临的问题,切实解决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等问题。二是加强调度沟通指导。继续做好每周专业会商会、部门数据联审会,专题研究登记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下加强业务指导,推进登记阶段工作,确保登记源头数据质量;对内做好数据把控,每周汇总各项指标,初步核算行业增加值率、户均营业利润等指标,与我县经济发展情况比对;对上加强沟通,摸清我县普查工作存在的症结,并及时与上级部门核算结果进行对接。三是要继续开展“回炉式”培训,针对数据修改说明讲方法、传经验,减少反复修改频率,提高工作效率;告诫普查人员有疑必核、有错必纠,对所修改的数据要有确凿的修改依据并获得调查对象的签字认同,要保留修改痕迹,确保原始数据可追溯。
(三)坚持依法依规普查。坚持依法依规普查,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以《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执行方案,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抵制弄虚作假行为。对普查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和查处。
米易县人民政府